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办法
图书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图书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图书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篇1)一、不得持包入内,学生凭阅览证入室阅览。
二、杂志、报刊可自由阅览,阅读后必须放回原处。
室内的书、刊、报一律不外借,确因备课、教学需要借出者,由教研组集体借出,专人保管,按时归还,限借期3天。
三、爱护书刊。
(1)不得在书、刊上随意写字、画圈、卷折、撕毁、弄脏,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书价的2至6倍罚款。
(2)盗走书、刊者,除严厉批评教育外,还处以书、刊价10倍以上罚款。
四、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严禁乱扔纸屑、杂物、吃零食。
严禁吐痰。
五、保持室内安静,不在室内大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阅览。
1、电子阅览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
应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2、管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能为教师和学生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管理人员不能离开。
3,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做好软件和光盘的保管和保养工作。
4、协助学校有关学科教师做好光盘的选购工作,选购中应注意内容健康和结构合理。
5、每天开机前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早晨开窗换气,离开教室时关闭电源总闸。
做好平时的保洁工作。
6、管理人员要建立“机房管理手册”,正常记录每天的温度、湿度和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情况。
7、霉雨季节和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2小时,假期定期开机通电驱潮。
8、多媒体阅览室应配有灭火设备,有防盗设施。
9、每台计算机设有《使用情况登记册》,要督促上机人员正常记载,并及时查看,以确保设备完好。
图书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篇2)1、本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图书室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2、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3、如阅读课需借出本图书时,请任课老师与图书室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4、请爱护图书资料,书要轻取轻放。
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7、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损坏图书及遗失图书都应照价赔偿。
图书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图书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开放时间。
图书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0:00,节假日另行通知。
第二条,入馆规定。
1. 凭有效证件进入图书室,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得入内。
2. 未满18周岁的读者需在监护人陪同下进入图书室。
第三条,安静阅读。
1. 进入图书室后,读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2. 禁止在图书室内大声交谈、打闹或使用手机、电脑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第四条,图书借阅。
1. 读者可凭借阅证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每人限借书数量不得超
过5本。
2. 借阅期限为30天,逾期需缴纳逾期费用。
第五条,图书馆设施使用。
1. 读者需爱护图书馆内的设施和设备,不得擅自移动或损坏。
2. 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饮食或饮酒。
第六条,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的读者,图书馆有权采取警告、暂停借阅、限制进入等处罚措施。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图书馆有权报警处理或取消借阅资格。
第七条,其他规定。
1. 严禁在图书馆内进行非法活动或传播违法信息。
2. 未尽事宜,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读者,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希望广大读者自觉遵守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图书室管理制度「篇一」一、阅览室(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办理借阅证及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
对所借出版物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按原价2倍予以赔偿。
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期刊、音像制品每次限借2册(盘、盒)以内,每次借阅时限不超过30天。
五、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六、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遗失、损坏,按定价1-5倍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篇二」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图书室管理制度(六篇)

图书室管理制度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
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
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图书室管理制度(二)1. 预约规定:读者可以通过图书室的预约系统预约借阅图书。
每人每次最多预约五本图书,预约的图书必须在图书室内存在。
2. 借还规定:读者在图书室到期后可通过图书自助借还服务台借书、还书。
借阅期限为一个月,续借期限为两周,每本图书最多续借两次。
3. 借书逾期:借书逾期的读者将被暂停借书和预约服务,直至归还逾期图书并缴纳逾期罚款。
4. 预约违约:对于多次未按时取书的读者,将被暂停预约服务。
5. 阅览室使用规定:读者需在图书室内使用手机静音,保持安静,不可大声喧哗或产生噪音。
食品和饮料不得带入图书室。
6. 图书破损:读者借阅图书期间如发现图书有破损、遗失等情况,需立即向图书室工作人员报告,并按规定赔偿图书价格。
7. 安全管理:读者进入图书室必须携带有效证件,不得借用他人证件。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图书库房或触摸图书架。
8. 违规行为处理:对于有碰倒、破坏图书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读者,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暂停借书或预约服务,并有可能被取消图书室使用权限。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图书室管理制度,具体的管理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图书室管理制度(三)是指在图书室内对图书借阅、归还、查阅等行为进行管理的规定。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图书室管理制度:1. 图书借阅:读者需要持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借书卡)到图书室前台进行借阅手续。
每位读者可借阅图书的数量、借阅期限等由图书馆规定。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5篇)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一、入馆须知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
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
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
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
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
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
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
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图书管理办法15篇

图书管理办法15篇【第1篇】公司图书管理方法(五)公司图书管理方法□ 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方法办理。
其次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挨次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着、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记下于“本公司图书记下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名目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宝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需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方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普通书报杂志得任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否决。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 借书时光、借阅期间与册数第十条借书时光限办公时光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光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别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职应将借用图书所有归还。
□ 借还书手续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名目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 罚则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状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须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五篇)

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1.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要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2.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3.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阅览时要重视检查是否有人损坏报刊。
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4.爱护图书,损坏赔偿。
教育读者爱护借阅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5.建立健全图书帐册。
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
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6.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二)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 开放时间:图书室的开放时间应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合理确定,一般情况下应包含上午、下午和晚上的开放时间,以便满足师生的需求。
2. 借阅规则:学生可以通过学生证或借书卡借阅图书,每位学生可以借阅的图书数量和借阅时间应有明确规定,借阅图书的期限通常为两周,可以续借一次。
3. 进出管理:进入图书室时,应以学生证或借书卡为凭证进行登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离开时,应进行登记,确保图书室内的人员清晰明了。
4. 阅览规定:学生在图书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做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
禁止在图书室内大声喧哗、游戏、打闹等行为。
5. 维护环境:学生应爱护图书室的设施设备和图书,不得乱涂乱画、撕碎书籍,保持图书室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
如有损坏、丢失图书等情况,应及时赔偿或补偿。
6. 电子资源使用:学生在图书室内使用电子设备(如电脑、平板等)时,应遵守学校有关网络使用规定、安全操作规定,不得上网浏览非法、有害信息,不得私自下载或传播违法、有害信息。
图书室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图书室管理规定范文1. 图书室的开放时间应当明确,并在图书室门口显著位置公示。
2. 身份证或学生证是借阅图书的必要条件,未携带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借阅图书。
3. 借阅图书需要填写借阅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逾期不还的,将根据规定收取逾期费用。
4. 只有经过授权的图书管理员可以进入图书室的后台区域,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5. 图书的摆放和归还应按照分类号和编号进行规范,借阅者应当爱护图书,不得私自损毁、涂写或擅自更改图书版权信息。
6. 借阅者发现图书有损坏或遗失的情况,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以便进行相应的处理。
7. 图书室内禁止吸烟、喧哗和打闹,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
8. 图书室内禁止携带食品和饮料,以免污染图书和影响其他读者。
9. 借阅者在借阅图书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图书,如图书遗失或损坏,借阅者需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10. 图书室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对借阅者进行身份核实,确保图书室的安全和秩序。
11. 在图书室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和宗教活动。
12. 图书室可以定期举办读书活动或展览,借阅者可以自愿参加。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图书室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图书室所在机构或地方而有所不同。
借阅者在使用图书室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积极维护图书室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图书室管理规定范文(二)图书室管理规定一、入馆规定:1. 持有效借阅证方可进入图书室。
2. 请勿携带食物、饮料等杂物进入图书室。
3. 进入图书室前,请将手机设为静音模式,并尽量避免打扰他人。
4. 必须按照图书室的布置和规定入座,并保持阅览区的安静环境。
二、借阅规定:1. 图书借阅仅限于本馆内的读者,不得将图书私自带出馆。
2. 每位读者最多可同时借阅五本图书,借阅期为一个月。
3. 需要续借图书的读者,请在借阅期满前办理续借手续。
4. 续借期不可超过图书归还期的一半。
5. 图书逾期未归还的读者将被暂停借阅权利,并按照规定收取逾期费用。
三、图书馆文明行为规范:1. 不得在图书馆内发出大声喧哗、吵闹或打闹声,以免影响其他读者的学习和阅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收藏图书的场所,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地维护、保养好书籍,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二、图书管理人员应按照标准整理存放图书,做到所有书籍均应入账,达到帐书相符。
三、图书室管理要始终保持图书、橱、架及室内环境的清洁,确保图书室“十防”措施落实到位。
四、图书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图书不得随意外借,借阅时要严格手续,对借出的书籍应负责按时收回,并对书籍进行验收,确定无损坏后及时放回原处。
五、图书室不准吸烟或将火种带入室内,以保障集体财产和人身安全。
六、非图书管理人员不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图书室。
七、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图书室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