中国石油事故案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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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3.19高处坠落责任亡人事故案例 (2012.02.21)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3.19高处坠落责任亡人事故案例 (2012.02.21)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事故经过
事 故 发 生 现 场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①邓永儒安全意识淡薄,登高作业时未系安全带、安 全帽系带未锁定、未穿劳保鞋(穿旅游鞋);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②邓永儒在实施作业时,未与井队取得联系,擅自登上井架,违犯宝 石机械公司《现场服务人员要求》、《钻机试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 《钻机试验工HSE作业指导书》的规定;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事故经过 3月19日,负责钻机售后安装指导工作的邓永 儒、孙建搭伴作业,邓永儒未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但未锁定、未穿劳保鞋(穿旅游鞋),钻机处于卧 装状态。下午17时45分左右,两人在配装二层台风 动绞车的1寸主气路管线时,邓永儒不慎失足从井 架二层台位置处(距地面高度约4.7米)坠落。事 故发生后,宝石机械公司服务人员在井队的配合下, 于18时20分将邓永儒送到肇州县人民医院抢救,经 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肇州县人民医院确诊的邓 永儒死亡原因为颈椎损伤。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3.19”高处坠落责任亡人事故案例分析
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事故经过 2011年3月6日,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销 售公司接到大庆钻井一公司的传真,要求派人对即 将投入使用的第二部ZJ70DB26钻机进行售后安装服 务。3月7日,该套钻机运抵大庆市肇州县永胜乡徐 深17井位(大庆钻井一公司70007钻井队作业现 场)。3月8日,宝石机械公司派出由销售公司服务 科杨运涛为总协调负责人,带领总装成套分厂钻机 试验工邓永儒(男,22岁,短期用工,陕西省扶风 县段家镇人)、孙建前往大庆进行钻机现场售后服 务工作。
(1)、钻机组装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高处作业无 现场监护和协调人员。 (2)、近年来,宝石机械公司产能建设不断扩大, 生产任务繁重,虽然在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连 续三年获得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先进企业”,但在管理 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和麻痹大意思想。

胜利作业三号“9.7”平台倾斜事故

胜利作业三号“9.7”平台倾斜事故
胜利作业三号平台“9.7” 倾斜 事故案例分析
二零一一年五月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
胜利作业三号平台倾斜事故
一.基本情况

二.经过及救援


三.原因和性质

四.事故教训
五.整改落实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
一、基本情况
2010年9月7日,中石化胜利石油管 理局井下作业公司作业三号平台发生一 起倾斜事故,导致36人遇险,其中2 人溺水死亡。
埕岛 油田
雷达基站范围 北斗星基站
桩西 码头
垦东 油田
青东 油田
龙口 码头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
五、整改落实
(六)强化海上作业人员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1、对各涉海单位扩大培训范围,细化培训内容,全面
提升海上生产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提升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应
急反应能力和油田应急处置水平。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
胜利作业三号平台倾斜事故
一.基本情况

二.经过及救援


三.原因和性质

四.事故教训
五.整改落实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对平台所处的海洋环境、作业风险认识
不足,作业前未进行插桩分析,地层承载 力安全系数不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受北 方冷空气和“玛瑙”台风的共同影响,导致 平台倾斜。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
三是协同应对,应急指挥迅速果断,通信联络畅通。
交通运输部组织出动直升机和救助船只迅速赶往事发海域救援; 国家安监总局、山东省东营市、山东省海事局有关领导连夜赶到油 田应急中心,指导搜救工作。

井喷事故案例

井喷事故案例

井喷事故案例井喷事故是指在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由于地层压力失控或者井筒完整性破坏等原因,导致油气从井口喷涌而出的突发事件。

井喷事故不仅会造成油气资源的浪费,还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甚至危及人员生命安全。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井喷事故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井喷事故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案例一,美国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油井喷漏事故。

2010年4月20日,美国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油井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井喷事故。

当时,一座石油钻井平台上的油井发生爆炸,导致11名工人死亡,同时油井开始不断喷涌原油。

这次事故导致了数百万加仑的原油泄漏进入墨西哥湾,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同时也对当地渔业和旅游业造成了严重影响。

案例二,中国大庆油田井喷事故。

1979年,中国大庆油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井喷事故。

当时,由于注水不当和地质条件复杂,导致了一口油井的井喷。

事故发生后,大量的原油喷涌而出,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为了控制事故,当地油田工作人员进行了紧急处置,最终才成功控制了井喷事故。

案例三,俄罗斯西伯利亚天然气井喷事故。

2003年,俄罗斯西伯利亚的一口天然气井发生了井喷事故。

事故导致了大量的天然气喷涌而出,形成了巨大的火球,造成了周边地区的严重破坏。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了紧急处置,并最终成功控制了事故的蔓延。

以上案例充分展示了井喷事故对人类、环境和资源的严重危害。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需要加强对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对井筒完整性的监测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以及加强应急预案和处置能力的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减少井喷事故的发生,确保油气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同时保护环境和人类的生命安全。

中国石化警示教育案例(2篇)

中国石化警示教育案例(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中国石化是我国最大的石油和化工企业之一,拥有庞大的生产规模和广泛的业务领域。

然而,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内部也暴露出一些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因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展开,旨在通过警示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二、案例经过1. 事件发生2018年5月,中国石化某炼化厂在装置检修期间,对一套反应釜进行清洗。

检修期间,该厂安排了一名操作工进行清洗作业。

在清洗过程中,操作工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违反了“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原则,独自一人进行操作。

2. 事故发生由于操作工违规操作,反应釜内残留的化学品在清洗过程中发生反应,瞬间产生大量有害气体。

操作工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吸入大量有害气体,导致急性中毒。

事故发生后,厂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操作工送往医院抢救,但由于中毒较重,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3.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中国石化对该厂进行了全面调查。

经调查,发现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操作工违规操作,未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原则。

(2)现场管理人员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操作。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工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不牢固。

三、案例警示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本案例中,操作工违规操作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2. 强化现场管理企业应加强现场管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现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对于违规操作行为,要严肃处理,起到警示作用。

3. 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4. 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5.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大庆油田9.4事故案例

大庆油田9.4事故案例

中国石油
六、“9.4”事故对我们的启示
二是,要严格动火、吊装、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 的现场监督。加强对重点项目和外埠作业项目的 派驻监督,通过科学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合理分 配资源,加大对高风险作业项目的巡检力度,降 低安全风险。按照“不安全就不建设”,“不安 全就不投产”的原则,注重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 或作业环境改变等情况的应急应对,发现任何不 满足安全施工条件立即停止施工,重新进行风险 评估,重新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
2008年,该公司第三工程处承担了大庆采油二厂 新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施工任务,新 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是大庆油田公 司采油二厂2007年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工程量为 新增外输泵、升压泵、改造700m3回收水罐工艺 管线等。其中,改造700m3回收水罐罐间阀室内 工艺管线主要工作量包括: 1、将1#、2#两罐φ219mm排泥管在阀门外侧切 头后用φ219mm管线连接; 2、用φ219mm管线通过弯头与φ630mm回收水罐 溢流管相连(A10动火点),施工连头共 计11道焊口。
往复锯将溢流管汇管上方切割开一个50×50cm的天
窗,采取黄油拌黄土的方法,将开口处两侧的管线
内分别打上防火墙,以阻止动火点与回收水罐之间
的空气连通。9月3日,施工单位第三工程处办理了
二级动火报告。
中国石油
2008年9月4日6时,建设单位相关专业部门和 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确定相关流程已经倒完, 消防车和相应的措施、人员已经全部落实到位。上 午9时,在接到建设单位的施工命令后,建设集团 安装公司第三工程处开始组织施工在封堵完成后要 进行焊接作业之前,以及天窗焊口打底焊缝还差 5cm就要完成的时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关人 员两次对焊缝缝隙处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井控案例

井控案例

钻井井喷案例案例1、川东钻探公司“12.23”特别重大井喷失控案例2003年12月23日,位于重庆市开县高桥镇晓阳村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川钻12队承钻的罗家16H 井发生特别重大井喷失控事故,造成243人死亡(其中石油系统职工2人),直接经济损失9262.71万元。

一、事故简要经过2003年12月23日2时52分,罗家16H井钻进至井深4049.48m时,因更换钻具需要,在仅进行了35min泥浆循环(应该循环90min)的情况下,就开始起钻。

在起钻作业中总共起钻120柱,灌注泥浆38次,但是在操作中没有遵守每3柱钻杆灌满泥浆1次的规定及时灌注泥浆;其中有9次是超过3柱才进行灌浆操作的,最多至提升9柱才进行灌浆。

23日12时因机械故障停止起钻操作,用了4个多小时进行检修。

在16时20分检修结束后,没有下钻进行泥浆充分循环即继续起钻作业。

21时55分,录井员发现泥浆溢流,向司钻报告发生井涌,司钻发出井喷警报,井队采取多种措施未能控制局面。

至22时4分左右,井喷完全失控,富含硫化氢的天然气大量逸出。

22时30分左右,井队人员开始撤离现场,同时疏散了井场周边居民。

23时20分左右,井队人完全撤离,在外围设立了警戒线。

23时左右,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川东北气矿事故报告,并要求协助事故抢险工作。

23时左右,高桥镇政府听到晓阳村方向群众燃放爆竹和传来类似洪水声响的声音,镇党政领导派人前去查看。

晓阳村党支部书记周克安回答:是井场出了事故,许多群众在他家周围。

镇里随即叫他通知群众转移。

23时20分左右,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询问高桥镇是否发生井喷事故、在哪个地点。

高桥镇回答:在晓阳村一组的气井发生事故。

井场没有向镇里报告,派人去了解情况,还没有回来。

23时25分左右,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再次电话通知高桥镇组织群众疏散。

高桥镇党政领导分工负责组织转移当地中学800多名住校学生和高桥镇居民;同时要求镇机关全体干部利用电话和手机拨打井场附近各村能打通的号码,通知人员撤离。

江汉油田工程事故案例分析(2篇)

江汉油田工程事故案例分析(2篇)

第1篇一、引言江汉油田作为中国重要的石油生产基地,自1958年发现以来,为国家石油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在油田开发过程中,工程事故时有发生,给油田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本文将以一起江汉油田工程事故为例,对其进行分析,以期提高油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事故背景2019年某月,江汉油田某区块在进行油井维护作业时,发生了一起井口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

事故发生后,油田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

三、事故经过1. 事故发生前,该区块的油井已连续生产多年,存在一定的腐蚀问题。

为了确保油井安全运行,油田公司安排了维护作业。

2. 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油井井口阀门损坏,需要进行更换。

由于更换阀门需要切断油井生产,作业人员决定在切断油井生产后进行更换。

3. 在切断油井生产的过程中,作业人员发现井口压力异常升高。

由于缺乏相关经验,作业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井口压力继续升高。

4. 最终,井口压力超过井口设备承受能力,发生爆炸事故。

四、事故原因分析1. 人员因素:作业人员缺乏对井口压力异常升高的判断和处理经验,导致事故发生。

2. 管理因素:油田公司对油井腐蚀问题的检查和维护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处理井口设备老化问题。

3. 设备因素:井口设备老化,无法承受正常生产压力,导致事故发生。

4. 安全教育因素:油田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五、事故教训及改进措施1.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油井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5. 引进先进技术: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油田安全生产水平。

油田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油田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油田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某油田位于中国西部,是一家国有大型石油公司的探采作业项目。

该油田拥有大量的原油储备,是该地区的主要经济支柱。

然而,由于该地区的环境条件恶劣、气候多变,以及作业人员安全水平不高,该油田的火灾事故频发。

事故发生在某个夏季的一个炎热的下午,油田内的一口原油井发生了爆炸,并引发了大火。

据事故调查表明,起火原因是井口周围未能及时清理干净引起的。

由于火势太大,作业人员无法控制火势,并迅速蔓延开来。

现场的安全人员和消防队伍试图控制火势,但由于营救条件恶劣,如火焰、浓烟等,施救工作进展非常缓慢,原油的燃烧还导致了爆炸。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了紧急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应急处理。

事故后果由于事故的爆炸和火灾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初步统计,共有10名作业人员在事故中丧生,20多人受伤,其中包括严重烧伤等。

此外,事故导致的火灾蔓延,严重威胁到了油田附近的居民区,导致了大量居民疏散。

大火还造成了大片的土地和植被的破坏,并导致大量的有毒气体泄漏,严重污染了当地的环境。

事故原因事故调查表明,该油田的安全管理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首先,对井口周围区域进行清理和检查的频率不够,导致了井口周围的残留物没有及时清除,成为了事故的隐患。

其次,油田对于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训练不够充分,导致了事故后的施救工作无法迅速有序地展开。

除此之外,油田的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也存在不足。

他们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出了不足的技能和经验,从而导致了事故的扩大和后果的严重。

反思与改进此次油田火灾事故给油田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对油田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出了挑战。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了应急处置和调查,做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首先,油田公司加强了对井口周围区域的定期清理和检查,确保井口周围没有残留物和隐患。

其次,加强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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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05年11月13日13时35分中国石油某石化分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 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和分析,认定 “11· 13பைடு நூலகம் 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 水污染责任事件。
事故经过:
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 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 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 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 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 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 量程上限。 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 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 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 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 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5)石化总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违反火票办理程序,执行用火制度不 严格。 在“10· 27”事故中,石化总厂四分公司动火人、看火人,未在火票相 应栏目中签字,而由施工员代签。 在动火点未作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气体采样分析,动火作业要求具备 的各项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不加拒绝地盲目进行动火作业, 没有履行相互监督的责任,没有严格执行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的《动火作业 管理制度》和“四不用火”规定。 (6)违反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吊装作业违章操作。 “10· 27”事故发生前,吊车在施工现场起吊DN200管线时,一端与 V406罐相连,另一端通过法兰与V402罐相连,在这种情况下起吊,违反了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属于违章作业。 (7)安全检查制度执行不严,对施工现场未进行认真检查。 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工程公司部分与检修维修施工相关的领导 和部门负责人,包括部分编制审批方案的人员,在7天检修维修期间,没 到或很少到过施工现场,对现场作业的危险程度估计不足,对现场情况了 解不够,没有严格落实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工程公司的有关规定。
两具40立方米原油罐 密度:0.806吨/米3
勒1井
10cm
12点30分左右,两具油罐及相关附件 运至柯14井.
13点,开始卸装吊罐工作. 14点44分,工人先在油罐上连接排气 管法兰,后焊接排气管割开的延伸部 分。 14点50分,油罐在焊接过程中发生爆 炸,现场开始着火。
15点52分,消防车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 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 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 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 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5次较大 爆炸,造成装置内2个塔、12个罐及部分管线、罐区围堰破 损,大量物料除爆炸燃烧外,部分物料在短时间内通过装 置周围的雨排水口和清净下水井由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 引发了重大水污染事件。
(4)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监督不到 位。 硫磺回收车间在安全检修工作环境和条件尚不具备、施工单位施工方 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未获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允许施工方进入现场施工,炼 油厂机动设备部门也未加制止,违反了检修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 易安全生产合同。 炼油厂安全环保部门和硫磺回收车间对施工单位气焊工无证上岗作业 的情况失察,对进厂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监督工作不到位。安 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 硫磺回收车间酸性水汽提新装置启用以来,运行一直不太平稳。10月 20日V403罐发生撕裂事故后,公司各级有关领导虽然先后到过现场,提出 过意见和要求,但对受V403罐撕裂影响而发生局部损坏的V402罐可能造成 的危害和影响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炼油厂及其硫磺回收车间在未查明事 故原因的情况下就组织人员抢修。 公司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但在执行落实中,主要领导及 分管领导对所属基层单位安全工作抓得不够严、细,对基层单位安全管理 监督不到位;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还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管理存在盲区、 监督检查不严格等诸多问题。
2005年12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 2005年12月4日,中石油免去该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的职 务。 2005年12月6日,针对此事的国务院调查组成立,组长为国家安监总 局局长李毅中,监察部、国资委、环保总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均参与其中。 2006年 1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 取了有关“11· 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的汇报,同意 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省环保局等单位有关责任人相应的 党纪、政纪处分。 2006年11月24日,国务院同意给予中石油集团公司一副总经理行政 记过处分,给予该石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双苯厂厂长 等9名企业责任人员行政撤职、行政降级、行政记大过、撤销党内职务、 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同意给予吉林省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 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吉林市环保局局长行政警告处分。
柯14井
该罐于10月4日起已 停用,罐中原油已放至底 阀口(底阀口距罐底10厘 米),也就是说罐内留有残 液,密度0.806吨/立方米。 10月28日9时30分, 注采保运班电焊工及维护 工到达勒1井进行吊罐作 业。在吊罐装车时,发现 油罐排气管过长不便搬运 ,就将排气管割成两段随 罐一起装车。
排气管
他们错在哪里?
(1)操作工在停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时,没有将应关 闭的硝基苯进料预热器加热蒸汽阀关闭,导致硝基 苯初馏塔进料温度长时间超温; (2)恢复进料时,操作工本应该按操作规程先进料、 后加热的顺序进行,结果出现误操作,先开启进料 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使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出现 升温。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超过150℃量程上 限。
建议:
(1)动火前必须办理用火作业票。 (2)罐必须清洗置换彻底。 (3)测爆合格后方可动火。
柯14井
案例二
2004年10月27日中国石油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检修原 料水罐过程中,发生爆炸着火,造成7人死亡。
事故经过: 10月20日,炼油厂的硫磺回收车间,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3 原料水罐发生撕裂事故,造成该装置停产。 在修复过程中,需要将V406与V407两个水封罐以及原料水罐V402与 V403的连接平台吊下。 10月27日8时,四分公司施工员带领16名施工人员到达现场。 8时20分,在硫磺回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等人员的指导配合下, 施工员带领两名管工开始在V402罐顶进行安装第17块盲板作业。 8时25分,吊车起吊V406罐和V402罐连接管线,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 内,并在盲板与上法兰之间放入一根电焊条以备吹扫。硫磺回收车间设备 员随后指挥对该管线用氮气进行吹扫。 8时30分,硫磺回收车间开具了二级用火票。 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拧紧。 9时20分左右,施工员到硫磺回收车间安全员处取回火票,并叫人把 火票送给V402罐顶气焊工。同时硫磺回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 和操作工也到达V402罐顶。 9时40分,气焊工开始在V402罐顶排气线0.8米处动火切割。 9时44分,管线切割约一半时,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
(8)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培训工作存在漏洞。 在“10· 27”事故中,在V402罐顶动火切割DN200管线的气焊工,没有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上岗。 四分公司没有将架子工纳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未做到持证上岗,违 反了第一安装工程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部分参加V403罐施工的架子工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第一安装工程公司 《外用工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没有按照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 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规定,制定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所应具备文化程度 上的要求内容,规章制度有不完善的地方。 (9)安全管理制度在基层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 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工程公司四分公司在检修维修项目安 全施工方案未获批准情况下,就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反了有关规定。
10月27日早8时左右,在炼油厂安全环保处监测站对V403罐有毒有害 气体取样检测前,硫磺回收车间就违规开出了V403罐内有限空间作业票, 允许四分公司作业人员进入V403罐内施工。 硫磺回收车间有关人员10月27日开具的二级用火作业票,开具时间为 当天上午8时30分,实际动火时间是9时40分左右。动火时超过采样分析限 定时间。 另外,硫磺回收车间只要求安环处监测站对V403罐内有毒有害及易燃 易爆气体进行了采样分析,而没有要求对动火地点进行有毒有害及易燃易 爆气体采样分析,违反了《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硫磺回收车间10月26日决定用吊车把V406罐和V407罐吊到地面。事发 当日,在吊车违章吊拉连接V406和V402罐之间DN200管线加装盲板时,硫 磺回收车间现场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劝阻和制止,对现场违规作业监督没有 到位。 (3)没有认真执行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检修维修方案有漏洞。 该石化分公司及其炼油厂有关领导和机动设备部门没有认真执行落 “四不放过”原则,V403罐发生撕裂事故后,在事故原因尚未查明的情况 下,就开始组织修复施工,属于违章指挥。 在制定《V403罐抢修方案》和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时,没有充分考虑 V402罐存在的风险。 在组织实施中,炼油厂有关领导和机动设备部门参与力度不够,对硫 磺回收车间制定的检修维修方案没有进行及时的跟踪、指导。
16点20分将火扑灭。
40立方米原油罐
柯14井
这是油罐爆炸后被烧毁的汽车残骸在说明着当时的惨状
他们错在哪里?
(1)动火前既未将罐清洗干净,也未 通过取样分析。 (2)既作业时先将排气管用法兰联接 到罐体上,后对排气管的延伸部分焊 接。 (3)由于罐内留有残液,残液在罐内 挥发形成了爆炸性混合气体,并且达到 了爆炸极限。在焊接过程中爆炸性气体 顺排气管排出时,遇焊接明火,引爆了 罐内爆炸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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