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中小学设计规范一些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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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引言:中小学建筑是学生求学过程中的重要场所,其设计规范关乎学生的舒适度、安全性和教学效果。

为了满足不断发展的教育需求和新时代对校园环境的要求,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也需要与时俱进。

本文将介绍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包括建筑布局与功能设置、教室设计、体育场馆规划等内容。

一、建筑布局与功能设置1. 校园整体规划中小学校园的整体规划应充分考虑学校规模、地域条件和未来发展需求,合理划分各个功能区域,确保交通便捷、安全有序。

2. 教学楼设计教学楼的布局应满足教学需要,采取灵活的教室组织形式,同时注重自然采光和通风,提供舒适的学习环境。

3. 行政楼和办公区设计行政楼和办公区的布局应便于教职员工的办公和管理工作,并与教学楼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

4. 图书馆和多功能厅设计图书馆和多功能厅作为学校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应注重空间设计、声学效果和设备配备,为学生和教师提供良好的学习、交流和演讲环境。

二、教室设计1. 教室面积和布局中小学的教室面积应根据班级人数确定,每个学生应保证一定的活动空间。

教室内的布局应合理安排,包括教师讲台、学生桌椅和设备摆放等。

2. 教室采光与通风教室的采光要求充足,可以通过大窗户和天窗等方式实现。

同时,教室的通风也应得到重视,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系统。

3. 教室设备与设施教室内应配备适当的教学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教学辅助设施,满足教学和学习的需要。

三、体育场馆规划1. 运动场设计中小学运动场的设计应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活动的需求,包括足球场、篮球场、田径跑道等设施的设置。

2. 游泳池设计游泳池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保障学生的运动安全。

3. 体育馆设计体育馆是学校举办大型体育活动和集会的场所,其设计需要考虑场地面积、观众席、场地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四、安全与紧急疏散设计1. 火灾安全中小学建筑需要配备消防设施,包括消防疏散通道、照明设备和灭火器等,确保学校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和处置。

浙江省中小学设计规范

浙江省中小学设计规范

浙江省中小学设计规范篇一:浙江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浙江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全面推进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教基[2003]5号)精神,特制订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

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高级中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初级中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篇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减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切实执行和落实《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精神,有效解决一些地区和义务教育段学校存在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深化认识,坚决反对和制止造成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类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由来已久,是现阶段我省义务教育领域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

尽管这些年教育系统做了不少努力,但问题没有解决,在有些地方和学校甚至变得越来越严重。

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直接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学生厌学、教师厌教,妨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一定要深刻认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担起应负的责任,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转变教育理念,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育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坚决把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责任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始终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

要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类违规办学行为,努力为学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小学教学楼设计规范

中小学教学楼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86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与平面布置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

普通教室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课桌椅的排距:中学不宜小于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550mm。

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0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mm,中学不宜大于8500mm。

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的横向走道。

普通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柜、窗帘杆、银幕挂钩、广播喇叭箱,“学习园地”栏、挂衣钩、雨具存放处。

教室的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源插座。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1000mm,宽度:小学不宜小于3600mm,中学不宜小于4000mm。

二、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800--900mm;中学宜为1000--1100mm。

三、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

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合班教室合班教室的地面,容纳两个班的可做平地面;超过两个班的应做坡地面或阶梯形地面。

合班教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5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800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三、座位排距:小学不应小于800mm,中学、中师、幼师不应小于850mm。

四、走道宽度:纵、横向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当同时设有中间和靠墙纵向走道时,其靠墙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50mm。

五、座位宽度不应小于450~500mm。

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

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

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首先,教师应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大纲,确定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应符合学科知识结构和阶段性学习目标,有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教师还应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兴趣,对教学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安排和补充。

其次,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灵活运用直观教学、探究教学、实践教学等方法。

教师还应注重学生的参与和合作,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同时,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运用适当的教学技巧和教具,提高教学效果。

第三,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发展特点,设计合理的教学步骤和教学环节。

教师应注意教学内容的渐进性和层次性,避免知识的跳跃性。

教师还应合理安排教学时间,避免单一教学形式和长时间讲授,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第四,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情况,进行及时的反馈和评价。

教师应给予学生鼓励和表扬,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教师还应发现学生的学习困难和问题,进行个别化辅导和帮助,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五,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要遵循教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进行身体惩罚和精神惩罚。

教师还应遵守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保证教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最后,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素养。

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教师还应定期进行反思和总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提高教学质量。

总之,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守的规范和要求。

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教师还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情况,进行及时的反馈和评价。

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提高教学能力和教育素养。

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为了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小学教室的照明设计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1.光线充足:教室应该充分利用自然光线,确保光线充足。

教室朝向应选择对日照优化的方向,大窗户可以增加自然光的进入。

另外,还可以使用透明材料来增加光的传播。

2.均匀光分布:教室中应有均匀的光分布,避免强弱光度差异过大的情况。

这可以通过合理的灯位设置和选用适当的灯具来实现。

3.照明亮度:教室的照明亮度应该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以确保学生可以清晰地看到教室中的学习资料和教师的讲解。

照明亮度的要求通常根据教室的功能和使用者的年龄来确定。

4.色温和色彩还原:教室的照明设计应该选择色温适宜的灯具,并能够准确还原物体的色彩。

一般来说,中性色温(4000-5000K)的灯具适合教育类场所,可以提供清晰的视觉效果。

5.防眩光设计:教室的照明设计应该避免眩光,以保护学生的视力。

可以选择具有防眩光功能的灯具,并通过合理的光源布置来减少眩光。

6.良好的调光系统:教室的照明设计应该考虑到不同学习活动的需求,提供可调节光线亮度的灯具。

调光系统应易于操作,并具有足够的亮度范围,以满足不同情况下的照明需求。

7.能耗效率:教室的照明设计应该注重能耗效率,选择节能灯具,并合理布置以减少能耗。

另外,可以考虑使用自动感应开关和定时开关等设备,以实现光线的智能控制和节约能源。

8.合理的灯具布局:教室的照明设计应合理布置灯具,避免出现阴影、光强不均等问题。

可以选择吊顶灯、墙壁灯和台灯等多种灯具组合,以提供均匀且适宜的光线。

9.良好的护眼照明:教室照明设计应注重学生的眼睛健康,选择柔和且护眼的灯具。

可以选择采用漫射光源、有梯度的照明和无闪烁的灯具,以减轻学生的视觉疲劳。

10.灯光的可维护性:教室照明设计应注重灯具的可维护性,选择易于更换和维修的灯具。

此外,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灯具,确保其正常工作。

总之,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要考虑到光线充足、光分布均匀、照明亮度适宜、色温和色彩还原准确、防眩光等因素,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篇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篇

在寒冷或风沙大的地区,教学用建筑物 出入口应设挡风间或双道门。
教学用建筑物的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设 施,并应采取防止上部物体坠落和地面防 滑的措施。
走道
教学用建筑的走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在该走道上各教学用房疏散的总 人数,按照百人指标规定计算走道的疏火栓、 教室开启的门窗扇等设施。
音乐教室讲台上应布置教师用琴的位置。 音乐教室宜在紧接后墙处设置2排—3排阶梯 式合唱台,每级高度宜为0.2米,宽度0.6米。 音乐教室应设置五线谱黑板。 音乐教室的门窗应隔声。墙面及顶棚应采用 吸声措施。 舞蹈教室每个学生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平米。 舞蹈教室应附设更衣室。 舞蹈教室宜采用木地面。
主要教学用房,小学设在四层以下,中学五 层以下。
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
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 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米。
在校园显要位置设置国旗升旗场地。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专用 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
教师休息室宜与普通教室同层设置。各专用 教室宜与其教学辅助用房成组布置。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篇
总则
满足办学标准要求,适应建筑安全、适用、经济、绿 色、美观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满足教学功能要求 2、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3、校园本质安全,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安全。校园 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 4、以人为本、精心设计、保护环境、节地、节能、 节水、节材的基本方针;节约投资、可持续发展。
卫生间位置应方便使用且不影响其周边 教学环境卫生。
在中小学校内,当体育场地中心与最近 的卫生间的距离超过90米时,可设置室外 厕所。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本文档旨在为中小学校的建筑设计提供规范,以确保学校建筑物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实用性。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设计规范:1. 建筑安全规范- 学校建筑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建筑法规。

- 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关的消防安全和耐久性要求。

- 建筑结构应足够坚固,以抵御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等的影响。

2. 教室设计规范- 教室应具备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以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

- 教室内应有足够的座位,同时考虑到学生的行动空间和舒适感。

- 科学合理地布置教桌、板书等设施,以便学生和教师进行有效的教学活动。

3. 实验室和图书馆设计规范- 实验室应考虑到安全性和实验需求,包括适当的通风系统、实验台和设备储存空间。

- 图书馆应提供宽敞明亮的研究环境,同时考虑到书架的合理摆放和舒适的阅读区域。

4. 办公室和会议室设计规范- 办公室和会议室应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会议环境,包括舒适的座椅、充足的储物空间和配套设施。

- 对于需要保护机密信息的办公室,应考虑到保密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5. 健身和运动场所设计规范- 健身和运动场所应有适当的面积和设备,以满足学生们的体育运动需求。

- 运动场地应具备良好的维护和管理条件,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运动的顺利进行。

6. 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应考虑到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包括能耗管理和废物处理等方面。

- 应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以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7. 无障碍设计规范- 学校建筑应提供无障碍设施,以方便残疾人士的进出和使用。

- 包括无障碍通道、坡道和升降设备等。

请根据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采用本文档所述的建筑设计规范,以确保中小学校建筑物的质量和功能的满足。

为了维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权益和安全,我们还建议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中小学设计规范范文

中小学设计规范范文

中小学设计规范范文首先,在学校设计中要注重学生的安全。

教室、走廊、楼梯和其他公共区域应有合适的防护设施,以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

例如,在走廊和楼梯上应该有防滑地板,楼梯上应安装扶手,以保障学生的安全。

此外,学校还应配备逃生路线指示牌和消防设备,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学生能够及时疏散。

其次,学校的教室和图书馆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设施。

充足的自然光线和新鲜空气有助于学生的学习和健康。

因此,在设计中应尽量使用大窗户和天窗,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光。

此外,室内应配备合适的空调系统,确保室温适宜,并防止霉菌等细菌滋生。

同时,学校的教室和学生宿舍应具备良好的隔音效果。

在学习和休息场所中,学生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

因此,在设计中应采用隔音材料,并合理规划房间的布局,以减少噪音的传播。

另外,中小学的教室应有合适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教室应配备合适的桌椅和黑板,以及投影仪、电脑和音响设备等现代化教学设备,以提供更好的教学环境和体验。

此外,学校还应提供实验室、艺术室、体育馆和图书馆等专用场所,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此外,学校的室内外环境应美观整洁。

清洁的学习环境有助于学生的学习和健康。

因此,学校应有规范的清洁管理制度,定期清洁教室、走廊、厕所等公共区域。

同时,校园内应有合适的绿化和景观设计,提供一个舒适和宜人的学习环境。

最后,学校应考虑到特殊需求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对于残障学生,学校应提供无障碍设施,如无障碍坡道和卫生间,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进行学习和日常活动。

此外,学校还应采取措施,为特殊需求学生提供个别教育和专门的资源支持。

以上是关于中小学设计规范的一些建议。

建设和装修学校时,我们应该考虑到学生的安全、健康和学习需求,为他们提供一个舒适和适宜的学习环境,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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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小学设计规范一些相关内容分述如下,以方便复习此类题目之需。

总则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第一节校址选择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

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

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

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学校用地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

第2.2.2条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多少确定。

小学不宜大于0.8;中学不宜大于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0.7。

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

有住宿生的中学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

四、在采暖地区,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有锅炉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第2.2.3条学校运动场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学生同时作课间操之用。

小学每学生不宜小于2.3m2,中学每学生不宜小于3.3m2。

二、学校田径运动场应符合表2.2.3的规定:三、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四、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场地应为弹性地面。

五、有条件的学校宜设游泳池。

第2.2.4条学校绿化用地:中师、幼师不应小于每学生2m2;中学不应小于每学生1m2;小学不应小于每学生0.5m2。

第三节总平面布局第2.3.1条学校应有总平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建筑设计。

第2.3.2条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地、自然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第2.3.3条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

第2.3.4条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

第2.3.5条学校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300辆的道路。

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

第2.3.6条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

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

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

第2.3.7条植物园地的肥料堆积发酵场及小动物饲养场不得污染水源和临近建筑物。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第一节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与平面布置第3.1.1条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风雨操场应根据条件和情况设置。

第3.1.2条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3.1.3条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

第二节普通教室第3.2.1条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850mm,中学不宜小于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550mm。

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0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mm,中学不宜大于8500mm。

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的横向走道。

第3.2.2条普通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柜、窗帘杆、银幕挂钩、广播喇叭箱,“学习园地”栏、挂衣钩、雨具存放处。

教室的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源插座。

第3.2.3条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1000mm,宽度:小学不宜小于3600mm,中学不宜小于4000mm。

二、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800--900mm;中学宜为1000--1100mm。

三、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

第3.2.4条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第三节实验室(I) 一般规定第3.3.1条物理、化学实验室可分边讲边试实验室、分组实验室及演示室三种类型。

生物实验室可分显微镜实验室、演示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三种类型。

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的不同条件,这些类型的实验室可全设或兼用。

第3.3.2条实验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双人单侧化学、物理、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60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600mm。

二、四人双侧物理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75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900mm。

三、岛式化学、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60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1250mm。

四、教师演示桌长不宜小于2400mm,宽不宜小于600mm。

第3.3.3条实验室的室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第一排实验桌的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1000mm。

二、两实验桌间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300mm;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500mm。

三、中间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

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900mm。

四、实验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550mm。

第3.3.4条实验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应根据功能的要求设置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管道和各种电源插座。

二、实验室内应设置黑板、讲台、窗帘杆、银幕挂钩、挂镜线和“学习园地”栏。

三、化学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的地面应设地漏。

第3.3.5条演示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演示室宜容纳一个班的学生,最多不应超过两个班。

二、演示室应采用阶梯式楼地面,设计视点应定在教师演示台面中心。

每排座位的视线升高值宜为120mm。

三、演示室宜采用固定桌椅,当座椅后背带有书写板时,其排距不应小于850mm。

每个座位宽度宜为500mm。

(II)化学实验室第3.3.6条化学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药品贮藏室等附属用房。

第3.3.7条化学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实验室宜设在一层;其窗不宜为西向或西南向布置。

二、实验室内的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

风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

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一面应设防护罩。

三、实验室应设置带机械排风的通风柜,当有两个以上化学实验室时,至少应有一间实验室设置通风柜。

通风柜内宜设给水排水装置,但电源插座、照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得设在通风柜内。

四、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

五、实验室可设置煤气管道,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III)物理实验室第3.3.8条物理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

第3.3.9条物理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宜设遮光通风窗及暗室。

内墙面宜采用深色。

二、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

(IV)生物实验室第3.3.10条生物实验室宜设准备室、标本室、仪器室、模型室、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

第3.3.11条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实验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

二、实验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室外阳台和宽度不小于350mm的室内窗台。

三、实验室的显微镜实验桌宜设置局部照明。

(V)附属用房第3.3.12条实验室附属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实验室分开设置的附属用房的位置应靠近所属实验室。

二、化学实验室附属用房除药品贮藏室可与准备室合并设置外,其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

三、化学实验室的危险化学药品贮藏室,除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外,尚应采取防潮、通风等措施。

四、物理实验室附属用房宜分开设置。

五、物理实验室的实验员室宜设置钳工台。

六、生物实验室附属用房,除实验员室可与仪器室或模型室合并外,其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

七、生物标本室宜为北向布置,并应采取防潮、降湿、隔热、防鼠等措施。

第四节自然、史地、美术、书法教室(I)自然教室第3.4.1条小学自然教室宜设附属用房教具仪器室(兼放映室)。

第3.4.2条自然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9500mm。

二、教室中间纵向走道宽度和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50mm。

三、教室及教具仪器室应根据功能要求设置水池及弱电源插座。

四、教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宽度不小于350mm的室内窗台。

五、教室宜设银幕挂钩、透射银幕、仪器标本柜、窗帘盒及挂镜线。

六、教具仪器室应设门与教室相通。

(II)史地教室第3.4.3条史地教室宜设陈列室、贮藏室等附属用房,也可在教室内设置供存放仪器、挂图、展品、岩石标本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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