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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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绩效考核办法细则

银行绩效考核办法细则

银行绩效考核办法细则绩效考核对于银行而言,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可以评估员工的表现并确定他们的薪酬和晋升机会。

正确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细则对于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银行绩效考核的要点和细则。

一、考核指标的确定绩效考核的第一步是确定考核指标。

银行绩效考核指标应该与银行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相一致,既要体现综合性的评估,又要能够量化员工的表现。

常见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个人业绩、团队合作、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

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和细化。

二、考核周期和频率绩效考核应该有明确的考核周期和频率。

通常,银行会将一年分为若干考核周期,如季度或半年,以便对员工进行全面的评估。

在每个周期结束时,银行应该及时组织考核工作,并向员工明确评估标准和考核要求。

三、考核方法和工具银行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工具进行绩效考核。

常见的包括:个人述职报告、360度评估、工作日志、案例分析等。

同时,银行也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开发专门的绩效考核系统,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和工具,都应该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员工的表现。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绩效考核的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员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优秀的员工可以给予奖励和激励,如薪资调整、晋升机会等;表现一般的员工可以给予辅导和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表现不佳的员工应该及时纠正和处置,以保障银行的整体绩效。

五、监督与改进银行绩效考核办法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银行可以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或专门的考核部门,负责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银行也应该不断总结和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以适应银行发展的需要和员工的变化。

六、参与员工的建议和反馈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银行可以通过员工满意度调查、反馈会议等方式,收集员工对于绩效考核办法的看法和建议,从而不断完善考核制度,提高考核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银行绩效考核办法细则对于银行的管理至关重要。

合规绩效考核办法要求

合规绩效考核办法要求

合规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诚信为本、客户至尊”的经营理念,加强公司合规风险管理,规范员工岗位操作行为,促进全员树立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参照《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合规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合规手册》所涵盖的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合规绩效考核以公司《合规手册》为依据,对员工违反《合规手册》的各项控制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考核标准,实行累计积分管理。

第四条合规绩效考核纳入公司薪酬管理体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客观指标和明确的分值来评价被考核人员履行岗位职能的合规情况。

第二章合规绩效考核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合规绩效考核由人事薪酬委员会组织领导.具体考核部门为合规与风险控制部、人力资源部。

合规与风险控制部负责评分管理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建立合规绩效考核评分表;人力资源部参照考核评分表实施绩效管理.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绩效考核由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人事薪酬委员会负责。

第三章合规绩效考核评分认定及程序第六条合规绩效考核以季度为周期进行评分,总分为20分,评分不结转下年度;周期内遇岗位调整,评分继续有效。

第七条员工自查发现的问题,主动汇报的免予扣分。

员工有突出贡献的,可向合规与风险控制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薪酬委员会审批后进行减免扣分.第八条属下列情形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核标准的2~4倍加重处理.(一)主观故意的违规行为。

(二)屡查屡犯的违规行为。

(三)授意、指使、强令员工进行违规操作。

(四)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第九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核标准酌情进行加分处理,按年度进行加分,但年度内累计得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一)年度内被评为先进集体的,集体中每名成员各加1分;(二)年度内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对每名先进个人各加2分;(三)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挽回不可预测的经济损失的,每人每次加1分,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四)举报违法违规事件或举报违法违规进行业务操作的人,经查证属实,对举报者每次加1分,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第十条合规绩效考核评分认定程序(一)合规与风险控制部按照《合规手册》,对被考评对象进行评分认定,填写考核评分表.(二)考评结束后,将考核评分结果反馈给被考评对象。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制度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制度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合规管理水平,实现本行的合规管理目标,提高法律合规部门工作效率及职能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章考核的目的和意义第三条通过对合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馈,可公平的加强银行的合规工作管理。

第四条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的制定本行的合规工作计划,提升员工的合规操守、素质和能力,使员工的业务素养得到更好的提高。

第五条通过对合规工作的绩效考评,可以评价出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合规工作成效和合规工作贡献。

第三章考核对象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总行职能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第七条根据合规从高层做起的原则,本制度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职员。

第四章考核依据第八条本行的合规政策、指南等相关合规管理办法。

第九条专项合规工作登记表,及上报文件,数据。

第十条其他依据。

第五章考核种类第十一条考核分为自我考核和现场考核两种。

自我考核是总行职能部门及各分支机构自我合规性考评;现场考核则是由总行合规部门到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进行的考评。

第六章考核原则第十二条考核人员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或存有偏见。

第十三条只对考核时期和合规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外的事实和行为作出评价。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应有确实根据并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在一段时间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第十六条考核应当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依据及程序。

第十七条应当保证被考核人能够了解到考核结果。

第七章自我考核程序第十八条实施自我考核是指本行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就合规业务方面进行自我考评,以发现工作中薄弱环节,并就工作中重点问题进行梳理、整改。

第十九条自我考核内容为合规工作制度落实、反洗钱工作上报、行内合规监管情况报告、当地合规性制度信息跟踪情况、与当地监管机构的合规性联络情况等等。

合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范本

合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合规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确保单位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内部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业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合规绩效考核,激励员工遵守合规要求,提升单位整体合规水平,防范合规风险。

第二章合规绩效考核原则第四条合规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标准公开透明,考核过程客观公正。

2. 结果导向原则:以合规绩效结果为导向,激励员工提升合规能力。

3. 全面考核原则:综合考虑员工在合规方面的表现,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4. 连续改进原则:持续优化考核制度,不断提升考核效果。

第三章合规绩效考核内容第五条合规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定性指标:(1)合规意识:员工对合规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否积极参与合规培训。

(2)合规行为: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合规规定的情况。

(3)合规贡献:员工在推动单位合规管理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2. 定量指标:(1)合规事件发生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合规事件数量。

(2)合规问题整改率:单位对发现的问题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合规培训参与率:员工参与合规培训的比例。

第四章合规绩效考核方法第六条合规绩效考核采用以下方法:1. 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

2. 考核方式: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采用百分制评分。

3. 考核程序:(1)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等。

(2)收集考核数据:通过调查问卷、查阅文件、现场观察等方式收集数据。

(3)评分与排名:根据考核数据,对员工进行评分和排名。

(4)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合规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第七条合规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以下方面:1. 薪酬激励:根据考核结果,对合规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2. 职务晋升:将合规表现作为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

合规绩效考核办法要求

合规绩效考核办法要求

合规绩效考核办法要求一、导言合规绩效考核是指对企业或组织合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评价,以衡量其合规风险管理和合规决策的有效性和合规管理体系的健全性。

本办法旨在明确合规绩效考核的目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和奖惩机制,为企业或组织提供一套可操作的合规绩效考核体系。

二、目标1.评估合规政策和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合规风险的控制效果;2.评价员工对合规要求的理解和遵守程度,以及合规培训和宣传工作的效果;3.评估合规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管理体系的健全性;4.为合规改进提供依据,提高合规绩效。

三、原则1.科学性原则:考核指标和方法应基于科学合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2.客观性原则:考核过程应公正、公平、客观,排除主观偏见;3.一致性原则:合规绩效考核应与企业或组织的战略目标和价值观相一致;4.目标导向原则:合规绩效考核应与企业或组织的发展目标相契合;5.可操作性原则:合规绩效考核应具有实施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考核指标1.合规政策和制度的实施情况;2.合规培训和宣传的覆盖率和效果;3.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情况;4.违规行为的发现和处理情况;5.合规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改进情况;6.合规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持续改进情况;7.相关业务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五、考核方法1.定量评价:通过量化指标来评价合规绩效,例如合规培训的学习成绩、违规行为的数量等;2.定性评价:通过描述性指标来评价合规绩效,例如合规政策的贯彻情况、合规风险的控制效果等;3.综合评价: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考量各指标的重要性和效果;4.自查报告:由企业或组织自行填写合规绩效考核报告,包括自评结果、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六、考核程序1.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2.搜集相关数据和信息;3.分析和评价数据和信息;4.推动改进和落实;5.制定考核报告;6.总结和反馈。

七、责任和奖惩机制1.企业或组织主管领导负责合规绩效考核的组织和推动;2.相关部门负责搜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协助进行评估和评价;3.对于达到或超过考核目标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或荣誉;4.对于未达到考核目标的个人或部门,采取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纠正措施;5.对于多次未达到考核目标的个人或部门,按照公司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保险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公司“稳增长、重价值、强基础”转型发展要求,为强化合规经营导向,增强各级机构合规经营意识,减少行政处罚、司法案件,防范重大经营风险,结合公司《ⅩⅩ年度湖北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制定《ⅩⅩ年度中支公司绩效考核合规经营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合规经营考核得分与分公司年度绩效分值对应关系ⅩⅩ年,合规经营考核指标作为中支公司绩效考核监测指标,采用扣分制,根据本办法计算中支公司ⅩⅩ年合规经营扣分,相应扣减中支公司绩效考核总分。

(一)合规经营考核内容合规经营考核主要分为合规经营管理和客户服务管理两大类指标。

1、合规经营管理类:考核行政处罚、法律事务管理、风险管理、反洗钱、公司制度等5 个指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减分汇总;2、客户服务管理类:考核犹豫期内电话回访率、新契约回访完成率、投诉案件及时结案率、客户投诉率、重大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量等5 个指标,总减分分值为5 分。

(二)扣减中支公司绩效考核总分值合规经营管理和客户服务管理两大类指标,合规经营管理类扣分以10 分为限,客户服务管理类扣分以5 分为限,扣满即不再扣减。

(三)与中支公司经营班子绩效奖金挂钩合规经营指标扣分与中支公司经营班子绩效奖金挂钩,绩效奖金包括绩效工资、期缴业务进度专项奖励、年度绩效奖励和超额贡献奖励。

以全系统扣分平均值为基准分,合规经营指标总扣分超过基准分,每扣减1 分,扣减中支公司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2%的绩效奖金,班子其他成员1%的绩效奖金,直至扣完全部绩效奖金为止。

二、合规经营管理类指标及计分标准合规经营管理类指标5 个,根据违规情况扣减得分。

(一)考核期间。

ⅩⅩ年合规经营指标得分统计时间段为ⅩⅩ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各机构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监管机构签发处罚通知书等监管文件的时间为准;司法案件以中支公司正式报送时间为准。

瞒报、迟报扣分。

对于中支公司隐瞒或未按规定时限上报辖区内上一年度发生的行政处罚、司法案件的,在下一年度评分中扣减,并追扣1 分。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制度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制度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合规管理水平,实现本行的合规管理目标,提高法律合规部门工作效率及职能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核的目的和意义第二条通过对合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馈,可公平的加强银行的合规工作管理。

第三条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的制定本行的合规工作计划,提升员工的合规操守、素质和能力,使员工的业务素养得到更好的提高。

第四条通过对合规工作的绩效考评,可以评价出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合规工作成效和合规工作贡献。

第三章考核对象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总行职能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第六条根据合规从高层做起的原则,本制度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职员。

第四章考核依据第七条本行的合规政策、指南等相关合规管理办法。

第八条专项合规工作登记表,及上报文件,数据。

第九条其他依据。

第五章考核种类第十条考核分为自我考核和现场考核两种。

自我考核是总行职能部门及各分支机构自我合规性考评;现场考核则是由总行合规部门到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进行的考评。

第六章考核原则第十一条考核人员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或存有偏见。

第十二条只对考核时期和合规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外的事实和行为作出评价。

第十三条为了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应有确实根据并作出说明。

第十四条在一段时间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第十五条考核应当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依据及程序。

第十六条应当保证被考核人能够了解到考核结果。

第七章自我考核程序第十七条实施自我考核是指本行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就合规业务方面进行自我考评,以发现工作中薄弱环节,并就工作中重点问题进行梳理、整改。

第十八条自我考核内容为合规工作制度落实、反洗钱工作上报、行内合规监管情况报告、当地合规性制度信息跟踪情况、与当地监管机构的合规性联络情况等等。

合规绩效考核制度

合规绩效考核制度

合规绩效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企业面临着复杂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监管机构的审查。

为了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合规绩效考核制度应运而生。

合规绩效考核制度是企业内部对员工及相关工作岗位的各项合规行为进行评估和监控的一种制度。

它通过合规绩效考核,以实现企业合规经营的目标。

二、合规绩效考核的定义和目标:1.评估员工对合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

2.评估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合规风险意识和合规能力。

3.通过考核结果激励员工持续学习和提高合规素养。

4.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辅导,以进一步提高整体合规水平。

5.为企业识别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有效依据。

6.促进整个企业的合规文化建设。

三、合规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1.了解合规政策:员工能否熟悉并理解企业内部的合规政策,是否能够正确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2.遵守法律法规:员工在工作中是否遵守行业、国家、地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防范风险意识:员工在工作中是否具备合规风险意识,并能够主动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

4.合规培训:员工是否按要求参加并完成企业组织的相关合规培训课程。

5.纪律执行:员工是否遵守企业内部纪律规定,如按时出勤、不具备重大失误等。

6.案例应对:员工是否能够灵活应对各类合规案例,正确处理相应问题。

7.合规报告:员工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交有关合规报告。

8.提案与改进:员工是否积极提出合规工作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并能够落实。

四、合规绩效考核流程:1.指标设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确定合规绩效考核的相关指标和权重。

2.考核计划制定:按照考核周期和人员,制定合规绩效考核计划,并告知相关人员。

3.数据采集:根据考核计划,按时采集员工在各个指标上的数据。

4.数据统计分析: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生成各个员工的综合考核报告。

5.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员工,并进行解读和说明。

6.激励与奖惩:根据员工的合规表现和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激励或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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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合规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合规管理水平,实现本行的合规管理目标,提高法律合规部门工作效率及职能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核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条通过对合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馈,可公平的加强银行的合规工作管理。

第三条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的制定本行的合规工作计划,提升员工的合规操守、素质和能力,使员工的业务素养得到更好的提高。

第四条通过对合规工作的绩效考评,可以评价出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合规工作成效和合规工作贡献。

第三章考核对象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总行职能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第六条根据合规从高层做起的原则,本制度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职员。

第四章考核依据
第七条本行的合规政策、指南等相关合规管理办法。

第八条专项合规工作登记表,及上报文件,数据。

第九条其他依据。

第五章考核种类
第十条考核分为自我考核和现场考核两种。

自我考核是总行职能部门及各分支机构自我合规性考评;现场考核则是由总行合规部门到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进行的考评。

第六章考核原则
第十一条考核人员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或存有偏见。

第十二条只对考核时期和合规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外的事实和行为作出评价。

第十三条为了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应有确实根据并作出说明。

第十四条在一段时间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第十五条考核应当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依据及程序。

第十六条应当保证被考核人能够了解到考核结果。

第七章自我考核程序
第十七条实施自我考核是指本行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就合规业务方面进行自我考评,以发现工作中薄弱环节,并就工作中重点问题进行梳理、整改。

第十八条自我考核内容为合规工作制度落实、反洗钱工作上报、行内合规监管情况报告、当地合规性制度信息跟踪情况、与当地监管机构的合规性联络情况等等。

第十九条自我考核时间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二十条自我考核方法是由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合规负责人组织,行长督办,并由合规人员予以落实,相互进行考核自评,将自评结果由合规负责人予以公布,并上报总行法律合规部。

第八章现场考核程序
第二十一条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实施现场考核,实施现场考核的人员对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可以抽调工作记录、档案。

现场考核前法律合规部应对被检查单位提前一周通知。

第二十二条现场考核内容是在本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自我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年度综合性考核,并针对其自我考评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

第二十三条现场考核时间安排和各个分支机构自我考核的时间相同,均为一年。

第二十四条现场考核方法是由总行法律合规部到总行各部门及各个分支机构,进行现场的实地检查,并进行登记和考核结果备案。

第九章考核指标
第二十五条具体考核项目包括:
一、反洗钱上报情况评分
二、与监管机构联络情况评分
三、合规制度落实情况评分
四、行内合规性监察情况评分
五、行内合规操守培训情况评分
六、合规绩效考核落实情况评分
七、客户投诉情况评分
八、银行业信息跟踪情况评分
九、其他相关项目评分
第二十六条具体的考核内容包括:
一、主动性—反映积极主动开展合规工作,落实合规政策;
二、响应时间—反映具体工作开展的时间期限;
三、信息反馈及时度—反映银行在信息、客服、与监管机构联络情况及问题解决处理、上报的及时度(包括反洗钱、与总行、监管机构工作汇报及报告等)的工作效率程度;
四、责任心—反映合规工作人员基本工作要求;
五、文件保存情况—对于相关部门下发文件及有关法规,文案的保管留存等;
六、其他情况。

第十章考核评分标准
第二十七条根据具体的考核指标、内容进行评分标准的确定,具体分为良好、一般两个等级。

第二十八条对于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合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有未列入考核类别和内容的,可针对具体的优秀工作或突出合规工作人员进行备注登记,并进行加权评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自我考核或现场性考核结束后应由负责人对本次考核进行评分,并签章和填写具体的考核日期。

第三十条合规业绩考核表一式二份,在考核结束后一份留予本行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一份留予总行法律合规部备案留档。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总行法律合规部制定、更新及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修改亦同。

附件: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业绩考核表A.B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业绩考核表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业绩考核表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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