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督导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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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培训督导计划

社会工作培训督导计划

社会工作培训督导计划一、培训督导目的本督导计划旨在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和素养,促进其在工作中的专业化发展,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督导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培训的有效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二、培训督导对象本次培训督导的对象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包括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教师、社会工作管理者等。

他们是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他们的培训和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培训督导内容1. 社会工作理论知识的培训:包括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社会工作的理论模式和方法、社会工作的伦理原则等。

2. 社会工作实践技能的培训:包括社会工作的实践技能训练、倾听、沟通、危机干预、团队合作等。

3. 社会工作素养的培训:包括社会工作的职业道德、责任感、使命感、自我反思能力等。

四、培训督导形式1. 理论知识的培训将以讲座、研讨等形式进行,由资深社会工作理论专家担任。

2. 实践技能的培训将以实际操作、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采用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

3. 素养的培训将以个别辅导、心理测评、自我反思等形式进行,提高个体的综合素质。

五、培训督导流程1. 培训前期:进行督导对象的需求调查及培训前情况调研,制定培训计划和目标。

2. 培训中期:持续进行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实践技能的培训,同时进行素养的提升。

3. 培训后期: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总结经验,制定下一步的改进计划。

以上就是本次社会工作培训督导的大致流程。

六、培训督导效果评估及改进计划1. 评估方法:采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重点关注培训目标的达成程度。

2. 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的内容、形式、师资等方面进行改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改进计划:制定下一步的改进计划,继续进行督导,持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和素养。

七、培训督导师资培训督导将由具有丰富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他们将在培训中提供专业指导和辅导,帮助督导对象不断提高。

社会工作督导方式的技巧

社会工作督导方式的技巧

社会工作督导方式的技巧(一)个别督导的技巧个别督导是一个一对一会谈的过程,其会谈技巧主要有:一是聆听:督导者要从头到尾仔细聆听被督导者的谈话,以便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二是补充:督导者要以资料、知识或归纳重点的方式补充被督导者谈话的信息。

三是提出疑问:督导者适时向被督导者提出问题,帮助其开阔思想与视野,激发其走向新的境界。

四是进行评价:督导者通过检查被督导者的工作情况,与其分享工作经验和想法。

五是提出建议:对被督导者提出处理服务对象问题和需求的具体建议和策略,协助被督导者拟订有效的工作计划。

在个别督导过程中,督导在态度和工作内容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一是督导者要诚恳地倾听被督导者的表述;二是督导者应仔细研究和批阅被督导者的工作记录、服务报告,以便发现被督导者的不足,提出教育的重点;三是督导者应采取接纳的态度,接纳被督导者的感受,经常鼓励被督导者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评价和判断,培养其自主思考和批判反思能力,最终实现推动被督导者自我学习和自我训练的目的;四是督导者在提出评价和建议时语气应委婉,以免被督导者出现抗拒心态;五是督导者要根据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及时提供示范,建议可行的方法和技术,帮助被督导者更直接处理客观情境下服务对象的需求和问题。

(二)团体督导的技巧团体督导技巧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督导团体组成与运作技巧(1)督导团体的规模。

团体督导通常是由一名督导者与数名被督导者,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也有由数名督导者针对一名被督导者进行的团体督导。

督导团体通常由2~7 人组成,其规模大小主要根据机构性质、督导的目标、被督导者的特性、督导内容的性质来决定。

(2)督导团体的成员。

督导团体的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一般是来自同一工作团队或同一个项目团队的成员,其服务目标、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法和服务成效要求基本相同。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会组成由不同的部门或单位成员参与的跨领域或跨部门的督导团体。

社会工作督导的内容

社会工作督导的内容

社会工作督导的内容(一)行政性督导的内容行政性督导指的是指导督导对象明确工作职责,增强组织认同,积极面对组织管理中的挑战,有效利用组织服务资源,达成组织服务使命。

行政性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社会工作者的招募和选择督导者通过面试选择比较合适的候选人,这不但可以限制成员的差异性,也可以让符合条件的人在实现组织目标时充满认同感和胜任感。

2.安置和引导工作人员督导者要对新进人员进行安置和引导,让他们了解自己在机构中的位置,清楚掌握组织的行政环节、政策和制度等相关信息,帮助他们在机构的人群网络或团队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通过督导引导和说明,新进社会工作者可以明确掌握机构信息、岗位职责、工作规范。

这将有助于社会工作者熟悉机构环境和工作环境,降低不确定性引发的压力,协助其尽快整合融入机构中。

3.工作计划和分配社会工作者一旦被聘用,督导就必须有计划地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

工作分配是让社会工作者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事,包括服务个案量的分配、工作完成时间安排与管理、配置工作合作伙伴以及其他服务物资等。

督导在进行工作分配时,要充分考虑任务量、任务种类、工作人员的能力和其他需求等要素,同时也要考虑分配工作过程中公开说明的程度。

4.工作授权、协调与沟通工作授权则是让社会工作者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自主到什么程度、权限在哪里。

因此,督导需要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社会工作者的技巧与兴趣、工作量的均衡、机构的氛围等因素综合考虑适当授权。

任务授权程序多样:有的督导是提供一连串清楚和详细的指引;有的是提供一般性的准则,而细微之处则给予工作人员较大的弹性;还有的是采取共同讨论的方式来决定任务应该如何被完成;有些则根本完全放任工作人员自由且不受特殊限制地开展工作。

社会工作督导在社会工作者、机构主管、机构与服务对象之间扮演桥梁的角色,在资源整合过程中,督导的居中协调举足轻重。

协调的任务主要是指将所有工作中的片段联系起来的过程,包括联结部门中的成员,部门和部门以及与其他机构的相互协调等。

社工社会工作督导方案

社工社会工作督导方案

社工社会工作督导方案一、背景介绍社工社会工作是一项涉及个人、家庭和社区的专业工作。

为了确保社工工作的质量和成效,社工社会工作督导是一种重要的机制,通过督导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和规范社工工作,提高社工服务的专业性与有效性。

本文旨在介绍一个社工社会工作督导方案,以提供指导与支持。

二、督导的目的与目标督导的目的是通过评估和指导来提高社工工作质量和效果,保证服务对象的福祉和满意度。

通过督导,既能够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也能够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和优势,加以保留与发展。

本督导方案的目标是:- 提高社工服务的专业性和敏感度;- 加强社工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和信任;- 评估社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帮助社工工作者进行持续的职业发展和学习。

三、督导内容和方式1. 督导内容督导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工工作者的工作目标和计划,是否符合社工的职业伦理和原则。

- 社工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互动情况,沟通是否有效、服务是否及时。

- 社工工作的方法和策略,是否符合社工领域的最佳实践。

- 社工工作的效果和成效,通过量化和定性的评估来了解工作的效果。

- 社工工作者的职业发展,了解工作者的培训、学习和发展计划,提供指导与支持。

2. 督导方式督导方式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面对面集体督导会议,社工工作者分享经验和困惑,得到集体团队的指导与支持。

- 个别面谈,督导人员与社工工作者进行深入沟通,解决个别问题。

- 视频督导,在社工工作者实际工作场景中通过视频形式进行督导,提供实时的指导与反馈。

- 文件督导,督导人员通过阅读和评估社工工作者的工作报告、计划书等文件,提供书面反馈与指导。

四、督导人员和流程1. 督导人员督导人员应具备以下特质和能力:- 具备专业的社工背景和经验,理解社工工作的实际操作和挑战。

-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倾听技巧,能够与社工工作者建立信任和良好的关系。

- 具备评估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地评估和指导社工工作。

社会工作的督导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的督导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社会工作督导管理工作,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工作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年)》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社会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年)》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7.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8.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9.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法》10. 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工作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督导管理制度内容(一)督导人员管理1. 督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2)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3)熟悉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方法和技巧;(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培训能力。

2. 督导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社会工作督导工作;(2)维护社会工作专业形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服务对象隐私;(3)定期参加社会工作督导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5)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督导对象管理1. 督导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2)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3)愿意接受督导,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2. 督导对象应遵守以下规定:(1)积极参加督导活动,按时完成督导任务;(2)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服务对象隐私;(3)接受督导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督导人员咨询;(4)按时提交工作总结和案例分析报告。

社会工作督导的内容

社会工作督导的内容

社会工作督导的内容1. 简介社会工作督导是指对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的工作人员和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的一种专业活动。

督导旨在提升社会工作的质量,确保服务对象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促进社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 督导目标社会工作督导的主要目标是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以确保社会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最佳实践。

具体目标包括:•评估和提升社会工作服务的品质和效果;•促进社会工作者专业素养的提高;•保障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促进社会工作实践的创新与改进;•加强社会工作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社会工作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3. 督导内容社会工作督导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监测与评估督导机构对社会工作项目、组织和工作者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估,以确保它们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监测与评估内容可能包括:•监测服务质量和效果:通过收集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法,评估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监测工作者的实践:观察和评估工作者的实际操作,确保他们符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评估项目管理:评估社会工作项目的管理机制和运作方式,确保项目能够有效地满足服务的需求。

•评估组织能力:评估社会工作机构的能力和资源状况,指导机构发展与提升。

3.2 指导与支持督导机构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社会工作项目、组织和工作者解决问题,改进服务质量。

指导与支持内容可能包括:•提供专业知识和信息:针对社会工作领域的最新发展和最佳实践,提供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信息,帮助工作者不断提升自己的素养和技能。

•制定改进计划:根据评估结果,与工作者和组织合作制定改进计划,指导他们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

•解决疑难问题:帮助工作者解决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支持。

•促进合作与交流:鼓励社会工作机构和工作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经验分享和资源共享。

3.3 监督与反馈督导机构对社会工作项目、组织和工作者进行监督和检查,提供必要的反馈和建议,以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规范和要求。

社会工作督导原则与办法

社会工作督导原则与办法

社会工作督导原则与办法一、督导原则总原则:培养人才,服务人群,促进社区发展。

(-)督导职责1按照督导工作程序,及时给予一线社工业务指导,定期开展个别督导、团体督导、督导会议、现场督导及专业培训等,审阅及批复一线社工服务计划、总结等,并督促同工按时完成督导记录。

2.协助所负责督导团队整体服务的规划,建立并规范团队工作程序及指引,检视同工工作表现及专业操守,对团队在服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支持和回应,促进同工成长和专业发展,保障团队社工服务质素。

3.协助所负责督导团队发掘、整理社会资源,优化服务项目结构,发展新的服务项目。

(二)督导计划1督导在项目启动结合所督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督导计划和安排。

2.督导需在当月月底或月初制订出当月的督导计划,方便社工做好接受督导与工作的协调安排。

(三)督导形式1.督导形式可采用个别督导、小组督导、朋辈督导多种形式进行。

个别督导:(1)个别化解决社工存在的困难,及时提供支持;(2)关注社工个体的成长与进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指引;(3)社工价值与理念澄清,培养专业认同感。

2.小组督导:(1)解决小组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提供支持;(2)透过小组督导促进小组成员的相互学习和共同成长;(3)社工价值与理念澄清,培养专业认同感。

(四)督导内容1督导内容的确定参考下章督导具体办法。

3.督导质量的保证(1)在实际督导过程中,为保证督导质量,在一次督导结束3天内之内向项目总负责人提交《督导记录表》;(2)针对实际督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接受督导和提供督导的双方须及时沟通,正向处理与面对。

二、督导办法(一)项目管理1人事管理(1)项目执行方应按照项目书配备执行团队,有相应管理制度与社工信息档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项目人员稳定,中途未出现人员变更。

原则上不允许团队成员变更,尤其是项目负责人,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第一时间向委托方报备,并帮助受助机构尽快做好工作交接。

4.制度建设(1)项目管理制度能够支撑项目运行。

社会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社会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社会工作督导工作方案1. 背景社会工作督导是指对全社会各部门组织社会工作服务进行监督、督导和评估的工作,是保障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社会工作督导工作可以促进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的管理和监督。

2. 目的社会工作督导的目的在于:•规范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增强服务的针对性、适应性和有效性。

•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提高用户满意度。

•促进社区发展,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建立社会公平和和谐。

3. 工作内容针对社会工作服务,在开展督导工作时,需要关注以下内容:3.1 服务目标关注社会工作服务的目标和规划是否达成,目标是否合理、有效。

3.2 服务标准关注社会工作服务标准是否达标。

不同的服务需要制定不同的服务标准,根据不同服务对象、服务类型和服务方式,建立不同的服务标准。

3.3 服务实施关注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过程,包括服务对象的选择、服务方式的选择、服务环境的建立、服务效果的评估等方面。

3.4 服务质量关注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包括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服务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等方面。

3.5 服务机制关注社会工作服务的机制建设,包括服务管理和运作机制、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培训机制、服务计划与统计机制等方面。

4. 工作流程社会工作督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4.1 筹备工作明确督导对象和范围,确定督导任务的目标、内容和重点。

并确定督导人员,组织好督导团队。

4.2 实施工作开展社会工作现场督导,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实施、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3 数据统计对社会工作服务的流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总,包括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录入、监测、评估和反馈等环节,以及用户的满意度调查等。

4.4 结果评估对社会工作服务的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和总结。

汇总督导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督导报告和证明材料,反馈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督导对象。

5. 工作要求社会工作督导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程和流程进行,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高度重视服务对象的利益,确保社会工作服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充分发挥督导作用,优化服务匹配,化解服务难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坚持结果导向,及时调整策略和方式,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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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1.1 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曾于二零零五年,就督导实务向全港所有社工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问卷
调查。

其后,注册局向每位注册社工寄发一份讨论文件,征询意见。

在咨询过程中,注册
局同时邀请各个社工团体(例如香港社会服务联会、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以及员工组织)、社福机构及院校提供意见。

从咨询中所得的其中一项建议,是
为香港的社工制订一套督导实务指引。

1.2 「专业发展工作小组」辖下的「督导指引工作小组」于二零零七年五月成立。

「督导指引工作小组」检视了共十四间社会服务机构的实务督导模式,并且研究海外社工机构所采用
的指引。

「工作小组」认为在已发展的国家中,「澳洲社会工作者协会」( Australi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所制订的督导指引最为全面。

「工作小组」于是以该指引作为蓝本,再根
据香港社工界的实际情况,草拟了现时这套督导指引。

1.3 这份文件旨在就社工实务建议一套基本标准,并厘清雇用机构、社工及督导者在专业督
导方面的责任。

机构和同工应致力达到,甚至超越建议中的标准。

1.4 督导是发展及维持高水平的社会工作实务的其中一项核心元素,它对提供人本服务的质素及前线社工的专业发展,至为重要。

专业督导的首要目标是要使从业员有能力履行,并确保及促进以人为本、具职效能力和独立的社会工作实务,最终令服务使用者受惠。

1.5 在社工界内,「督导」一词具有特定的意义,它远超于一般从上而下的管理,即主要涉
及监察工作表现及服务效率的管理工作。

1.6 「督导」亦不止于「咨询」,它包含阶梯式的行政责任,而在一个社会服务机构的环境
中,这是社会工作实务中一项不可或缺的部份。

1.7 当雇用机构、督导者及被督导者均重视督导和视之为优先要务,并且认同督导对服务质
素的重要性和被督导者作为专业社工从业员的需要时,督导便会最为奏效。

1.8 社会工作督导包括行政、教育及支持的功能。

机构应负责提供这三种互相关连的功能,
但分配予三者的时间及努力的比重,则视乎服务的实况及员工的需要而定。

1.8.1 行政功能
行政功能属于一种管理功能,当中包括订立服务目标和其优次、厘清角色、规划和分配工作、工作检讨和评估、以及对被督导者的工作表现的承担和问责性。

1.8.2 教育功能
教育功能涉及灌输专业价值观、传授知识及训练实务技巧,这些都是社工为推行有效的专业
实务所必备的。

教育功能亦包括加强社工的自省能力及敏感度。

因此,具教育功能的督导应被肯
定为社工专业发展的核心元素。

1.8.3 支持功能
支持功能使被督导者更有能力处理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同时能培养有利于优化工作表现的态度和情感。

此外,支持性的督导可以维持员工的士气,并且让被督导者意识到专业上的自我价值,以及对其雇用机构和专业产生归属感。

2机构的准则
2.1 为使提供人本服务的机构能向服务使用者提供完善的服务,督导须满足被督导者、督导
者及机构的需要。

2.1.1 理念
除非是基于合理的考虑而限制督导的范围,否则督导应同时能发挥行政、教育及支持的功能。

2.1.2 运作
建议提供人本服务的机构,明文订立一份包含长远专业发展目标的督导协议,该协议应由督导者与被督导者共同磋商及定期检讨。

此外,机构应制订一份切合其服务类别的督导会面报告表格或与实务有关的纪录。

评估督导的准则会因机构而异,而下列的简单指引可供参考:
a.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为督导会面作好充份准备;
b.督导者定期监察被督导者的工作量;
c.督导者定期检讨被督导者有关实务的纪录;
d.在督导会面中讨论专业介入的过程;
e.督导者给予有关提供服务的专业意见;
f.检讨及讨论对服务使用者的服务成果;
g.对服务成效及效率进行评估,从而向服务机构及小区负责;
h.考虑直接实务所带来的操守与法律的问题;
i.讨论与机构内其它同工的工作关系;
j.被督导者有机会向督导者反映意见;
k.讨论与被督导者的角色、专业身份及士气有关的事宜;
l.处理被督导者的长远专业发展需要;及
m.督导者与被督导者均感受到鼓励学习的气氛。

2.2 雇用机构应正式确认社会工作督导者在时间分配、问责性及于权力架构内的职责,并应
定期检讨和评估他们的职责,以确定他们的工作量是合理和可行的。

2.2.1 理念
责任、权力和足够的资源均应一应俱全,以便督导工作能有效地执行。

2.2.2 运作
a.应计算督导者用于督导(包括事先预备及评估)每名被督导者所需的时间比重,据此调
校督导者在其它方面的职责。

除非有特别原因容许例外情况,否则每次个别督导会面时间最低限度应为每两个月一个小时而其间不受干扰。

b.督导会面时间应符合以下列条件:
i.会面在于促进专业成长;
ii.会面是已预约的,参与者作好充份准备,而且是针对目标进行的;
iii.会面是个别面谈;
iv.会面在于促进及监察进度;及
v.会面是定期及有系统地进行的。

如会面未能如期进行,须记录原因。

2.3 机构应为督导者提供机会,使他们能持续增进督导实务方面的知识及技巧。

2.3.1 理念
督导的质素取决于督导者的督导能力及在实务方面的专门知识。

2.3.2 运作
雇用机构应使督导者能参加有关督导的课程、座谈会及研讨会等,并把这些活动所需的财政资源列入员工发展的预算内。

2.4 雇用机构应发展一套合适的机制,一旦督导者与被督导者的关系出现问题时,用以进行
评估问题及磋商解决方法。

2.4.1 理念
除非在信任及正面的工作关系下,否则督导不能有效地施行。

2.4.2 运作
机构应制订程序,处理督导者与被督导者间那些不能由他们直接解决的潜在冲突,并于督导协议内列明这些程序。

这些冲突或可透过不同方法解决,例如:第一步可由朋辈进行调解;
如调解不奏效,督导者的上司或须进行调解,并且或须从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之间显示出来的关系中,找出可能引致冲突的结构根源。

当所有斡旋方法均告失败,便可能要交由机构的最高管理
层仲裁。

3 督导者的资历
3.1 建议督导者应在相关的服务范围中(但不一定需要在一种特定的次服务范围内),具有最少五年的实务经验。

(注:「服务范围」乃指一个广泛的服务使用者群体及服务系统,如「青年服务」。

专门的「次服务范围」则指广泛的「服务范围」内的特定范畴,如「青少年外展服务」。

大家应认同当督导者还未具备相关经验时,他们必须寻求专业支持,好让他们能履行督导的职务。


3.2 鼓励督导者成功修读有关社会工作督导的课程。

3.3 鼓励督导者就某一实务范围,或与其服务相关的介入手法,继续接受训练。

3.3.1 理念
督导者应比被督导者具备更丰富的实务经验,并且曾接受一些有关督导的训练。

一个人如没有基本的工作经验,不大可能有能力融汇贯通复杂的社会工作理论及实务。

4因应年资的最低督导标准
4.1 新近毕业生(少于三年全职经验)应每月接受最少一小时不受干扰的个别面谈督导。


于督导的形式,则视乎个别机构的特性和实务情况而定。

如需要以集体督导作为一项补充措施,亦应予以鼓励。

尽管参与职员大会、服务团队会议、内部训练、工作坊和座谈会都是专
业发展的宝贵来源,这些却不能取代督导。

4.1.1 理念
为了巩固从学习得来的知识和技巧,妥善处理随新职责而来的压力,以及为将来成为督导者作充份准备,新近毕业生对督导的需求,尤为强烈。

4.1.2 运作
雇用机构有需要针对其特定的实务情况,为新近的毕业生度身订造一套督导计划。

4.2 具三年或以上全职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应每两个月接受相等于一小时不受干扰的督导面
谈。

如督导是由朋辈(相同职级的同工)进行,应由一名更高职位的同工被问责及进行检讨。

4.2.1 理念
a.富经验的社工有需要和权利,期望有机会借助同工,作为他们在实务方面的咨询及反思
的「探测器」;
b.有些时候,即使是富经验的社工,向其它专业或学科的专家征询意见,藉以在专业发展
上迈向其目标,也是恰当的;及
c.为确保朋辈督导的收效,双方均必须拥有足够的经验,以便了解他们本身的局限及强项。

5在人力资源不足时的其它选择
5.1 如于机构内部未能达到上述的督导标准,机构应提供同等的督导或咨询机会,这包括:
a. 从另一服务单位以兼职形式招聘合资格的督导者;
b.从另一机构招聘合资格的督导者;
c.以兼职形式聘任社会工作顾问,提供教育及支持性的督导(行政督导仍旧由管理层负责);及
d. 拨款外聘私人顾问(款额最低限度应足以补偿交通及出席所用的时间)。

如该提供咨询的
顾问是由机构支付酬金,当中牵涉的问责、保密及其它可能出现在操守方面左右为难的局面,
均应及早预视及让他们三方(机构、顾问及社工)清楚知悉。

6实施的计划及展望
《督导实务指引》附有路线图,协助机构及社工了解注册局实施《指引》的计划及方向。


册局将定期检讨《指引》,欢迎业界随时就《指引》的内容及相关议题提出意见。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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