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一、概述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种危险源。
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需要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监理。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程序与方法,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监理范围1.建筑工程中的高层搭设、拆除以及吊装作业;2.建筑物的基础与结构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3.电气装置的监理,包括电缆铺设、接头、电缆槽的施工等;4.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包括混凝土强度测试、结构钢材检测等;5.建筑工程中的爆破作业监理;6.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管理监理。
三、监理程序1.确定监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明确监理的任务和要求;2.制定监理计划,包括监理的时间安排、监理的方法与内容;3.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保场地的合理布置和设施的完善;4.监督施工的质量,包括对施工材料、工艺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抽样测试,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5.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对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和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6.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包括对施工现场的清洁、垃圾处理等进行检查和评估;7.定期报告监理工作进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跟进和解决。
四、监理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2.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不得有利益冲突,不得接受业主或承包商的任何利益;3.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细则和监理计划进行工作,做到事前准备、事中监督、事后总结;4.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并及时向业主和承包商反馈;5.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进行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五、监理验收在建筑工程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的监理报告。
验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2.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3.施工现场是否安全整洁;4.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监理问题;5.是否存在施工以外的潜在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察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化、冶金、化工、煤炭等行业的危险源。
第三条职责分工重大危险源监理包括监督、检查、评估等多个方面的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合理组织。
第四条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及人员第五条监理机构的设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设立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以便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人员的职责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八条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机构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属性和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确保监理工作全面、有序进行。
第九条监理计划的审批监理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确保监理工作符合监察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监理的实施监理工作应按照监理计划有序进行,监理人员应深入重大危险源现场,对设备、工艺和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的编制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第四章监理结果的处理第十二条监理结果的评估监理机构应对监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的评级。
第十三条整改措施的确认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应对监理报告中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整改情况的监督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的结果对于重大危险源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监理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
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

陆川德利·藏龙世家商住小区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编制:审核:审定: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8月12日目录1、工程概况························2、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总则····································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方针和目标·························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职责···················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制度···················7、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资料·························8、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事故应急预案················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陆川德利·藏龙世家商住小区工程;2. 工程规模:陆川德利·藏龙世家商住小区工程(含南区、北区),总建筑面积㎡,框剪结构,地下2层,地上18层;3. 工程地点:陆川县温泉镇三峰西路99号;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监理范围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化工、石油、矿山、爆破、交通等行业。
2.重大危险源的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工艺、人员、管理等各方面。
三、监理内容1.设备监理: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与修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杜绝发生危险事故的可能。
2.工艺监理:对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工艺进行审核与监控,确保工艺操作符合安全规定,避免发生工艺事故。
3.人员监理:对重大危险源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与考核,确保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
4.管理监理: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体系进行评估与改进,确保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有效防止系统性风险。
四、监理要求1.设备监理要求:(1)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建立设备异常报警机制,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及时修复。
(3)对设备操作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设备操作技能。
2.工艺监理要求:(1)对工艺操作进行审核与监控,确保操作符合安全规定。
(2)建立工艺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3)定期开展工艺操作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工艺操作的认知和安全意识。
3.人员监理要求:(1)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安全操作能力符合要求。
(3)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4.管理监理要求:(1)对管理体系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2)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细化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3)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管理水平。
五、监理机构与责任1.监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理机构,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
2.监理责任:(1)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工艺、人员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理工作。
(2)监理机构应及时发现、上报并处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
(3)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与控制,并提供相应改进建议。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范围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2.目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人员;3.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整改和监测;4.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5.目标企业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二、监理机构1.具备法定的资质和执业证书;2.具备专业的监理人员,并定期培训更新知识;3.具备独立、客观的监理能力;4.具备先进的监理设备和技术手段。
三、监理流程1.预审:监理机构在开始监理之前,应对目标企业进行预审,了解其生产过程和现有的安全管理情况;2.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具体内容、时间和方法,并与目标企业达成一致;3.实地调查: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4.评估:监理机构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对目标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5.整改:监理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向目标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6.监测: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7.验收: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8.监督检查:监理机构定期对目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遵守相关法规和安全要求;9.问题处理: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包括通报、罚款等措施。
四、监理要求1.依法依规:监理机构在进行监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2.客观独立:监理机构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独立行使监理职责;3.信息交流:监理机构与目标企业应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及时沟通监理信息和意见;4.整改跟踪:监理机构应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反馈结果;5.定期报告: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监管部门和目标企业提交监理报告;6.持续改进:监理机构应不断改进监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理效果和质量。
通过实施细则,可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性,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

********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编制:审批:********公司年月日目录(各项目部自行更新页码)一、工程概况 (2)二、监理依据 (2)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3)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7)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规定 (7)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范围和目标 (8)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任务、内容和方法 (8)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11)九、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制度 (15)十、重大危险源控制档案 (15)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工程规模:工程投资:二、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6、关于加强建筑工地临时活动板房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3]94号)7、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南建质安[2014]52号);8、关于开展南宁市建筑工地“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9、本工程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0、已审批的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11、本工程地质勘察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及合同。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删减)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临时设施重大危险源:1、厨房与临建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意外。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全过程监管。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安全监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监理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机构第八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建设、改建、扩建、停产、歇业等重大活动前,向市或者区(县)安全监管局申请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安装、投资、运营等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改建、扩建、运营等环节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市安全监管局报告监理情况。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档案,并定期向市安全监管局汇报监理档案的情况。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安全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证照和检查记录等。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出整改意见。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一、监理实施目的及原则本次监理实施旨在全面提升工程项目的安全性,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减少事故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1.1 监理实施目的1)确保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2)提高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效能和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3)加强与施工方和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1.2 监理实施原则1)安全第一:重视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2)科学合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确保其有效实施;3)全员参与: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意识,提高全员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4)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2.1 危险源识别和分类在工程项目前期,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评估和分类。
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和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2 管理制度建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管理层级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责任分工:明确各个管理职责的分工和权限,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2)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3)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4)管理考核评估:建立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2.3 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根据识别和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并确保其有效落实。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标识标牌设置: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标识和标牌设置,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2)作业程序规范: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规范,明确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操作步骤;3)防护设施建设:对危险源周边进行防护设施建设,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4)检查和维护: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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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维也纳国际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编写:审批: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6月目录一、项目概况 (2)二. 总则 (2)三、监理依据 (3)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3)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3)(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3)(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4)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4)(一)安全会议制度 (4)(二)安全报审制度 (5)(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6)(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6)(五)定期检查制度 (7)(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8)(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9)(八)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3)七、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 (14)一、工程概况:(一)、工程项目特征1、项目名称: 光大维也纳国际工程2、项目建设地点: 玉林市文体路与玉东大道交叉口东南侧3、建设单位(简称业主或甲方): 玉林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北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5、设计单位: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6、监理单位: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勘察单位: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8、总建筑面积:地上220430.89M2,地下50499.65M2。
9. 项目总投资: 人民币约4亿元重大危险源:1.模板支撑、拆除;2.高处作业;3.起重吊装;4.基坑支护与降水;5.施工用电;6.土方开挖。
二、总则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监理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9.《安全带》GB6095—1985。
四、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五、安全监理工作职责(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1. 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 组织编制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 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 组织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6.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如何。
2. 对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 对重大危险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4. 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安全状况中的不安全因素。
5. 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和验收。
6. 检查中发现隐患开具整改单、停工单或上报受监安监站。
7. 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每月上报安监站。
8.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9.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一)、安全会议制度1. 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1)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具体部位及监控点,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的对策。
(2)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告知书”的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告知,并履行签收手续。
(3)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凡涉及到的分部、分项部位一一对罗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2. 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3. 安全现场会议:每月视情组织一至二次,主要针对好的和差的典型工地进行组织(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是危险源及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二)、安全报审制度1. 要求总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罗列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 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必须在施工单位上级部门手续齐全后,并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 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点主要指深度5M 以上的基坑、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大型钢结构吊装、大体积楼板支撑(连续排架面积100M2 以上同时层高5M 以上)、提升脚手架以及专业性强、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4. 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 条要求重新审批。
(三)、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见下图)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计划表”。
3. 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4. 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四)、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1.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 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3. 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单要求后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挂合格牌后方能进行使用;对塔吊人货电梯、特殊脚手架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备案。
(五)、 定期检查制度1. 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 专职安全监理员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 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外,建立每月二次定期检查制度,即:上半月危险源落实情况,下半月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
4. 每月将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下月的工作打算,形成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5. 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
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6. 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
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具体程序见安全监理工程师整改单签发程序流程。
7.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如:大型钢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阶段拆除、井架、脚手架等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以示危险源工程解除。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放在那些一旦降低工程质量或违反操作规程就容易引发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序和部位,包括:深基础施工;大型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的搭设、拆除;大型结构构件的吊装,大型机械设备装拆、特殊类脚手架及地下车续墙、隧道掘进、爆破等高危险作业。
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1. 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
2.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
3. 在实施前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提供相应危险源交底记录。
4.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旁站内容.施工单位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交底核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准确使用,施工区域范围内是否设置醒目的警戒标识。
填写旁站记录。
5.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进入下道工序。
6. 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塔吊、人货电梯、附着式升降脚下手架、吊兰等必须到检测单位检测,经检测后发放合格证或准用证,挂牌才能使用。
7. 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检查,检查情况可反映在监理日记中,情况严重的开具整改通知书。
8.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销号单,向总监工程师提出销号手续,填写“危险源销号单”。
(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1. 基坑施工监理旁站监控要点(1)基坑施工方案要有应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2)深度超过2 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3)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7)进场施工机械已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