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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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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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提高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司的人员及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及企业形象。

第二条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损害公司形象,危及公司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一)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

(二)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

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司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三) 事故安全。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匪警、人身

伤害、失窃、办公场所及设备发生故障、公司机密外泻以及网络安全事故等。

(四) 经济事件。主要包括诈骗,货物丢失、产品事故及财产赔偿、财务事故

等。

(五) 人事事件。主要包括罢工、员工过激行为、重要员工突然离职或失踪等

造成工作无法开展的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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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关事件。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行政部门的非常规检查及处罚,媒

体或其他单位、个人散布的影响公司形象的负面新闻。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部门,或超出事发部门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公司总部及全国各办事处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二)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三)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四)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五) 普及观念,提高素质。

第二章组织体系

第五条领导机构

总经理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各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第六条办事机构

综合管理办公室作为应急管理常设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第三章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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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

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八条应急处置方案

(一) 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直接接触人在发现重大事件10分钟内,应迅速通过通讯手段向直接领导报告,同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公司相关人员接报后及时汇报总经理,总经理和相关部门在接到重大事件汇报20分钟内,下达处理事件的应急办法并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处置事件,同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二)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三)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总经理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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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第十条宣传和培训

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第十一条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执行情况列入公司日常管理考核内容。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未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的;缓报、瞒报、漏报有关突

发事件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服从公司管理部门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罚款、赔偿、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有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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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签批: 日期:

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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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大事件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设立重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总经理任总指挥,负责对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管理部),作为指挥部的工作机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协调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市场部协助。

职责: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内保证指挥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各工作组

行动,对外及时上报各种信息及情况,并负责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做好媒体对突发重大事件的真实报导。

2、安全保卫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职责: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组织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维护公司稳定,保护

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3、后勤保障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职责:在指挥部的指挥下,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物资供应及交通运输等工作。

4、现场工作组:由总经理负责。

职责: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协助各工作组做好事发现场人员的劝导疏散及现场保护等管理工作。

二、各级职责。处置突发事件遵循预防为主、层级负责的原则。综合管理部对公司安全负责,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安全负责。

三、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及时赶赴现场。事件发生后,中层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了解事件整体情况和发展趋势,为制定处置办法奠定基础。

2、有力控制场面。中层领导到场后要控制场面,防止发生骚乱,要防止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恶意捣乱,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请示报告。突发事件知情者须在知情后10分钟内向本部门和综合管理部汇报,涉及到治安刑事案件的事件或火灾,要向当地警方报告,让警方在最早的时间介入,维护现场秩序,也为事后调查取证提供方便。知情者不得隐瞒、缓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有关部门不处置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及时请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到场。

所有警情必须由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警,任何其他人不得报警。

4、迅速成立处置小组、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公司领导在听取完突发事件汇报后,要对事件的处理及时做出指示,迅速成立事故处置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办法并实施,统一指挥人力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工作的无序和多头指挥。

5、事后总结经验教训,作为案例存档。

四、典型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

1、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员工健康的事件。事件发生后,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抢救病员,控制传染源、毒源,防止进一步扩散。

2、火灾事件。要疏散相关部位的人员,全力扑救火灾,并视火灾情况决定是否向火警求救。火势比较大,靠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报“119”后报领导、综合管理部。

3、交通事件。不幸发生交通事件时,首先保护现场,立即报交警大队处理,同时打120抢救伤病员,并向公司领导、办公室汇报。

4、罢工事件。要稳定员工情绪,尽可能满足员工正当的要求,但要告诉员工采用此类方式解决问题是不足取的。

5、危害网络事件。在公司网络运行中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危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散布有害信息,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构成违法案件和造成安全事故情况时,应及时向电子商务部负责人汇报,电子商务部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和涉案嫌疑人实施有效保护和监控。

6、失窃事件。公司发生失窃事件时,首先保护现场,立即报综合管理部处理,并同时向所在部门汇报。

7、斗殴事件。要及时控制场面,防止事态扩大。

8、产品事故事件。及时与客户沟通,防止事态扩大。查明原因,搜集证据,与客户就解决方案进行协商。与供货商联系,明确责任,减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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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客户失去联络,或发现客户将破产、清算、解散等情况,立即报告主管部门领导、部门领导要通知财务部门核查应收账款,启动应急预案。

五、监测与预警。公司各级组织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建立监测与预警系统。

预警系统如下:

1、治安类、防火类突发事件预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监测和报告。

2、行政类突发事件预警,由办公室、电子商务部和各部门负责监测和报告。

3、公共卫生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监测和报告。

4、意外伤害类、交通类突发事件预警,由综合管理部监测和报告。

六、预防。各部门要建立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由市场部负责培训,增强员工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七、责任

(一)在突发事件处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警告、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4、不服从指挥部调度的。

5、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二)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立即开除,造成公司财产及信誉损失的要进行赔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它方法煽动扰乱公司秩序的。

2、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3、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公司秩序的。

八、本预案由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5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2011年修订稿)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处臵银监会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减少对银行业造成的损害,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严重危及银监会系统正常运转或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银监会派出机构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和问责制度,建立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报告流程,明确报告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接收、分析、上报工作。 第四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准确、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标准 (一)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事件 1.金融挤兑事件。 2.150人以上聚众上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及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3.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4.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二)严重影响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事件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营业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1小时(含)以上的事件,或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3小时(含)以上的事件。 3.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省级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银监局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城市商业银行总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等不能正常履职的事件。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3人以上(含)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4.银监会系统在职工作人员重伤、失踪、死亡的事件。 (三)严重损害银行和客户利益事件 1.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2.重要数据损毁、丢失、泄漏,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丢失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事件。 3.抢劫银行业金融机构、运钞车或盗窃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四)其他需要作为重大突发事件对待的事件。 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涉及敏感人物的事件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事发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处臵,并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机构及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在开展处臵工作的同时,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事发6小时内向银监会应急办报告。如有必要应指定专人跟踪核实,于事发24小时内报告事件后续情况。 重大突发事件原则上应逐级上报,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第七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内容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某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 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中与公司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基于事实的信息进行分析,就如何处理特定风险以及如何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进行科学决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风险管理机构设置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风险管理部门、 内部审计部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构成。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二道 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 风险管理部门,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二)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反应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 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

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三)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配合内控审计部门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等日常管理工作,并监督其实施的有效性。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评估方案; (二)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小组; (三)负责审核风险清单、应对预案; (四)拟定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 (五)负责建立经营环境监控体系,切实监控并记录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以修正风险识别与评估; (六)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求各具体部门定期提供数据,进行指标分析;对于超过风险预警值的指标,应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主要职责为: (一)审定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职责; (二)批准风险应对预案;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稿版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一、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确保集团公司在有 关管理政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信 息沟通范畴内的例外事项。具体指: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司 承包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为“下属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组织保证 四、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总经 理。 五、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对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传送及存档工作;并负责有关处理意见的反馈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等工作。

(三)重大事项的范畴及报送程序 六、突发事项的内容及报送程序: 1、事项内容 ⑴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突发性审计或调查; ⑵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或经济处罚,且处罚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 ⑶将或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 ⑷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或监控不力而导致的有关个人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重大违规违纪事件; ⑸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企业资产损失金额达人民币8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 ⑹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愈后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伤亡事故; ⑺发生各类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或产品遭到客户拒收的情况,损失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 ⑻其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或可能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A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交运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资委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相关精神,结合A交运集团关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二级成员单位、三级成员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风险初始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控改进五个基本步骤),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培育积极进取、稳健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并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防范和化解公司内外部的重大风险及流程风险,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涵盖A交运集团各级单位及各部门,并针对生产经营与业务操作全过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由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二级成员单位及三级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三)责任落实原则:A交运集团下属各级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工作责任人应对本单位或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本单位或本专业不存在任何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或实质性漏洞。 (四)循序渐进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管理创新工作,A 交运集团应逐步推进风险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相结合,建立内部控制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符合监管要求与管理需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分管领导、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建设本企业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一)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审阅重大风险应对策略执行情况,批准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应对调整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 (二)批准《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包括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总结评价和改进计划、年度风险评估结果、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 (三)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四)批准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和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

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要求,明确风险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体系,细化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强化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业务流程,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证公司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和经济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的影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按照***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围绕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通过在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风险管理策略、风险防控措施、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各收费管理所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与原则

第五条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公司与***信息畅通,各部门之间实现真实、可靠、完整、及时的信息沟通; (三)确保经营的合法合规、内部规章制度和重大措施的顺利执行; (四)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增强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运营管理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证公司全面风险防范工作及时、有效,确保公司运营管理工作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六条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性就是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使风险管理覆盖到公司的所有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漏洞和死角;针对性就是要从实际出发,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按照基本流程实施风险管理。 第七条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涵盖运营管理和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印发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印发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的通知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全面处理重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维稳、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科室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其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信息,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规避监管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公司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公司责任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一)新颁布的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整改通知、规范性文件、政策; (二)市委、市政府、总公司等上级机关来文来函,环保、市政、安监等一些行业性管理单位来文来函; (三)涉及到市民及职工投诉、信访、上访等事项; (四)上级有关部门或外单位来公司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 (五)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召开会议需要公司领导参加或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 (六)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对公司进行处罚、奖励、表彰等;

(七)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管理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八)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九)涉及到公司大额财产(价值大于1万元)变更、转移和外借的情况; (十)发生泄露机密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十一)涉及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二)突发性事件、事故、重大问题; (十三)影响公司门户网站安全运行和敏感信息公布或涉及到公司形象或宣传的事项; (十四)新闻媒体来公司进行采访或新闻报道内容涉及公司的事项; (十五)公司认定的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重大事项的报告程序 第五条重大事项发生时或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相关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责任领导报告;责任领导向总经理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责任领导或总经理报告。在逐级报告的同时,报告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责任领导;一般重大事件要及时(2小时内)报告。在规定报告时效以内,首先以电话、电传、当面口头汇报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有关情况,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第七条责任领导应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对重大事项的处理方式,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集团风险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1.3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及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1.4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事项可能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1.5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1.5.1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1.5.2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1.5.3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5.3.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1.5.3.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1.5.3.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1.5.4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5.4.1生产环节:包括拟定开发建设计划、确定中标单位、项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投入扩大再生产、计算存货生产成本、计算销货成本、质量控制等。 1.5.4.2采购及付款环节:包括采购申请、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填写验收报告或处理退货、记录应付账款、核准付款等。 1.5.4.3销售及收款环节:包括意向客户发展、下定、拓定等处理、客户信息资料管理、销售过程舞弊、各类收款凭据开具、应收款的催收等。 1.5.4.4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1.5.4.5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纳和财务人员的授权等。 1.5.4.6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等。 1.5.4.7担保与融资环节:包括借款、担保、承兑、租赁、发行新股、发行债券等的授权、执行与记录等。 1.5.4.8投资环节:包括投资有价证券、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长、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执行、保管与记录等。 1.5.4.9人力资源管理环节:包括雇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和劳务外包合同管理、培训、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 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 度。 二)组织保证 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 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或协 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对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传送及存档工作;并负责有关处 理意见的反馈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等工作。 三)重大事项的范畴及报送程序 1、事项内容 ⑴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突发性审计或调查; ⑵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或经济处罚,且处罚金额达人民币 确保集团公司在有关管理政 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信息沟通范 畴内的例外事项。 具体指: 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 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司承包经营 的企业(以下简称为“下属企业”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四、 五、 六、 突发事项的内容及报送程序: 10 万元以上; ⑶将或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金额达人民币 10 万元的诉讼或仲裁。 ⑷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或监控不力而导致的有关个人涉及金额达人民币 1 万元以上的重大违规违纪 事件; ⑸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企业资产损失金额达人民币 8 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 ⑹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愈后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伤亡事故; ⑺发生各类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或产品遭到客户拒收的情况,损失金额达人民币 10 万元以上的 重大事故;

xx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效 的风险管控体系,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机关、直属机构、全资和 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 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影响。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战 略目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最大限度减少或降低风险损失,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第五条风险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风险辨识及评估、选择 风险管控策略、制定并实施风险管控方案、完善内部控制管 理、实施评价监督及改进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主任委员:董事长 副主任委员:总经理

委员:董事会成员 (二)主要职能 1.制定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指导重大风险管控工作; 2。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3。审议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计划、风险评估结果、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 4.组织对公司拟进入的行业和产业进行风险评估; 5。审议公司范围内重大决策、投资等项目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依据; 6。推动公司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 7。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风险管理办公室 公司成立风险管理办公室,及审计部合署办公,在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人员组成 主任:公司分管领导 副主任:审计部部长 成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计部分管副部长、审计部风险管理专责人员。 (二)主要职能 1.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协调; 2.负责拟定年度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关于2017年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最新正式版)

2017年集团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最新正式版)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面风 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发展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五大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工作,具体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发展目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流程和方法技术等),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一)风险初始信息收集; (二)风险识别; (三)风险评估; (四)风险应对;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企业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促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 (二)确保企业实现内外部真实、可靠和有效的信息沟通;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四)确保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七条风险管理是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应与其他职能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与其他职能管理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构成科学合理的有机整体,共同服务于企业总体经营发展目标。 第八条企业应按照风险分类和分层管理的要求,制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循序推进。 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起步阶段,可选择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监察审计、法律事务等一项或多项业务深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单项或多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子系统。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逐步建立起 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也应把风险中蕴含的机会视为企业的特殊资源,通过有效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一、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确保集团公司在 有关管理政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 信息沟通范畴内的例外事项。具体指: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 司承包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为“下属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组织保证 四、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总经 理。 五、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是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对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传送及存档工作;并负责有关处理意见的反馈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等工作。 (三)重大事项的范畴及报送程序 六、突发事项的内容及报送程序: 1、事项内容 ⑴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突发性审计或调查; ⑵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或经济处罚,且处罚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 ⑶将或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 ⑷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或监控不力而导致的有关个人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重大违规违纪事件;

⑸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企业资产损失金额达人民币8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 ⑹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愈后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伤亡事故; ⑺发生各类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或产品遭到客户拒收的情况,损失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 ⑻其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或可能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 凡出现上述突发性事件,下属企业须于事发当日口头向集团公司管理部或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并于事发2日内填报《集团下属企业突发事项快报》(见附件一),事项完毕后须将处理结果按《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表》(见附件二)填报集团公司,有必要报送详细说明资料的事项应另文上报。 七、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 1、事项内容 ⑴企业发生经营范围以外的经济业务; ⑵企业作为仲裁申请人或诉讼原告的仲裁及诉讼事项; ⑶未纳入集团信贷计划或未得到集团授权的融资行为; ⑷企业未能清偿、金额达该企业净资产的10%以上的到期债务; ⑸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赠与、承包、租赁、特许权等合同的订立; ⑹企业内部出台重大福利政策(住房、购车等免息贷款或员工中长期培训等); ⑺其它需经集团批准事项。 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 上述事项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能实施,下属企业须于事前向集团公司报送《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有关请示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属较为紧迫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指派专人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事项完毕后须将处理结果按《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汇总简表》(见附件二)填报集团公司,有必要报送详细说明资料的事项须另文上报。 八、其它重大事项 1、事项内容 ⑴可能发生的、给企业经营带来金额达其净资产5%以上的各种潜在亏损风险;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投资行为,提高项目投资的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自营项目的投资行为。集团承接的政府代建项目和市财力投资项目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以货币或实物等非货币资产进行投资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团自营项目的投资主体包括: (一)集团公司; (二)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 (三)集团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集团自营项目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符合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主业经营范围; (四)项目前景明朗,具有良好经济效益;

(五)项目风险可控。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 第六条集团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权限规定如下: (一)集团公司和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权在集团董事会,暂由集团党委会代为履行职责; (二)集团所属控股子公司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权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集团委任的控股子公司董事必须按照集团董事会(党委会)的意见行使投资决策权; 第七条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做出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 第三章投资风险控制管理机构 第八条集团战略和投资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集团董事会(党委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集团自营项目投资的风险控制管理,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作流程,对集团自营项目投资进行风险管理评估并提出审议意见,上报集团董事会(党委会)决策。 第九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议意见,为集团董事会(党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本文是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突发事件 全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重要工作事项 1.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县委重要指示、决定、命令以及县人大会审议意见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2.中央、区、州、县委研究制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和重大民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3.中央、区、州批复的我县重大规划、重大项目情况以及对我县相关工作的重要通报; 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5.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情况。 (三)重要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以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 (四)重要活动 1.需要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出席的公务活动; 2.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申办的重要公务活动; 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重要公务外出考察活动。 (五)重要接待 1.上级领导或其他重要客人,以及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到

我县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2.中央、区、州及其他地区重要媒体到我县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六)其他重大事项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和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以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确定并交办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压报、瞒报。凡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形成公文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报告。时间紧急可当面或用电话逐级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报告,事后根据事项进展情况补交公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直属部门、各单位向分管副县长报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向县长报告。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收到各部门重大事项公文后,及时呈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并逐级呈送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示,并将领导批示转相关部门办理。 (四)凡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公文,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批示要求抓紧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履行公文流转程序。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县及邀请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六)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A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4) 第三章全面风险管理的工作程序 (8) 第四章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12) 第五章风险监督与考核 (13) 第六章附则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交运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资委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相关精神,结合A交运集团关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二级成员单位、三级成员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风险初始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控改进五个基本步骤),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培育积极进取、稳健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并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防范和化解公司内外部的重大风险及流程风险,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涵盖A交运集团各级单位及各部门,并针对生产经营与业务操作全过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由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二级成员单位及三级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三)责任落实原则:A交运集团下属各级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的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局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以下是我能网WTT 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供大家参考!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xx年5月22日,我市转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海府办 [20xx]117号文,以下简称《通知》)后,全市各有关单位认真按《通知》要求尽职尽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为我市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个别单位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报告不及时等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以及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市领导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通知如下: 一、明确报告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所属的区级政府、市行政主管部门均为信息报告的责任主

体,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有责任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同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今后,凡发生重要事件,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分管副市长,必要时要及时报告市长。同时,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市政府值班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市政府秘书长汇报,以便及时有效处理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可直接向省政府报告,同时报市政府。 二、明确报告时限。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属区级政府、市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 小时。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 小时。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 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区级政府、市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事件报告后2 小时内报至市政府,并说明具体原因。 三、明确报告渠道。各区、各单位通过市党政办公网向市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有条件的同时报告音视频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或以短信、传真形式报告。涉密信息的报送遵守相关规定。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要与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市政府值班室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其他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机构也应设信息报告人员,具体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报告。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文稿)

中国国有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有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发展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五大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工作,具体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发展目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流程和方法技术等),

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一)风险初始信息收集; (二)风险识别; (三)风险评估; (四)风险应对;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企业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促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 (二)确保企业实现内外部真实、可靠和有效的信息沟通;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四)确保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七条风险管理是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应与其他职能管

(完整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根据中央、省、州、市纪委监察局有关重大事件申报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及直属机关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上级部门到我校进行工作考察和调研,领导参加的各种重大事项的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 3、项目立项、申报、评定及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4、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开支情况; 5、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6、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7、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落实情况; 8、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9、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情况; 10、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单位全体职工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

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补报; 4、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报告,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2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分管领导批准后请示一把手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事项由班子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

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及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事项可能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五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四)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生产环节:包括拟定生产计划、开出用料清单、储存原材料、投入生产、计算存货生产成本、计算销货成本、质量控制等。 2、采购及付款环节:包括采购申请、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填写验收报告或处理退货、记录应付账款、核准付款等。 3、销货及收款环节:包括订单处理、信用管理、运送货物、开出销货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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