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辊煤安标志认证_申报讲解
煤安证书首次申请指南

编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首次申办指南二〇一〇年四月目录1 首次申办程序2申请3初审与受理4技术审查与产品验验5现场评审6终审7证书发放、公告与安全标志标识备案8监督检查1首次申办程序产品首次申办安全标志时,执行本程序。
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程序流程图2 申请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内含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申请产品基本信息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非法人的还应提交所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申办说明,阐明产品的组成、结构、工作原理、功能、组成配置情况(防爆单元、安全制动单元、非金属材料、轻合金材料等)。
(4)产品的技术文件,包括产品依据标准、图纸、使用说明书、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
(5)生产条件符合所申办产品要求、在注册资本、生产场所、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成品检测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能够持续稳定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自评估报告。
(6)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能够保证矿山安全使用的自评估报告及相关论证文件。
(7)申请产品与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属同系列的,应提交差异性说明文件。
如果申请人曾申请或取得过产品安全标志,且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再次申请产品安全标志时可不必提交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应通过安标国家中心网站()提交。
在进行网上申请前建议企业认真阅读《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网上申办指南》(可从网址 /SBZN/wenjian/SBZN_WSSQ.doc下载)。
3 初审与受理3.1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与申请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发出“未受理通知书”。
3.2初审时间为5个工作日。
4 技术审查与产品检验4.1技术审查(1)申请被受理后,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对申请产品的技术文件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产品执行标准、图纸、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等;(2)需要委托审查的,安标国家中将向申请人发出“委托技术审查通知书”,向被委托的技术机构发出“技术审查委托书”;(3)申请人收到“委托技术审查通知书”后,应及时与委托的技术机构联系,审查中需补充文件的,予以补充;(4)委托技术机构按技术审查相关规定进行技术文件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报告,交安标国家中心;(5)安标国家中心对符合要求的技术文件予以备案,向申请人寄发“技术文件备案明细”及备案的技术文件,不合格的向申请人发出“技术文件整改通知书”;(6)审查工作时间为45个工作日,(不含申请人补充技术文件时间和因审查不合格进行整改的时间)。
申请煤安MA矿安KA标志对工厂质量保证的能力要求

申请人是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具有质量管理机构和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安全标志的管理要求,保证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机构备案技术文件要求,并与国家机构检验样品一致。
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对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要求:一、主体资格1、生产合法性(1)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2)所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应在其经营范围内(3)国家实施许可管理的重要产品,应取得相应资质2、生产场所应有产品生产所需的固定场所,并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如房产或土地证,租赁合同、无偿使用或划拨使用证明文件等二、质量管理体系1、应具有质量管理机构和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实际操作应与文件相符合。
2、应有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制度,并严格审核。
(1)每年至少进行1次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2)内部审核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原材料及外购供应商管理,检验与验收,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品控制,用户反馈意见等。
(3)管理评审内容至少包括:近期内审和外审的结果,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获得安全标志产品的质量状况,上次管理评审的决定和措施执行情况(4)对发现的问题,应制定纠正措施,及时纠正,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三、管理职责1、应在管理层指定人员负责安全标志的相关工作,并负责以下工作内容:(1)确保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满足相关要求(2)确保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机构备案技术文件要求,并与检验的样品一致(3)确保在工商注册信息、生产地址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的要素(如工艺、生产条件、主要零部件和重要原材料的产品结构等)发生变更时,严格执行国家变更管理要求(4)了解安全标志证书和标识的使用要求,以及安全标志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的条件,确保安全标志证书和标识的正确使用。
(5)协调工厂生产各个环节和部门涉及安全标志申办、监督检查的相关事宜2、应在其工厂内部指定安全标志联系人,负责与国家机构日常沟通、跟踪、了解安全标志管理的要求或规定,并向工厂内部报告和传达,安全标志联系人应具有以下职责:(1)负责安全标志的申办,及时跟踪申办进度并保证与国家机构、检测机构的有效沟通(2)及时关注国家机构最新资讯,跟踪、了解最新规则、产品标准等信息(3)跟踪监督检查结果(4)持证人工商注册信息、生产地址、获证产品发生变更时,及时履行变更程序3、应指定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不合格品处置人员,明确其责任权限,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
托辊煤安证 申办流程

托辊煤安证申办流程(青岛众邦仪器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分为: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程序(以下简称首次申办程序)、变更安全标志申办程序(以下简称变更程序)、延续安全标志申办程序(以下简称延续程序)。
一、首次申办程序产品首次申办安全标志时,执行本程序。
1.申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产品申办安全标志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初审、受理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与申请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产品组织实施技术审查,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4.现场评审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生产能力、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
5.终审、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安标国家中心对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和现场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合格的,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准许使用安全标志标识,并予以公告;不合格的终止申办。
6.监督检查安标国家中心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大对重点产品监督检查频次。
[附注]1.对于申请产品属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需进行工业性试验的新产品,其安全标志申办,可在产品安全性能技术审查和安全性能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发放附有产品生产编号的安全标志证书,准许该编号产品使用安全标志标识。
2.对申请产品与申请人所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产品属同一管理单元的,原则上只进行产品的差异性技术审查、检验或评审,证书有效期与所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有效期相同。
3.对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完成后才能进行性能参数检验的大型设备,其安全标志申办,可在技术审查、必要的检验室检验和现场评审合格的基础上,发放附有产品生产编号的安全标志证书,供现场安装使用。
待完成现场安装并经性能检验合格后,换发具有有效期的安全标志证书。
10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技术审查、发证常识共12页文档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技术审查、发证常识安全标志申请初审【问题1】:获证生产单位如何更换安全标志证书?答:在安全标志有效期内需要更换安全标志证书的,应及时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提出申请并履行有关程序。
(一)凡生产单位名称、地点变更,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而更换证书的须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提交以下资料(均加盖公章):1.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更申请书》要正确填写关于产品技术文件的实际情况,要求:技术文件(含:标准、图纸、说明书)均已变更为新单位名称,但有关产品内容未进行变化;2.新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所辖地区工商局的变更证明材料;4.对液压支架及辅件隔爆水槽(袋)、矿用支柱、顶梁及辅件、采、掘机械及辅件、防爆柴油机械、锚杆(索)、通风、防尘设施及测量仪表、其它非金属制品、带芯、防灭火装置及配套设备钻、凿、锚机具、钻孔设备、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及辅件、矿车及其辅件、罐笼、箕斗及附件、难燃介质、架线式电机车及配套电器设备、煤矿用乳化液泵站类产品,生产条件发生变更(含:迁址、兼并、改制等)的,变更后具备生产条件后、还需提交如下资料:(1).主要生产设备照片;(2).主要检验设备照片;(3).在变更后条件下新生产的获证产品照片;(4).生产地址变更的,提交能反映地址变化的厂容厂貌照片;(5).在变更条件后所生产的已获证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二)凡产品配套用零部件或结构发生变化而更换证书的须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提交以下资料(均加盖公章):1.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更申请书》2.修改后的技术文件(包括:标准、图纸、说明书)3.对属安标管理的配套件更换供应商的还需提交新的配套件安标证书复印件;矿灯增加电池供应商的需提交电池检验报告及受控元部件明细表注:(1).2006年1月1日起我办已启用新格式《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
鉴于格式文件变化较大,在过渡期间申请单位首次使用新版“申请书”时无论新(老)单位均须提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营业执照两份。
锚杆煤安标志证书

锚杆煤安标志证书
锚杆煤安标志证书是一种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它是针对锚杆的使用和维护而制定的,旨在确保锚杆在矿井中的安全运行,并预防事故的发生。
锚杆在煤矿中被广泛应用于地下工作面的支护和加固工作中。
然而,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性,锚杆的使用可能涉及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锚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煤矿企业通常需要获得锚杆煤安标志证书。
获得锚杆煤安标志证书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申请:煤矿企业需要向相关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锚杆煤安标志证书的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例如锚杆的设计参数、使用和维护记录等。
2. 审核评估:安全监管部门会对申请的资料进行审核评估,确保申请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
他们可能会现场检查锚杆的使用情况,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3. 验证测试:在审核通过后,安全监管部门可能会要
求进行一些验证测试,以验证锚杆的性能和安全性。
这些测试可能包括负载试验、振动测试等。
4. 颁发证书:在通过审核和测试后,安全监管部门将颁发锚杆煤安标志证书给申请企业。
该证书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在到期前需要重新进行审核和测试。
值得注意的是,锚杆煤安标志证书只是一种管理制度,它并不代表锚杆的绝对安全性。
企业在使用锚杆时仍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锚杆的安全运行。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常见问题(安标办公室)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常见问题(安标办公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常见问题一、初审受理相关【问题1】:获证生产单位如何更换安全标志证书?答:请进入安标国家中心网站,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更申办指南》,可了解变更程序及相关要求。
【问题2】:我厂生产监测监控系统,需要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答:150万元(人民币)。
【问题3】:外壳为钢制壳体,内部为铜制管束组成的空气冷却器是否需要申办安全标志?答:外壳为钢制壳体,内部为铜制管束组成的空气冷却器无重要安全点,且无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明确列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暂不办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问题4】:煤层瓦斯压力测定仪是否需要申办安全标志?答:瓦斯压力测定仪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时,通常是从围岩巷道(石门或围岩钻场)向煤层打孔径为50~75mm的钻孔,孔中放测压管,将钻孔密封后,用压力表直接进行煤层瓦斯压力测定。
由于其构成简单(主要为压力表、测压管、连接设备、注浆泵、封孔材料等),组成设备为机械类产品,无过多安全点,且测试结果受施工工艺、测试地点的选取等的影响,目前未被明确纳入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暂无需办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但如果瓦斯压力测定仪采用电气设备,实现瓦斯压力的自动测定和记录,由于涉及防爆安全相关问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后才能在煤矿使用。
【问题5】:哪类降尘装置不需要申办安全标志?答:由各种机械阀、喷头及水泵等机械产品组成的降尘装置,组成简单,无过多安全点,暂不需要申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问题6】:电缆修补片(或称工业创可贴)是否需要申办安全标志?答:电缆修补片是用以修复电缆及电缆护套破损的材料,因该类产品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其修补质量与现场施工及操作水平密切相关,电缆修复后的密封与绝缘性能无法检验验证,产品也未明确列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暂不办理安全标志。
二、技术审查相关【问题1】: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行技术审查?答:申请单位按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细则》的规定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经安标国家中心综合部正式受理后方可进行技术审查。
煤安矿安标志申报材料

煤安矿安标志申报材料煤矿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减少煤矿事故,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国家制定了《煤矿安全标志规范》和《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安全法规和标准。
对于开展煤炭生产企业,煤安矿安标志的申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的申报过程。
第一步,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要准备好相关的注册证明、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文件等。
此外,还需要准备好工作流程图、产品加工图、产品结构图等相关的制图资料。
第二步,填写申报表。
申报企业要根据《煤矿安全标志规范》的要求,填写《煤炭生产企业安全标志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三步,资料审核。
申报材料和申报表填写完成后,相关的安全监管部门会进行资料审核。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材料或申报表填写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审核结果将被打回,申报企业需重新整理资料或填写申报表。
第四步,申报费用缴纳。
通过资料审核后,申报企业要根据办理费用的标准,将相关的费用缴纳到指定的账户中。
第五步,申报材料递交。
缴纳费用后,申报企业需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同递交到相关的安监部门,并领取安全标志申报受理单。
第六步,等待审批。
申报材料递交后,相关的安监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批。
如审批合格,安监部门将颁发煤安矿安标志。
综上所述,进行煤安矿安标志的申报是一个繁琐的过程,需要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根据规范填写申报表,经过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批后,才能获得煤安矿安标志。
希望企业能严格按照申报规定操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煤安认证培训资料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煤安认证培训资料一、安全标志申办程序:根据安标规定,安全标志产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标志,需经过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登记、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抽样检验、终审发证的程序,具体内容如下:1、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① 安全标志申请书;② 营业执照;③ 产品生产标准④ 产品使用说明书⑤ 产品工艺流程图;⑥ 产品照片;⑦ 产品设计总图(含: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水系统原理图);⑧ 申办产品的配套件如属于安全标志管理范畴,应同时提交该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安标控制件在中,点击“安标查询”项查询)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并无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 ),应提交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鉴定或评审意见。
2、初审登记安全标志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发受理通知书。
3、技术审查安全标志办公室组织安全标志评审员对产品标准、图纸等技术文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下达现场评审及产品抽样检验任务,同时向申请单位下发现场评审通知书及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
4、现场评审安全标志办公室依据《现场评审规范》组织安全标志评审员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技术力量,生产设备和检测手段等生产条件进行现场评审,以确定企业是否有生产安全标志产品资格,对评审合格的生产单位同时进行产品抽样工作。
(责任部门:全公司)现场评审工作分为:·生产能力审核;·生产过程检查(含:有关文件、证件、记录的审查);·人员素质考核:对技术管理及检验人员进行产品标准中有关规定的考试;·对所检产品的成品进行出厂检验抽查。
具体如下内容:·各种规章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岗位责任制等);·各种原始记录(原、配件入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生产设备情况(保养、维修、设备完好率等);·计量器具管理情况(周期检定等);·文明生产、产品质量信息等;·具有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供抽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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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辊煤安标志认证申报讲解
(青岛众邦仪器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分为: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程序(以下简称首次申办程序)、变更安全标志申办程序(以下简称变更程序)、延续安全标志申办程序(以下简称延续程序)。
一、首次申办程序
产品首次申办安全标志时,执行本程序。
1.申请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产品申办安全标志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初审、受理
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与申请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产品检验
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产品组织实施技术审查,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4.现场评审
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生产能力、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
5.终审、发放安全标志证书
安标国家中心对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和现场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合格的,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准许使用安全标志标识,并予以公告;不合格的终止申办。
6.监督检查
安标国家中心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大对重点产品监督检查频次。
[附注]
1.对于申请产品属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需进行工业性试验的新产品,其安全标志申办,可在产品安全性能技术审查和安全性能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发放附有产品生产编号的安全标志证书,准许该编号产品使用安全标志标识。
2.对申请产品与申请人所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产品属同一管理单元的,原则上只进行产品的差异性技术审查、检验或评审,证书有效期与所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有效期相同。
3.对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完成后才能进行性能参数检验的大型设备,其安全标志申办,可在技术审查、必要的检验室检验和现场评审合格的基础上,发放附有产品生产编号的安全标志证书,供现场安装使用。
待完成现场安装并经性能检验合格后,换发具有有效期的安全标志证书。
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程序流程图
安标国家中心完成检验机构完成
申请人完成
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
二、变更程序
安全标志有效期内的产品,其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的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或技术文件等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安全标志时,执行本程序。
1.申请
持证人应向安标国家中心提交变更产品安全标志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初审、受理
安标国家中心对持证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对变更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申办方案,与持证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
对需进行技术审查的,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与变更相关的差异性技术审查。
4.现场评审
对需进行现场评审的,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
5.产品检验
对需进行检验的产品,安标国家中心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与变更相关的差异性检验。
6.终审、变更安全标志证书
安标国家中心对技术审查、产品检验或现场评审结果进
行综合评价。
合格的,换发安全标志证书,证书有效期不变;不合格的终止申办。
[附注]
产品取得安全标志后,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被修订、代替且修订内容涉及重要安全性能时,安标国家中心制定贯标方案并组织实施。
变更安全标志申办程序流程图
安标国家中心完成检验机构完成
持证人完成
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
三、延续程序
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其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且产品技术文件未发生变化的,执行本程序。
1.申请
持证人应在其产品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前3~6个月,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产品延续安全标志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初审、受理
安标国家中心对持证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与持证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
安标国家中心对产品采用或主要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4.现场评审
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延续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现场评审。
5.延续检验
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对申请延续产品进行抽样,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大型设备因故不能按时完成抽样检验的,可先行延续安全标志,待在规定时间内具备抽样检验条件后,实施相关工作。
6.终审、延续安全标志证书
安标国家中心对技术审查、现场评审和延续检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合格的,换发安全标志证书,并予以公告;不合格的终止申办。
7.监督检查
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监督检查。
[附注]
根据产品的安全性能特点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可利用监督检查的结果作为延续安全标志的依据。
延续安全标志申办程序流程图
安标国家中心完成检验机构完成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
持证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