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住宅小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一、概述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种危险源。
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需要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监理。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程序与方法,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监理范围1.建筑工程中的高层搭设、拆除以及吊装作业;2.建筑物的基础与结构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3.电气装置的监理,包括电缆铺设、接头、电缆槽的施工等;4.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包括混凝土强度测试、结构钢材检测等;5.建筑工程中的爆破作业监理;6.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管理监理。
三、监理程序1.确定监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明确监理的任务和要求;2.制定监理计划,包括监理的时间安排、监理的方法与内容;3.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保场地的合理布置和设施的完善;4.监督施工的质量,包括对施工材料、工艺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抽样测试,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5.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对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和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6.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包括对施工现场的清洁、垃圾处理等进行检查和评估;7.定期报告监理工作进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跟进和解决。
四、监理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2.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不得有利益冲突,不得接受业主或承包商的任何利益;3.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细则和监理计划进行工作,做到事前准备、事中监督、事后总结;4.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并及时向业主和承包商反馈;5.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进行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五、监理验收在建筑工程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的监理报告。
验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2.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3.施工现场是否安全整洁;4.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监理问题;5.是否存在施工以外的潜在危险源。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由X栋高层建造组成,其中栋XX为建造。
总建造面积为㎡,其中地下室车库建造面积为㎡。
二、重大危险源分析:依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内容,现分析安全监理的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和环节是:1、深基坑开挖的影响及防护措施本工程深基坑开挖的深度已达到8.1m。
2、人工挖孔桩505条,孔径在1.20M。
本工程是复合地基,采纳人工挖孔桩,孔深最大为13m。
3、高支模的安全监理本工程27栋负一层,23~29栋一层架空层支撑高度超过4.5属高支榜样围。
而高支模是需要各方关注的重大危险源。
4、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使用和拆除本工程由一层地下室、七栋塔楼组成。
其中23、27、28、29栋18层,24、25、26栋12层,共设置六台塔吊、七台施工电梯。
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使用、拆除过程,都是必须严格监控的重大危险源。
5、足手架工程本工程由七栋塔楼组成,主体屋面最高度60米,施工方案中考虑将来售楼的需要计划在五层设置悬挑式足手架,五层以下设置降地足手架,也是要严格监控的重大危险源之一。
6、暂时用电现场暂时用电是重大危险源。
本工程施工作业面广,用电设备多,如未按照规范操作,出事故的可能性极大。
7、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本工程高空作业的面很广,总共七座塔楼组成,最高度60米高空作业也是一个重大危险源。
三、监理措施和办法:1、深基坑开挖监理措施(1) 要求施工单位深圳市南华岩土工程公司依据实际现场情况编制深基坑施工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论证评审,完善方案;(2) 监理部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仔细审查(核)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和安全性;(3) 监理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方案施工;(4) 在施工中若遇到与方案不相符处,暂停施工并报告业主。
必要时与设计、勘察等单位取得联系,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5) 基坑开挖施工完毕组织相关方,举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同意举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施工暂时用电安全监理措施(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暂时用电专项方案。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一、监理资质和人员要求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并由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监理证书。
3.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保持其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4.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严格遵守监理规定和工作程序。
二、监理范围和内容1.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和改建项目进行监理,包括设计、施工和试运行等各个环节。
2.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其操作符合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3.对重大危险源的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理,包括设备的检修、保养和更新等。
4.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和排查,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监理程序和要求1.监理人员应在项目启动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监理目标和要求。
2.监理人员应核查和审核相关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3.监理人员应参与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和试运行过程,记录和报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6.监理人员应记录和整理监理资料和文件,形成监理报告和备案材料,保留相关的原始记录。
四、监理结果和责任1.监理人员应在监理工作完成后,形成监理报告和意见,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监理报告和整改意见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反馈。
3.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监理报告和意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4.监理人员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监理结果负有一定的责任,出现重大事故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理资料和保密1.监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和管理监理资料和文件,不得泄露和外传相关机密信息。
2.监理资料和文件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存和备份,可定期进行数据迁移和转存以确保资料的安全。
3.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保护制度,确保安全和可靠性,防范恶意攻击和侵权行为。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范围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2.目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人员;3.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整改和监测;4.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5.目标企业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二、监理机构1.具备法定的资质和执业证书;2.具备专业的监理人员,并定期培训更新知识;3.具备独立、客观的监理能力;4.具备先进的监理设备和技术手段。
三、监理流程1.预审:监理机构在开始监理之前,应对目标企业进行预审,了解其生产过程和现有的安全管理情况;2.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具体内容、时间和方法,并与目标企业达成一致;3.实地调查: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4.评估:监理机构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对目标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5.整改:监理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向目标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6.监测: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7.验收: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8.监督检查:监理机构定期对目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遵守相关法规和安全要求;9.问题处理: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包括通报、罚款等措施。
四、监理要求1.依法依规:监理机构在进行监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2.客观独立:监理机构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独立行使监理职责;3.信息交流:监理机构与目标企业应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及时沟通监理信息和意见;4.整改跟踪:监理机构应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反馈结果;5.定期报告: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监管部门和目标企业提交监理报告;6.持续改进:监理机构应不断改进监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理效果和质量。
通过实施细则,可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性,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2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重大危险源包括以下内容:(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2)是指在监管和管理重大危险源时须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参考的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概述:1. 目标和范围:明确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标和范围。
包括确定监理的重点对象、监理的时间周期、监理的职责和权限等。
2. 监理计划:编制监理计划,包括监理的时间安排、监理的具体内容、监理的方式和方法等。
3. 监测和检查:进行监测和检查工作,包括定期现场检查、设备检测、记录保存等,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4. 报告和通知:根据监理结果编制监理报告,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监理结论和建议。
5. 处理和跟踪: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解决,隐患得到消除。
6. 反馈和评估:向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者和职能部门反馈监理结果,定期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 监理记录和档案:记录和保存监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监理计划、监理报告、监理记录等。
8. 法律和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一个灵活可调整的要求,可以根据不同的重大危险源和监理需求进行具体的细化和执行。
以上提到的内容只是一个基本的参考,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A.0.4XDG-2023-1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实行细则(重大危险源)内容提纲: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XDG-2023-1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工程重大危险源实行细则一、专业工程特点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也许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涉及以下内容:(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 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 或跨度超过18m。
(四)起重吊装工程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
(五)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六)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钢结构及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也许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已经行政许可, 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八)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九)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 监理工作内容:(一)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 在工程施工前, 对施工现场也许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 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并报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二)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人与工作职责, 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督促施工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 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 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再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审查批准, 加盖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专用章后, 方可实行。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苏地 2016-WG -76 号地块一期工程监理实行细则(重要危险源)工程概略编制依照重要危险源剖析及本工程重要危险源重要危险源监理举措旁站监理程序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和目标值安全监理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署名):(执业印章)日期:江苏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监制目录一、工程概略二、编制依照三、重要危险源剖析及本工程重要危险源四、重要危险源监理举措五、旁站监理程序六、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和目标值七、安全监理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一、工程概略工程名称:苏地 2016-WG-76号地块项目工程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华亭路西建设单位:苏州首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苏州市恒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启示设计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桩基单位:江苏地基工程公司建筑面积: 35088.62 ㎡结构种类:桩孔灌输桩桩基、剪力墙结构。
1 号楼地上 11 层,地下 1 层; 2 号楼地上 26 层,地下 1 层。
二、编制依照1、本工程监理规划2、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方案3、同意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4、国家及省、市现行有关的法律、法例、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有关规定;三、重要危险源剖析及本工程重要危险源重要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买卖外可能致使人员群死群伤或许重要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许他施工活动。
重要危险源包含以下内容(本工程波及的加粗斜体):(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出5m(含5m)的基坑(槽)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并采纳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出5m,但地质条件和四周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出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种工具式模板工程,包含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别结构模板工程。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三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全过程监管。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安全监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监理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机构第八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建设、改建、扩建、停产、歇业等重大活动前,向市或者区(县)安全监管局申请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安装、投资、运营等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改建、扩建、运营等环节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市安全监管局报告监理情况。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档案,并定期向市安全监管局汇报监理档案的情况。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安全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证照和检查记录等。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出整改意见。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一、监理实施目的及原则本次监理实施旨在全面提升工程项目的安全性,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减少事故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1.1 监理实施目的1)确保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2)提高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效能和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3)加强与施工方和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1.2 监理实施原则1)安全第一:重视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2)科学合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确保其有效实施;3)全员参与: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意识,提高全员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4)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2.1 危险源识别和分类在工程项目前期,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评估和分类。
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和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2 管理制度建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管理层级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责任分工:明确各个管理职责的分工和权限,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2)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3)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4)管理考核评估:建立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2.3 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根据识别和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并确保其有效落实。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标识标牌设置: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标识和标牌设置,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2)作业程序规范: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规范,明确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操作步骤;3)防护设施建设:对危险源周边进行防护设施建设,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4)检查和维护: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是确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事故和伤害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细化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执行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监理工作的组织、监理人员的责任、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等方面详细介绍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监理工作的组织(一)主要任务的确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对项目设计与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评估,提出安全措施和建议,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和效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二)监理工作的组织架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成立相应的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组织机构通常包括项目监理主任、安全专家、技术负责人等。
(三)监理工作的分工和配备人员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监理工作的分工和配备人员。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悉并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审核和评估安全措施的能力。
二、监理人员的责任(一)安全监理主任的责任安全监理主任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他负责监督和指导监理人员的工作,制定监理工作计划,落实安全措施,评估和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二)安全专家的责任安全专家是协助监理主任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关键人员。
他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评估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三)技术负责人的责任技术负责人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支持人员。
他负责收集和研究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信息,协助监理主任和安全专家进行安全评估和审核工作,配合施工单位解决技术问题和困难等。
三、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一)安全隐患的识别和评估监理人员应对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
他们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可能导致事故和伤害的重大危险源,并评估其可能性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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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经审批的监理规划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9、《安全带》GB6095—1985。
10、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1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三、安全监理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四、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本工程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的拆装、起重吊装工程(多塔交叉作业吊装);物料提升机拆装、施工吊兰的安拆、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卸料平台的安装、电梯安装、30米以上高空作业。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尽享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关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措施1 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监控措施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而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参加。
在开工前,监理单位应针对建筑工程类型、特点、规模等情况,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地方性规程等文件,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将本工程施工各阶段、各部位导致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提出预控措施。
2 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措施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根据已审批的监理规划,结合施工单位申报并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详细编制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采取最佳方式进行监控,动态分析识别存在的危险因素种类及危险程度,并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进度、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
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最大可能地降低事故发生率。
3.1 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进行检查。
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的,监理单位可不同意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监理单位还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包括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信号工、司索、垂直运输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
对无证人员,项目监理部要禁止其上岗。
需说明的是,总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时已进行了检查,但监理单位仍需要求总承包施工单位提供此类文件、证件以备查。
在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监理单位还应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是否和申报名册人员相符。
3.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
审查需专家论证的是否经专家论证,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除审查其技术性要求外,还应重点审查方案中的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规定,是否附安全验算结果,需经专家论证的还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监理单位还应审查施工方案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是否考虑了所处环境及管理模式的影响,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只有在方案符合各项要求时,监理单位才能进行签认。
3.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监理单位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进行检查,检查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承以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施工单位是否对进场工人进行了安全教育,是否按要求进行三级教育,是否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等。
3.4 平时巡查、定期联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除平时的巡视检查外,还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检查,在联合检查时可邀请建设单位参加,以加强监管力度。
在联合检查中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重大危险源是否在重点监管等。
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严重的可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停工令,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这里需说明的是,定期联合检查的周期不宜间隔时间长,可以在每次监理例会前进行检查,并在监理例会上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重点强调,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3.5 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塔吊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物料提升机拆装、悬挑脚手架的搭设、电梯安装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一)、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1.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 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3. 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单要求后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合格后方能进行使用;对塔吊、电梯、悬挑脚手架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进行抽查。
(二)、定期检查制度1. 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 专职安全监理员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 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外,建立每月二次定期检查制度,即:上半月危险源落实情况,下半月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
4. 每双月将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下月的工作打算,形成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在次月5 日以前汇报给所属受监安质监站。
5. 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
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6. 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
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具体程序见安全监理工程师整改单签发程序流程。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1. 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
2.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
3. 在实施前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提供相应危险源交底记录。
4.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旁站内容。
施工单位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交底核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准确使用,施工区域范围内是否设置醒目的警戒标识。
5.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整改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6.重大危险源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的拆装、起重吊装工程(多塔交叉作业吊装);物料提升机拆装、施工吊兰的安拆、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卸料平台的安装、电梯安装、30米以上高空作业)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7. 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人员每周不少于二次巡视检查,检查情况可反映在监理日记中,情况严重的开具整改通知书。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要点1. “三宝”“四口”防护监理监控要点1.1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1.2 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1.3 30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1.4 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口、设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10 米设一道平网;1.5 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1.6 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 米高度设置双层防护棚;1.7 阳台、楼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2. 悬挑脚手架搭设监理监控要点2.1 悬挑支承结构必须专门设计计算,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并将脚手架的荷载传递给建筑结构。
悬挑式脚手架的高度不得超过24m。
2.2 悬挑脚手架必须按照已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搭设。
2.3 支撑结构以上的脚手架应符合落地式脚手架搭设规定,并按要求设置连墙件。
2.4 悬挑式脚手架的特殊部位处理(如阳台、转角、采光井、架体开口处等部位),2.5 按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悬挑脚手架基础预埋及基础搭设验收工作;2.6 搭、拆前必须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2.7 搭、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8 按要求对悬挑脚手架架体材料进行检查验收;2.9 搭、拆期间设置警戒区域;2.10 搭、拆过程指派经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并做好记录;2.11 搭设完后必须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并定期检查、保养。
3. 物料提升机搭设监理监控要点3.1 吊盘超高限位、停靠装置灵敏可靠;3.2 卷扬机应固定牢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3.3 缆风绳应20 米设一组、每增10 米增设一组;3.4 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3.5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3.6 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档板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