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文化
卓克基地区土司文化与旅游发展

卓克基地区土司文化与旅游发展卓克基地区是我国西藏自治区的一个重要的文化遗址地区,其土司文化因其独特的历史传承和地理环境而形成了独特的风貌,成为了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
卓克基地区的土司文化历史悠久,它体现了西藏地区的历史和文化。
在卓克基地区,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具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例如庄严的宗教寺庙和华丽的官府建筑等。
这些建筑不仅是历史上的政治和宗教中心,也是展示西藏传统建筑和装饰艺术的重要场所。
此外,卓克基地区还保留了大量珍贵古代文献和历史遗物,这些文物也成为了展示其历史和文化的珍贵资源。
卓克基地区的土司文化也为其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潜力。
众所周知,西藏自治区以其独特的风光和丰富的文化遗产吸引了无数游客。
而卓克基地区不仅拥有独特的历史建筑和文物,还拥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民间文化艺术。
除此之外,本区域还拥有着许多传统的节庆活动,如藏历新年、祈福祭祀等,吸引了更多的游客前来参与其中。
因此,为了更好的开发卓克基地区旅游资源,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保护历史遗产。
对于卓克基地区的历史建筑和文物需要进行精心的保护和修复,维护其原有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
可以通过政府拨款、招投标等方式,落实文物保护的责任。
二是推广民俗文化。
可以采用各种手段,如展览、表演等,向游客展示卓克基地区的传统习俗和民间文化艺术。
这种推广有利于激发游客的兴趣和热情,从而促进旅游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是创新旅游业形式。
在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与时俱进,提促紧跟市场需求的步伐。
可以开发新颖的旅游形式,如文化庙会、农家采摘、特色美食等,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体验。
综上所述,卓克基地区的土司文化和旅游资源是金子般的财富。
保护好文化遗产,推广民俗文化,创新旅游形式,让卓克基地区的土司文化更具魅力,为旅游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南丹土司文化2

南丹土司历史文化遗迹
南丹土司历史文化遗迹
南丹土司历史文化遗迹
莫土司衙署
莫土司衙署
莫土司衙署
广西南丹县明代土司炼丹文化
广西南丹县明代土司炼丹文化
板鞋舞
蚂拐节
瑶族陀螺、铜鼓、祭牛、刺绣
四、南丹土司的历史沿革
南丹州州治在今南丹县县城,县名最初见于 宋元丰(1805年)前,以出产朱砂(又称丹 砂)向朝廷进贡,又地处南方故称南丹 (一)羁縻制度下的南丹州 (二)宋元明清南丹州的历史沿革 (三)南丹州土官的承袭 (四)南丹州土司的统治
南丹土司文化
罗富中学 授课人: 韦国龙 课件制作:吴唯境 余 玲
导语: 在中华民族浩瀚 的历史长河中,土司 制度曾经是一簇多彩 的浪花,以其独特的 存在,为西南少数民 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经济繁荣和文化进步 ,产生过积极的作用 。
一、土司的含义:
土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 义的土司既指少数民族地区的 土人在其势力范围内独立建造 的且被国家法律允许的治所 (土衙署),又指“世有其地、 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 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 受其封”的土官。狭义的土司 专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 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 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 土官。
莫遐龄之墓
八、本课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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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请同学们谈谈学习的收获和感想
1.收获:学了本课,我了解了
2.感想:学了本课,我想到了 我希望
十、布置作业
1.小组收集关于南丹土司的相关信息。 2.拟写两条“爱我南丹”的宣传标语。
受各族群众爱戴,聪明美丽、能歌善舞,享 有“歌仙”的美誉的壮族姑娘刘三姐。她的 歌声宛如一江春水唱出了劳动人民的愿望和 理想,滋润着人们的心田。 莫海人,一个贪婪、荒淫的“土皇帝”, 欲强取刘三姐为妾,达到他“既得美人又保 江山”的目的。 为了维护自由和尊严,刘三姐与乡亲们一道 用壮民族“结亲先要摆歌台”的特有风俗, 以山歌与莫海仁巧妙周旋,终使其阴谋诡计 一个个灰飞烟灭。
土司文化项目计划书

土司文化项目计划书一、项目背景土司文化是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制度,在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土司是中国传统农村社会中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治组织形式,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如四川、云南、贵州等省份。
土司制度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是中国独有的文化现象,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意义。
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土司文化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土司文化建筑、传统习俗、文化遗产等面临严重的威胁,亟需加强保护和传承。
为了激发人们对土司文化的兴趣,保护和传承土司文化,我们决定发起“土司文化保护与传承项目”。
二、项目目标1. 保护土司文化遗产,维护土司建筑、传统习俗等的完整性和原生态。
2. 挖掘土司文化的历史内涵,传承土司文化的精神传统。
3. 建立土司文化的档案资料库,为学术研究和文化传承提供支持。
4. 加强公众对土司文化的认知,激发人们对土司文化的热情和参与度。
三、项目内容1. 调查研究土司文化情况:派出专业人员对土司文化的历史、地理、建筑、习俗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编撰土司文化概况和档案资料。
2. 修缮保护土司建筑:对受损的土司建筑进行修缮保护,恢复其原有风貌和功能。
3. 举办土司文化活动:组织举办土司文化展览、讲座、庙会等活动,宣传土司文化的历史、特点和价值。
4. 开展土司文化保护志愿者服务:招募和培训土司文化保护志愿者,开展土司文化保护宣传和监督工作。
5. 制定土司文化传承计划:通过学校、社区等途径传授土司文化的知识和技艺,培养土司文化传承人才。
四、项目实施1. 确定项目责任人和团队成员,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2. 筹集项目资金和物资,争取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和合作。
3. 组织实施项目各项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社区的合作和交流。
4. 定期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 撰写项目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的土司文化保护工作提供借鉴。
五、预期效果1.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和传承土司文化,提升土司文化的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
浅析贵州水西土司文化的旅游开发

浅析贵州水西土司文化的旅游开发粉丝网西土司――贵州曾经存在过的四大土司之一,是统治长达1000多年的政权组织。
如今水西土司的政权统治已经结束,但是彝族仍然存在,他们有自己的文字,自己的语言,他们是贵州唯一建立了国家政权的少数民族。
本文通过对水西彝族土司文化的各方面进行阐述,并对它的旅游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提出相关的开发措施,在旅游开发的基础上也做到对历史遗迹的保护。
贵州有一句俗话“百年的皇帝,千年的土司”,这句话体现了彝族土司存在的历史悠远性和浓厚的文化底蕴。
水西文化是指在乌江上游的彝族文化,水西之名,是由元朝时期的彝语“亦奚不薛”音译而来。
千年土司制度维系了水西的和谐、稳定,造就了水西彝族文化,成为国际彝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
土司制度是封建社会后期,中央政权为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通过分封当地首领世袭官职,以达到有效治理和开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政治制度。
贵州彝族土司制度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土司制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我们今天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处理好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实现中华民族的共同繁荣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和历史价值。
一、水西土司文化概述水西故地上,很早就有彝族先民古夷人建立的国家政权卢夷国、巴国、蜀国、等。
古史上记载的“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中所指的军队,就是古夷人建立的巴国和蜀国的民族部落的部队。
后来,夜郎国兴起,成为西南最大的国家,一度把水西地区纳入了夜郎国的版图。
据《贵州通志》等史籍记载,水西正式获得中央王朝的任命而建立方国政权,是在蜀汉建兴三年即丙午年(公元225年),其缘由是因为彝族默部君长妥阿哲帮助诸葛亮南征有功,被蜀后主刘禅封为罗甸王,建立了罗甸方国,主政慕俄格。
直到清朝康熙年间两次“改土归流”,才于康熙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彻底结束了水西政权在地方的统治历史。
目前,贵州土司文化博物馆共有三个:一是大屯土司庄园。
是全国仅存的土司文物保护单位。
土司文化的简要介绍

土司文化的简要介绍土司文化是中国西南地区独特的文化现象,它始于明朝,延续至清朝末期,是一种以土司为代表的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现象。
土司是明朝时期对西南诸多部落的称呼,其地位相当于现代的县长或者市长。
土司文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政治方面土司政治是中国历史上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治制度,它是以土司为中心,由土司自行管理的一种地方政治制度。
土司政治的特点是权力下放,地方自治,土司有一定的权力和自主权,可以自行处理一些地方事务,如土地分配、税收征收、民间纠纷等。
土司政治也是一种封建政治,土司对本地区的统治是非常严格的,但是在某些方面也有一定的宽容度。
二、经济方面土司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而且多以种植水稻为主,同时也有些地方会种植茶叶、橡胶等特产。
土司经济的特点是自给自足,土司主要以本地区的资源为主要经济来源,同时也会通过贸易等方式获取外部资源。
土司经济也是一种封建经济,土司对本地区的资源分配和经济活动有一定的控制权。
三、文化方面土司文化是中国西南地区独特的文化现象,它主要表现在语言、服饰、建筑等方面。
土司语言是一种独特的方言,具有自己的语法、发音和词汇,而土司服饰则是一种独特的民族服饰,多以红色为主色调,图案多为花卉和动物图案。
土司建筑则是一种典型的中式建筑,建筑风格受到了汉族文化的影响,同时也融合了当地的民族文化。
四、宗教方面土司文化中的宗教信仰主要以泛神论为主,即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有神灵的存在。
土司人民认为万物皆有灵,自然界和人类之间都有一种神秘的联系。
土司人民会在重要的节日和仪式上进行祭祀活动,以表达对神灵的敬意和感恩之情。
总的来说,土司文化是中国西南地区独特的文化现象,它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等方面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虽然土司文化已经逐渐式微,但是它仍然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文化现象之一,对于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四川天全土司制度与徒国文化

土司制度土司制度亦称“土官制度”。
统治者推行土司制度,其目的是“以夷治夷”。
土司制度在唐宋时期称羁縻州制度,由中央王朝委任当地首领为府、州、县的文职土官,元朝加强了军事统治,设置宣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司等武职土官。
明沿袭宋、元制度,并进一步完备了土官的考核、任免、贡纳、征调等制度。
土司制实质上是封建领主制,土官既是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又是当地的大领主,掌握着军、政、财权,对农奴有“生杀予夺”之权。
土司制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统治机构,治理辖境的政治、经济、文化及诉讼、刑罚等。
政治上依靠封建王朝,册封世袭,划疆分治,军事上实行土兵制度,以种官田、服兵役的方式,把农奴组织成土官武装,维持土官统治和供王朝征调。
经济上,土官是辖境土地最高所有者,实行劳役地租、实物地租等经济剥削。
文化教育方面,则不准土民读书和参加科举考试。
明代为土司全盛时期,明末清初土司制度走向衰落,清王朝在雍正六年(1728)大规模的“改土归流”,统治天全达790年的土司制度至此结束。
建置沿革隋大业二十四年(618)唐王朝建立(618—907)。
高祖李渊在平定巴蜀后,于武德元年(618)改临邛郡为雅州,领严道、名山、扬启、芦山、灵关、依政、临邛等十六县。
同年割依政、临邛、蒲江、临溪、火井五县置邛州,割江源、阳山二县置登州,灵关即今宝兴县灵关镇,扬启今天全县,至贞观元年(627)年撤消,为时九年。
天宝元年(734)年改雅州为芦山郡,肃宗乾元初又复为雅州,共辖六个县、四个兵镇和五十七个羁縻州。
其中和川镇在今县城西,始阳镇在今始阳镇,安国镇在今多功乡,灵关镇在今宝兴之灵关镇。
唐代中叶以后,朝廷统治力量削弱,镇兵废弛,逐渐形成藩镇割据。
公元八八O年黄巢起义进军长安, 次年唐儒宗逃往成都,建立逃亡政府。
这时雅安地区一带时有叛乱发生,唐军江南临江府人高卜锡和太原人杨端先后率部西征, 进入天全地区, 从此停留下来, 高部以现始阳、新场一带为据点;杨部以现城厢、老场一带为据点, 各自扩充实力, 逐渐控制了天全全境和现宝兴、芦山、荥经的一部份地方, 进而扩大到今泸定、康定一带, 形成割据局面。
土司文化调研报告

土司文化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土司(Tusi)是中国古代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主要存在于明清两代。
土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不仅对于边疆地区的统治和管理发挥了关键作用,还对于地方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主要对土司文化进行调研,旨在了解土司文化的来源、特点以及对地方社会的影响。
二、土司的定义和来源土司,又称土官,指的是明清时期在中国边疆地区(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充当地方政权的首领。
土司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唐代和五代十国时期,但较为完善和系统的土司制度则出现在明代。
土司制度有别于中央集权的统治模式,土司在各自地方具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和行政管理权。
土司的选拔和任命一般是通过家族世袭或中央政府指定的方式进行。
土司需要管理本地区的政务、司法、军事和财政等事务,并向中央政府上缴税收。
土司制度具有一定的地方自治特点,土司首领在本地区具有较大的权力,同时也需要服从中央政府的指挥和管理。
三、土司文化的特点土司文化是中国古代边疆地区特有的地方文化,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多元融合土司文化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吸收了汉族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一种多元融合的特色。
土司地区的文化风格通常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土司制度也为各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和支持。
2. 土司传统节日土司地区的传统节日是土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节日通常以农耕和农业生产为主题,庆祝丰收和感谢神灵的恩赐。
土司地区的传统节日包括土司糍粑节、土司苗年等,这些节日通过丰富多彩的表演和庆祝活动,展示了土司地区独特的文化风貌。
3. 土司建筑风格土司地区的建筑风格也是土司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
土司建筑通常采用木质结构,以彰显土司地区的繁荣和富饶。
土司建筑风格融合了汉族、藏族、苗族、彝族等多种建筑风格的元素,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
4. 土司神话传说土司地区还有许多神话传说与土司文化紧密相连。
这些神话传说通常反映了土司地区的历史、民俗和文化观念。
土司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其完善途径

土司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其完善途径土司文化是中国西南地区土司制度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文化传承和表达方式。
土司制度在明清时期盛行于中国西南地区,土司是指统治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类文化、政治和经济的地方领袖,土司制度及其相关文化在中国西南地区留下了深远的历史痕迹,被誉为中国西南地区的文化遗产。
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土司文化面临着日渐丧失和衰退的现象,亟需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和传承。
目前,对土司文化的保护主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实施。
在中国,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并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和专门的基金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和政策为土司文化的保护提供了支持,如云南省对土司遗产的保护管理办法等。
现实中土司文化的保护还存在很多问题。
传承人的缺失和传承环境的不利是土司文化保护的重要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现代化的进程,土司制度逐渐消亡,土司文化的传承环境也受到了极大的破坏。
传承人的缺失导致土司文化传承的中断和知识的丧失,加之外界文化的冲击和商业化的影响,土司文化的传承形势堪忧。
土司文化的保护法律法规仍有待完善。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土司文化保护的规定相对较少,还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执行机构。
在实践中,土司文化保护的工作往往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指导,容易受到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疏忽和忽视。
针对土司文化保护的现状和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土司文化保护途径。
加大对传承人的培养和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土司文化传承人培养的机制和体系,开展相关培训和研究工作,激励和帮助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土司文化的传承和研究。
完善土司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土司文化的特殊性和多样性,通过修订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司文化的保护范围和方式,并设立相应的执行机构和基金,加强对土司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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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
土——土人,即当地人;司——管理:土司——任命当地头人为管理者,负
责当地行政,赋税,官司,招兵等等的责任。
土司是中国边疆的官职,元朝始置,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头目。
土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土司既指少数民族地区的土人在其势力范围内独立建造的且被国家法律允许的治所(土衙署),又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
狭义的土司专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
简介
官名。
元朝始置。
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首领,土司的职位可以世袭,但是袭官需要获得朝廷的批准。
元朝的土司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三种武官职务。
明朝与清朝沿置土司,自明朝起,增加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三种文官职务。
土司对朝廷承担一定的赋役、并按照朝廷的征发令提供军队;对内维持其作为部族首领的统治权利。
清朝雍正年间,开始了改土归流的改革进程,将世袭的土司改为由朝廷任免的流官,所谓流官,是指任职者来来去去、不断流动的意思。
为了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清朝发动了对少数民族的多次战争,但是土司制度直到清朝结束也没有完全消失,中华民国时期宁夏、青海一带的马步芳武装接受民国政府的任命,但对于其辖地仍然自行管辖,实际上和前朝的土司制度没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剿匪、土地改革、民族区域自治等阶段,土司制度彻底被废除。
元、明、清各朝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予少数民族地区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该族人民的制度。
也指被授予这种官职的人。
"在桂西少数民族地区,宋王朝平侬智高起义后,派狄青部下和加封土酋为土官,成立许多土州,县,洞。
这些土州县洞,社会经济,政治组织,文化制度以及民情风俗等都与流官的州县不同,故称为土司。
司者主管其事,或官署之称。
含义
第一,宗族大姓之长不是土司。
识别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族要在“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袭其职”基础之上加入“世统其兵”四字。
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豪强首领一旦具备“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特征,就成为土司。
可以说,地
方族姓配合政府军事行动以及某一族姓的将领世代镇守边关,为土司重要来源之一。
第二,少数民族国王不是土司。
第三,土官不是土司。
第四,流亡政权首脑不是土司。
第五,中央政府拨款建造的衙署不是土司。
第六,没有中央政府认可的衙署不是土司。
土司文化
“土司”一词已存在了一千余年。
中国封建王朝采取“以夷治夷”、“以蛮治蛮”政策,利用当地酋长以其势力管辖所及的区域,分别授予官职,准其子孙相继承袭,形成中国历史上的“土司制度”。
由于这一制度沿续了千余年,因而形成了中国独有的“土司文化”。
土司文化是历任土司在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同时,不断接受汉民族文化的教育和熏陶,使壮族文化与汉族文化融合在一起,人们的价值观、审美观、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等得到不断的修正,逐渐形成了一种被社会集团成员共同接受的理念及行为,形成了特有的土司文化。
“土司文化”历史遗存最完整的当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来宾市忻城县,被誉为“壮乡故宫”的莫土司衙署。
历史沿革
唐代时期,统治阶级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羁縻统治制度,施行“以蛮制蛮”政策。
在忻城境设置芝州,委任流官管理,同时设纡州、归思州两个羁縻州,用土酋治理,土流并存。
宋、元时期,统治阶级废州设县,派流官治理。
明弘治九年(1496),朝庭革流官,以莫氏土司为知县,给予世袭,改忻城为土县。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朝庭废土官,改流官弹压,最后于民国十七年(1928),将忻城改为正县,结束莫氏土官统治的历史。
制度形态的土司文化
中央王朝对土司地区的统治,一是对土官承袭问题有严格规定,二是对土官反叛、拘衅之犯罪,都要从重处罪“或诛、或降职使用”;三是土司无傣禄,朝廷赐予土地,使人佃耕,四是奉旨征调士兵,不如期而至者;朝贡不按期、按质、按数者等等,都将受到朝廷的追究并处罚。
“忠君效国”、遵守国家法令是历代土司为官的宗旨。
精神形态的土司文化
精神形态的土司文化是土司文化的核心内容,包括思想理念、价值观念、礼仪习俗,以及人际关系等等,所有精神形态的东西它影响内部成员的价值取向、道德情感,体现出其个性特色。
(1)推崇孔孟之道,遵循“忠、孝、仁、爱”。
(2)以农为本,勤俭持家。
(3)为人处事要以礼相维,以心相许
(4)宗教信仰
(5)民俗文化
墨黑之战
解放前夕的阿坝雪域大小部落星罗棋布,各部落互相兼并,烽火连天,在雪域高原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史诗。
解放前,麦桑土官为了提高自己在川、甘、青边境地区政治角逐中的地位,增加辖区的税员收入,采取了保护商业的措施,使阿坝镇成为川、甘、青边区一带的商业中心和货物集散地。
咸集天兴隆、苏家等草地有名的大商号,还有中、小商户300余家,当时日成交额上万银元,商品除百货、茶叶、粮食、土特产品外,大烟、枪支、弹药经销数量也很大。
麦桑部落的最后一任土官,也是麦桑土官最为辉煌的时期。
麦桑官寨的最后一任主人就是麦桑·华尔功臣烈饶布登,通称华尔功臣烈。
麦颡的华尔功臣烈,是川西北草地最有实力的土官。
多吉巴让·苏永和头人。
(又作道尔吉巴桑)是黑水地区最有权势的人物。
两家素有宿怨,经常械斗。
齐哈马部落小土官河修王洛,在苏永和支持下,决心置华尔功臣烈于死地,掠其领地人畜。
1948年5月4日,(民国37年)藏俗"煨桑",王洛趁机设伏刺华,因雨,华尔功臣烈未下山,幸免。
华尔功臣烈发兵追王洛至黄河之滨,杀王及王婿等。
齐哈马部落无人敢应战,降华。
齐哈马沦为华外寨。
苏永和丧权失地,决心报仇。
发兵前,从黑水、毛儿盖向墨颡进击,双方大战于壤口、查针梁子、龙日山口一带,苏永和初败毛儿盖本木沟,再败于龙日山,加之劳时远征,弹粮不济,故望风披靡,全线崩溃。
华尔功臣烈军凯旋,归途中趁机袭击麦昆部落,逼麦昆母子投降,沦为外寨,与黑水彻底决裂。
苏一败再败,急请甘南夏河拉卜楞寺保安司令、土头势力者黄正清和拉卜楞寺嘉木洋大活佛支助。
黄时有正规军500人,声势强大。
华临危不惧,沉着应战。
选精骑两千,演习于黄河之滨。
进退有方,威风凛凛。
黄295观察再三,感叹道:"此子不可与敌",踌躇而还,墨颡士官名声大振,川境黄河一带,均成领地。
苏永和彻底失败。
如今的阿坝市场比解放前管理井然,再不会有贩卖枪支、弹药的"商人",而是千余家个体自由商场点缀着这座川西北草原上新兴的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