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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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业园区的正常运营,提高产业集聚效应,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是指为工商企业提供规范化的场地和服务,集中发展各类工业、制造业和相关产业的地区。

第三条工业园区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扶持和推动的重点项目。

第四条工业园区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

第五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业园区的相关规章制度,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好安全生产。

第六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是工业园区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业园区的划定和管理第七条工业园区的划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划定。

第八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负责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各项设施齐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九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遵守工业园区的规章制度,开展正当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第十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工业园区的服务和支持第十二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办公、生产、用电、用水等问题。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向企业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和财务支持,帮助企业发展壮大。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协助企业解决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问题,提供相关的政府服务。

第十五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相关的展览和交流活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十六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法律咨询和技术支持机构,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章工业园区的监督和处罚第十七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环境和生产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十八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如有违法行为,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管理,促进园区内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利益,制定本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第二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章工业园区的运营管理第三条工业园区的运营管理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工业园区的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划、用地供应、企业招商、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四章企业的准入与退出第五条欲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入园协议。

第六条欲退出工业园区的企业需提前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五章企业的经营管理第七条企业在工业园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按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时缴纳园区管理费和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园区活动,共同维护园区的形象和环境。

第六章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第十条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配备专业的环保和安全生产人员,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培训。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园区的管理。

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工业园区的管理体制,确保企业和员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园区的安全、秩序和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和员工。

二、管理标准2.1 园区管理机构工业园区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公共资源、解决企业间矛盾纠纷等事务。

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2.2 建筑物管理2.2.1 建筑物规划和设计应符合当地建筑规范和环境保护要求,保障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建筑物的使用许可证应及时办理,并按规定公示。

2.2.2 建筑物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各企业应建立建筑物维修管理制度,并保持建筑物外观整洁。

2.3 安全生产管理2.3.1 各企业应根据工业园区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全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3.2 工业园区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

2.4 环境保护管理2.4.1 各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园区管理委员会应配备专门环保人员,负责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2.4.2 工业园区应建立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监测和处理设施,确保合法排放并达到环保标准。

各企业应及时申请环保许可证,并依法完成各项环保手续和报告。

2.5 劳动与人力资源管理2.5.1 各企业应依据国家、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劳动合同和工资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禁止使用强迫劳动和童工,保障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安全。

2.5.2 工业园区应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招聘、培训、福利等工作。

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员工投诉渠道,及时解决员工的纠纷和问题。

2.6 社会责任管理2.6.1 工业园区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支持共建美丽乡村和环境保护。

工业园区管理规程

工业园区管理规程

工业园区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园区的综合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工业园区指在特定地域内集聚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协同效应,并配套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工业园区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并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第四条工业园区的管理主体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服务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第五条工业园区的规划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在经济增长、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

第六条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园区范围划定、产业布局、用地分配、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内容,并与环境评估报告相衔接。

第七条工业园区的建设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规划绿化、景观和交通道路,提高园区的整体形象和环境质量。

第八条工业园区建设应当依法申请土地使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并通过政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工业园区的运营管理第九条工业园区的运营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生产许可、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责任,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综合监管,及时处理各类管理问题和纠纷。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的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模式,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章工业园区的服务保障第十三条工业园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提供全面的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用电、供水、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应当建立健全公共设施管理体系,保持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修,确保企业的生产和工作正常进行。

工业园区管理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园区的管理,维护工业园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业园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指通过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与统一管理的产业园区,以生产制造、加工等为主导产业的区域性开发项目。

第三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工业园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第四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负责组织协调各项管理工作,维护工业园区的正常秩序;(三)负责制定工业园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四)负责管理工业园区的资金收支、项目建设和维护等工作;(五)负责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由政府委派,任期为五年,连任一次。

第三章工业园区企业的规定第六条工业园区企业包括产业企业、商业企业、服务企业等。

产业企业是指在工业园区从事生产、加工、制造等实体经营活动的企业;商业企业是指在工业园区从事商品买卖、仓储、物流等活动的企业;服务企业是指在工业园区从事服务行业的企业。

第七条工业园区企业在注册时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营业。

第四章工业园区员工的规定第八条工业园区员工应遵守工业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工业园区的秩序,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九条工业园区员工应遵守工业园区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条工业园区员工应注意劳动安全,遵守劳动纪律,保护环境卫生,禁止乱丢乱倒垃圾。

第五章工业园区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工业园区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内应设立安全逃生通道和应急疏散指示标识。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六章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第十四条工业园区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环保体系,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度建设计划 .doc

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度建设计划 .doc

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度建设计划为了更好地巩固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在前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推进制度公开,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建设计划。

一、制度建设修订与制定(一)完善各类学习制度制定《工业园区管委会理论学习计划》以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员干部学习制度》,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保证学习制度全面落实。

责任领导:谢兆仁、罗绪文;责任股室:秘书股;完成时限:2014年9月,并长期坚持。

(二)建立专项整治长效工作制度以“四风”和7项专项整治内容为重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责任到部门和相关人员,狠抓工作落实,用制度规范来建设廉洁高效地执法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

责任领导:罗绪文,责任股室:秘书股;完成时限:2014年9月中旬制定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建立健全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制定《重点企业联系帮扶制度》,建立与园区企业联系帮扶机制,加强领导干部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协调。

责任领导:罗绪文;责任股室:企业服务股;完成时限:2014年8月,并长期坚持。

(四)完善机关会议文件管理制度制定《工业园区管委会精简规范公文的若干规定》、制定《工业园区管委会会议制度》;坚决取消不必要的会议、公文、简报等,努力创造节俭干练的文风环境。

责任领导:谢兆仁;责任股室:秘书股;完成时限:2014年9月。

(五)修订完善省局党组自身建设规章制度完善领导班子会议有关规定,对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规范,尤其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责任领导:张兴周;责任股室:秘书股;完成时限:2014年9月。

(六)完善“三公”经费公示制度制定“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领导:谢兆仁;责任股室:秘书股;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前。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1.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加强工业园区内部管理,提高工业园区效益,保障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维护工业园区形象而制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3.工业园区管理职责(1)工业园区管理方负责对工业园区内各类企业、机构和个人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园区运营、维护园区安全、保障环境卫生、解决纠纷等;(2)工业园区管理方有权要求企业、机构和个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工业园区规章制度;(3)工业园区管理方负责对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企业、机构和个人的义务(1)企业、机构和个人应遵守工业园区管理方的规章制度,配合工业园区管理方的日常管理工作;(2)企业、机构和个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工业园区内的安全生产,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3)企业、机构和个人应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资源,减少污染排放;(4)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尊重园区其他企业、机构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侵权行为。

5.工业园区管理流程(1)工业园区管理方每年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年度发展计划,并向工业园区内各企业、机构和个人公示;(2)工业园区管理方定期召开工业园区居民代表大会,听取工业园区内各类问题和建议,并及时解决;(3)工业园区管理方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基础设施,确保工业园区内设施安全可靠;(4)工业园区管理方应及时对工业园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和查处。

6.工业园区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业园区管理方应定期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机构和个人进行管理制度宣传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意识。

7.工业园区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工业园区管理方所有,并及时向工业园区内各类企业、机构和个人公示。

8.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且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工业园区各项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各项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各项规章制度一、管理规定1.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工业园区的各项工作,对园区内企业和员工进行统一管理。

2. 企业在工业园区内经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工业园区的管理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工业园区内设立规范的生产车间、仓库和办公室,不得擅自擅建搭建,违者责令拆除。

4. 工业园区内禁止乱倒垃圾、乱涂乱画,禁止污染环境,违者将受到处罚。

5. 工业园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违者将受到处罚。

6. 工业园区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乱接乱动电气设施,违者将受到处罚。

7. 员工在工业园区内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件并遵守工作制度,否则将受到处罚。

8. 工业园区内禁止酗酒滋事、赌博等违法行为,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二、安全规定1.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安全生产。

2.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每季度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园区安全生产。

3. 工业园区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园,违者将受到处罚。

4. 员工进入工业园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和其他相关防护用具,严禁违规行为。

5. 工业园区内禁止乱丢烟蒂、乱扔杂物,防止火灾危险,违者将受到处罚。

6. 工业园区内车辆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醉酒驾驶,违者将受到处罚。

7. 工业园区内禁止私设火堆、烧烤,严禁露天明火活动,违者将受到处罚。

8. 工业园区内应急疏散通道必须畅通无阻,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危险,违者将受到处罚。

三、环保规定1.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测,减少排放污染物,确保园区环境质量。

2.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建立废物处理系统,对生产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3.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减少能源消耗,推行可持续发展。

4. 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园区内员工和周边居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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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1
大通湖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工委中心组学习。

由工委书记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学习时间在12天以上。

由分管党务的副主任按照区委中心组的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备好课,组织学习并搞好考勤。

2、单位干部集中学习。

由单位支部组织,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每季度集中学习1—2次,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8天。

学习内容以区委宣传部统一安排的内容为主,有关部门轮流主办政策法律、财政税收、规划建设、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专题知识讲座。

3、部门分组学习。

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召集,本部门全体干职工参加,不定期经常性组织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为本部门业务知识、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管委会的各项规定和决定等。

4、个人自学。

要求干部职工每季度写1—2篇学习心得,每年撰写1—2篇高质量的论文或调查报告。

通过经常性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自身知识水平和道德修养。

5、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业务学习要做到“三保证、三统一”,即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参学率、保证学习效果,统一学习内容、统一笔记本、统一考勤。

6、单位支部对各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干部职工学习笔记进行抽查。

每年组织50岁以下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考试。

7、鼓励干部职工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宣传、推介大通湖区工业园的消息、通讯、调研文章和论文。

在区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奖励200元;在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奖励400元;在国家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奖励800元。

二、会议制度
8、明确会议主题。

管委会组织召开的任何会议,主题必须明确。

都要有充分的准备,严密组织,力戒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以提高会议效率。

9、明确会议程序。

管委会组织召开的会议,由公共关系部提前向与会者发出会议通知。

各部门需召开的会议或需研究的事项,要提前报知工委书记或管委会主任,并充分做好会前准备,经批准后,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市、区组织的会议,由公共关系部通知到人,会议指定参加人外出,因其他原因不能出席或会议指定参加人不明确的,由工委书记或管委会主任安排相关人员参加。

10、明确会议要求。

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并做好会议记录。

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在开会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示,经批准后,
要及时与公共关系部衔接。

请假未被批准或会后请假者,一律作缺勤处理。

会议由公共关系部作好考勤登记。

11、明确会议纪律。

对会议研究的内容,该传达贯彻的要及时传达贯彻,坚决按会议决议或会议要求执行。

该保守机密的,要严守机密。

因泄露机密而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值班考勤制度
12、遵守作息时间:夏秋两季(5月—10月),白天上班时间为8:00—18:00,午休时间为12:00—15:00。

春冬两季(11月—来年4月),午休时间为12:00—14:30。

出勤情况由公共关系部按月统计,并于下一个月月初张榜公布。

13、严明值班纪律。

由公共关系部负责单位日常值班,确保通讯畅通,来信、来访有人接待,方便群众办事。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特别防护期由公共关系部统一安排,由一名党政领导牵头,明确专人值班。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作好值班记录。

14、完善请假制度。

干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按干部分级管理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党政班子成员请假须经书记批准,其他人请假,半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内由主要领导批准,二天以上,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经主要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擅
自离岗或超假不归,作旷工处理。

四、信访工作制度
15、设立信访接待室。

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由信访接待员如实填写在《信访接待日记》上,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或党政领导予以答复、解决。

信访接待员在接待中必须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条凳子请坐,一杯热茶相敬,一片真情解答”。

坚决杜绝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反映问题无人听的现象。

16、推行“首问”责任制。

群众到管委会办事,询问的第一位干部,就是“首问责任人”。

无论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属于哪个部门,都要求这个干部必须帮其找到有关领导或经办人员。

17、建立信访告知制度。

对来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通过诉讼、仲
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应当告知来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对属于本单位职权的,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的应当告知来访人向有关单位提出。

18、建立信访案(事)件办结制度。

由党政主要领导不定期召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信访接待中没有解决的难案问题,做到“小事不出办公室、大事不出工业园”。

五、财务制度
19、严格财务审批
①成立由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公共关系部的副主任、财务审计部部长组成的财经领导小组。

②单位财务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

所有支出必须经财务审计部部长核实,分管公共关系部的副主任审核,由管委会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单项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经财经领导小组集体会审(在统一印制的审批单上审签),管委会主任审批。

③财务审计部对报账票据必须严格把关。

原始凭证必须是正式税务发票或财政收据,写明具体用途,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名,经管委会主任签字方可入账。

对手续不完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准入账。

④财务审计部必须每月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作出初步预算。

1万元以上的大额度的调度必须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违反规定的个人决定、答复、承诺一律无效。

20、严格票据管理
①严格开票手续,财政票据由专人负责管理。

凡以财务审计部名义对外借款或开出往来票据,必须先请示管委会主任签字同意,注明用途,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②严禁白条抵库。

干部因事借款,必须先请示管委会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或办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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