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的建设质量,是住培医师培训质量的关键。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的条件与职责1.导师的基本条件与职责1.1 实行“双导师制”。

责任导师和带教导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在专业基地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住培医师的带教工作。

1.2 责任导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床经验丰富。

主要负责住培医师 3 年期间的培训、学习和生活的指导工作。

1.3 带教导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3 年)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床技能娴熟。

主要负责住培医师轮转到相应科室的临床带教工作,并对住培医师的出科考核成绩负责。

2.导师的资格获取2.1 责任导师由专业基地主任推荐,带教导师由科室主任推荐,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岗位申请表》,报教务科审核批准。

所有导师均需经过院级及以上师资培训方可上岗。

二、导师的工作要求1. 管理要求。

责任导师的住培医师分配由专业基地负责,带教导师的住培医师分配由轮转科室负责。

每名责任导师所带住培医师不超过 5 人,每名带教导师同时所带住培医师不超过 3 人。

导师由各专业基地及其所辖科室共同管理。

各专业基地及轮转科室具体负责导师的带教内容和质量的要求、质量评价与奖惩等。

2.工作纪律。

导师应严格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细则(以下简称“培训细则”)的要求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3.带教内容。

带教导师应及时检查住培医师的医疗文件书写情况,定期审核住培医师培训记录,指导和督促住培医师参加各项医疗、教学活动以及相关的学术活动。

责任导师尚应关注住培医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

通过互联网等多沟通方式了解培训医师思想动态,与住培医师进行座谈并记录在案,及时反馈、解决疑难问题。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住院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住院医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接受由培训机构组织的系统化培训,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和科研训练四个方面。

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使住院医师达到以下要求:(一)系统掌握所在科室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具备独立承担相关疾病诊治任务的能力;(三)具备科学研究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要求第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理论学习:住院医师应系统学习本专业相关知识,包括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等。

(二)临床实践:住院医师应参与临床工作,熟悉各类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掌握常用检查和治疗技术。

(三)技能培训:住院医师应接受一定时间的技能培训,包括手术操作、急救技术、影像学诊断等。

(四)科研训练:住院医师应开展科学研究,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

第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如下:(一)住院医师应按时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二)住院医师应做好个人培训记录,记录培训内容和成果;(三)住院医师应积极参与各项规范化培训工作,配合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和考核;(四)住院医师应尊重患者合法权益,保护患者隐私,注重医患沟通和团队协作。

第三章培训组织和管理第八条我院设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九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副院长、相关教授和科室主任担任委员,由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教学主任和培训专家担任培训顾问。

第十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二)招收住院医师,确定培训对象;(三)组织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四)组织培训评估和考试;(五)制定培训效果评价标准;(六)解决培训中的问题和纠纷。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规定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规定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规定CKBOOD was revised in the early morning of December 17, 2020.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及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是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导教师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

为加强我院师资建设,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师资选拔指导教师在整个住培期间,全面负责指导“住培”学员思想、生活、学习、科研等方面工作,指导教师与“住培”学员比例不超过1:3(特殊专业基地带教比例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执行)。

(一)指导教师遴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严谨的治学态度,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临床教学观念强。

2.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坚实的业务水平,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带教能力和丰富的带教经验。

3.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4.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医师。

(二)师资遴选程序及资格认定: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由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表》(见附表1),由科室及基地推荐,报医院“住培”办公室,提请“住培”领导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察,审核通过后医院发文聘任。

二、建立师资管理库和个人教学档案建立师资教学档案管理库,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兼职教师聘书等。

对所有经过资格认定的临床指导教师实行统一的动态管理,并有计划地增加和更新师资力量。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一)指导教师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前来轮转的“住培”学员进行全程带教。

(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第一篇: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的建设质量,是住院医师规培质量的关键。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带教导师的条件与职责第一条带教形式。

培训基地带教导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在专科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员的带教工作。

由于学员处于轮转培训状态,故实行一主多辅的“双导师制”,即由一位责任导师和多位业务导师共同带教。

第二条带教导师的基本条件与职责。

责任导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床经验十分丰富。

主要负责住院医师3年培训期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指导工作。

业务导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床技能娴熟。

主要负责学员轮转到相应科室的临床带教工作,并对学员的出科考核成绩负责。

第三条带教导师的资格获取。

符合带教条件的医师,在科主任的推荐下,自愿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岗位申请表》。

业务导师可由培训专科主任及其领导小组讨论、任命,报教育培训部门备案;责任导师由培训专科提名,并在我院科教科备案。

第二章带教导师的工作要求第四条管理要求。

带教导师的学员分配,由各专科负责。

每名业务导师同时所带培训学员不超过2人,每名责任导师所带学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导师由各专业及其所辖科室共同管理。

专科规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导师的带教内容和质量的要求、质量评价与奖惩等。

第五条工作纪律。

带教导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要求和医院制订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第六条带教内容。

业务导师应及时检查住院医师的医疗文件书写情况,定期审核住院医师培训记录,指导住院医师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医疗值班等制度,指导和督促住院医师参加各项医疗活动、疑难病例讨论以及相关的学术活动。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规定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规定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及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是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导教师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

为加强我院师资建设,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师资选拔指导教师在整个住培期间,全面负责指导“住培”学员思想、生活、学习、科研等方面工作,指导教师与“住培”学员比例不超过1:3(特殊专业基地带教比例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执行)。

(一)指导教师遴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严谨的治学态度,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临床教学观念强。

2.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坚实的业务水平,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带教能力和丰富的带教经验。

3.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4.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医师。

(二)师资遴选程序及资格认定: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由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表》(见附表1),由科室及基地推荐,报医院“住培”办公室,提请“住培”领导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察,审核通过后医院发文聘任。

二、建立师资管理库和个人教学档案建立师资教学档案管理库,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兼职教师聘书等。

对所有经过资格认定的临床指导教师实行统一的动态管理,并有计划地增加和更新师资力量。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一)指导教师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前来轮转的“住培”学员进行全程带教。

(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及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是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导教师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

为加强我院师资建设,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师资选拔指导教师在整个住培期间,全面负责指导“住培”学员思想、生活、学习、科研等方面工作,指导教师与“住培”学员比例不超过1:3(特殊专业基地带教比例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执行)。

(一)指导教师遴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严谨的治学态度,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临床教学观念强。

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坚实的业务水平,2.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带教能力和丰富的带教经验。

3.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4.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医师。

(二)师资遴选程序及资格认定: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由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表》(见附表1),由科室及基地推荐,报医院“住培”办公室,提请“住培”领导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察,审核通过后医院发文聘任。

二、建立师资管理库和个人教学档案建立师资教学档案管理库,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兼职教师聘书等。

对所有经过资格认定的临床指导教师实行统一的动态管理,并有计划地增加和更新师资力量。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一)指导教师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前来轮转的“住培”学员进行全程带教。

(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负责“住培”学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日常培训工作。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及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是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导教师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

为加强我院师资建设,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师资选拔指导教师在整个住培期间,全面负责指导“住培”学员思想、生活、学习、科研等方面工作,指导教师与“住培”学员比例不超过1:3(特殊专业基地带教比例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执行)。

(一)指导教师遴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严谨的治学态度,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临床教学观念强。

2.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坚实的业务水平,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带教能力和丰富的带教经验。

3.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4.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医师。

(二)师资遴选程序及资格认定: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由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表》(见附表1),由科室及基地推荐,报医院“住培”办公室,提请“住培”领导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察,审核通过后医院发文聘任。

二、建立师资管理库和个人教学档案建立师资教学档案管理库,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兼职教师聘书等。

对所有经过资格认定的临床指导教师实行统一的动态管理,并有计划地增加和更新师资力量。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一)指导教师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前来轮转的“住培”学员进行全程带教。

(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负责“住培”学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日常培训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培训是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训临床高层次医师,提高医疗质量极为重要,是医学临床专家形成过程的关键所在。

同时,教师队伍的建立、师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是提高住院医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特制定本师资管理制度。

一、师资队伍的条件与产生:1、合理配备科室人员:指导老师与住院医师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2。

2、每个科室师资梯队必须符合各学科医师组成要求;(儿科科室内主任、副主任与主治医师人数比例达到1:2:4)。

3、产生:科室主任担任本科负责人,指导老师经科室推荐最终由医务科审核,报分管院长确认。

指导医师由任职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医师担任;熟悉本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较强的临床带教能力,治学态度严谨,熟悉住院医师培训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培训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患沟通能力,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师资管理与内容:1、指导老师必须从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技术素质等方面均表现良好的职工中选聘,实行统一的动态管理制度,医务科建立基地师资管理库,有计划地增加和更新师资力量。

科教科每年对指导老师资格复核一次,原则上每年产生1次。

2、基地指导老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科室须报经医务科及医院教学领导小组同意后,方能更换。

3、指导老师在带教工作中,对所带实习学生全面负责。

必须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技术等方面对实习生全面进行教育与管理,确保实习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4、定期组织指导老师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和带教能力训练,不断提高师资整体素质。

5、受聘的指导老师,其带教工作表现好坏将与科室全面医疗质量考核、以及晋职晋级挂钩。

6、根据指导老师考评制度进行测评管理。

每年度评选出优秀指导老师,给予在外出学习、进修、课题申报等优先机会。

每年将评出的指导老师资料整理成册,建立优秀带教团队,可以由优带新,优化师资队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及教
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是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导教师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

为加强我院师资建设,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师资选拔
指导教师在整个住培期间,全面负责指导“住培”学员思想、生活、学习、科研等方面工作,指导教师与“住培”学员比例不超过1:3(特殊专业基地带教比例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执行)。

(一)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严谨的治学态度,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临床教学观念强。

2.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坚实的业务水平,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带教能力和丰富的带教经验。

3.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4.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
年以上的医师。

(二)师资遴选程序及资格认定:
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由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表》(见附表1),由科室及基地推荐,报医院“住培”办公室,提请“住培”领导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察,审核通过后医院发文聘任。

二、建立师资管理库和个人教学档案
建立师资教学档案管理库,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兼职教师聘书等。

对所有经过资格认定的临床指导教师实行统一的动态管理,并有计划地增加和更新师资力量。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前来轮转的“住培”学员进行全程带教。

(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负责“住培”学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日常培训工作。

指导“住培”学员诊治一定量的病种和病人,完成各项日常医疗工作,注重培养“住培”学员临床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正确指导“住培”学员进行各项技能操作训练,尤其是相关手术或技能操作,在实践中锻炼学员的操作
能力。

(三)指导教师应正确指导督促“住培”学员阅读专业书籍,检查修改学员的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情况,督促参加相关学术活动。

(四)指导教师应了解、检查、督导学员计划执行完成情况,及时审核学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

(五)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六)指导教师不仅要指导学员做好临床工作,更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关心学员思想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学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指导教师考核评价
(一)评价原则
1.科教科把评价工作作为常规工作来实行,每年度进行一次,使之制度化、程序化、合理化。

2.在评价前认真做好准备,对指导老师表现有充分了解。

3.评价者工作要认真仔细,客观公正。

(二)评价内容
1.带教热情。

主要指教师的带教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带教素质。

包括指导教师的职业道德、工作进取心、责任心等。

3.带教能力。

对指导教师自身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教学能力等进行评价。

4.教学数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老师指导下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细则》各项要求的情况进行打分。

5.教学质量:随机抽取50%以上的指导老师,以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质量讨论为重点,进行考核。

(三)评价方法
1.学员对指导教师填写“带教情况评价表”。

2.科教科和各专业基地负责人每半年根据考核内容对指导老师进行评价。

(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表2、3。


五、指导教师奖惩
1. 科室应及时掌握指导教师带教情况,医院每年对指导教师统一组织考评,评价结果由科教科整理装入指导教师个人教学档案,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年度优秀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优先晋职晋升及聘用的依据之一。

2.对发生教学事故的指导教师给予处罚,具体处罚情况根据事故后果由医院住培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医院对指导教师的考评连续三年不合格者,取消指导教师资格。

指导教师的带教质量及科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同时列为科室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及科主任年终考核内容。

附表1:xx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资格遴选表
第 1 页共 2 页
注:请同时提交本推荐表的电子版。

第 2 页共 2 页
附表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教学评估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专业基地用表)
科别:评估时间:被评教师:
评估人:
附表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员反馈)学员:指导教师:轮转科室:轮转时间:
注:1、本表由学员填写。

2、欢迎学员就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科
教科反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