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非研究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非研究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非研究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民非研究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真实准确: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民主集中:实行民主决策,集中管理。
(四)厉行节约: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民非研究院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下设会计、出纳等岗位。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
(二)负责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负责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
(四)负责税务申报和缴纳。
(五)负责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六)负责财务档案管理。
三、财务管理第六条资金筹集与管理:(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金筹集的规定,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止资金流失。
第七条收入管理:(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
(二)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
(三)及时缴纳应缴税款。
第八条支出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支出合规。
(二)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合理控制支出。
(三)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九条财务核算:(一)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核算真实、准确。
(二)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反映财务状况。
(三)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监督与检查第十条民非研究院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财务部应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民非研究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1. 研究院财务管理体制1.1 财务管理职责分工研究院财务管理包括行政财务与研究项目财务两大类,其中行政财务主要承担管理层面的财务管理,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财务预算及决算等;研究项目财务则主要负责各类研究项目经费的科学管理。
1.2 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为规范研究院财务管理活动,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如《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研究院财务审批及报销流程》,同时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1.3 财务管理监督与内部控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性,研究院建立了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研究院的财务管理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和内部控制,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
2. 研究院财务管理流程2.1 预算编制流程预算编制是研究院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编制预算是为了合理分配研究院的财务资源,保证研究院的各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预算编制流程主要包括:编制预算方案、预算填报、预算审核、预算批准等环节。
2.2 采购管理流程为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化、透明化与科学化,采购管理流程应当严格执行。
采购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采购申请、采购审批、采购公告发布、投标报价、采购合同签订等环节。
2.3 报销管理流程报销管理是研究院日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之一。
报销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报销申请、报销审核、报销审批、报销支付等环节。
经过这些环节的严格审核和控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在报销期间出现的一些不良行为。
2.4 项目预算管理流程项目预算管理流程主要是针对研究院的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和控制。
项目预算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项目预算执行、项目经费监管等环节。
通过实施科学、严格的预算管理流程,研究院可以合理规划和利用经费资源,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3. 总结通过对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的介绍,可以发现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于研究院的日常工作及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企业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企业研究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研究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机构及职责1. 财务部是企业研究院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研究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合规性;(2)负责研究院的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筹划等工作;(3)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财务预算;(4)负责研究院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5)负责研究院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6)负责研究院的财务培训和咨询服务。
三、财务核算1. 财务核算应以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为准,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可比性等原则。
2. 财务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实现收入和费用的正确匹配。
3. 财务核算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资金管理1. 资金管理应遵循“集中管理、分权控制、高效运作”的原则。
2. 资金收入应全部纳入研究院的银行账户,严禁公款私存。
3. 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4. 资金支付应实行授权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五、成本控制1. 成本控制应遵循“开源节流、合理控制、提高效益”的原则。
2. 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对研究院的各项成本进行分类、归口管理。
3. 加强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 定期对成本控制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成本控制体系。
六、税务筹划1. 税务筹划应遵循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研究院的税收合规。
2. 加强税务管理,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税收筹划策略。
3. 优化税务核算,确保研究院的税务申报准确、及时。
七、财务报表1. 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及时反映研究院的财务状况。
3. 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的合规性。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研究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研究院财务制度范本

研究院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院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研究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研究院财务制度适用于研究院内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研究院财务制度遵循合规、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强调风险防控、资源优化。
第四条研究院财务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限额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研究院财务部门是研究院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务活动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研究院财务预算执行按年度、分项目、分部门进行。
第七条研究院应当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当按照合理、科学、有依据的原则,确保收支平衡、资产合理配置,合理分配资源。
第九条研究院应当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研究院在编制预算时,应当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确保实现全年财务目标。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一条研究院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做到规范、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研究院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进行,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研究院应当建立全面预算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本预算制度等相关制度。
第十四条研究院应当建立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务数据的即时录入和查询,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研究院应当建立现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监督。
第十六条研究院应当对项目经费、科研经费、行政经费等资金分别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研究院应当建立审计制度,对使用国家和社会捐赠的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第五章审计管理第十八条研究院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研究院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数据。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研究院应当建立财务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责任,推进全面监督。
某科学研究院财务规划管理制度

某科学研究院财务规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科学研究院相关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规范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保障财务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财务规划第二条科学研究院每年制定财务规划,确保财务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与其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相衔接。
第三条财务规划内容应包括:(一)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二)项目预算:重点项目的预算;(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管理通过科学的流程和监督机制,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五条科学研究院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一)编制资金预算,并监督执行;(二)维护资金账户的安全和完整性;(三)负责资金调度,确保项目经费的及时拨付;(四)进行资金统计,制作资金报表。
第四章财务决策第六条财务决策应依据财务规划和预算,结合科学研究院的实际情况,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运用。
第七条财务决策应考虑以下因素:(二)财务风险;(三)财务约束条件。
第五章财务审计第八条对科学研究院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财务审计应包括财务报表的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
第十条财务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科学研究院的管理层,阐明审核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科学研究院设立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十二条经费管理应包括预算编制、项目经费管理和经费监督。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管理应考虑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结算流程,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第十四条经费监督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估。
第七章财务报告第十五条科学研究院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进行报送。
第十六条财务报告应包括财务状况表、财务业绩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科学研究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第八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十八条科学研究院应设立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建立风险评估、防范和处置的体系。
高校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高校研究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研究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3. 保障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4.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合理使用;5. 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监督。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研究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研究院的财务管理工作;2. 财务管理部门设财务主管,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3. 各部门、实验室、课题组等应根据需要设立财务助理,协助财务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合理确定收入来源和标准;(2)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完整;(3)及时上交财政,不得截留、挪用。
2. 支出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支出政策和规定,合理编制支出预算;(2)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3)加强支出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规;(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财务审批制度1. 财务审批权限(1)一般性支出:5000元以下由财务助理审批,5000元(含)以上由财务主管审批;(2)重大项目支出:由研究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3)大额资金支出:由研究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财务审批程序(1)各部门、实验室、课题组等提出财务申请;(2)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审批通过后,财务管理部门办理资金支付手续;(4)对审批不通过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1. 财务管理部门对研究院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2. 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研究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建立健全高校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研究院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为研究院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研究院财务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研究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内部审计等。
第三条研究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三)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责任制原则:明确财务责任,落实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研究院年度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研究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经费需求;(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经费需求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年度预算草案;(三)研究院领导审批年度预算;(四)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预算执行。
第六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研究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研究院收入包括科研项目收入、横向课题收入、上级拨款、其他收入等。
第八条各项收入应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第九条收入核算应真实、准确,确保收入与支出相符。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条研究院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第十一条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十二条支出审批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负责人提出支出申请;(二)财务部门审核;(三)研究院领导审批;(四)财务部门执行。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研究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四条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六章成本核算第十六条研究院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对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分析,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成本核算数据真实、准确;(二)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成本变动情况;(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成本构成。
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

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财务管理制度是研究院为了规范和优化财务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保护研究院的财务利益,同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以支持研究院的决策制定。
本文将分析和探讨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具体的规定内容。
二、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规范财务流程: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研究院内部财务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申请、资金使用、财务报告等各个环节,使得财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保障财务安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财务审批权限、支付审批流程、财务档案管理等,从而提高了财务安全性,防止财务风险和损失。
3.提高财务透明度: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透明的财务报告。
4.提高决策效率:财务管理制度中设定预算编制和决策审批流程,有助于合理分配、使用和监控资金,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三、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1.预算管理:制定预算编制流程,包括预算制定、审核、批准、执行等环节。
确保预算合理性和科学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申请、支付、清算等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和规定,防止资源浪费和滥用。
3.财务报告: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审批和披露要求。
包括季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等,并定期向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公开,增加财务透明度。
4.费用管理:设定费用报销的审批流程和要求,确保费用报销符合规定和政策,防止虚假报销和滥用公款。
5.财产管理:规定财产管理流程,包括财产登记、验收、入账、使用和处置等。
确保财产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
6.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流程、风险管理、审计等,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7.税务管理:设定税务管理规定,包括税务申报、纳税义务履行、税务筹划等。
确保研究院的纳税义务遵守相关法律和政策。
四、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实施: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后,研究院应组织内部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制度要求,并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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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大庆生物技术研究院
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本制度是为加强财务监管和会计核算,规范收入与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院科研和开发各项事业持续有序、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三条院事业法人所有账务,由财务处统一管理。
第四条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账户。
第五条财务机构根据需要设置会计岗位,配备财务人员,加强内部岗位制度建设,保证院财务核算工作合理有序进行。
第六条财务做好每年的预算、各类的会计报表以及纳税申报,归档保管好所有会计档案,对单位财务情况保密。
第七条加强对院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其财务运行状况。
第八条收入实行预算制度,院资产建立有偿使用制度,课题组或实体单位占用院土地、技术成果、资金等按规定收取使用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九条职工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一律由财务部门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院级财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支出预算,收入预算除上级拨入运行经费外,本院实体创收收入以及资产出租收入也一并纳入院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要根据收入预算和本院发展需要进行合理编制,保证其“刚性支出”,压缩“弹性支出”。
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年度计划需要,年初列出各项经费支出计划方案,报经院领导班子研究批准,执行中如确需调整的方案必须有分管财务领导批准方可调整。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当年各项收入必须全部足额及时上缴院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核算要求开具收入票据。
院属各部门不得隐匿、截留、挪用收入款,不得进行体外循环设立小金库,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课题项目收入,由财务部门根据相关指标通知和批准文件、项目经费合同,以及银行到账单据列入到事业账户。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严格按计划控制公务费用(办公费、邮电通讯、交通差旅费、会务费)和业务费用支出。
第十五条对课题、项目支出按课题项目合同实施,严格控制支出,超过合同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不予报账。
结余转课题基金,提成奖励从课题组基金中列支,在研课题不准列支。
第十六条各项支出审批原则与程序
1.院事业经费报账支出,由院领导班子或授权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2.所有费用支出发票都要符合报账要求,经手人、验收人、审核人、审批人齐全。
3.对课题、项目支出,由课题组、项目组负责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按实施方案或合同内容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职能科室费用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4.开发费用支出由院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5.财务部门对发票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稽核。
6.跨年度支出费用发票不准报销(特殊情况可放宽到上一年度12月15日后),否则财务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七条凡5000元以上维修和基建项目,必须有工程预算、决算和施工合同方可支出。
符合招标的工程要进行招标。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货币资金管理
1.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立银行账户,严禁出借、出租银行账户。
2.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出纳岗位职责管理现金。
收到现金及时存行,控制大额现金支付形式,超过限额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与对方结算,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九条库存管理
加强货物管理,保管员要做好出入库台账记录,序时准确记录出入库数量。
定期不定期进行盘点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库存明细账,对于合理损耗进行报损处理,不合理损失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自行赔偿。
第二十条往来管理
1.严格控制公款预支,严禁因私借款。
因公务活动借款要注明借款原因,及时报账。
2.借款购货应有购货合同,没有购货合同要详细注明借款原因、数量、汇款地点,借款单审批手续完备方能支付。
第七章票据管理
第二十一条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本院使用的财政票据、税务发票及自行印制的票据的领购、保管、使用和缴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已开出去的财政性票据,款项不能到帐的,经办人要说明原因并负责把开出的票据收回,否则视为欠款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如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院财务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