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区工艺用水及洁净服设置要求
洁净区用水管理规程

洁净区用水管理规程
1.目的:
明确规定工艺用水使用,保证工艺用水的正确使用。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工艺用水的使用。
3.职责:
3.1 设备动力部负责工艺用水的制备及设备维护的管理。
3.2设备动力部管理人员及质量管理部人员负责本规程的监督检查。
4.内容:
4.1 工艺用水的分类:a、饮用水 b、纯化水 c、注射用水
4.2 工艺用水的制备:
4.2.1由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按制水工艺要求进行制水。
操作人员需每天清洁设备和场地,保持制水室内干净。
4.2.2工艺用水需通过管道输送至洁净区内的使用点,管道应为不锈钢或其他无毒材料制作,工艺用水的输送或传递应能防止污染。
4.3 工艺用水的使用范围及用量配置
4.3.2工艺用水的用量在确定年最大生产能力方案时,按最大用水量和保险系数确定其制水设备能力的配置要求。
4.3.3生产车间每年需根据现行的生产能力和用水设备的变化情况进行一次总用水量分析,若总用水量超出制水设备生产能力时,应补充制水设备或采取适应的措施,确保工艺用水能满足生产需求。
4.4 工艺用水的水质标准、监控方式、检测项目及要求、频次按照《纯化水检验操作规程》、《注射用水检验操作规程》进行。
4.5 工艺用水贮存要求
4.5.1 饮用水不储存,直接使用市政自来水;
4.5.2纯化水在室温条件下可用不锈钢贮缸罐贮存,但最长贮存时间不超过
24小时;
4.5.3注射用水临时制备在12小时内使用。
进入洁净区的卫生知识和规范操作讲义

讲义进入洁净区的卫生知识和规范操作一、进出洁净区管理规程1、进入洁净区1.1 在车间一更间门口的一更鞋柜前更鞋换上一更鞋,进入一更间。
1.2 在一更间脱下自己的衣服,进入缓冲间,洗手烘干,进入二更间。
1.3 在二更间换上二更鞋,穿上二更衣,出二更衣间,进入气闸室,用消毒器中的消毒液给手消毒。
进入洁净走廊,通过走廊进入各自操作间。
1.4 每次进入都要严格遵守。
2、出洁净区与进入洁净区的次序反相操作。
二、洁净区卫生管理规程洁净区个人卫生除必须达到“一般生产区个人卫生标准管理规程”的全部要求以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随时注意个人清洁卫生,至少每2日洗澡一次。
每周洗头l—2次,不掉头屑,勤理发剃须,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2、不允许化妆、涂含有粉质及散发粒子的护肤品。
3、不允许戴饰物、手表。
4、进出洁净区严格执行人员净化程序。
5、洁净区的各气闸的门应完好,两侧门不可同时打开。
6、工作时门必须关紧,尽量减少出入次数。
7、洁净区内进行各种活动要稳、准、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动作应减少到最低限度。
8、随时注意保证手的洁净,注意消毒。
干手用烘手机,消毒用消毒器。
手在清洁后,不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不再接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9、不允许未穿洁净服进入,不允许剧烈活动和交谈,以免造成空气污染。
10、禁止携入洁净区的物品:(1)未按规定进行净化的物料、容器、工具、仪器等。
(2)未确定为低发尘性的记录、笔记用纸及与生产无关的所有物品。
三、工艺用水管理规程1、工艺用水是指药品生产工艺过程所用的水,按水质可分为饮用水、纯化水。
2、质量管理部要根据各工序的工艺要求,制订各自的用水标准,并监督其实施。
3、水质监护3.1 对工艺用水应制订《工艺用水监护规程》,内容包括各类水质的检查项目、水质要求、取样部位及监测周期,并规定纯水贮槽、管道的清洗和消毒方法、周期及记录要求等。
《工艺用水监护规程》由质量管理部制订。
3.2 对工艺用水的水质要定期检查。
GMP对进出洁净区人员“更衣、洗衣、整衣”的要求

GMP对进出洁净区人员“更衣、洗衣、整衣”的要求为了减少人员对产品和生产环境造成的污染,在进入洁净区时,必须更换洁净服,有的还要淋浴、消毒或空气吹淋,这些措施常被称之为“人员净化”。
GMP对进入生产区的人员的着装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不同生产区工作人员应有明显能够相互区别的工作服,其服装材质、式样及穿戴方式应满足空气洁净级别的要求。
进入洁净生产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戴饰物。
生产操作时尽可能避免裸手接触药品、内包材及设备表面。
进入D级区的洁净工作服可为衣、裤分开的洁净服,脚下可以穿着鞋子或鞋套。
进入C级区的洁净工作服宜为连体工作服,也可为衣、裤分开的洁净服,脚下可以穿着鞋子或鞋套,但特别强调了应当戴口罩,工作服的材质不得脱落纤维或微粒。
进入A/B区的洁净工作服必须不脱落纤维或微粒,必须为连体工作服,且必须戴口罩。
GMP特别提醒必要时戴防护目镜,强调了应戴经灭菌且无颗粒物(如滑石粉)散发的橡胶或塑料手套,穿经灭菌或消毒过的脚套。
每位进入A/B级洁净区的员工,每次在A/B级洁净区进行洁净操作时,必须更换比洁净工作服要求更高的无菌工作服。
在经监测证明可行的情况下也可每班至少更换一次。
手套和口罩必须与洁净服一样看待,操作期间要经常消毒,必要时更换。
从上述规定可见:进入不同洁净级别的人员必须按要求穿着不同的工作服,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工作服的“专区专用”,强调“不得混用”,目的是防止交叉污染。
另外,分体型(衣、裤分开)工作服以内塞式为妥,有测试显示,内塞式比不塞入的发尘量少3/4~4/5。
从GMP相关表述中可以看出,洁净工作服不等于无菌工作服。
GMP中强调了工作服的清洗、灭菌必须严格按“洗衣程序文件”执行,洗衣间宜单独设置,但并不是“必须”。
通览GMP及其附录全部内容可以看出,SFDA未对洁净工作服的清洗和整理操作提出洁净度的要求。
也并未像98版GMP那样,要求分级别清洗,对洗衣用水要求也未作具体明确。
在《空气洁净技术应用》一书中指出:用无尘水清洗可使洁净服发尘量降到几十分之一,现在国内外GMP对洗衣用水都没有太严格的要求(不过为了确保GMP的通过,可以延用98版GMP的相关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工艺用水质量管理指南的通告(2016年第14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工艺用水质量管理指南的通告(2016年第14号)医疗器械工艺用水质量管理指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的要求,加强对工艺用水质量的管理,确保工艺用水的制备和使用不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所指工艺用水是医疗器械产品实现过程中使用或接触的水的总称,以饮用水为源水,主要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纯化水、注射用水和灭菌注射用水,还包括体外诊断试剂用纯化水、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分析实验室用水等。
工艺用水主要用于:可作为产品的组成成分;可用于试剂的配制;可用于零部件、半成品或外协件、成品、包装材料的清洁;可用于产品的检验;可用于洁净环境的清洁;可用于洁净室(区)内直接接触产品的工装、工位器具、设施设备的清洁;可用于洁净室(区)内工作服及人员的清洁等。
本指南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工艺用水的相关管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确保所用工艺用水的用途合理,质量符合产品生产工艺要求。
二、质量管理指南(一)应当根据工艺用水有关的法规文件、技术标准,结合所生产产品特性及工艺用水用途明确所需工艺用水种类,确保工艺用水的要求符合法规及相关标准规定。
(二)应当根据工艺用水种类和用量确定适宜的制水系统,确保制水系统的功能及配备的设施与工艺用水的制备相适应。
(三)应当确定工艺用水的传输形式,用量较大时应当通过管道输送至洁净室(区)的用水点。
通过管道输送时,应当对工艺用水种类、流向进行标识。
(四)应当确保与工艺用水直接接触的储罐、输送管道的材质不对工艺用水造成污染和影响,设计安装方式应避免死角盲端,以防止微生物的滋生。
(五)应当对制水系统的安装、运行和性能等进行验证和确认,确保制水系统持续、稳定生产出符合标准、适合产品生产要求的工艺用水,并保存制水系统验证计划、方案、报告以及再确认等相关技术资料。
工艺用水管理规程

1.目的加强对工艺用水质量的管理,确保工艺用水的制备和使用不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艺用水的制备、检测、使用和设备维护。
3.职责3.1.设备工程部负责工艺用水设备的维修。
3.2.生产部负责工艺用水的制备、使用及设备保养与维护。
3.3.质保部3.3.1.负责工艺用水的取样、检测。
3.3.2.监督本规程的执行情况。
4.规程4.1.定义工艺用水是医疗器械产品实现过程中使用或接触的水的总称,以饮用水为源水,主要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纯化水、注射用水和灭菌注射用水,还包括体外诊断试剂用纯化水、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分析实验室用水等。
工艺用水主要用于:可作为产品的组成成分;可用于试剂的配制;可用于零部件、半成品或外协件、成品、包装材料的清洁;可用于产品的检验;可用于洁净环境的清洁;可用于洁净室(区)内直接接触产品的工装、工位器具、设施设备的清洁;可用于洁净室(区)内工作服及人员的清洁等。
4.2.工艺用水的分类根据《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YY0033-2000以及我公司生产的产品需要,我公司的工艺用水分为饮用水和纯化水两种。
4.3.工艺用水的水质要求4.3.1.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4.3.2.纯化水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中纯化水的有关规定。
4.4.工艺用水的用途(具体见产品工艺规程)4.4.1.饮用水:非洁净区所有生产工序用水、制备纯化水的水源。
4.4.2.纯化水:洁净区内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作服的清洗;清洗液、消毒液和试剂的配制用水。
4.5.工艺用水的制备或来源4.5.1.饮用水:直接取自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网。
4.5.2.纯化水:以饮用水为原水,经过二级反渗透方法去除水中杂质、离子、悬浮物等后得到的符合标准要求的水。
4.6.工艺用水设备要求4.6.1.工艺用水处理设备及其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应能确保生产用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
洁净区工装管理制度

洁净区工装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洁净区环境的卫生与安全,提高洁净区工作人员的形象和专业性,规范洁净区工装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洁净区工作人员及进入洁净区的相关人员。
三、工装要求1. 工装统一采用特制的洁净服装,由公司统一提供。
2. 洁净服装颜色以蓝、白为主,款式简洁大方。
3. 洁净服装必须定期更换,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
4. 洁净服装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污渍等现象。
5. 洁净服装必须整齐穿戴,衣襟、袖口、裤脚等必须整洁干净。
6. 洁净服装必须配戴专用的鞋套、头罩等防护用品。
四、工装管理1. 公司负责统一发放、管理和洗涤洁净服装。
2. 洁净服装的领用和归还必须经过登记记录,严禁私自擅自使用。
3. 洁净服装领用后,必须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
4. 洁净服装归还时必须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无遗漏。
5. 洁净服装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破损或污渍,必须立即上报并更换。
6. 洁净服装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洁净环境。
五、洁净区工装的使用1. 进入洁净区前必须更换洁净服装,并佩戴好防护用品。
2. 进入洁净区时必须接受洁净区的检查和安全教育。
3. 在洁净区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洁净区的各项规定和操作流程。
4. 在洁净区内工作时禁止乱扔垃圾、吸烟、聊天等行为。
5. 离开洁净区时必须脱下洁净服装,归还至指定地点并进行清洗。
六、责任与处罚1. 洁净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 违反规定未更换洁净服装的,将受到警告处分;多次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违反规定私自擅自使用洁净服装的,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
4.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况给予辞退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或修改,将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2. 对于本制度未能涵盖的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是洁净区工装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工作人员认真遵守,维护洁净区环境的卫生与安全,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健康。
无尘车间参数标准

无尘车间参数标准标题:无尘车间参数标准引言概述:无尘车间是一种高要求的洁净环境,其参数标准对于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无尘车间的参数标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管理无尘车间。
一、温度控制1.1 温度范围:通常无尘车间的温度要求在18-24摄氏度之间。
1.2 温度稳定性:温度波动应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
1.3 温度分布:无尘车间内各个区域的温度应保持均匀,避免出现局部温差。
二、湿度控制2.1 湿度范围:无尘车间的湿度通常要求在45%-55%之间。
2.2 湿度稳定性:湿度波动应控制在±5%以内。
2.3 湿度分布:无尘车间内不同区域的湿度应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湿度不均匀的情况。
三、洁净度等级3.1 空气洁净度:无尘车间的空气洁净度等级通常要求达到ISO 14644-1标准中的5级或以上。
3.2 地面洁净度:地面的洁净度要求达到ISO 14644-1标准中的6级或以上。
3.3 设备洁净度:无尘车间内的设备和工具应保持定期清洁和消毒,以确保洁净度等级。
四、气流控制4.1 气流速度:无尘车间内的气流速度应根据具体工艺要求进行调整,通常要求在0.3-0.5m/s之间。
4.2 气流方向:气流方向应符合洁净区向非洁净区的流向,确保污染物不会进入洁净区。
4.3 气流压差:无尘车间内不同区域之间应保持适当的气流压差,以确保洁净区域的空气不被污染。
五、静电控制5.1 接地措施:无尘车间内的设备和工具应进行静电接地处理,防止静电对产品的影响。
5.2 防静电地板:地面应选用防静电地板,以减少静电的积累和释放。
5.3 静电监测:定期对无尘车间内的静电进行监测和测试,确保静电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结论:无尘车间的参数标准是确保生产过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管理和控制,才能有效地维护无尘车间的洁净环境。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无尘车间参数标准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洁净区工作服管理规定

洁净区工作服管理制度目的:建立洁净区工作服管理制度,规范洁净服的管理.范围:适用于洁净区工作服的管理.职责:所有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及洗衣岗位员工对本制度的执行负责.内容:1.洁净工作服的材质及式样要求材质要求:发尘量小,不掉纤维,不因穿着而引起纤维脱落、断丝;不产生静电,不粘附粒子,具有良好的过滤性,保证让人体和内衣的尘埃不透过;耐有机溶媒、对洗涤和消毒处理及灭菌有耐久性;洗涤后不宜折皱;穿着舒适,不妨碍动作;不宜发霉;易加工缝制.工作服式样:无横褶、腰带;接缝封缝光洁;无口袋,无钮扣.工作帽式样:应能罩住全部头发,防止毛发脱落.工作鞋式样:简单,易清洁、干燥.2.各洁净区工作服标准3.洁净工作服穿着规定人员进入洁净区必须按上表规定穿着相应区域的工作服.各区域工作服仅限于在相应区域内穿着,严禁跨区穿着.洁净工作服必须按照人员经净化进入洁净区的标准操作规程SOP-WS- 规范穿着.离开工作区域时,应该按穿衣的相反顺序脱去洁净服.4.洁净工作服的清洗、整理和灭菌洁净工作服必须在洁净区内清洗、整理和灭菌.B级区与C级区的洁净工作服应分别清洗.万级区洁净工作服清洗后应在整衣工作台内整理后装袋.整理无菌万级区洁净工作服时需开启百级层流罩.洁净工作服采用洗衣液和纯化水,可使用有烘干功能的全自动洗衣机进行清洗.口罩应与洁净服衣、裤、帽、鞋套分开清洗.4.5C级区和B级区含局部百级区洁净工作服的清洗、灭菌周期见下表:洁净工作服清洗、整理及灭菌执行洁净服清洗、整理、灭菌的标准操作规程SOP-QJ- .洁净工作服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污损,应及时清洗,必要时灭菌.洁净工作服在清洗前及整理时要检查有无磨损、破损情况,并按需要进行修补;破损严重、无法修补的应及时更换.工作服的清洗、整理和灭菌应及时填写相应的各项记录.5.洁净工作服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洁净工作服由洁净区洗衣岗位员工统一保管及发放.洁净区工作服应统一编号,专袋存放.洁净工作服的贮存环境洁净度必须与使用洁净服的区域洁净级别一致.洁净工作服应根据每日生产需求及洁净服的使用要求合理发放,并准备1~2套备用.已清洗、待清洗、已灭菌、待灭菌的洁净工作服必须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分开存放,避免混淆.已清洗灭菌洁净工作服的状态标志上还需注明清洗灭菌的日期及有效期限.洁净服的发放、使用及收回均应填写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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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有关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细则实施中的问题问答和释疑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生产细则已经在本市开始试行和检查。
针对试行检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我们参考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研究,现就一些问题进行解答和释疑。
由于医疗器械产品十分繁复,生产过程不尽相同,所以有些问题不一定解释得清楚或合理,还需要结合各企业的生产实际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调整。
希望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同努力,把上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关于如何结合产品确定无菌洁净车间设置的原则?
在两个《细则》的(附录)中规定:
一、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中应当采用使污染降至最低限的生产技术,以保证医疗器械不受污染或能有效排除污染。
二、植入和介入到血管内及需要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洁净区内进行后续加工(如灌装封等)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生产区域应不低于10,000级洁净度级别。
(例如:血管支架、封堵器、起搏电极、人工血管、血管内导管、支架输送系统等等)。
三、植入到人体组织、与血液、骨髓腔或非自然腔道直接或间接接入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生产区域应不低于100,000级洁净度级别。
(例如:起搏器、药物给入器、乳房植入物、人工喉、经皮引流管(器具)、血透导管、血液分离或过滤器、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骨板骨钉、关节假体、骨水泥、
四、与人体损伤表面和粘膜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精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均应在不低于300,000级洁净室(区)内进行。
(例如:无菌敷料、自然腔道的导管、气管插管、无菌保存器具和、其他标称为无菌的器具等)
五、与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表面直接接触、不清洗即使用的初包装材料,其生产环境洁净度级别的设置宜遵循与产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级别相同的原则,使初包装材料的质量满足所包装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若初包装材料不与无菌医疗器械使用表面直接接触,应在不低于300,000洁净室(区)内生产。
(部分需要而达不到100000及以上洁净度要求生产的内包装材料,企业采购以后要进行必要的清理、灭菌、验证处理)。
六、对于有要求或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加工的无菌医疗器械(包括医用材料),应在10,000级下的局部100级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
(例如:源自动物组织的产品封装、血袋的灌装等)
二、关于工艺用水及水处理方式和检验要求。
工艺用水包括产品中的用水和生产过程中的用水,工艺用水的质量标准应当由企业自行提出并进行验证。
同时在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检查评定标准》中规定:
1、若水是最终产品的组成成分时,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注射用水;
2、对于直接或间接接触心血管系统、淋巴系统或脑脊髓液或药液的无菌医疗器械,末道清洗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注射用水或用超滤等其它方法产生的无菌、无热原的同等要求的注射用水;
3、与人体组织、骨腔或自然腔体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末道清洗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纯化水;其它植入性医疗器械末道清洗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纯化水。
另外:
我们还必须考虑在洁净生产环境中的设备清洁、工装模具清洁、工位器具清洁、物料清洁、操作台、场地、墙壁、顶棚清洁的用水;上述场合清洗的工艺用水,应当与所生产产品的清洗用水处于同一水平。
还必须考虑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的洗涤用水规定,100000级以上工作服清洗的末道水应当使用纯化水。
企业应当明确规定工艺用水的水质,计算实际用水量,可以确定制水的设备和管理。
对使用非纯化水进行清洗的企业,为了保证产品和生产条件环境不被污染,有必要进行非纯化水的水质检查,并进行水质和生产环境的污染菌和热原检测,以确保工艺用水的安全。
三、关于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YY0033—2003标准规定:洁净区操作人员的洁净工作服、工作帽应选用无脱落物、长纤维、无静电的布料,洁净工作服和工作帽应能有效遮盖内衣、头发,防止皮肤、头皮屑掉落,无菌工作服还能包盖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GB50457—2008《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规定:洁净工作服洗涤、干燥和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气洁净度100000级及以上的医药洁净室的洁净工作服洗涤、干燥和整理室,其空气洁净度等级不低于300000级。
2.空气洁净度300000级的医药洁净室的洁净工作服可以在清洁环境下洗涤和干燥。
3.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医药洁净室内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和整理。
4.无菌(加工)工作服洗涤和干燥设备宜专用。
洗涤干燥后的无菌工作服应在空气洁净度100级单向流下整理,并应及时灭菌。
一般而言,洁净工作服清洗、干燥和穿洁净工作服室、专用工位器具的末道清洗与消毒的区域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可低于生产区一个级别。
无菌工作服(10000级以上的洁净度要求)的整理、灭菌后的贮存应在10,000级洁净室(区)内。
我们推荐一个企业工作服清洗消毒管理规定,供参考:
四、清洗工作服时洗衣用水有什么要求?
《无菌实施细则》培训教材指出:工作服洗涤、灭菌时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
对于水质差、水质不稳定、含无机盐、杂物、微生物的水,不能直接用于清洗洁净工作服,必须进行水处理。
例如:
①一般生产区、300,000级洁净区的工作服,至少使用经过滤的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水洗涤。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②10,000级、100,000级洁净区的工作服末道清洗时用纯化水洗涤,最后洗涤用过滤的注射用水。
③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环境中使用的无菌工作服应进行灭菌处理。
④不同洁净等级下使用的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不能混洗、混放,更不允许混穿。
⑤应监视和验证工作服灭菌效果。
所以,清洗工作服的水,主要是控制纯化水的质量,并验证清洗效果;采用经过滤的饮用水洗涤工作服的也要定期化验水的质量,并作验证。
特别要注意清洗衣服的整理、消毒和保存。
五、无菌监测、微生物测试和阳性对照检测室要求。
参考GB50457—2008《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规定:
1、阳性对照、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等实验室应当分开设置。
(考虑到原有部分企业的无菌检查、微生物检查实验室是合用的,故在目前检查中予以默认。
对新建和新改造的洁净
生产车间,则按上述标准检查)。
2、无菌检查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应为无菌洁净室,其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应低于10000级,并应设置相应的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设施。
3、上述实验室的净化空调系统应与产品生产区分开。
4、阳性对照室不应利用回风,室内空气应经过滤后直接排至室外。
(直接排至室外的气体一般要设置空气过滤处理装置,以保护环境。
所以,一般建议根据阳性对照菌的情况采用适当的生物安全柜处理)。
六、如何进行医疗器械产品的留样和留样管理?
留样目的是为了1、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时,对留样的产品进行检测,以便于质量纠纷的处理,也称留样备查。
2、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和规定的期限(有效期)内产品有效性的验证,也称有效期验证。
3、对产品质量进行时效考核,为产品质量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对不同产品具体的留样目的要有具体分析,比如:研制跟踪留样:在新产品研制、工艺改进、工艺流程变化、设备更新等情况下,为了验证其对产品性能的影响,可采用重点跟踪留样。
规定留样的批数、数量、时限、检验、处理、结果分析等。
一般留样:按规定的批号抽取一定数量产品进行留样以便于达到留样的目的。
如果为了观察灭菌效果,可按灭菌批号抽取灭菌后的产品留样;如果为了观察金属材料的性能,可按材料批号以及后续加工的特点取样留存;如果为了观察(生物)材料稳定性,可按生产批号抽取成品留样。
有时候在一个医疗器械产品的不同成长周期内,留样的目的会不一样,企业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参数对产品留样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此,企业应当保存实验的参数、记录、评价和验证报告,并保证留样管理制度与实际留样的一致性。
产品留样的数量是要与留样的目的、需要检验的项目数量、检验的次数和频度、以及复验的要求相一致。
留样的期限应当大于留样目的所需要的观察时间。
留样的条件应当与产品的储存条件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