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清单计价规范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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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程量计价规范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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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程量计价规范学习体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学习体会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建设行业飞速发展,工程项目的管理体制也一直经受着重大的改革。

随着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演进,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也经历了四次重大的变革,从原先的定额计价方式转变为2003清单计价,又转换为2008清单计价,今年又实施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这将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及工程项目管理带来一场新的革命。

“08规范”实践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充分肯定,对工程计价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些法律工作者、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从各个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相关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为“08规范”的修改提供了法律基础;“08规范”中一些作为探索的条文说明,经过实践,有的已经形成共识,需要纳入计价规范正文,增大执行效力;附录部分的不足,需要尽快修改完善。

以上所述,进一步促使了“08规范”的修编工作。

“新规范”在计价上坚持了依法、权责对等、公平交易、可操作性、从约等原则,要计量上坚持了项目编码唯一性、项目设置简明适用、项目特征满足组价、计量单位方便计量、工程量规则统一等原则。

通过学习,对规范条文进行了进一步学习领会,加深了对“新规范”的认识。

对新旧版计价规范进行了比照,“新规范”存在着五大改变,分别是: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明确了术语的概念、增强了对风险分担的规范、细化了措施项目费计算的规定、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结算纠纷的处理。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划分更加明细,章节更加详细新计价规范将“08规范”六个专业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新规范”将“08规范”的第4章中9个小节重新进行精细化调整,编排成独立的新的章节。

浅谈2013清单计价规范亮点

浅谈2013清单计价规范亮点
析 了 改革 之 后 的 新 规 范 对 于 合 同执 行 、 造 价 控 制 的 积 极 影 响 。 关键 词 : 清 单计价规 范; 2 0 1 5 清单规 范 ; 价 款调整
2 0 1 3 版 莹 没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已经出版, 在我国执行了 “ 有约从约, 无约从法”, 这是新版清 规范对合同内容提出 规范规定双方达成的相关共识必须在合同的版面中予以明确说 十年的清单计价体系后, 发行了第三版的 规范》 , 这一新规范的发行 的要求, 将使我国清单计价走 匕 良1 生 、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最近—段时间以来, 明, 否则在遇见各种各样的睛况时, 不能够 的判定双方责任 , 保证公 许多专家对于2 0 1 3 版的新规范有许许多多的宣讲 , 许多分析资料流传的 很广。今天我要来说_说我对于新规范的—些看法。 ( 四)“ 价款支付”有据可依 预付款 : 发包人在收到支付 申请后 , 应在七天内对该申请进行核查 我国清单计价规范概况 并给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 发出证书后, 在七天内把预付款支付 由于我国近年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国建没行业与国际市场也 给承包. ^ 、 。 有了一定的交集, 所以我国工程造价模式也由原来计 戈 0 经济下的定额计 进度款: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进度款申请后 , 应在十四天内 价模式转变为市场经济下国际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从前实施 完晓 撤 申请中的相关内容, 并在核查完毕后依据结果向其开具 的是2 O 0 8 版的清单计价规范, 在其这 几年的实行过程中, 又 扦 我国的工程 进压 漱 支付证书。若双力刘于清单计价的部分内容存在分歧, 发包人应 造价、合同及抒 防 群 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 J 用, 并准动了我国造阶管 理 工 向承包 ^ 开具无分岐部分的支付证书, 并在十四天内结清证书 E 标注的 作的不断发展。但是我们依然要看到2 0 0 8 版的规范存在着许多不足。而 金额。 2 0 1 3 版的清单计价规范 , 就是针对2 0 0 8 版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做出了 竣工结算款 :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竣工结算款支付 申请后 , 些踟 盐, 尤其是工程价款凋整、支付、结算等方面, 并对2 O 【 盼 直中 应在七天内对工程项 目 进行情况的核查 , 在核查属实后向承包人签发竣 不合理的、可行I 生 不高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并目 还通过修改语言的表达 工结算支付证书, 发出证书后要在十四天内以证书内容为准向承包 ^ 支 方式完成了对其可行陛的改善, 对于工程造价相关、 J 甲方乙方的责权 付结算款项。 进行了更为清晰的划分 , 为更好的完成工 旨 价工作打下了基咄。 结清款 :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最终结清支付 申请后 , 应在 十四天内完成对相关隋况的核查, 在核查完与 后, 向承包人发出最终结 二 、2 0 1 3  ̄单计价规范亮点 清支付证书, 发出证书后在十四天内依据证书内容将余下的款项支付给 ( 一) 实施专业分册 承 包者 。 2 O D 3 年在将清单规范中各个专业统一为—体后, 获取了业内人士的 ( 五) 变动因素有前瞻 肯定, 在十年后的今天又采用各个专业分册这种谢 寸 有什么理由呢?在 工程施工是—个长期的过程, 从前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意 O 0 B 年, 实施将各专业的计价方式统—起来, 能让跨专业计价非常容易上 夕 卜 况, 巨 ] 睹 曾 值或 乏 会弓 匡 寺 续的争议。亲 千 吖 介 哇 见 范中宰 。 寸 手, 对于当时的工程造价市场的发展有很强的促进作用。2 o 1 3 年实行了 这些可能发生的状况, 制定了十五种合同价款的定价方式: 1 、法律法规 不同专业的分册政策, 是为了实现不同专业的继续分册 , 而且若以后有 产生变动 ; 2 、工程变更 ; 3 、项目特征描述有偏差 ; 4 、工程量清单项目 新的专业出现则有关那个专业的相关事项可以直接出版—册书, 好处是 缺失 ; 5 、工程量计算有误; 6 、物价有所波动; 7 、暂估价; 8 、计 日工; 9 、 无需多言的。许多专家对此的印象是 “ —母九 ’。 现场签证 ; 1 0 、各类不可抗力; 1 1 、完工期提前; 1 2 、误期赔偿 ; 1 3 、索 ( 二) 清单划分更细更全 赔; l 4 、暂列金额; 1 5 、甲乙双方的私下约定, 来保障争议的公平解决。 清单计价由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两项细化为了八项, 分别 ( 六)“ 不完全竣工结算”新概念 是: 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 发包人或者承包. ^ 对最终审核结果存在异议的 , 无争议部分按照相 计量、合同价款凋整、合同价款中期支付、竣工结算与支付。这一改 关规定力 嘲I 不完全竣工结算, 有争议部分由发包商与承包商自行 商解 变让清单计价由粗放化向细致化方面发展。增加的合同解除价款与支 决, 协商无果 , 即照合同的相关规定予以解决。这—规定对于施工企业 付、合同价 的解决、工程造价鉴定及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四个 很有利, 能促进争议问题的 懒缺 。 方面的相关规定, 让2 0 1 珊 席 Ⅱ 综合、全面。 ( 三) 规范指导合同签订 三 结束语 2 0 1 3 版新规范中关于合同签订方面的规定 :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 清单规范规定了清单计量计价的相关行为, 对清单计价下合同的签 工程 , 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期 引、 , 技术 隹 度低, 工期短, 目 施工设计图 订有促进作用 , 能够使清单计价工程的发包 、承包, 预算、结算工作更 已经审查批准过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 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 加轻松。要想遵法守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就应该对这- 深 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 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刻自 瓣 以 及 深^ 自 铜 宅 。 四 工程建设甲方乙方应当在合同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 、预付工 程款的金额、支付的时间以及相关的抵扣方式; 2 、安全文明施工的实 参考文献 : 施方式及相关计划; 3 、工程计量以及通过什么途径支付工程进压 漱 ; 4 、 [ 1 ] 肖永亮. 2 0 1 5 清单计价规 范新 变化探讨[ J ] . 山西建筑, 2 0 1 ( 2 7 ) 工程价款的调整缘由、方式,步骤、支付途径及支付时间; 5 、施工索 [ 2 】 马永 军 . 浅 谈2 0 1 5 清单 计 价规 范 中的 工程 变更[ J 】 . 价 值 工 赔以及现场签证的步骤、赔款数额的确定及赔款到账的时问; 6 、所承 程, 2 _ _ 0 1 3 ( 1 2 ) 担的计价风险的具体内容、范畴以及超出时采取何种措施; 7 、工程竣 [ 】 张燕 . 2 0 1 5 版清单计价规范与2 0 O 8 版 清单计价规范区别分析[ J ] . 城 工后款项最终的结算编制及核对、交付时间; 8 、工程质量保汪金的数 市建设 , 2 0 1 5 ( 2 9 ) 额、抵扣方式以及扣押时间; 9 、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以及工程价款出 【 4 】 罗丽华 . 2 0 1 5《 建设工程 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 范》 解读【 J 】 . 城市 现争议时女 昨 解决 ; l 0 、在履行合同内容以及支付价款过程中出现的其 建 设 理 论研 究( 电子 版 ) , 2 0 1 5 ( 2 5 ) 他 问题。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及应对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及应对

15
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属于变更类风险。变更类风险导致的 变更发生属于业主的主动行为,由于经过业主(监理人指令)的允许才会发生变更, 因此本风险是相对可控的发包人应完全承担的内部风险。
9.3 工程变更 条款9.3.1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 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条款9.3.2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 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 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 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 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 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条款9.3.3 当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 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 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 项目中,也未被包括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 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9.4项目特征不符 条款9.4.2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 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 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 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 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 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 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 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本规范第 9.3节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 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 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9.5 工程量清单缺项 条款9.5.1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 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 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 并调整合同价款。 第9.5.2条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 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 化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2条的 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 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浅谈2013《新规范》计价规范的亮点及应用过程中的难点

浅谈2013《新规范》计价规范的亮点及应用过程中的难点

浅谈2013《新规范》计价规范的亮点及应用过程中的难点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从2003年开始至今,计价规范前后共经历了3次修订及重新发布,在新规范发布施行的同时老规范就相应的废止,在新规范中强制条文从最初的6条增加到了现如今的15条之多,强制条文的涵盖范围也从最初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扩展到了整个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竣工结算与支付,真正的做到了全过程中都有强制条文必须执行,这是2013清单计价规范的亮点所在。

关键词:2013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条文;亮点;应用难点一、绪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于2012年12月25日发布,2013年7月1日实施,同时原GB50500—2008(简称08《规范》)同时废止。

(一)《新规范》出台的背景:任何一种新规范、新政策的出台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及背景,就《新规范》而言就只有一种原因:即原规范本省存在缺陷并且已经跟不上行业其余规范发展的需求,而最重要的原因有如下两条:首先是目前已经废止的08《规范》本身存在的缺陷,其次是08《规范》与近几年出台的政策、法规、标准脱节。

二、13《新规范》的亮点13《新规范》不得不说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三个版本中经历了第三次修改后又一个亮点比较多同时可操作性比较高的一个。

其亮点表现在强制条文增加较多普通条文规定更加详细、更具操作性、覆盖面较广、专业划分更加精细、适用范围及涵盖面更广及可操作性更加强化等方面,下面就其中的个别方面进行阐述。

(一)强制条文的内容变化1.2013《新规范》新增强制条文及内容:《新规范》中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条文为15条,其中第3.4.1 4.3.1 5.1.1 6.1.3等条款为新增条款。

在15条新增条款中我个人认为第3.4.1及8.2.1条作为强制条款在结算过程中运用的好,可以给施工单位带来很好的效果。

浅谈《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革

浅谈《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革

浅谈《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革摘要: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13版清单)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需要,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途径,是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建筑业市场工程造价机制持续顺利发挥作用的关键措施。

2013版清单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建筑市场秩序,让市场和公民自主选择,是响应《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两个凡是”的体现,为今后建筑市场的市场化推广做了良好的铺垫。

备注:两个凡是: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

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关键词:13版清单规范变革一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体变革变革1、2013版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全面升级。

A、新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

已颁布的13版清单中,与08版清单内容基本一致的强制性条文为十条。

其中六条强制性条文的语气增强,将条文中的“应”字修改为更具强调性的“必须”一词。

如条款号3.1.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08版清单条款中的“应”改成了“必须”。

B、新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调整。

13版清单强制性条文为15条,在数量上与08版清单保持一致。

不同之处在于,13版清单取消了08版清单中针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条强制性条文,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关键性内容的强制性条文。

它们是:3.4.1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学习心得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学习心得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的读后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发布后,我们作为一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者,必须在第一时间掌握新的信息、新的政策性文件以及新规范,因此立即对本规范进行学习。

现浅谈一下“2013清单规范”的一些变化。

“2013清单规范”进一步规范施工发承包计量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具体有: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条款。

“2013清单规范”实用于建设工程(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解除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涵盖从招标投标开始至竣工结算为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使工程施工过程的每个计价环节有“规”有“章”,并按施工顺序承前启后,相互贯通。

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适用范围扩大。

“2013清单规范”由计价规范(计价规范对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中期支付、竣工结算、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方面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更具操作性与实用性)、计量规范(计量规范将建筑、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建筑与装饰,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扩充为九专业)两部分组成。

工程量清单编码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及其设置规定,各数字含义为:一、二位为专业代码(01-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三、四位为附录分类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浅谈2013清单计价规范的新变化

浅谈2013清单计价规范的新变化

浅谈2013清单计价规范的新变化摘要:针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对比分析的方法,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对于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主要变化进行分析和解读,使我国工程造价人员更好更全面的了解新清单,从而更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清单规范风险责任1.引言伴随着科技的进步,我国建设行业也在快速发展,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也在不断的变革,由定额计价逐步转换为2003清单计价规范、2008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08清单”)、2013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13清单”)。

近几年广泛应用的2008清单计价规范对我国建筑工程合同,招投标及造价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但08清单还存在这一些不足,2013年7月1号实行的新清单计价规范就是为了弥补这些不足而出现的,2013新规范明确了工程造价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关系,为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使造价人员快速了解和掌握新规范,结合实际就其重要变动进行探讨。

2.2013新清单规范的主要变动2.12013清单计价规范框架更为完善,专业划分更为细致08清单计价规范和其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是在一起的,而13清单规范分成了两个部分:计价规范和专业工程量规范两个独立的部分,形成了“1+9”现象,即一个计价规范和九个计量规范,这样的划分使清单编制工作更为详细,增加了清单编制的精确性。

08清单计价规范分为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

13清单计价规范在08清单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将园林专业中的仿古专业单独列了出来,并且将建筑工程专业与装饰工程专业合并在一起,此外又增加了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构筑物工程三个专业,因此2013清单规范一共分了九个专业: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

整理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心得体会

整理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心得体会
一工程概况
整理表
姓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2015年西湖区防洪排涝工程-塘苗路积水改造工程。
二、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浙江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指引》,《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清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
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
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
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招标人
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
以20%的计算值。同时,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在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
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应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
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
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
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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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清单计价规范学习体会
摘要: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过去在使用08清单规范中遇到的措施项目费用模糊、合同风险划分不合理、竣工结算耗时耗力等情况有了明确的改进,内容更全面,为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

关键词:合同计价、风险划分、竣工结算
一、13清单规范相对于08清单规范的几个变化
笔者感受较深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细化了措施项目费计算的规定:
1、措施项目的计价方式有了较大的变化。

13清单规范规定不仅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以量计价或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也应采用综合单价法;而08清单规范则仅包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计价规定。

此强制性条款的规定进一步拓宽了综合单价计价的范围。

2、13清单规范通过强制性条文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且对“措施项目”的界定比08清单规范少了“非工程实体”几个字。

3、13清单规范明确了由于工程缺项或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费变化,应由业主承担相应责任,支付增加的费用。

而08清单规范中对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没有明确要求,招标人往往省略此部分,要求投标单位自行报价并包干结算,日后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措施项目费用是否增加往往会发生扯皮。

(二)风险责任的划分更清晰、合理:
一是解决了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问题。

13版清单强化了“合同计价风险分担原则”的强制性效力,并规定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时,载明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提高了合同各方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

这从本质上体现了风险分担原则,秉承了权责利对等的思想,并考虑合同各方的意愿与能力,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

08清单规范对清单文件编制错误的责任没有强制性规定,致使招标人(造价咨询公司)往往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复核清单,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虽然这在短短20天的投标文件准备时间中根本很难做到,但由于在08清单规范中风险分担条款只是适用性条款,在法律效
力上是低于合同条款的,故对于招标人的这类风险转嫁约定投标人只有接受。

而在13清单规范中通过“强制性条文”强调了风险分担条款的法律效力,明确在使用清单招标、采用综合单价的前提下,工程量清单错漏的风险不能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必须对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完善性负责。

二是13清单进一步合理分摊了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风险:
1、承包人应完全承担的是技术和管理的风险: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费用增加。

2、承包人应有限承担的是市场物价波动风险,如材料价格、机械燃料等价格风险: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超过部分的价格可以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调整。

3、承包人完全不承担的是政策、法规性变化的风险: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3)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

但因承包人导致工期延误,实际竣工时间在合同原定竣工时间之后,不予调整增加的价款。

4、对于不可抗力的风险发生时,影响合同价款的,发承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三)竣工结算有了两大改变:
一是强化了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认资料的效力:
结算依据不局限于索赔、现场签证等,凡是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调整都应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价款,在竣工结算时应直接累计,不需要重复计算,即可以以期中结算加速竣工结算,实现了竣工结算的快速编制,否定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图重算法的结算方式,同时通过期中结算加强了计量控制、强化了施工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

二是增加最终结清的概念,提高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即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支付申请。

发包人对最终结清支付申请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

承包人修正后,应再次向发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支付申请。

二、对今后工作的思考
(一)要重视有关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强制性条款:
在法律地位上,强条与合同或招标文件条款是对等的,是承包人的“武器”: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清单计价”。

2、“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所以招标人务必重视清单的编制,确保清单列项的完整性、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以及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

这一方面需要编制人员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对招标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也提出了要求。

4、“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招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清除投标人间合谋超额利益的可能性,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与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相配合,能促使投标人加快技术革新和提高管理水平。

(二)要细化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实行新清单加大了措施项目部分造价和合同管理的复杂度,招标人必须重视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设置。

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相比的变化情况,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

招标人根据措施项目发生的不同特点,大致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考虑:
1)措施项目与具体的分部分项施工存在不可缺失的直接关联,如砼或钢筋砼模板及支架、施工排水降水、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或者直接与工程所需材料用量有关联,典型的如二次搬运费,这类措施项目不适合承包人包干使用,应在合同中约定随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2)措施项目与具体的分部分项施工不存在直接关联,如大型机械进退场及安拆、施工便道等一次性投入费用以及夜间施工、垂直运输机械、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项目;或者与分部分项工程和工期都有关系,但没有强相关性,典型的如脚手架,这类措施项目一般可以实行总价包干,不随工程量变化而变化,只有在发生大的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才允许调整。

(三)要注重合同风险条款:
合同中有关风险约定及划分的相关条款要提前在招标准备阶段考虑完备,于招标文件中明确,并且在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中体现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
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作为业主,风险不可无限,但可以穷举,所以要提前考虑周全。

总之,13清单规范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该规范的出台大大增加了工程建设从招投标到竣工结算全过程使用清单的可操作性以及全过程科学管理的可行性,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在进行工程管理时充分掌握合同内容和造价控制的特点,将二者相统一,才能切实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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