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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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管规章制度范本

工程监管规章制度范本

工程监管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3. 各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并依据本规章制度执行。

二、职责划分1.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确保工程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

2.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负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监督管理1. 建立定期的工程进度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工程进展情况。

2.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4.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工程监管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四、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

2.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监理单位应实行旁站监督。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材料进行抽检,确保材料质量符合标准。

4. 对于不合格的工程部分,必须及时进行返工或整改。

五、安全生产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严格执行。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对于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并及时上报。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2. 如因违规行为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建工程。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科学、求实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督机构与监督人员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配备相应的监督人员,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监督人员应保持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有价证券等。

三、监督管理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包括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和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

第九条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包括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等。

第十条监督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包括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施工,是否符合工程技术规范等。

第十一条监督机构应对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包括监理单位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等。

第十二条监督机构应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包括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第十三条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包括工程是否达到验收条件,验收程序是否合法,验收结论是否客观公正等。

四、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监督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负总责,并按照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质量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并按照质量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作。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监理计划,并按照监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监理过程中的质量工作。

第五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均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方针、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记录等。

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评审,并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

第七章质量管理措施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采取必要的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验、验收、监督检查等。

第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部位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九章质量安全监督第九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一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发生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追究责任的内部机制,并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有关部门可以暂停或者撤销相关单位的资质,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区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参建单位在开展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质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标准和行为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并将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环境的创建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第四条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委托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委托各市县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委托具体实施的机构以下统一简称监督机构。

第五条监督机构具体承担有关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住建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的宣贯和组织实施工作。

承担对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以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违章操作行为的纠正,并对监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相关资料的收集、各类备案手续的办理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各监督机构对全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注册、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申领、重大危险源监管(备案、验收、专家论证等)、起重机械监管(备案、告知和使用登记)等事项的办理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和投诉处理,均实行网上受理(网址:)。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和安全生产报监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监督机构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和施工安全报监手续。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工程质量监督行为,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明确各级职责,确保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质量工作。

2.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监督制度,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处理质量问题,以及对质量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3. 项目经理作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需确保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解决现场质量问题。

三、监督内容与程序1. 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质量、施工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程验收质量等。

2. 监督程序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日常监督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专项检查针对关键工序或重要环节进行。

3. 对于发现的质量缺陷,监督部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结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质量控制措施1. 强化原材料进场检验,确保所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对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 定期组织质量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五、考核与奖惩1. 建立工程质量考核机制,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定期评价。

2. 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度范本(2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度范本(2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要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监督职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主要执法部门,担负着以下监督职责:1. 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各环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 监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并与责任方沟通、协商解决;3. 监督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标准和质量要求;4. 监督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确保验收过程公正、公正、公正、公正、公正、公正,并及时出具相关质量验收意见和报告;5. 监督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质量安全问题,并追究责任;6. 监督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保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架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分为站长室、办公室、技术监督科、质量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和信访投诉科。

1.站长室:负责全面领导和指导监督站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监督任务,并对站内各科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统筹。

2.办公室:负责站内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人员管理、办公设备采购和维修等。

3.技术监督科:负责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设计中的问题;参与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质量管理科:负责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对建设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出具质量验收意见和报告,并对验收结果进行监督;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和纠纷的处理工作。

5.安全监督科: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包括现场安全检查、施工安全培训、安全事故调查等;协调处理建设工程的安全问题,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制度一、前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机构。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建设一个规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制度,对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顺利运行以及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由政府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具体职责如下:1.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规范要求。

2.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4. 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5. 对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组织架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该建立一个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关系。

监督站的管理者应该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并负责站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安全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涉及到施工现场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管理者应该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安全。

同时,监督站应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问题的意识和管理水平。

3. 资源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成功运作需要投入相应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物质资源等。

因此,监督站的管理者应该制定相应的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

在资源管理方面,重点是要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员工能够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 行政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一个政府设立的机构,因此在管理方面需要遵循相关的行政制度和规定。

管理者应该深入了解相关行政事务和政策法规,确保监督站的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和任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提出整改建议,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其任务包括:审核和监督施工图纸并提出建议;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监督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处理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等。

第四条组织机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按照职能划分,设立综合办公室、技术监督部、安全监督部和质量监督部等部门。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由站长任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岗位设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督员、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具体岗位设置和职责由站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六条监督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抽查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实施。

第二章综合办公室第七条综合办公室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站务、人事、财务、档案管理等事务。

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协助站长办公、通讯联络、会议组织、文件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八条综合办公室设有主任,由站长任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综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综合管理知识和能力,各具专业优势。

第三章技术监督部第十条技术监督部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核心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技术监督工作。

技术监督部主要职责包括:审核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文件;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确保按照规范和图纸要求进行;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监督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等。

技术监督部设有主任,由站长任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技术监督部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不断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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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70167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工作制度一、单位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工作时间按规定要求着装,仪表整洁,各种办公用品摆放统一整齐。

三、工作时间内,单位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串门、闲聊;因工作需要进入其他办公室,必须先轻敲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

四、上班时间内,单位职工在接待和办理过程中热情服务、文明礼貌、语言规范、耐心解答。

严格按工作流程和要求操作,做到准确、快捷、避免出现差错。

五、单位职工在进行工作协作中出现分歧或发生冲突时,单位领导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六、单位职工必须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廉洁自律制度一、为了保证单位职工廉洁奉公和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要求全体职工做到: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一样。

工作时间以内和以外都不得接受施工方的宴请、高消费的娱乐和接受钱物。

二、不管在工作时间内外,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举止都要注意,不要说出和做出不符合一名工程监督人员身份的言论和举止。

三、不得向监管的工程参建方或其他人员借钱、借物或托其购物办事。

四、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喝酒。

严禁与施工方和工程其他人员喝酒。

五、禁止在办理工程监督过程中,设置障碍,对施工方进行“吃、拿、卡、要”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六、不准单位职工在建设系统内为个人利益或直系亲属推销或介绍质次价高的产品。

七、监督管理:1、由站委会、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公布监督电话,监督电话为站长、办公室电话,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检查;2、单位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本制度,凡违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习制度一、学习组织及组织人员学习由站领导安排,综合办公室统一组织。

学习的组织形式及地点由办公室在下发学习计划时明确。

站领导不在时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如有事不能安排由监督室负责组织学习。

二、学习时间每周三、五上午9点至11点为固定的学习时间。

每年2月下旬对单位的制度进行集中学习一天,年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要求新调入人员认真学习单位工作制度。

三、学习内容1、政治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下发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报刊杂志上的有关文件;国内外时事政治等。

2、业务学习主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建筑业务知识;窗口行业文明规范标准;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相关业务操作技能;其它县市工程监督方面的先进经验。

党员主要学习党的历史、党的宗旨和党风党纪等基本知识。

四、学习的形式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播放录音、录像,专题辅导、经验交流、讲课等多种形式,紧密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要求领导干部写出1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3-5篇的心得体会,一般干部写出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2-3篇的心得体会,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五、学习纪律1、全体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2、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向领导请假,领导不在,向办公室请假;3、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将按考勤办法予以处理。

考勤制度一、考勤对象、内容考勤对象为在单位工作的全体职工。

考勤内容为全体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二、考勤方法和要求1、全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如有事外出,需向办公室说明。

2、工作人员请事、病假,由本人写出假条并写明原因、天数,由站领导同意,事、病假条送办公室备案。

如遇特殊情况事前未告假的,事后1天内必须补办有关手续,不办手续或未批准的,按缺勤处理。

3、每月月底和每年年终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全体职工的出勤情况,并每月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

4、如有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的,要提前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上注明时间长短;回来后要到办公室销假。

5、对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公休假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按缺勤处理,但需提前向办公室说明。

三、奖惩办法1、设立月全勤奖,奖金为100元,根据职工月出勤情况进行奖励;2、个人全年出勤情况,作为年终奖励的依据,并给予奖励。

3、每月无故旷工1天的,或迟到3次的,月全勤奖扣除,处以200元的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对2次无故旷工的人员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做出深刻检查,无改过表现的劝退回家。

4、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无故旷工超过一天的,不给予年终奖励。

收、发文制度一、文件草拟必须使用《发文稿纸》,并按照工作性质对口起草,经站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确定主题词,并打印文稿清样。

二、文稿清样由拟稿人自行校对,重要方面做到三校,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办公室负责文字校对。

文稿清样经校对准确无误后,由校对人在发文稿上签名,正式行文,盖章。

凡打印的文件资料原稿须交办公室室存档。

三、每月要出一份信息简报,要求各科室每月3日前将各种建筑动态信息报办公室,业务简报由对应科室进行起草,办公室审阅,综合类的由办公室负责起草,报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四、办公室根据文件要求派专人发文,送发文之前用发文薄登记,并由收文单位或收文个人签收。

五、办公室收文后负责文件登记,送站领导写出拟办意见,如遇到急件,要督促站领导尽快批阅,再根据拟办意见送有关人员或科室传阅,要求当天批阅的文件当天传阅。

六、文件涉及内容需相关科室或人员具体落实完成的,由专人进行办理的,必须在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由办公室对落实处理情况进行督办。

七、各科室每年要进行一次调研,具体调研内容由站领导拟定,并由站领导进行督办,调研结果交局办公室审阅。

八、对传阅处理后的文件,办公室立即进行备案。

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必须严格做出车情况登记(车上配公车使用登记本一个),具体内容为行车日期、起止地点(路线)、所用公里数、使用人签字。

二、司机必须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如因联络阻碍导致未能及时出车,扣除当月电话费补贴。

每天早上8点半将车开出,在办公室待命,做到随叫随到。

三、车辆由专人驾驶,未经许可,其他人严禁擅自动用,如发现有未经许可而使用,并发生事故的,直接追究司机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并扣除一个季度工资。

四、司机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清洁,并且须安全使用车内各种设备,如有人为损坏,均由个人负责。

司机必须负责车辆的安全防盗工作和日常保养、维修,确需出外修理的,由司机提出,经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修理。

五、禁止公车私用,确实有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的,报站领导同意,燃料费自理;未经同意使用,并发生事故的,一经发现,承担该路段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费用不予报销。

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工作受当地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实行档案管理专人负责制。

二、档案的填写要字迹端正,收发室应用毛笔或钢笔,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钢笔。

三、应采取措施妥善保管好档案,做到防火、防蛀、防潮、防霉,并定期检查整理,确保完好。

四、档案应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并建立档案借阅登记本,使档案管理正规化。

五、凡属于入库,必须按类要求合理存放,有系统地排列,做到存放有序列,查找有根据。

六、整理利用的,一定要专心爱护,发现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七、查阅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对档案、资料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

备案管理制度一、备案的管理机关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负责备案具体工作的部门,现设在质监站。

二、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已共同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签署了统一的合格意见;规定的文件资料齐全、有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规定的期限内,符合上述各条件的方可备案。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备案部门申领备案表,一般可在送交“工程竣工通知书”时同时领取。

四、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五、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规范行为时,备案部门在收讫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六、建设单位采用虚假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

备案管理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验收。

七、建设单位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后前,擅自使用的,备案管理机关责令停止使用。

八、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的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已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过申请,备案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手续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九、备案部门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

质量监督工作制度1、对受监工程的质量负监督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监督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3、熟悉受监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有关资料,编制受监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按照质量监督计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4、深入施工现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关键工序等实施重点监督,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测。

5、负责对受监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发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按规定查处,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6、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7、监督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是否符合标准。

8、编写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认真填写监督工作手册和工作记实手册,并按时提交工作总结。

安全监督工作制度1、对受监工程的施工安全负监督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有关工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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