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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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延期交易常见问题解答

贵金属延期交易常见问题解答

贵金属延期交易常见问题解答1. 什么是延期交易?答:延期交易是“延期交收交易”的简称,是指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投资者能够选择合约交易当天交割,也能够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费机制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2. 什么是延期费?如何确信其支付方向?答:(1)延期费是“延期补偿费”的简称,是因投资者延期交收而发生的资金或贵金属实物的融通本钱。

(2)延期费的支付方向是依照交货申报数量与收货申报数量对照确信的,当交货申报量小于收货申报量时,空头持仓向多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大于收货申报量时,多头持仓向空头持仓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等于收货申报量时,不发生延期费支付。

3. 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报价单位与最小变更价位是什么?答:黄金:人民币元/克,精准到小数点后两位,即元/克;白银:人民币元/千克,精准到人民币元,即1元/千克。

4. 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交易单位是什么?答:各贵金属延期交易品种的交易单位均为手,所有产品每手均为1000克。

5. 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成交原那么是什么?答:上海黄金交易所依照价钱优先、时刻优先的原那么,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组织黄金和白银品种的延期交易。

6. 贵金属延期交易的每日涨跌停板是什么?答: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础上的±7%。

7. 贵金属延期交易合约有无到期期限?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贵金属延期交易合约没有合约期现,各合约可进行持续交易。

8. 贵金属延期交易合约的延期费收付方式有哪些?答:延期费有逐日收付和按期收付两种收付方式: Au(T+D)合约和Ag(T+D)合约的延期费按自然日逐日收付,节假日按节假日前一交易日确信的方向提早收(付)延期费; Au(T+N1)合约和Au(T+N2)合约的延期费为按期收付,其中,Au(T+N1)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单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Au(T+N2)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双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介绍(1)

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介绍(1)
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业务培训
——个人贵金属延期代理业务
二〇一〇年二月
0
目录

延期业务简介

延期业务规则

延期业务管理

业务营销指引
1
业务简介
业务释义:
以保证金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交易 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 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2
业务简介
业务特色:
业务办理
保证金准备,从银行 卡账户转入保证金账 户才能交易。 关注保证金比例,确 保高于银行要求的保 证金比例。交易时了 解开仓、平仓概念, 避免错误操作
业务管理
业务操作(客户资金管理)
➢每日无负债逐日盯市的清算制度 银行根据交易所每天结算价对客户持仓进行清算,当场划转盈亏,分 散累计的价格风险。 ➢保证金制度
杠杆效应 提供了杠杆机制,提 高了收益率,同时也 增加风险
8
业务规则
持仓
―持仓是未来要进行交割的一种权利义务。 ➢在现货业务中没有持仓概念,一旦成交,马上进行交割,资金与实物的所有 权进行转移。 ➢在现货延期业务中,不立即进行交割,持仓代表对相应资金与实物所有权进 行转移的一种权利义务。
多头持仓:表示未来要付 出全额资金,得到黄金实 物;
AU(T+N1) AU(T+N2)
Ag(T+D)
客户类别 普通客户 黄金客户 白金客户 普通客户 黄金客户 白金客户 普通客户 黄金客户 白金客户
银行佣金 0.1% 0.08% 0.05% 0.1% 0.08% 0.05% 0.1% 0.08% 0.05%
交易所佣金 0.03% 0.03% 0.03% 0.02% 0.02% 0.02% 0.03% 0.03% 0.03%

贵金属递延业务规则

贵金属递延业务规则
七、注意事项
(一)Au(T+D)合约的交易时间、交易单位、提货单位等内容,以上海黄金交易所为准,本行将随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变化作相应调整。
(二)按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提取出库的黄金实物不能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系统交易,也不能再入库。
(三)上海黄金交易所客户黄金交易编码具有唯一性和终身性,客户应妥善保管与代理贵金属买卖业务有关的账号、黄金交易编码和密码,凡使用该账号、编码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买卖活动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
(三)2012年2月1日交易日(即1月31日晚上21:00)起:
若个人客户Au(T+D)合约持仓量小于等于100手或Ag(T+D)合约持仓量小于等于1000手,则其持仓限额对应为Au(T+D)合约100手及Ag(T+D)合约1000手;
若个人客户Au(T+D)合约持仓量大于100手或Ag(T+D)合约持仓量大于1000手,则其持仓限额对应为Au(T+D)合约200手及Ag(T+D)合约2000手;
若个人客户Au(T+D)合约持仓量大于等于200手或Ag(T+D)合约持仓量大于等于2000手,客户“只能平仓,不能开仓”。
(四)个人客户可向递延业务交易账户所在开户网点或95588进行业务咨询。
(五)我行可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我行风险管理要求对持仓限额进行适时调整。
六、交收申报
(一)Au(T+D)合约的交割采用实物交收申报制度,在每日的交收申报时段,多头持仓可进行收货申报、空头持仓可进行交货申报。黄金的基准交割品种为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标准的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标准金锭,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可替代交割。并实行升水制度,升水标准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告执行。

3.20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

3.20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

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的柜台操作,包括实物黄金代理业务和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防范风险,根据《中国XX银行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是指本行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身份接受个人客户委托,代理其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内进行实物黄金买卖、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等交易的业务。

本行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因代理买卖产生的盈亏责任。

本操作规程所称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是指我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单位,接受我行个人客户的委托,代理其在交易所系统进行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的买卖、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等交易的行为。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规范的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账户卡管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账户的签约与解约、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的签约、上海黄金交易所注册信息的查询、委托申报及委托撤销、提金申请、费用补缴、黄金库存冻结及解冻、交易查询及对账与清算等相关业务环节。

其中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客户在我行签约后,其他业务操作按照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供柜台人员进行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相关操作时使用,个人客户通过柜台以外渠道进行黄金交易的具体操作,请按我行相关操作要求办理。

第二章黄金账户卡管理第五条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交易业务中涉及的“黄金账户卡”纳入“4125分行辖内重要空白凭证”科目核算,并按重要空白凭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黄金账户卡”以一元一份的假定价格记账。

第三章客户开户及签约第七条客户申请办理个人黄金交易签约业务需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目前只允许居民身份证开户)(2)我行阳光借记卡,尚未开卡的客户,可按照有关规定在柜台实时办卡。

(3)开户签约业务限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全介绍(详细版)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全介绍(详细版)


当强平优先级别的合约被全部平仓后,客户保 证金风险比例仍不满足要求时,下一优先级别 的合约将被强平
客户交易委托、撤销委托及交易成交

1)交易委托


A 开仓委托交易:交易成功后,我行将根据委托价格及保证 金比例冻结保证金及手续费。 B 平仓委托交易:交易成功后,我行将冻结客户相应持有的 仓位。


交易渠道

交易单位

报价单位




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10.5%
我行个人贵金属延期业务细则





每日涨跌停板:±7% 开户费用:60元/户,其中30元需交纳给上海黄金交 易所(暂不收) 交易手续费:目前黄金为0.15%,白银为0.14% 递延补偿费:万分之二 延期费率: Au(T+D)合约市值的万分之二(每日); Au(T+N1)、Au(T+N2)合约市值的百分 之一(每一/两月) 延期费收付日: Au(T+D)、Ag(T+D)按自然日逐日收付; Au(T+N1)每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付; Au(T+N2)每两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付;
中国民生银行 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介绍
中国黄金投资网 机构号002011

个人贵金属延期业务细则

交易品种

黄金延期Au(T+D)、黄金单月延期Au(T+N1)、 黄金双月延期Au(T+N2)、白银延期Ag(T+D) 网上银行(贵宾版) 1000克/手 (交易起点金额为1手) 黄金人民币/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白银人民币/千克,精确到人民币元 我行的报价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实时同步。

银行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模版

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的柜台操作,包括实物黄金代理业务和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防范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是指本行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身份接受个人客户委托,代理其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内进行实物黄金买卖、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等交易的业务。

本行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因代理买卖产生的盈亏责任。

本操作规程所称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是指我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单位,接受我行个人客户的委托,代理其在交易所系统进行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的买卖、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等交易的行为。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规范的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账户卡管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账户的签约与解约、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的签约、上海黄金交易所注册信息的查询、委托申报及委托撤销、提金申请、费用补缴、黄金库存冻结及解冻、交易查询及对账与清算等相关业务环节。

其中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客户在我行签约后,其他业务操作按照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供柜台人员进行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相关操作时使用,个人客户通过柜台以外渠道进行黄金交易的具体操作,请按我行相关操作要求办理。

第二章黄金账户卡管理第五条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交易业务中涉及的“黄金账户卡”纳入“4125分行辖内重要空白凭证”科目核算,并按重要空白凭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黄金账户卡”以一元一份的假定价格记账。

第三章客户开户及签约第七条客户申请办理个人黄金交易签约业务需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目前只允许居民身份证开户)(2)我行阳光借记卡,尚未开卡的客户,可按照有关规定在柜台实时办卡。

(3)开户签约业务限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工商银行T+D开户、签约流程

工商银行T+D开户、签约流程

二 签约
通过网上银行签署《代理个人客户贵金 属现货延期交易业务协议书》等相关工商银 行协议
三、网上银行交易
工商银行通过网银进行贵金属交易
1、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点击进 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点击进 -入“个人网上银行登录” 个人网上银行登录”
2、填入信息,点击“登录” 填入信息,点击“登录”
3、点击“继续登录”或“登录贵宾版”(贵 点击“继续登录” 择“网上贵金属” 选择“网上贵金属”
5、选择“实物贵金属递延 选择“
6、点击“代理实物黄金账户注册” 点击“代理实物黄金账户注册”
7、签订开户协议,点击“接受协议” 签订开户协议,点击“接受协议”
工商银行T+D开户/签约流程
注:本流程内容都为随机摘取,仅 本流程内容都为随机摘取, 供演示使用,不作任何签约依据。 供演示使用,不作任何签约依据。
一 开户
客户在代理机构的专人服务下,与综合 类会员公司签署《贵金属递延业务服务协 议》,随后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对接工商银 行网点开通:银行卡、网上银行、黄金账户。
8、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注册信息,点击“确定”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注册信息,点击“确定”
9、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10、 10、开户成功
11、T+1日 再次登录网上银行—选择“ 11、T+1日,再次登录网上银行—选择“网上贵金 点击“实物贵金属递延” 点击“ 属”—点击“实物贵金属递延”—点击“黄金递延 协议签订” 协议签订”
12、根据系统提示进行“风险测评” 12、根据系统提示进行“风险测评”(根据实际情 况开始答题) 况开始答题)
答完题后点击“确定” 开户/ 答完题后点击“确定” ,开户/签约流程 结束 开户

兴业银行贵金属业务介绍

兴业银行贵金属业务介绍

兴业银行个人贵金属买卖业务功能介绍业务特色使用指南延期交易操作流程注意事项风险提示【功能介绍】兴业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买卖业务是指兴业银行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的有效代理资格,为个人客户提供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渠道,并代理个人客户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的业务。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2009年1月19日,兴业银行在实物黄金产品的基础上,首家在全国范围内向个人客户推出了以保证金方式交易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

2009年8月3日,兴业银行又成功推出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白银现货延期交收产品,成为国内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牌交易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

【业务特色】•渠道多样本行提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柜面四种交易渠道。

•产品全面本行代理的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产品涵盖了实物产品和延期交收产品,包括Au100g、Au99.99、Au99.95、Au (T+D)、Au(T+N1)、Au(T+N2)、Ag(T+D),能有效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系统先进本行系统经全面改造升级后,客户交易界面更加友好、交易渠道更加多样化、系统稳定性更高。

•价格透明报价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系统实时同步,信息公开。

•佣金低廉严格遵循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收费标准,按客户不同交易额或日均存款余额可享受各种档次优惠。

•交易快捷当日买入、当日卖出,实行T+0交易和清算,可满足客户日内短线交易的需求。

•提货保障客户可选择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全国近50家指定金库提取黄金,黄金质量由上海黄金交易所保证。

现阶段对个人客户免收黄金仓储费。

(白银产品不能提取现货)•资金安全兴业银行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清算银行,对客户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使用指南】交易品种:Au100g、Au99.99、Au99.95、Au(T+D)、Au(T+N1)、Au(T+N2)、Ag(T+D)报价单位:黄金产品——人民币/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白银产品——人民币/千克,精确到个位交易单位:所有产品的交易单位均为手,其中Au99.95、Au(T+D)、Au(T+N1)、Au(T+N2)、Ag(T+D)品种每手为1000克,Au99.99、Au100g品种每手为1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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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易业务协议书甲方:中国工商银行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工商银行(甲方)与客户(乙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理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易业务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本协议在有效期内约束双方之间的每一笔代理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易业务。

本协议所指的贵金属主要包括:金、银、铂、钯、铑、铱、钌、锇。

一、总则1、甲方作为交易所金融类会员,代理乙方在交易所内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及相关的资金清算、实物交割活动。

甲方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因贵金属买卖及相关活动产生的亏损。

2、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代理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易业务,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易,并以甲方发行的灵通卡、理财金、e时代卡等交易介质作为资金清算账户。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保证当上述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前往甲方指定营业机构进行变更。

如不及时进行变更产生的任何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承诺通过甲方代理进入交易所进行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易业务时,已了解、并保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买卖业务的相关规定以及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相关交易规则及制度。

4、乙方应妥善保管与代理贵金属买卖业务有关的账号、黄金交易编码和密码,凡使用该账号、编码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买卖活动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的有关证件、资料、银行卡遗失或被盗以及密码遗忘或被盗,应按照甲方规定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挂失手续,因乙方未能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导致的一切责任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交易时间、交易标的、交易方式5、交易所交易时间为:(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北京时间夜间:21:00——次日凌晨2:30(周一-周四)上午:09:00——11:30(周一-周五)下午:13:30——15:30(周一-周五)每个交易日首场交易开市前十分钟为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

各交易日15:00——15:30同时进行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收申报,15:31—15:40为中立仓申报时间。

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夜间交易时段与第二天上午和下午交易时段为一完整交易日。

交易时间以交易所系统时间为准;交易所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交易时间,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6、交易标的乙方可交易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品种暂包括Au(T+D)、Au(T+N1)、Au (T+N2);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交易单位为手,委托交易起点为1手;Au(T+D)、Au(T+N1)、Au(T+N2)合约每手=1000克。

Au(T+D)、Au(T+N1)、Au(T+N2)合约的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交割后的提货最小数量须为3千克或其整数倍。

标准重量为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可替代交割。

乙方可交易白银延期交收合约Ag(T+D)的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千克,最小变动价格为1元人民币,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每手代表的实物标准重量为1千克。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交易所交易规则、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乙方可交易的品种。

7、交易方式:乙方自主报价、交易所撮合成交。

三、委托8、乙方可通过甲方的网上银行渠道进行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易业务,单笔委托数量根据交易所相应规则调整;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甲方的业务发展需要调整所提供的交易渠道。

乙方经甲方确认符合特定交易渠道使用资质要求后,自行选择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或其它交易渠道进行交易。

9、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方式进行贵金属买卖活动时,必须成为甲方个人网上银行注册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在线进行个人延期交易业务的风险评估。

乙方应对通过甲方网上银行提交代理贵金属交易指令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甲方处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10、乙方委托指令必须在交易时间段内报送到甲方,甲方根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向交易所报送乙方指令。

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告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任何在非交易时间段内的乙方委托指令均视为无效。

1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委托指令,包括资金、持仓或实物是否足够、指令内容是否齐全明确、有否违反交易所规则、指令到达时间是否为有效时间等,以确定指令有效或无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指令。

12、乙方在委托指令发出后,可以在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通过甲方向交易所发出撤单申请。

甲方收到撤单申请后,如委托指令已部分成交,则撤销未成交部分;如委托指令已全部成交,则乙方的撤单申请无效。

乙方撤单申请须在交易所交易时间段内(不包括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传递到甲方。

13、乙方对甲方的代理贵金属交易网上记录有异议的,应在交易成交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对甲方代理贵金属交易的网上记录无异议。

四、资金与实物14、乙方须以在办理代理贵金属买卖业务的甲方分支机构开立的甲方灵通卡、理财金卡、e时代卡等交易介质作为代理贵金属投资业务资金清算账户。

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可选择的交易介质进行调整,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15、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采取保证金交易形式,乙方委托甲方开仓Au(T+D)、Au(T+N1)、Au(T+N2)、Ag(T+D)合约时,需保证其资金账户资金足够,满足交易所需全部资金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手续费及其他交易所和甲方收取的费用)。

乙方委托甲方平仓Au(T+D)、Au (T+N1)、Au(T+N2)、Ag(T+D)合约时,须有足够持仓合约。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延期合约交割和中立仓申报时,须有足够资金、库存和持仓合约。

16、乙方通过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收申报,交割收入黄金现货后,可自由选择提取或不提取实物黄金;乙方如需提货,可到甲方指定柜面或在网上银行自助委托发起提取黄金申请,凭《个人实物黄金提货申请凭证》、身份证件、黄金资金卡到指定网点提取实物黄金。

目前白银不可交收。

17、乙方交割和提取的实物黄金均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标准金。

乙方对所提取的实物黄金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提金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代理黄金业务网点和交易所指定金库提出,同时需提供提货确认凭证、黄金质量鉴定结论或相关证明。

超过此期限的,视为乙方对所提实物黄金质量无异议。

五、交易账户管理18、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品种的交易,每日交易结束后,根据当日结算价以及乙方持仓量计算当日持仓总金额。

保证金应不低于当日持仓总金额的20%。

当市况发生波动或交易所因节假日等情况调整最低保证金比例时,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调整。

乙方应当在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后的次日上午9:00前补足保证金。

在乙方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乙方不能进行开新仓或买入现货交易,只能进行平仓或卖出现货交易,甲方有权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强平。

19、乙方应当主动查询其保证金变动情况,甲方根据乙方的定制要求向乙方发送强平短信提醒。

如乙方持仓发生亏损,导致当日交易清算后,保证金低于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比例以及交易所和甲方调整保证金所要求的比例三者中任一比例,乙方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主动补足到账。

如乙方未能及时补足,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持有未平仓合约进行强行平仓,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如强行平仓后亏损额超过保证金,乙方应主动补足超过部分,如果乙方在一个交易日内没有主动补足,甲方将可以采取直接从乙方在甲方或甲方系统内各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划转资金等方式追补保证金。

当国内外黄金市场出现异常,甲方对乙方的强平挂单无法成交时,将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有关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20、乙方自行决定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品种的交割申报。

在申报收货前,乙方应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内存入足额资金;在申报交货前,乙方在交易所仓库中有足额现货贵金属。

如有违约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1、当交、收申报数量不等时,乙方可进行中立仓申报获得与中立仓申报方向相反的反向合约,并冻结生成相应的持仓所需保证金。

22、甲方有权从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中划转资金或乙方在甲方系统内各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转资金,用于偿付下列费用:(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货款和由此产生的交易亏损;(2)为乙方支付的溢短差、仓储费、出入库费和运保费;(3)乙方应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和交易手续费;(4)乙方应支付的延期补偿费和超期补偿费;(5)因乙方的交易行为产生的其它费用;(6)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甲方如不能及时从乙方账户中划转上述约定的各项资金时,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应付未付的资金,按万分之五/日计收违约金。

六、费用23、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代理手续费。

在本协议生效期内,对于Au(T+N1)、Au(T+N2)按每笔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十七收取手续费,其中万分之二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手续费,万分之十五为甲方代理交易手续费;对于Au(T+D)、Ag(T+D)按每笔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十八收取手续费,其中万分之三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手续费,万分之十五为甲方代理交易手续费。

甲方有权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费用及市场的变化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4、乙方支付给交易所的其它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溢短差、仓储费、运保费、延期补偿费、超期补偿费、以及乙方的税项等)和代理贵金属买卖过程中产生的支付给甲方的资金划拨费用、短信通知费用由乙方承担,前述税、费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25、上海黄金交易所将根据国家政策、交易所章程和市场状况调整收费(包括但不限于溢短差、交易手续费、延期补偿费、超期补偿费、仓储费、运保费、出库费、入库费)标准。

相关费用收取标准如下:(1)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延期费=持仓量×当日结算价×延期费率。

延期费有逐日收付和定期收付两种收付方式。

Au(T+D)、Ag(T+D)合约的延期费按自然日逐日收付,节假日按节假日前一交易日确定的方向提前收(付)延期费。

Au(T+D)、Ag(T+D)合约的延期费率为万分之二。

Au(T+N1)合约和Au(T+N2)合约的延期费为定期收付,根据合约规定的延期费支付日的延期费支付方向,在该日的全部多、空持仓之间进行延期费的收付,非延期费支付日的延期费率为0。

Au(T+N1)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1月、3月、5月……单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Au(T+N2)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2月、4月、6月……双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Au(T+N1)合约和Au (T+N2)合约的延期费率为百分之一。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延期合约的延期费率进行调整。

(2)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客户连续持有延期合约的时间超过合约规定的超期期限,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持仓情况对超期持仓加收超期费;超期费=超期持仓量×当日结算价×超期费率;交易所根据市场状况设定和调整的超期持仓期限及不同期限的超期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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