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对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行李打包和行李寄存收费项目的批复-赣发改收费字[2011]363号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我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201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我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2012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邮政
【发文字号】洪发改区字[2012]9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1.05
【实施日期】2012.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我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2012年省预算内投资
计划的通知
(洪发改区字〔2012〕9号)
南昌、新建、进贤、安义县发改委:
根据赣发改交通字[2012]2141号文“关于下达江西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2012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2012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项目总投资24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87万元,地方配套55万元(详见附件一)。
请各县发改委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专款专用,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建成发挥作用。
附件:南昌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2012年省预算投资计划表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南昌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2012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2版)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2)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目的及依据 (1)1.2用语含义 (1)1.3适用范围 (1)1.4实施原则 (1)1.5规定的管理 (2)1.6施行日期 (2)1.7解释权 (2)第二章机坪运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3)2.1概述 (3)2.2航空器活动区管理委员会 (3)2.3运行监控指挥中心 (5)2.4飞行区管理部 (5)2.5公安局 (6)2.6安检护卫部 (6)2.7航站区管理部 (6)2.7能源保障部 (6)第三章机位使用及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7)3.1基础设施、设备概况 (7)3.2停机细则 (8)3.3推出规则 (11)3.4机坪设备、设施的管理 (12)3.5旅客廊桥的运行管理 (15)3.6机坪泛光照明设备的运行管理 (18)3.7各类井盖的管理 (18)3.8机坪设备、设施的违章处理 (20)第四章航空器保障作业管理 (21)4.1航空器保障作业管理规定 (21)4.2航空器的入位引导 (26)4.3航空器保障作业期间安全锥筒的摆放管理 (28)4.4航空器的拖曳管理 (29)4.5航空器离位监护的管理 (32)4.6航空器的试车管理 (33)4.7航空器的清洗管理 (35)4.8航空器的除/防冰管理 (36)第五章机坪交通管理 (37)5.1机坪内车辆的管理 (37)5.2驾驶证管理 (39)5.3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飞行区交通规则 (40)5.4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细则 (45)第六章机坪施工管理 (47)6.1机坪施工管理 (47)6.2动火管理 (52)第七章机坪环境管理 (54)7.1机坪卫生保洁 (54)7.2机坪卫生要求 (55)7.3机坪污染处理 (57)第八章机坪消防安全管理 (58)8.1机坪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58)8.2保障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58)8.3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58)8.4人员和车辆的消防安全管理 (59)第九章人员安全防护 (61)9.1旅客的安全防护 (61)9.2机坪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 (62)9.3航空器发动机的危险及应对措施 (62)第十章机坪突发事件处置 (64)10.1机坪特殊天气处置 (64)10.2作业期间通讯联络中断处置 (65)10.3车辆、设备故障处置 (65)10.4航空器地面不安全事件处置 (66)10.5机坪关闭、开放程序 (67)第十一章机坪作业违章处罚细则 (69)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及依据为了保障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安全、正常运行,避免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昌北机场”)航空地面运行保障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使之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机坪运行秩序,从而达到使机坪技术状况持续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地面勤务工作能保证安全正常进行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民航空发[2003]第96号文《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和《民用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191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昌昌北国际机场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机场行李寄存收费标准

机场行李寄存收费标准机场行李寄存是一项为广大旅客提供的便利服务,尤其对于需要临时寄存行李的旅客来说,更是一项必备的服务。
不同的机场对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机场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
首先,大多数机场的行李寄存收费都是按照时间来计费的。
通常情况下,前几个小时的收费会比较低,随着时间的增加,收费也会逐渐增加。
例如,某机场的行李寄存收费标准为,首小时收费10元,随后每小时加收5元。
这样的收费模式可以让旅客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寄存行李的时间,既能满足旅客的需求,又能保证机场的收益。
其次,有些机场还会根据行李的大小和重量来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超过一定尺寸和重量的行李会被视为超大件行李,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这也是为了鼓励旅客尽量减少行李的重量和体积,提倡轻装简行,减少机场的行李寄存压力。
另外,对于长时间寄存行李的旅客,一些机场也会提供特别的收费优惠。
例如,某机场对于寄存超过24小时的行李,会有一定的折扣优惠,这样可以让长时间停留的旅客享受到更为经济实惠的行李寄存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机场还会针对特定类型的行李收取额外的费用,比如易碎品、液体等特殊行李,因为这些行李需要更为谨慎的保管和处理,所以也会有额外的费用。
总的来说,机场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时间、尺寸和重量来综合制定的,旨在满足旅客的需求,同时也要保证机场的正常运营和收益。
旅客在使用行李寄存服务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寄存时间和方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在选择机场行李寄存服务时,旅客还应该注意机场的行李寄存规定和注意事项,比如禁止寄存的物品、最大寄存时间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综上所述,机场行李寄存收费标准是为了方便旅客的行程安排,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机场的正常运营和秩序。
旅客在使用行李寄存服务时,应该了解并遵守机场的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不便。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旅途愉快!。
机场行李寄存收费标准

机场行李寄存收费标准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乘坐飞机出行。
而在乘坐飞机时,行李寄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许多人可能会在机场行李寄存处遇到费用不清晰的情况,因此,了解机场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来说,机场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行李的尺寸和寄存的时间来确定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行李尺寸对收费的影响。
一般来说,行李寄存处会对不同尺寸的行李进行分类,并对不同尺寸的行李收取不同的费用。
通常情况下,小型行李(尺寸较小,如手提箱、背包等)的寄存费用会相对较低,而大型行李(尺寸较大,如行李箱、大型包裹等)的寄存费用则会相对较高。
这是因为大型行李占用的空间更大,需要更多的资源来进行寄存和保管。
除了行李尺寸,寄存时间也是影响收费的重要因素。
通常情况下,机场行李寄存处会根据寄存的时间长短来确定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寄存时间越长,收费则会相对较高。
这是因为长时间的寄存会占用更多的资源,并且也会增加行李被遗失或损坏的风险。
除了行李尺寸和寄存时间外,一些特殊的行李(如易碎物品、贵重物品等)可能会有额外的收费标准。
这是因为这些特殊的行李需要更加细致的保管和处理,以确保它们不会在寄存过程中受到损坏或丢失。
在了解了机场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后,我们也需要注意一些其他的相关事项。
首先,我们需要在寄存行李之前仔细检查行李内的物品,确保不要将贵重物品或易碎物品寄存进去,以免发生意外。
其次,我们需要妥善保管好寄存凭证,以便在取回行李时能够顺利办理手续。
最后,在取回行李时,也需要仔细检查行李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寄存处进行反馈和处理。
总的来说,了解机场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对于我们在旅途中能够更好地安排行李寄存和取回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本文所介绍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机场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并在旅途中更加顺利地处理行李寄存的相关事宜。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交通厅印发《江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交通厅印发《江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4.11.22•【字号】赣发改商价字[2004]1330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交通厅印发《江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04]1330号)各设区市物价局(计委)、交通局:为了适应汽车旅客运输业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省客运价格行为,根据交通部、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结合我省实际,重新制定了《江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发改委、省交通厅。
附件:江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2004年11月22日江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全省汽车旅客运价计算方法,进一步加强我省汽车旅客运价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促进我省旅客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交通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是计算汽车旅客运价的依据。
在我省境内参与营业性汽车旅客运输活动的经营者、旅客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旅客运价第一节计价标准第三条计费里程一、里程单位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进为1千米。
二、里程确定营运线路里程按交通部颁发的《中国交通营运里程图集》(新世纪版)确定;省内营运线路里程也可按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运里程图》确定。
里程图内未列或所列里程与实际里程不符,按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实测里程确定。
新的道路营运里程公布后按新确定的执行。
里程图内未列城市市区营运里程的,可按省会城市市区8千米,设区市市区4千米,县(市)城区1千米计算。
机场行李寄存收费标准

机场行李寄存收费标准在机场旅行时,行李寄存是一项非常常见的服务。
无论是因为提前到达机场或是需要在转机时暂时寄存行李,机场行李寄存都可以为旅客提供便利。
然而,对于很多旅客来说,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并不是很清楚。
因此,本文将就机场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进行介绍,帮助旅客更好地了解相关费用。
首先,针对不同尺寸和重量的行李,机场通常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小型行李寄存的费用会相对较低,而大型行李寄存的费用则会相对较高。
这是因为大型行李寄存需要更多的空间和人力来进行保管,因此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其次,行李寄存的收费还会根据寄存的时间长短来进行计费。
通常来说,机场会将寄存时间划分为不同的时间段,如0-2小时、2-6小时、6-12小时、12-24小时等。
不同时间段的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通常来说,随着寄存时间的增加,收费也会逐渐增加。
此外,一些机场还会根据行李的种类来进行收费。
例如,对于特殊形状或易碎品,机场可能会收取额外的费用。
这是因为这类行李在寄存和保管过程中需要更加细心和谨慎,以防止损坏或丢失,因此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最后,需要提醒旅客的是,在寄存行李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寄存凭证。
寄存凭证是取回行李的唯一凭证,如果遗失将会给取回行李带来麻烦。
同时,也要注意寄存行李的最长寄存时间,超过最长寄存时间未取回的行李可能会被机场处理,因此旅客在寄存行李时一定要注意寄存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总的来说,机场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行李尺寸、重量、寄存时间和行李种类来进行计费的。
旅客在寄存行李时要留意以上几点,以免在寄存行李时产生不必要的费用或麻烦。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旅客更好地了解机场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为顺利出行提供帮助。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南昌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8〕18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南昌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南昌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8〕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支持南昌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已经2018年8月1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9月11日关于支持南昌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航空产业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航空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南昌航空产业做大做强,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明确政策支持对象1.在南昌市注册的从事民用航空制造与民用航空产业链配套的企业及平台。
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2.组建航空投资公司。
组建江西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为引进航空产业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3.给予企业贷款贴息。
对南昌市民用航空制造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每个项目贷款本金累计总额不超过1亿元部分给予不超过3年的贷款贴息,贴息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若贷款利率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则按实际贷款利率计算,企业每年承担贷款金额的1%,其余利息部分由市与受益财政各承担50%。
三、支持航空制造业发展4.降低企业用房成本。
对企业自建或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的用房,按每平方米200元,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租赁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租赁房产属国有性质的,按照“三免三减半”给予租金优惠;租赁房产属社会房产的,参照“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标准,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租金补贴。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目录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目录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04•【字号】赣府发〔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目录的决定赣府发〔2017〕3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更好地服务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政府对现行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除省政府令第227号废止和修改的外,经2017年12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2017年12月4日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目录(截至2017年12月1日,共计98件)一、继续有效的省政府规章目录(86件)(一)《江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8年8月20日省政府令第169号公布)。
(二)《江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2014年1月8日省政府令第208号公布)。
(三)《江西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1997年5月5日省政府令第52号公布,2004年6月30日省政府令第134号修正,2012年9月17日省政府令第200号修正)。
(四)《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8日省政府令第117号公布,2004年6月30日省政府令第134号修正)。
(五)《江西省国民经济动员办法》(2003年4月11日省政府令第118号公布)。
(六)《江西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09年9月24日省政府令第174号公布)。
(七)《江西省价格监测规定》(2011年10月13日省政府令第192号公布)。
(八)《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2016年 1月 9日省政府令第221号公布)。
(九)《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1998年12月11日省政府令第86号公布)。
(十)《江西省土地登记办法》(2002年4月9日省政府令第110号公布)。
江西瑞翔检疫处理科技有限公示收费
昌北机场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
南昌港集装箱码头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
港口作业包干
注: 1.企业自主定价收费使用本表。
2.本表所列内容,由经营者提供,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经营者在本表上公示价格信息,不替代其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的义务。
4.本表内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有权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调整的同时报送口岸主管部门。
南昌市933铁路场站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
费
注: 1.企业自主定价收费使用本表。
2.本表所列内容,由经营者提供,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经营者在本表上公示价格信息,不替代其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的义务。
4.本表内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有权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调整的同时报送口岸主管部门。
南昌市相关环节企业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
理有限公司
江西新丝路
注: 1.企业自主定价收费使用本表。
2.本表所列内容,由经营者提供,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经营者在本表上公示价格信息,不替代其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的义务。
4.本表内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有权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调整的同时报送口岸主管部门。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对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新增航空货物地面服务收费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对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新增航空货物地面
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赣发改收费字[2010]2250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2.01
【实施日期】2010.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对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新增航空货物地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赣发改收费字[2010]2250号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增航空货物地面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赣机集[2010]61号)收悉。
为促进江西航空货运事业的发展,本着“用户自愿,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同时参考邻省收费标准,经研究,现核定你公司新增航空货物地面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机场操作费:出发货物及邮件自机场仓库至装机过程所产生的地面运输劳务等费用;到达货物及邮件自卸机至仓库清点分发过程所产生的地面运输劳务等费用,收费标准为每公斤o.50元,不足10公斤的按5元收取。
二、贵重物品保管费:参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对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行李打包和行李寄存收费项目的批
复
正文:
----------------------------------------------------------------------------------------------------------------------------------------------------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对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行李打包和行李寄存收费项目的批复
(赣发改收费字[2011]363号)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
为提高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服务质量,给出行旅客提供方便、快捷的乘机延伸服务,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厅新增行李打包、行李寄存等有偿服务项目职能。
本着"方便旅客、用户自愿、合理收费"的原则,现就行李打包和行李寄存收费标准重新批复如下:
一、旅客行李打包收费标准:
1. 旅客行李小于50CMx50CM x60CM ,10元件;
2. 旅客行李大50CMx50CMx60CM,15元/件。
二、旅客购买外包装材料:
1.大纸箱20元/个(购买外包装材料并打包的另加收10元);
2.小纸箱10元/个(购买外包装材料并打包的另加收10元);
3.编织袋10元/个(购买外包装材料并打包的另加收10元)。
三、行李寄存收费标准:
1. 2 小时内(含),每件行李收费5元;
2. 2 小时以上-24小时(含)每件行李收费10元;
3. 24 小时以上,每件行李每天加收5元,不足一天按一收费。
上述收费为经营性收费,自收文后到省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使用税务票据,在服务窗口做好收费公示牌,以便接受群众和价格部门监督。
原下达的有关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行李打包、行李寄存等有偿服务收费文件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