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异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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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集团各职能中心(部门)、各产业公司员工异动行为,理顺员工异动流程,保证集团各部门/各职能中心、各产业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2.原则

2.1 员工的异动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慎重处理。

2.2 人员调整应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绩效考核为依据,并要兼顾个人的发展潜能和现任职务。

3.异动定义

3.1异动范围:入职、转正、平调(内外)、借调、待岗、晋升、降职、离职及其他。

3.2异动定义

(1)入职:是指员工与原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经参加我司招聘考评,通过招聘审批后进入公司的过程。

(2)转正:是指员工入职后通过岗位试用期,经试用综合考评符合公司招聘岗位条件,继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过程。

(3)平调(公司内部):是指员工在同一工作单位内部从一个工作岗位被调整到另一个同级工作岗位的行为,在此过程中,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发生变化。

(4)平调(公司外部):是指因工作需要,员工在集团公司、产业公司等独立法人之间进行同级异动,而产生的跨公司工作调整行为,在此过程中,员工的劳动关系发生变化。

(5)借调:是指为完成某项特殊工作,员工从某公司或部门被临时借调到其他公司或部门,借调人员的劳动关系等仍保留在原公司/部门,当该工作完成后,员工仍回到原先公司/部门的行为。

(6)待岗:是指员工经绩效考核连续3次不达标者,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岗位或因个人原因出现影响部门正常工作无法开展,经教育及沟通仍无法改变情况者,用人部门提出进入转岗程序,但因无岗可调或员工本人不接受调岗时,或其他异动情况出现无岗位调整时进入待岗。

(7)晋升:指公司根据员工考核、业绩、表现,考察其能力、知识和品格,当达到晋升标准时,将其从原来岗位调升到较高的、承担更大责任的岗位。

(8)降职:是指根据员工考核、业绩、表现,考察其能力、知识和品格,当达到降职或降薪标准时,将其从原先岗位降至到低一级或较低岗位的过程。

(9)离职:是指员工与工作单位之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4.职责范围

4.1集团总裁:负责集团全部人员、各产业公司人事和财务人员及各产业公司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异动审批。

4.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全部人员及跨公司人员的异动管理及各产业公司人员异动审批。

4.3产业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部):负责本公司内人员的异动管理。

4.4集团各中心/各部门及各产业公司负责人:负责员工异动的提请及审批管理。

4.5金盾公司信息部:负责人员异动OA账户信息的更改。

5.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职能中心及各产业公司全体人员。

6.入职(详见<招聘管理制度>)

7.转正

7.1转正原则

(1)提前转正: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申请,经综合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者予以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

(2)按期转正:新员工入职满试用期后,经人力资源部组织完成各项考核,成绩在70分及以上并符合转正标准时,按约定试用期限予以转正的行为。

(3)延期转正:新员工入职满试用期后,经人力资源部组织完成各项考核,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未能达到转正标准,经部门负责人提出延长考核期并经人力资源部通过,延期转正的行为,延期次数不得超过一次,试用期累计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时间。

(4)不予转正:新员工入职满试用期后,经人力资源部组织完成各项考核,但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未能达到转正标准,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7.2.1 如遇新入职员工有符合提前转正条件时,部门负责人在新入职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提前转正申请表》,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进行提前转正各项考核。

7.2.2 自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须进行工作满月跟进并逐月填写《试用期工作访谈记录表》,作为转正考核依据。

7.2.3 新员工入职即将结束试用期时,须在试用期满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索取《转正申请表》,并在2个工作日内交至人力资源部。

7.2.4 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转正申请表》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员工各项试用期间工作考核(《试用期工作计划考核表》、《试用期工作行为考核表》、《转正审批表》),并进行逐级审批。

如需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转正考核,当考核单项打分为满分时或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时,评分人须提供评分依据。

7.3.转正结果

7.3.1 新员工转正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须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个工作日发布《转正通知》及转正祝贺,转正通知书须本人签字确认后存入人事档案。

7.3.2 如遇未能通过转正情况时,人力资源部须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3个工作日内向新员工发放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办理离职手续。

7.3.3 如遇延期转正情况时,人力资源部须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3个工作日内向新员工本人进行延期转正沟通,并签署《延期转正通知书》存入人事档案。

7.3.4 如遇因转正发生薪资调整情况时,须与转正者本人重新签订《薪资确认表》并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8.平调(内部调岗)

8.1调动原则

8.1.1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竞聘、晋级或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同等职位/岗位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8.1.2当公司员工出现考核成绩连续3次不达标者,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出现时或严重影响部门正常业务开展时,亦考虑调整岗位。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8.2.1 竞聘(如需)

8.2.1.1由人力资源部发布空岗竞聘信息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并规定报名截止日期。

8.2.1.2 在竞聘报名截止日期内,参加竞聘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填写《竞聘申请表》,并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个人简历》。

8.2.1.3人力资源部根据参加竞聘报名情况,组织进行竞聘工作发放竞聘通知,原则上单个岗位报名员工不足3人者,取消竞聘并发放竞聘取消通知,以上工作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8.2.1.4人力资源部根据竞聘通知进行竞聘组织工作,3个工作日内完成竞聘考核及竞聘成绩统计,并发放竞聘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2.1.5竞聘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完成异动审批手续并发放《调岗通知书》,员工持《调岗通知书》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及前往新部门报道,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8.2.2 调岗

8.2.2.1由部门或员工本人填写《调岗申请表》。

8.2.2.2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提出的《调岗申请表》,对拟调整岗位人员做绩效考核及任职资格评估,对内部岗位空缺而提出的平级调动还需完成人际关系360评估,并做出评估报告鉴定是否可以调岗。

8.2.2.3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估结果,将不符合调岗申请返还部门或员工本人;对符合调岗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员工本人或所在部门领导与拟调整后岗位部门负责人沟通,确定其是否接收。

8.2.2.4对其确定接收的调岗,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异动审批表》进行流程审批。

8.3.调动结果

8.3.1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竞聘结果,根据以上竞聘流程进行公示及调整。

8.3.2 由人力资源部对审批通过的调岗,公示5个工作日。

8.3.3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者,将自公示结束之日起,人力资源部对调岗人员发放《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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