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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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2016年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的验收和年度检

关于开展我2016年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的验收和年度检

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的验收和年度检查通知各学院:课程建设是高校本科教育中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是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的基础,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基本保证。

我校经过近20年的课程建设,目前,已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49门,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重点课程2门,校级精品课程77门,校级一类课程148门,二类课程74门,各类课程总计达354门,形成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递进、分层、完整的优质课程建设体系。

现阶段,为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已建课程网络教学资源,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向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视频公开课程转型升级,2016年起将停止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的申报工作,针对正在建设期内已立项校级课程精品、一类、二类课程进行按期验收、年度检查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期内已立项校级课程年度检查(一)检查对象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不满3年的课程、校级一类课程建设期不满3年的课程、校级二类课程不满2年的课程。

详见附件《2016年度检查的建设期内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名单》。

(二)检查材料及要求1.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各学院课程按照课程建设任务书建设目标,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

2. 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网上建设内容课程网站(/)需提供有该课程的《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书、实验大纲、参考文献目录同行专家及学生评价(若是纸质稿,请进行扫描或拍照转换成电子稿)等材料,鼓励将课件、现场教学录像、微课或说课录像上网参评,其中,一类、二类课程不做要求。

精品、二类、一类、课程网站建设内容的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低于10%。

网上教学资源应体现课程自查规范性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

(三)检查材料和步骤1.各课程组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1月6日前统一上报《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以作教务处备案;2.学校不再组织专家对课程网上教学资源进行检查,请建设期内立项课程负责人按照《任务书》做好课程网上建设内容。

石河子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传基本教学资料操作手册

石河子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传基本教学资料操作手册

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传基本教学资料操作手册
1、登录网络教学平台(教务处网站()右下侧网络教学平台)
2、在用户名和密码处输入用户名就和密码,用户名为工资号,初始密码为老师登录成绩的
密码,然后点击登录。

(密码遗忘,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办)
3、点击进入
4、在个人首页,课程列表中找到相应的课程,点击鼠标左键。

5、点击右上侧的课程建设。

6、然后点击左上侧的栏目设置,再点击中部的展开全部栏目。

7、出现下图界面,如果没有课程计划、课程表、课程教案3个栏目,请添加这3个栏目。

初次建设该门网络课程,可以直接应有栏目模板---石河子大学栏目模板(该操作会删除已有资料,请谨慎操作)。

若已有上述3个栏目请转到10.
8、添加栏目:点击上图中的添加栏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上级栏目为基本信息,栏目名
称输入课程计划,栏目类型选择单篇文章,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就可以了。

类似的再添加课程表、课程教案2个栏目。

9、
然后通过排序按钮可以调整栏目顺序。

10、信息上传:(下面以课程计划栏目为例,其他栏目类似)到课程建设页面,点击左
侧的课程学习—》基本信息—》课程计划,右侧回出现一个编辑器,录入标题,然后就可以把已有的电子文档复制粘贴过来了,也可以直接编辑。

然后确定即可完成。

课表可以直接在网络教学平台查询,然后复制粘贴过来。

石河子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石河子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石河子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11月份教学工作会议一、时间:2016年11月9日上午12:00二、地点:会泽区行政楼第五会议室三、主持人:郑旭荣四、参加人员:校领导、各学院主管院领导、教科办主任及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五、会议内容: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6-9教学周教学督导听课情况通报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5-9教学周学生信息员听课反馈3.2016年下半年毕业审核及学士学位授予情况通报4.2016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情况通报5.近期实践教学工作通报6.石河子大学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意见(讨论稿)7.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8.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立项申报的要求9.关于评选2016年度教学研究实践奖的工作安排石河子大学教务处2016年11月9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6-9教学周教学督导听课情况通报一、总体情况6-9周,大学教学督导组采取了全校性随机听课和重点听课相结合的方式,共听课412节次。

其中,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在90-100分范围的有80节次,占总听课节次的19.42%;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在89-75分范围的有313节次,占总听课节次75.97%,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在75分以下的有19节次,占总听课节次的4.61%。

10月份整体课堂教学秩序和状态良好,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率与9月份相比持平,75分以下略有上升,上升了0.76个百分点。

二、督导具体反馈(一)教师课堂教学的优点责任心强,备课充分,在讲解过程中紧扣主题和目标主线,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多媒体和板书有效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注重与学生的交流互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较高。

在6-9周教学督导专家组听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教师有:农学院崔金霞老师;文学艺术学院杨高平、李江杰、刘萍、王英、王立昌老师;化学化工学院李洪玲、闫豫君、边丽老师;政法学院张春香、冯亚雯;马克思主义学院张冰鹤老师;水利建筑工程学院陆红梅老师;信息与管理学院刘巧、陈敏老师;师范学院张澜老师;外国语学院文红丽、骆北刚、柴春兰老师;经济与管理学院闫敏、倪超军老师;理学院刘永军老师;食品学院翟金兰老师;生命科学学院张霞老师;药学院王航宇老师;医学院吴万贵老师;动物科技学院马勋、周霞老师;体育学院赵茹等老师。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升教育质量,解决我校联合办学异地授课实际需求,发挥智慧教室功能,决定建设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第二条建设目标建设在线开放课程旨在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转变、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转变,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鼓励各系部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重点建设专业为突破,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

鼓励各系部联合或跨专业通过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

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利用在线教学资源,研究使用手段,开展实际应用。

第三条建设原则立足自主建设。

发挥我校专业教学传统优势,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采取“系部主体、学院支持”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注重应用共享。

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建设任务每年建设5-10门以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和校内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为代表,课程应用与教学服务相融通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课程类型主要包括:1.省级以上重点专业专业核心课;2.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3.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类课程通过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遴选一批精品在线课程,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评价认定。

申报条件1.申报课程内容应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保证课堂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规范的问题。

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

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

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开放课程(含校级精品示范课程)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简称MO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简称SPOC)以及其他形式的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混合式教学是指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相结合的一种教学模式,是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教务处统筹负责制定全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及应用评价、搭建校内校外课程建设平台等工作。

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管理、运行及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运行第五条在线开放课程须贯彻《意见》精神,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要求,思想导向正确、科学性强,在线开放共享特征明显,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课程建设团队充分开展在线教学活动与指导,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

第六条坚持“服务教学、建以致用”的原则,充分利用“课程中心”平台以及爱课程网、学堂在线等公共MOOC和SPOC平台,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建设一批内容质量优、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在线开放课程。

2020年之前,学校拟建成500门在线开放课程,30门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七条学校优先支持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的课程建成在线开放课程,鼓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文化素质课建成在线开放课程。

第八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运行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

课程负责人应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我校在职教师担任。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一、总则为深入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建设,推动研究生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参照《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我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为规范管理,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建设目标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整合提升教学资源的质量,创新教育模式,加快研究生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现代化步伐,构建研究生自主型、创造性学习的模式。

按照教育部“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力争建成一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和教学改革成果的系列研究生精品课程,全面提升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1、已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课程目录的,近3年连续开设的课程,并且修读的研究生达到一定的规模。

2、主要建设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

3、申请者须是我校研究生导师,承担本课程授课3年以上。

4、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建设有实践或实训基地。

课程主讲教师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先进,开设有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和研究性实验,优先资助。

5、研究生精品课程原则上每两年评审一次,在我校师资水平高,办学条件好的学科、专业中进行,每个学院每次最多申报2门课程。

6、研究生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的课程。

四、申报材料1、凡申报精品课程者,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建设申请表》一式七份,根据精品课程评选标准进行自评,由学院审核,以学院为单位择优统一上报。

2、各院在申报精品课程的同时必须上报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规划,教师申报的精品课程项目必须纳入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规划之内。

3、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课件等;4、使用的主要教材及相应的主要参考书或资料;5、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教学研究论文、总结报告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6、教学效果,学生抽样反馈意见、所在学科评价意见、督导组评价意见。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创新教育教学形式,有力保障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确实提升在线开放课程质量。

根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包括在线课程建设、选用、教师的管理和学生学习规范与考试纪律。

第二章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第三条以课堂教学结构改革为着力点,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线上教学和传统教学有机结合,鼓励教师紧跟高等教育的时代发展步伐,主动探索建设高质量在线开放课程,有序推进学校线上教学改革。

第四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紧密结合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应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在线开放课程按校、院两级建设,校级由教务处统筹规划和管理,重点面向受益面广、师资团队雄厚的公共课程组织建设。

院级由学院统筹规划和管理,逐步实现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递进式建设,在线开放课程通过申报教学提质项目进行立项建设并管理。

第五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教师团队应不少于3人。

主讲教师原则上要担任本门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工作两轮以上,由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担任。

主讲教师负责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总体工作,包括建设规划、团队分工和工作量分配等。

第六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团队成员在主讲教师(课程负责人)的带领下研究教育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

积极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并全面关注学科前沿动态,及时更新资源。

第七条在线开放课程设计应以知识点为基础,合理构建课程结构,课程设计应科学完整。

课程设计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能够充分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同时保证知识点之间紧密联系,逻辑清晰,形成完成的知识体系。

大学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大学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大学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规范线上课程教学管理,维护线上课程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线上课程是把传统课堂教学和线上教学的优势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开展的线上课程教学,包括采用完全在线教学模式的线上课程(MOOC),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的线上课程(SPOC)及其他形式的线上课程。

第三条线上课程包括学校自建线上课程、引进线上课程和线上同步直播课程等多种形式的课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开课学院是线上课程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本学院线上课程开设计划、课程目标、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过程性考核要素要求,审查、选用配套教材;负责组织线上课程教学,配备课程责任教师、助教,保障线上教学运行,监督评估线上教学质量,跟踪反馈线上教学的意见建议;负责对自建的线上课程和线上同步直播课程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科学性、适用性要求。

第五条任课教师或课程责任教师是线上课堂的管理主体,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网络课程资源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及时更新课程资料;负责指导学生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及时通报、反馈学生学习进度,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规范线上课堂秩序,组织学生课堂互动或讨论,布置并按时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组织课程过程性多样化考核;不断优化线上授课形式和考核方式,提升线上教学质量。

第六条教务处是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管理主体,负责统筹规划全校线上教学活动,为线上教学提供平台保障与技术支持;负责网络教学平台运行管理,保障线上教学数据安全、准确;负责管理和维护线上课程账号及权限,保障线上教学平稳运行;负责对引进的网络教学平台的网络安全性、课程版权、课程意识形态审查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确保引进并选用的线上课程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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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石河子大学数字教学资源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在线课程建设质量,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构建学校在线课程建设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全面推进在线课程建设
1.成立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在线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 在学校在线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展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根据需要举行网络教学平台使用培训与应用交流活动,组织全校在线课程建设与验收工作,做好在线课程建设和使用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

3.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学院在线课程建设责任人,教科办主任为学院在线课程建设联络人。

二、加强在线课程建设计划性,实行在线课程建设目标制,加强在线课程建设管理
1.学校将学院在线课程建设目标列入年度考核指标。

2.各学院应制定在线课程建设规划,优先建设全校性公共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等。

三、明确在线课程建设内容及要求
1.课程建设内容
(1)课程描述(含课程简介、课程特色、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学时分配、选用教材、课程学习指导等);
(2)教师队伍(含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的基本情况、所授课程、教学研究项目与成果、科学研究项目与成果等);
(3)教学建设(含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课程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
(4)实践教学(含课程实验项目、实验指导、实践教学内容与实习指导等);
(5)课程学习资源(含电子教材、课程教案、授课课件、参考资料、授课录像、相关网络资源链接等);
(6)教学互动(含作业、答疑、论坛、网上考试等)。

2.课程建设要求
校级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是网络在线课程建设与运行的宿主平台。

学院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网络教学平台使用方法,熟练掌握系统的各项功能,按要求上传并不断丰富与课程相关的
电子资源。

教师应充分利用在线课程平台互动功能进行师生交流、辅导答疑、布置与批阅作业、课程考核等工作,并做好对学生个性化学习的指导。

教师应关注网络教学平台课程论坛的信息,及时回复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课程论坛的管理工作。

四、学校每年年底前组织在线课程验收工作
1.学院提出验收申请并依据《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验收标准(试行)》(见附件1)进行自查。

申请验收的课程必须经历了一轮教学实践(含提出申请当学期开设的课程);
2.教务处根据学院年初的课程建设计划组织专家在网上根据《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验收标准(试行)》(见附件1)进行验收;
3.学校发文公布验收合格在线课程名单。

五、鼓励教师积极进行在线课程建设。

学院应对进行在线课程建设教师给予一定教学工作量的奖励;
六、在线课程是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基础。

学校只受理验收合格的在线课程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申报自治区级(含兵团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学校对成为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在线课程给予经费资助。

七、在线课程必须对全校开放,学校鼓励教师将在线课程对校外开放。

八、教务处定期公布各学院在线课程教学资源更新和在线课程利用率等数据。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4年12月20日
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验收标准(试行)
说明:属性为“必需”的指标缺项将不能评为合格。

分值是各考察点的满分,专家根据各考察点的评估标准给出得分(0≤得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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