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发[2010]146号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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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XX公司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4、XX公司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020年1月目录1 调查概要 (1)1.1调查背景 (1)1.2调查目的 (1)1.3调查主体和调查对象 (1)1.4调查依据 (1)1.5调查时间 (2)1.6调查工作程序 (2)1.7应急物资调配流程 (3)2 调查过程及数据核实 (4)2.1调查内容 (4)2.2调查方式 (4)2.3调查程序 (4)3 调查结果与结论 (6)3.1调查结果 (6)3.2结论 (8)3.3建议 (8)4 附件 (9)4.1环境应急资源清单 (9)4.2环境应急资源单位内部分布图 (10)1 调查概要1.1调查背景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在各地高发,关系群众健康、生态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环境风险问题集中显现,开展以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为基石的主动风险管理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摸清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环境应急资源储备情况,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隐患,改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环境风险管理水平,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在已开展现有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应急[2019]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

1.2调查目的(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88号令)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事故应急资源调查,分析公司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情况;(2)通过对公司事故应急资源调查,健全该公司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应急器材配备,预防公司事故的发生;(3)通过对公司事故应急资源调查,使公司了解周边社会应急资料,加强与社会应急资源的沟通、协作,防止事故扩大;(4)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经济救援管理方面的指导和参考,促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稳步进行。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气密型化学防护服 防腐蚀液护目镜
防(耐)酸碱鞋(靴) 防化学品手套 安全帽
沙包沙袋 堵漏胶
橡胶围油栏 PVC 围油栏 防火围油栏 一般围油栏
吸油毡 浮动油馕 轻便储油罐
消油剂 集油剂 凝油剂 颗粒状活性炭 粉末状活性炭 硅胶
—9—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中和剂
三、处理处置物资
絮凝剂 固化剂
氧化还原剂
灭火剂
四、其他类物资
其他处理处置物资 采样容器 其他物资
8 调查更新 原则上每年对环境应急资源信息进行更新。环境应急资源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更新。
附录 A 环境应急物资品名参考表 附录 B 环境应急装备品名参考表 附录 C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表格(示例) 附录 D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大纲 附录 E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大纲
附件 2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
(征求意见稿)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为 编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而组织开展 的环境应急资源调查。也可作为环境应急资源日常管理的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 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环发〔2015〕4 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 号); 《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2015 年)》(发改办运行〔2015〕 825 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21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
•【施行日期】2010.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年第97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对2008年3月环境保护部成立以来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先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2010年9月30日前发布的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对未列入本目录的其他文件的效力发生争议的,我部将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关于环保部门主要职责的规定、《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镇江长江征润州水源地综合风险评价

镇江长江征润州水源地综合风险评价

镇江长江征润州水源地综合风险评价周琦;逄勇;罗慧萍【摘要】Based on the risk categories and self-control capabilities of risks in water source areas, a comprehensive and quantitative risk assessment index system was established using the Zhengrunzhou water source area in Zhenjiang City as an example, and an evaluation method is put forward. The calculation method of the eigenvalue of each index and the risk level grading standards are presented. In calculating eigenvalues, a cumulative risk index was used to represent the impact of the amount and agglomeration intensity of risk sources on the risks of the water source area, and the cumulative risk index was determined using the spatial autocorrelation analysis method.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risk level of the Zhengrunzhou water source area is at a the medium grade, the main threats influencing the security of this area are the docks located on the shoreline within 20 km upstream of this area, and the directly discharged pollutants from enterprises and sewage plants have less influence on the water source area.%以镇江长江征润州水源地为例,在考虑水源地风险类型、水源地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构建了水源地综合风险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确定各指标特征值的计算方法和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特征值计算中提出以风险累积指数反映风险源数量和集聚程度对水源地风险的影响程度,应用空间自相关分析方法确定风险累积指数。

VOC在线监测管理系统

VOC在线监测管理系统

VOC在线监测管理系统背景介绍1、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污染源的种类日益增多,特别是化工区、工业集中区及周边环境,污染方式与生态破坏类型日趋复杂,环境污染负荷逐渐增加,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

同时,随着公众环境意识逐渐增强,各类环境污染投诉纠纷日益频繁,因此对环境监测的种类、要求越来越高。

在“十二五”期间,政府着力打造以空气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测为主体的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形成了我国环境监测的基本框架。

“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已经明确“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从目前环保部力推的“气,水,土三大战役”的初步效果来看,下一步对于环境质量的改善则是对于现有治理设施和治理手段的检验。

而对于三个领域治理效果的检验,依赖于全面有效的环境监测网络。

国务院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提出建设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根据调研大部分企业具备简单治理技术,即将生产车间内生产工艺所产生的VOCs污染物通过管道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后进行排放,但园区内存在着有组织排放超标和无组织排放的问题,为督促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治理装置,减少无组织排放,建议园区部署网格化区域监控系统。

系统部署可提高各工业工园区污染源准确定位能力,同时快速直观的分析出污染源周边的相关信息,通过整合各类地理信息资源和环境保护业务资源,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资源数据库,将空间数据与动态监测数据、动态监管数据、政策法规数据等业务数据进行无缝衔接。

为管理者提供直观、高效、便捷的管理手段,提高环保业务管理能力,综合管理与分析的决策能力。

同时根据业务应用的不同,对数据进行横向的层次划分,通过应用人员层次的不同,对数据进行纵向的层次划分,明晰信息的脉络,方便数据的管理。

全国环保部门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

全国环保部门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办[2012]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指导和推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2010年我部印发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

为加强和规范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已经部常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gkml/hbb/bgt/201206/t20120614_231616.htm二○一二年六月九日附件: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加强和规范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各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考核验收管理。

第三条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实行分级验收、动态管理。

第四条《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计分细则》为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考核验收评分的依据。

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中对应的等级要求打分,得分达到90 分的,可认定为相应等级达标单位。

第五条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实行国家、省两级验收管理。

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省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环保部门的达标验收工作,地市级一级达标单位应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六条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分为网上初审和现场验收两个阶段。

第七条申请验收的环保部门登陆“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网上申报审核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在线评分,达到90分后,可通过系统提交网上初审申请,经负责验收的上级环保部门网上审核确认后,方可申请现场验收。

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批准页为贯彻落实《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健全××××油库环境安全应急体系,确保在发⽣突发环境事故时,各项应急⼯作能够快速启动,⾼效有序,避免和最⼤程度的减轻突发事件对环境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批准发布,⾃发布之⽇起实施。

公司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

全体职⼯要认真组织学习,定期组织演练,提出完善建议,不断修订预案,保持预案的针对性、实⽤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应急救援能⼒,保证我⼚⽣产安全稳定运⾏。

批准⼈(签章):年⽉⽇⽬录前⾔ (8)1. 总则 (10)1.1.编制⽬的 (10)1.2.编制依据 (10)1.2.1. 法律、法规 (10)1.2.2. 标准、技术规范 (11)1.2.3. 其它参考资料 (11)1.3.适⽤范围 (12)1.4.事件分级 (12)1.4.1. ⼚外级 (13)1.4.2. ⼚区级 (13)1.4.3. 车间级 (13)1.5.⼯作原则 (14)1.6.应急预案体系 (14)1.6.1. 本项⽬应急预案组成 (14)1.6.2. 风险应急预案的衔接 (14)2. 组织机构和职责 (16)2.1.组织机构 (16)2.2.职责 (16)2.2.1. 指挥机构组成 (16)2.2.2. 指挥机构职责 (17)2.2.3. 应急救援⼈员职责 (18)3. 预防预警 (21)3.1.危险源监控 (21)3.2.预防与应急准备 (21)3.2.1. 预防⼯作 (21)3.2.2. 培训 (21)3.2.3. 演练 (22)3.3.预警 (23)3.3.1. 预警条件 (23)3.3.2. 预警级别 (24)3.3.3. 事故初判 (24)3.3.4. 预警⽅式 (25)3.3.5. 预警报告程序 (25)3.3.6. 预警发布与解除 (25)4. 应急响应 (27)4.1.响应流程 (27)4.2.分级响应 (27)4.2.1. ⼀级响应程序 (27)4.2.2. ⼆级响应程序 (28)4.2.3. 三级响应程序 (28)4.3.启动条件 (28)4.4.信息报告与处置 (29)4.4.1.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 (29)4.4.2. 信息上报 (29)4.4.3. 报告内容 (29)4.4.4. 信息通报 (30)4.5.应急准备 (31)4.5.1. 召开应急会议 (31)4.5.2. 选调应急专家 (31)4.6.应急监测 (32)4.6.1. ⼤⽓监测要求 (32)4.6.2. ⽔环境监测要求 (32)4.6.3. 应急监测⽅案 (32)4.6.4. 监测频次 (32)4.7.现场处置 (33)4.7.1. 成品油泄漏事件现场处置⽅案 (33)4.7.2. ⽕灾爆炸事件现场处置⽅案 (35)4.7.3. 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现场处置⽅案 (37) 4.7.4. 受伤⼈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38)5. 安全防护 (40)5.1.应急⼈员的安全防护 (40) 5.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40)5.3.次⽣灾害防范 (41)6. 应急状态解除 (42)6.1.应急终⽌条件 (42)6.2.应急终⽌程序 (42)6.3.跟踪监测和评估 (42)7. 善后处置 (43)7.1.事故调查与处理 (43)7.2.保险与索赔 (43)7.3.恢复⽣产 (43)7.4.应急总结 (43)7.5.奖励与惩处 (44)7.5.1. 奖励 (44)7.5.2. 惩处 (44)7.5.3. 信息公开 (44)8. 应急保障 (46)8.1.通信与信息保障 (46)8.2.应急队伍保障 (46)8.3.物资装备保障 (46)8.4.其他保障 (46)9. 预案管理 (48)9.1.应急预案培训 (48)9.2.应急预案演练 (48)9.3.应急预案修订 (48)9.4.应急预案备案 (49)10. 附则 (50)10.1.术语和定义 (50)10.1.1. 环境应急预案 (50)10.1.2. 环境敏感区 (50)10.1.3. 环境保护⽬标 (50)10.1.4. 危险物质 (50)10.1.5. 危险废物 (50)10.1.6. 环境污染事件危险源 (50)10.1.7. 环境污染事件与突发环境事件 (51)10.1.8. 分类 (51)10.1.9. 分级 (51)10.1.10. 应急准备 (51)10.1.11. 应急响应 (51)10.1.12. 应急教援 (51)10.1.13. 恢复 (51)10.2.预案的签署和解释 (51)10.3.预案的实施 (52)前⾔××航空⼯业物产有限公司成⽴于1997年9⽉16⽇,其前⾝为中国航空⼯业总公司四〇九库,于2010年12⽉31⽇经南昌县⼯商局进⾏了变更登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doc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doc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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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
环发〔201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规范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的有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应急标准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2010年12月28日印发
—3—
附件: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为适应当前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加强全国环境应急能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推进中国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对应急队伍和装备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指挥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各有侧重的制定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内容包括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与人员、硬件装备、业务用房等。

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将省、市、县级标准分为三级,鼓励有需求的地区进一步提高能力建设标准。

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执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核与辐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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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机构与人员
备注:
1.第1项“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指具有行使环境应急管理行政职能,可有效防范和妥善
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专门机构或部门;
2.第2项“人员规模”指专职从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兼职人员;
3.第3项“人员学历”指新招人员学历;
4.第4项“培训上岗率”指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并取
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
5.选调政治思想觉悟高、文化程度和业务素质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从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6.人员经费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核定;
7.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地区可在标准基础上扩大人员规模。

—5—
表2 硬件装备
—6—
表2 硬件装备(续)
备注:
1.第1项“应急指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指符合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求,包含环
境风险源基础信息系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系统等各类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实现与政府部门应急平台、上下级环保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的环境应急平台体系。

2.第2项“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省级需配备MCU(多点控制单元)、视
音频切换控制系统(原则上接入容量不低于128×128)、网管系统、视频会议终端以及配套外设(包括摄像机、扬声器、扩声设备等);地市级需配备MCU(多点控制单
—7—
元)、视音频切换控制系统(原则上接入容量不低于64×64)、网管系统、视频会议终端以及配套外设(包括摄像机、扬声器、扩声设备等);县级需配备视频会议终端以及配套外设(包括摄像机、扬声器、扩声设备等)。

3.第3项“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指装配在应急指挥车上的移动
指挥通信系统。

至少包括电子办公设备、无线通信设备、视频音频图像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输设备,并确保与固定指挥平台之间的实时数据信息传输。

4.第4项“便携式移动通信终端”指便于人员携带和操作的简易通信设备,至少具备无
线通信、音频图像数据采集、数据传输功能,并确保与固定指挥平台和车载指挥系统之间的数据信息传输。

5.移动指挥通信系统应确保在恶劣条件下能够实现事发现场与后方指挥的实时通信。

6.第5项“应急指挥车”指装备了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的移动指
挥车辆,印有“环境应急”字样标识。

省一级、省二级、市一级的应急指挥车须在7座以上。

7.第6项“应急车辆”包括商务车、越野车、高性能越野车,印有“环境应急”字样标
识。

地理条件复杂的地区可提高越野车、高性能越野车的配置比例。

8.第7项“高性能应急监测车”指应急状态下赴现场快速监测的车辆,可快速监测液态、
气态、固态及辐射等各类污染物,具有密闭保护功能,印有“环境应急”字样标识。

应急监测车可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9.第8项,“多功能水上(近海)快艇”,印有“环境应急”字样标识,内陆地区且辖区
内无大面积水域的环保部门可不装备。

10.第9项“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和第10项“液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或粉尘致密型
化学防护服”均指包括身体防护、呼吸防护、无线通讯的成套防护装备。

技术标准参照《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通用技术要求》(GB 24539-2009)、《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AQ/T 6107-2008)。

11.第11项“应急现场工作服(套)”指一般应急现场工作服,包括服装、鞋、帽、手
套、口罩、护目镜或面镜等装备,服装印有“环境应急”字样标识。

12.第15项“医用急救箱”中至少包括:纯棉弹性绷带、网状弹力绷带、不粘伤口无菌
敷料、防水创可贴、压缩脱脂棉、三角巾、酒精棉片、伤口消毒棉签、医用剪刀、医用塑胶手套、人工呼吸隔离面罩、速效救心丸等。

13.第19项“防寒保暖、给氧等生命保障装备”包括防寒服、采暖炉、氧气瓶、野外炊
具等,环境条件恶劣的地区可提高配置。

14.第22项“应急摄像器材”和第23项“应急照相器材”指具备防爆、高清、广角、
长焦距、夜间拍摄等功能的摄像器材和照相器材。

15.第26项“无人驾驶飞机”指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8—
飞机,具备航拍功能和数据传输系统,需配套航拍数据分析系统,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16.环境应急硬件装备应保持完好,按规定维护升级、淘汰更新,随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17.构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提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依托地方人民政府储
备应急救援物资。

18.本《标准》各项指标内容为最低配置,各地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装备内容、提高装备水平。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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