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课件_(8)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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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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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基
征税对象与税源有一定的联系。税源是指税
税基是源于西方的一个概念,一般而言,是指课税
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从根本上说,税源
对象的数量。由于人们通常在一定的税制条件下
是一个国家已创造出来并分布于各纳税人手
讨论相应的税基,因此税基可进一步作下列表述:
中的国民收入。
税基是按课税标准计量的课税对象的数量。
税收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范畴。税收表现为一部分社会 产品价值由社会成员向国家的转移,结果是国家对社会产品价值的 占有由无到有,纳税人对社会产品价值的占有由多到少。
第一章 1.1 税收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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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凭借政治权力,并通过颁布法律或法令的形式对社 会产品进行强制性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 裁。税收的强制性是由它所依据的政治权力的强制性决定的。
的承受能力,做到取之有度。
第一章 1.2 税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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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只是一种相对的公平,它包含两个层次:税负公平、机会均等。 所谓税负公平,是指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要与其收入相适应。这必须考虑以下两点:一是具有
同样纳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额,即横向公平;二是具有不同纳税条件的纳税人 应承担不同的税额,即税收的纵向公平。 所谓机会均等,是指基于竞争的原则,通过税收杠杆的作用,力求改善不平等的竞争环境,鼓励 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竞争,以达到社会经济有秩序发展的目标。
第一 1.3 税收制度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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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征税对象
1.税目 税目即税法上规定应征税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 象的具体化。税目体现了征税的广度,反映了各 税种具体的征税对象。
第08章 税收原理 《财政学》PPT课件

A × B=C
计税依据 税率 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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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制要素
(一)税制的基本要素
征税对象
税目
税目是在征税对象范围内规定的具体征税类别,是对征税
对象的具体化。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稿酬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经营所得
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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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制要素
(一)税制的基本要素
节省 政府在征税时花费的人力和经 费最少,征税费用不能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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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
便利 确实
最少征收费用 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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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
平等 一国国民应当根据自己的收入 能力,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 享得收入的比例来承担政府的 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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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四)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税务行政原则
税务行政原则又称为课税技术原则。
确实
便利
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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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
公平 原则
税收负担的分配应当 公平,应使每个人支 付合理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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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
效率 原则
要求对征税方式进行选择, 尽量不影响市场主体的经 济决策,将税收的额外负 担降低到最低程度。
税收不可驱使财富外流。
政府征税不应该导致财富逃出国 外,因此对具有较强流动性的财 富征税应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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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四)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财政政策原则
财政政策原则是指国家征税的主要目的在于组 织财政收入,满足财政支出需要,又称为财政 收入原则。
国家税收 PPT 课件8

第一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二、税收的发展
(一)我国古代税收发展 所谓“助”是指,在实行井田制下,中间的一块是公田,其余八块田分给八 家,公田由八家合力耕种,先耕种公田,再耕种私田,公田的收获归国家,这 是对奴隶制社会自由民采用的纳税措施,“助”实质上是一种力役形式,即借 助农户的力役共同耕种公田,公田的收获全部归王室所有。到周代,助法又演 变为彻法,所谓彻法,就是每个农户耕种的土地要将一定数量的土地收获量交 纳给王室,即“民耗百亩者,彻取十亩以为赋。夏、商、周三代的贡、助、彻, 都是对土地收获原始的强制课征形式,在当时的土地所有制下,地租和赋税的 某些特征,从税收起源的角度看,它们是税收的原始形式,是税收发展的雏形 阶段。
一、税收与生产的关系
1、生产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决定税收的规模和增长速度
2、税收收入的规模影响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和速度
3、税收能够影响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合理化
第三节 税收与经济的关系
二、税收与交换的关系
交换制约税收,税收影响交换。商品交换的顺利实现,是税收分配得 以实现的前提。税收主要是对国民收入的价值进行分配,在商品交换过 程中得以实现的。企业产品生产出来以后,要经过许多流转环节,最后 达到消费者之手,商品价值最终得到全部实现。这就为税收分配的实现 创造了前提条件。如果其中某一环节发生中断或停滞,都会影响商品价 值的实现,从而影响税收收入的实现。同时商品流通的规模决定着税收 收入的规模。流通规模越大,税收收入越多,反之,流通规模愈小,税 收收入也愈小。
第一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二、税收的发展
(一)我国古代税收发展 对于税收,我国最早有记载的要算《尚书》里面说的“禹别九州,随山浚川, 任土作贡。”一般认为,贡是夏代王室对其所属部落或平民根据若干年土地收 获的平均数按一定比例征收的农产物。夏王朝实行中国历史上称之为“井田制” 的土地制度,即把耕地划分为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封疆,中间有小道(阡 陌),纵横如井字,在“井田制”下,土地连同附着于土地的奴隶归国君所有, 国君把井田的大部分赐给诸侯臣下作为他们的俸禄,诸侯臣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和土产产品的私有权,这就是所谓的“公田”,公田的收获物中的一部分要以 “贡”的形式缴纳给国王作为财政收入。到商代,贡逐渐演变为助。
第七章 资源税 《税法》课程PPT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
(2)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税
计税 依据
(1)从价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量为计税依据 (3)计税依据确定的其他规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① 计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 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视同销售为无销售额的,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 均价,或组成计税价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分析
不正确。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纳税人的减免税项目,应 当单独核算计税数量或计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提 供计税数量和计税销售额的,不予减免税,主管税务机关无权 核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二) 税额 计算
计税 方法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
一 )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税
收
优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
惠
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
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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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3)进口的应税产品不征资源税,出口应税产品不
资源税

(四)利用相关产品筹划法
在现实中,一个矿床不可能仅有一种矿产品。一般而言, 一个矿床除了一种主要矿产品外,还有一些其他矿产品;同 样,矿产品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也不会只生产一种 矿产品。 1、伴生矿,是指在同一矿床内,除了主要矿产品以外, 还含有多种可供工业利用的成分,这些成分即为伴生矿。考 虑到一般性开采是以主产品的元素成分开采为目的,因此确 定资源税税额时,一般将主产品作为定额的主要依据,同时 也考虑作为副产品的元素成分及其他相关因素。 如果企业在开采之初仅注重个别元素 (当然关于这种元素的矿产品适用税额应该相对较低),
具体筹划过程如下:在确知自己企业综合回收率 相对较低的时候故意不提供或不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 售数量或移送数量。 这样税务机关在进行征税活动时,根据同行企业 的平均综合回收率折算应税产品数量时,就会相对少 算课税数量。
这里假定该企业生产出的最终产品有 1000吨,同行业综合回收率为40%(2/5), 该企业的综合回收率为25%(1/4),则实际 课税数量为1000÷1/4=4000(吨),
只要税务机关受纳税人影响确定了较低的税额, 其效果就达到了。
如果伴采矿的单位税额比生产品高,则利用这 项政策进行合理避税的关键就在于让税务机关认定 伴采矿量小。
伴采矿量的大小由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所决定,如 果企业在开采之初少采甚至不采伴生矿,税务机关 在进行认定时,通常都会认为企业的伴采矿量小。
等到税务机关确定好单位税额标准后,再扩大 企业的伴采矿量便可以实现预期目的。 如果伴采矿的税额相对较低,则企业应进行相 反的操作。
2、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收购资源税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 以及其他单位为资源税代扣代缴义务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国家税收之资源税概述42页PPT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十一条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十二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的扣缴义务人,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 税矿产品的单位。
第十三条 条例第十一条把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规定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 人,是为了加强资源税的征管。主要是适应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易漏 税等税务机关认为不易控管、由扣缴义务人在收购时代扣代缴未税矿产品资源 税为宜的情况。
2、有色金属 又称非铁金属,指除黑色金属外的金属和合金,如铜、锡、铅、锌、 铝以及黄铜、青铜、铝合金和轴承合金等。另外在工业上还采用铬、镍、锰、 钼、钴、钒、钨、钛等,这些金属主要用作合金附加物,以改善金属的性能, 其中钨、钛、钼等多用以生产刀具用的硬质合金。以上这些有色金属都称为工 业用金属,此外还有贵重金属:铂、金、银等和稀有金属,包括放射性的铀、 镭等。
减税或者免税。166页★
第十一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
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的 、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国家税收之资源税概述

国家税收之资源税概述引言资源税是国家税收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指国家对矿产资源、能源资源以及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资源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节资源供求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国家税收之资源税进行概述,讨论资源税的定义、征收标准、征收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资源税的定义资源税是指国家对矿产资源、能源资源以及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资源税的征收主体为国家税务机关,征收对象为从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企业、个人等。
通过资源税的征收,国家可以有效地管理和调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
资源税的征收标准资源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资源的种类和数量来确定的。
不同的资源有不同的征收标准,通常以资源的产量、销售额或利润等为计税依据。
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在制定时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开采成本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以确保资源税的公平与合理性。
资源税的征收程序资源税的征收程序包括纳税申报、审批、缴纳等环节。
在资源开发利用者取得资源收入后,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将对纳税申报进行审核,并根据纳税申报的内容计算应纳资源税的额度。
纳税人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将应缴纳的资源税及时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完成资源税的征收程序。
资源税的用途资源税的主要用途是用于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资源税征收所得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支持资源型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各地区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加工转化。
2.资源税的一部分可以用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开发,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3.资源税的一部分还可以用于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投入。
资源税的现状与发展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存在一些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挑战。
首先,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不够科学和合理,无法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开采成本。
《中国税制(第十二版)》第八章 与资源有关的税种

8.2.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1)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对一些重点产业划分了征税界限并给予了政策性减免税照顾。 • (1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 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3)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 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4)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 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 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8.3.2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要素
• 8.3.2.1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按照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 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但不包括以继承、赠予方式无偿转让 房地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