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华股份: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威华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0-04-1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目 录页 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二、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3-1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广会所专字[2010]第10000370056号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华股份”)董事会编写的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持其有效性是威华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威华股份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威华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于200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报告仅供威华股份为2009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威华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熊永忠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旭彬 中国 广州 二○一○年四月八日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公司对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自查。
ST鹏起: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作出如下说明: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1)我们在对鹏起科技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时,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而且具有广泛性。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以抽样为基础,在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的情况下,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2)鹏起科技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92,498.16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6.48%,且期末已逾期未偿付的银行借款36,968.06万元,累计违规对外担保15.75亿元,因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诉讼事项导致鹏起科技公司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鹏起科技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3)鹏起科技公司2019年度未将持股比例51.00%的成都宝通天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天宇)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合并范围在2018年度的基础上减少宝通天宇。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是否应当将宝通天宇纳入合并范围。
(4)鹏起科技公司2018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为237,053.0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91,008.34万元,2018年度审计机构对此项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其中2019年度鹏起科技公司以327.72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上述存货中账面余额72,525.74万元的在产品,同时转销了52,682.37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并将19,843.37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从在产品转入了发出商品。
威华股份: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项目组已将有关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提交至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核,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至出具此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的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林举杨祎歆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月日。
威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11-02-2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于2011年2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与梅州市威利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资金使用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双方拟签署的《资金使用协议》以及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发展,能够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张森林、张齐生、薛云奎、张小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昊华能源:董事会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审计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的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了瑞华审字[2020]25010001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审计意见和所涉及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如下:一、瑞华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1”所述,昊华能源公司2019年12月28日自查发现其在2015年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东方能源公司”)30%股权时,京东方能源公司拥有的资源量存在错误,导致昊华能源公司资产虚增约28亿元,少数股东权益虚增约14亿元,导致昊华能源公司2015年利润虚增14亿元。
昊华能源公司将其作为重大前期差错,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处理,调减无形资产2,824,923,681.25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1,402,162,697.76元,调减年初盈余公积10,299,142.87元,调减年初少数股东权益1,412,461,840.62元。
截止本报告日,我们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昊华能源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追溯重述的金额是否恰当。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内部控制审计操作手册

目录第一章获取审计业务约定书 (1)一、获取审计业务约定书 (1)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1)三、连续审计 (2)四、审计业务约定条款的变更 (2)五、业务约定书的文档记录 (3)第二章建立审计项目组 (3)一、项目小组成员的要求 (3)二、组建项目小组的考虑 (3)三、管理、指导、并监督项目小组 (4)四、项目小组成员的角色及责任 (5)第三章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6)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必要性 (6)二、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程度 (7)三、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主要内容 (7)3.1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 (7)3.1.1行业因素 (8)3.1.2 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8)3.1.3 其他外部因素 (8)3.2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 (9)3.3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 (10)3.4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 (10)13.5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 (11)四、了解IT在企业中的角色 (12)4.1了解IT复杂程度 (12)4.2了解IT对我们审计工作的影响 (13)五、如何了解企业及其环境 (13)5.1检阅相关信息 (13)5.2询问企业管理层及其他人员 (14)5.3观察及检查 (14)5.4信息来源 (14)六、确定重大错报风险 (15)七、工作底稿记录 (15)第四章利用专家的工作 (15)一、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 (16)1.1确定IT专家的介入程度 (17)1.2确定税务专家的介入程度 (17)1.3确定相关行业专家的介入程度 (18)二、利用管理层专家的工作 (18)2.1评价管理层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养和客观性 (18)2.2 了解管理层专家的工作 (19)2.3 评价管理层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20)三、利用事务所的内部专家的工作 (21)四、利用事务所外部专家的工作 (23)五、记录审计工作 (26)第五章了解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 (27)一、企业层面控制的内涵 (27)二、企业层面控制对其他控制及其测试的影响 (28)三、了解和评价企业层面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29)23.1与控制环境(即内部环境)相关的控制 (30)3.1.1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31)3.1.2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31)3.1.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32)3.2针对管理层和治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而设计的控制 (32)3.3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过程 (34)3.4对内部信息传递的控制 (35)3.5对控制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即监督其他控制的控制)和内部控制评价 (35)3.5.1管理层是否定期地将会计系统中记录的数额与实物资产进行核对 (36)3.5.2管理层是否为保证内部审计活动的有效性而确立了相应的控制 (36)3.5.3管理层是否建立了相关的控制以保证自我评价或定期的系统评价的有效性 (36)3.5.4管理层是否建立了相关的控制以保证监督性控制能够在一个集中的地点有效进行(如共享服务中心等) (36)3.6集中化的处理和控制(包括共享的服务环境) (36)3.7监督经营成果的控制 (37)四、企业层面控制对其他控制及其测试的影响 (38)五、如何了解企业层面控制 (39)5.1了解企业层面控制的方法 (39)5.2审计证据的考虑和了解企业层面控制的范围 (39)六、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40)七、工作底稿记录 (40)第六章识别舞弊风险并确定应对措施 (40)一、识别舞弊风险的相关要求 (40)二、识别舞弊风险的主要程序及考虑因素 (41)2.1组织项目组讨论 (42)2.2就舞弊风险询问管理层和其他人员 (42)2.2.1询问管理层 (42)2.2.2询问内部审计人员 (43)32.2.3询问内部其他人员 (44)2.2.4询问治理层 (44)2.3考虑舞弊风险因素 (45)2.4考虑异常关系或偏离预期的关系 (45)2.5考虑其他信息 (45)三、识别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45)3.1收入确认 (46)四、应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46)4.1总体应对措施 (46)4.2特别措施 (46)五、应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措施 (47)六、应对与关联方有关的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措施 (47)七、对审计其他方面的影响 (48)第七章确定重要性水平 (48)一、了解确定整体重要性水平需做的考虑 (48)1.1确定整体重要性水平时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展望与预期 (49)1.2整体重要性水平的恰当基准 (49)1.2.1是否存在特定会计主体的财务报表使用者特别关注的项目 (49)1.2.2被审计单位的性质、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以及所处行业和经济环境 (49)1.2.3治理层的看法和预期 (49)二、了解确定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需做的考虑 (50)三、了解确定实际执行重要性水平(可容忍误差)需做的考虑 (50)四、确定整体重要性水平 (50)4.1定义整体重要性水平时确定应用适当百分比的税前利润 (51)4.1.1上市企业或重要项目 (51)4.1.2非重要项目 (51)4.2当税前利润作为计量基准不恰当时确定应用适当百分比的计量基础 (51)4五、确定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 (52)六、确定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52)七、在审计过程中修改重要性水平 (53)第八章识别重大账户、重大列报及相关认定 (53)一、识别重大账户、重大列报及其相关认定 (53)1.1重大账户或列报 (53)1.2确定重大账户或列报的金额标准 (53)1.3确定重大账户或列报的性质考虑 (54)1.3.1重大账户或列报的性质确定 (54)1.3.2考虑已识别的固有风险 (54)1.3.3评价财务报表项目及附注的错报风险因素 (54)1.4有关账户的其他考虑因素 (55)二、确定相关认定 (55)2.1利润表科目的重要账户的相关认定 (56)2.2资产负债表重要账户的相关认定 (56)2.3与列报和披露相关的认定 (56)三、更新我们确定的重大账户或列报及相关认定 (57)第九章识别重大业务流程和重大列报流程 (57)一、识别业务流程 (57)1.1常规的业务流程 (58)1.2非常规的业务流程 (58)1.3估计的业务流程 (58)二、确定重大流程 (58)2.1确定重大业务流程 (58)2.2对重大估计业务流程的考虑 (59)2.3重大列报流程 (59)三、识别相关信息系统 (60)5第十章关于集团审计的特殊考虑 (60)一、了解集团及其环境、集团组成部分及其环境 (60)二、了解集团及其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 (61)三、集团管控风格的影响 (62)四、确定重要性水平以及可容忍误差 (62)4.1确定集团整体财务报表重要性 (63)4.2确定集团实际执行的重要性(可容忍误差) (63)4.3确定组成部分可容忍误差 (63)五、确定重要组成部分 (64)5.1根据规模确定 (65)5.2根据特定性质或情况确定 (65)5.3不重要组成部分 (65)六、识别重大账户、重大列报及其相关认定 (65)七、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审计策略 (66)八、设定组成部分审计策略的标准 (66)第十一章了解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以及利用他人的工作 (67)一、了解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 (67)二、利用他人的工作 (68)2.1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的考虑 (68)2.1.1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对可利用他人工作程度的影响 (68)2.2对利用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的特殊考虑 (69)2.2.1评价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69)2.2.2评价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 (70)2.3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成果 (71)2.4确定利用他人工作的范围 (74)2.5测试由他人执行的部分工作 (74)三、工作底稿记录 (75)6第十二章评价企业层面控制测试 (75)一、间接的企业层面控制 (75)二、应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董事会、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的控制 (76)三、控制环境 (77)四、充当业务层面控制的直接企业层面控制 (77)五、工作底稿记录 (77)第十三章了解重大业务流程和重大列报流程 (78)一、考虑企业层面控制对重大业务流程和重大列报流程的影响 (78)二、识别重大业务流程和重大列报流程的关键流程 (78)2.1信息来源 (80)2.2询问 (80)2.3观察和检查 (80)2.4对服务机构的考虑 (81)三、在重大业务流程和重大列报流程中识别可能出错项 (81)3.1如何识别可能出错项 (82)3.2将可能出错项联系到相关认定 (83)3.3特别风险和可能出错项 (83)3.4 IT方面的可能出错项 (83)四、识别与审计相关的控制活动 (84)4.1相关的控制的种类 (84)4.2如何开始识别相关控制 (84)4.3对识别降低特别风险的控制的特殊考虑 (84)五、对了解不同性质的重大业务流程的具体考虑 (85)5.1重大业务流程的种类 (85)5.2相关控制活动 (86)5.2.1管理层对专家的利用 (87)75.2.3改变会计估计的方法 (87)5.2.4估计的不确定性 (88)六、对了解重大列报流程的特殊考虑 (88)6.1重大会计账户的列报 (88)6.2财务报表决算过程的列报 (88)第十四章执行穿行测试 (89)一、执行穿行测试 (89)1.1穿行测试的程序 (90)1.2与穿行测试过程中进行的询问相关的考虑 (90)1.3对穿行测试的结果得出结论 (91)1.4对控制有效性的初步评价 (91)二、穿行测试的特殊考虑 (92)2.1会计估计的流程 (92)2.2关于降低重大错报风险的控制的穿行测试的考虑 (92)2.3在执行穿行测试时利用他人工作 (93)2.4针对自动化程序里的数据和交易信息 (93)第十五章选择、测试内部控制 (93)一、选择拟测试的控制的基本要求 (94)二、选择拟测试的控制的考虑因素 (94)2.1选择适当的控制测试 (94)2.1.1控制的目标和分类 (95)2.1.1.1预防性控制和检查性控制 (95)2.1.1.2手工控制和自动执行的控制 (95)2.2确认已选测试的控制与审计相关 (97)2.3评估已选测试的控制是否充分敏感 (97)三、与控制相关的风险 (99)四、控制测试的程序的性质 (100)84.2观察 (100)4.3检查 (100)4.4重新执行 (101)五、控制测试的时间安排 (102)5.1期中测试的两种方法 (102)5.2是否测试被取代的控制 (103)5.3期中测试和前推程序 (103)5.4针对信息技术一般控制(ITGCs)和应用控制的前推程序 (104)5.5集团内部控制审计中实施前推程序的考虑 (104)六、控制测试的范围 (105)6.1影响测试范围的因素 (105)6.2抽样方法的一般考虑 (105)6.3样本参考量 (106)6.3.1测试人工控制的最小样本规模 (106)6.3.2测试应用控制的最小样本规模 (107)6.4追加控制测试 (107)七、执行内部控制测试 (108)7.1执行控制测试的一般考虑 (108)7.2审计证据质量的额外考虑 (108)八、评价控制偏差 (108)8.1确认控制偏差 (108)8.2确定控制偏差的属性 (109)8.3确定审计应对措施 (110)九、工作底稿记录 (110)第十六章了解和评价财务报告流程(FSCP) (111)一、了解和评价财务报告流程过程 (111)1.1财务报告流程了解程度 (111)91.2对财务报告流程进行了解的起点 (112)1.3了解和评价财务报告流程的程序 (113)1.3.1了解财务报告流程的子过程 (113)1.3.1.1编制试算平衡表并进行任何必要的合并 (113)1.3.1.2生成、授权和记录记账分录 (113)1.3.1.3编制财务报表及相关列报 (113)1.4识别可能出错项 (114)1.5识别和了解财务报告流程中的控制活动 (114)1.6初步评价控制的有效性 (115)第十七章了解、穿行测试、测试和评估IT一般控制 (115)一、信息系统审计范围界定 (116)二、信息系统环境中的控制测试 (116)2.1信息系统审计策略的确定 (116)2.2信息系统一般控制测试 (117)2.3系统应用控制测试 (119)三、控制测试底稿 (120)附件一信息系统环境复杂度判断指引 (120)附件二信息系统环境控制测试底稿 (122)第十八章评价内部控制缺陷 (123)一、控制缺陷的分类 (123)二、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时的一般考虑 (124)2.1衡量缺陷严重性的标准 (124)2.2充分考虑缺陷组合 (124)2.3补偿性控制 (124)2.4考虑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结果 (124)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124)3.1定量标准 (125)3.2定性标准 (125)10四、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126)五、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程序 (127)六、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特殊考虑 (130)6.1对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的考虑 (130)6.2对企业层面控制缺陷评价的考虑 (131)6.3与其他缺陷一同进行评价 (131)6.4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其他关注领域 (132)七、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132)八、工作底稿记录 (132)第十九章完成审计工作 (133)一、项目组内部讨论 (133)二、取得管理层的书面声明 (134)三、与企业沟通控制缺陷 (135)四、形成审计意见 (136)第二十章出具审计报告 (137)一、出具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37)二、出具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38)2.1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38)2.2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39)2.3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39)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限制 (140)四、对期后事项的考虑 (140)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衔接 (141)11第一章获取审计业务约定书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开始前,我们应先确定我们已遵循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拟订的《业务承接制度--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操作规程》,评估客户承接/保持程序的结论以确定其对我们审计风险评估及审计策略的影响,确定客户承接/保持决定是适当的。
卫士通:关于公司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3538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强调段事项内容如下:贵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安”)向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科华”)购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1516-15地块上5#办公商业楼由于涉诉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北京金封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已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
截至审计报告日,相关案件尚未审结。
上述资产列报于“在建工程”项目,2019年12月31日余额116,309.74万元。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描述了北京网安涉诉房产详细情况及最新进展情况。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无异议。
(一)案件最新进展北京网安于2019年2月25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状,就北京网安向金丰科华购买的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1516-15地块上5#办公商业楼及该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的查封事项提起执行异议诉讼,请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丰台区花乡四合庄1516-15地块上5#办公商业楼及该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威华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0]518Z0124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12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识别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完成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124号)。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鉴证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使用者关注:
2019年度,威华股份及其子公司与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台山市宜和木业贸易有限公司、台山市福永木业贸易有限公司、金阳县新达矿业有限公司、凉山州新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关联资金往来,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金已经全部归还。
上述交易事项未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关注到威华股份管理层已经识别出上述缺陷,并采取了适当的整改措施,且已如实反映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鉴证结论。
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强调事项的意见及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
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2020年度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强调事项,公司整改情况如下:
1、公司已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公司全面梳理并优化各子公司的业务及财务管理流程,在提升业务效率的同时,将合规性要求提高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2、公司已加强对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事项管理,严格履行资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公司强化完善内控制度,包括加强财务审批制度、建立部门沟通和对账机制、加强合同管理等,强化风险管控,持续督促内部控制有效执行,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保证执行结果达到控制的预期目标,并逐步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不断健全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4、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检查,不断跟进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执行效果。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加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审计、审核、监督和管理等职能。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