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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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查对制度范本(四篇)

检验科查对制度范本(四篇)

检验科查对制度范本1、接收检验单时,要查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2、采集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4、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和应插入的质控物,检验目的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填写报告是否符合规范。

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如发现严重不符或结果特别异常,要立即复查和查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

必要时,要与临床经治医师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并作书面记录。

6、发送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是否有遗漏。

检验科查对制度范本(二)制度是一个组织或社会的基本规则和约束条件,对于一个国家或组织的发展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检验科作为一个负责质量检验和标准制定的机构,对于制度的查验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各项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首先,对于一个国家或组织的制度进行查验,主要是通过对制度的法律合规性进行评估。

制度应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能违背上位法和基本原则。

检验科应该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制度进行逐项审查,评估其是否符合国家或组织的法律框架和要求。

其次,检验科还需要对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制度应该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预测性。

检验科可以通过调研、进行实地考察和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从而对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另外,检验科还需要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查验。

制度的实施是与制度的设计相结合的,只有做好实施工作,才能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效果的达到。

检验科可以通过抽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查验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最后,检验科还需要对制度的持续改进进行查验。

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完善。

检验科可以通过开展监测和评估工作,定期对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便不断提高制度的质量和水平。

查对制度质控整改措施

查对制度质控整改措施

查对制度质控整改措施查对制度篇一查对制度(一)基本要求1、护士在执行任何一项护理、治疗工作时都必须思想集中,全神贯注,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和查对制度。

2、执行任何操作、治疗都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即操作前、中、后各查对一次。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有效期,并注意用药前的过敏史、配伍禁忌和用药的反应。

3、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有否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查看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二)医嘱查对制度1、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各类检查和操作项目,医师均应下达医嘱。

护士转录医嘱必须准确、及时。

2、护士对可疑医嘱应与医生核对后再执行。

在紧急抢救患者时,护士可执行口头医嘱,但必须复述,无误后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经2人核对后弃之。

事后督促医师及时、据实补开医嘱并签名。

3、医嘱必须及时处理、核对并签署全名。

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医嘱是否处理完毕,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医嘱转录整理后,须另一护士查对。

4、当日医嘱应执行三班查对制度并由查对者签名。

即:主班查对日间全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大夜班查对小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主班查对大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每周进行一次全病区所有已执行的长期医嘱的总核对。

5、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抢救用药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在弃之。

抢救结束后应补开抢救医嘱,由执行者签时间、签全名。

6、紧急医嘱应在15min内执行,要求先执行、后签署姓名和执行时间。

凡需下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三)口服给药查对制度1、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2、用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批号,做到三不用:不用标签不清或无标签药物;不用变色、混浊、沉淀药物;不用可疑(剂量、药名不清)药物。

3、药物摆放后必须2人核对(即摆放者、发放者各自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患者。

4、发药时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及用法。

护理查对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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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查对制度最新护理查对制度护理查对制度是保障病人安全、预防差错事故的重要措施。

因此,护士必须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以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1.各班医嘱必须由两人核对,每日小查一次,每周护士长参与大查一次,并在医嘱单和微机上签名登记。

2.处理医嘱后,应班班查对。

白班医嘱由主班护士与治疗室护士核对,小夜班护士核对白班未核对的医嘱,大夜班护士核对小夜班医嘱,大夜班医嘱由次日主班核对,并在医嘱单和微机上签名。

3.口头医嘱按常规不执行。

在抢救病人或特殊紧急情况下,必须由执行护士大声复述一遍,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病人结束后,应及时补上医嘱。

4.临时医嘱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和输液卡上签名。

对于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口头医嘱、医嘱不规范、医师未签名、治疗医嘱未注明时间、剂量、用法者不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输液必须严格遵守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摆药后必须经两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2.口服药、注射剂、毒麻药品、外用药品应分别分类放置,避免发生意外。

3.各类药品瓶签与药名相符。

内服药用蓝色标签,外用药用红色标签,内外有别,帐物相符。

4.各类静脉注射液体,收发药液时,必须先检查药液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无过期、瓶体有无裂纹,液体内有无絮状物,软包装液体要检查有无漏液、漏气,外包装有无损坏等方可使用。

5.口服药物:严格遵守口服药给药操作规程。

病人不在时,不能发放口服药。

要做到送药到口,发药时必须携带服药单,如有疑问及时核对,发药时向病人说明服药方法、注意事项。

同时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发药者在服药单上签字、签执行时间。

6.液体管理:使用大液体时,要严格把好“四关”,做到“五查”。

四关:摆液体进治疗室的检查关摆药前的检查关配液体前的检查关上挂输液架前的检查关XXX:查瓶口有无松动液体输注完后按规定粘贴输液卡并保存入档。

护理查对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一)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周必须总查对医嘱2次。

护士长每周至少与责任护士参加总查对医嘱1次。

(二)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

(三)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四)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

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

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五)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服药、注射及各种治疗执行前、中、后各查对1次。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

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05〕438号文件)。

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同时,科室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

(五)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六)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核对后方可使用。

(七)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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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查对制度最新护理查对制度是一套旨在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医疗差错的重要措施。

在护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是每一位护士职责所在。

本文将详细介绍护理查对制度的内容、执行方法及其在临床护理中的应用。

一、护理查对制度的内容1. 医嘱查对制度:护士在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每班进行查对并签全名。

对于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在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2.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输液前查、服药、注射、输液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有效期。

3. 处置查对制度:在进行各种处置前,必须核对患者身份、医嘱、药品等信息,确保无误。

4. 输血查对制度:输血前,必须进行三查八对,确保输血安全。

三查:输血前、输血中、输血后。

八对:对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输血量、输血速度、输血时间、过敏史。

5. 器械和物品查对制度:在使用器械和物品前,必须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标签是否清晰,是否在有效期内。

6. 病历查对制度:护士在处理病历时,应每班进行查对,确保病历资料的准确性。

二、护理查对制度的执行方法1. 严格执行查对流程:在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前,首先要核对患者身份,确保操作对象正确。

然后,查对医嘱,确保执行的医嘱准确无误。

最后,查对药品和器械,确保使用的药品和器械符合要求。

2. 加强护士培训:对新入职护士进行系统的查对制度培训,提高其对查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每位护士都能熟练掌握查对流程。

3. 制定完善的查对制度: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查对制度,明确查对内容、查对时间、查对人员等,确保查对制度的可操作性。

4. 强化护理质量管理:医院应加强对护理质量的管理,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护理安全。

检验科查对制度电子版(4篇)

检验科查对制度电子版(4篇)

检验科查对制度电子版一、医嘱查对制度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一)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各班应查对医嘱。

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一次)。

(三)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一)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三查指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八对指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及质量和有效期。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四)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

阴性者方可使用。

(五)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一)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所佩带的腕带、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及原始血型。

2、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在医嘱上写上采血者的姓名、采血时间,必须有双签名,并由护士亲自送达检验科。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对化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二)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病人查对。

须有两名医护人员核对病历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

2024年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二篇)

2024年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二篇)

2024年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来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

【主要措施】(一)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二)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即在各关键流程中,均有对患者准确性识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1.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2.手术(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3.产房与病房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四)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1.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2.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措施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医嘱查对制度(1)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每班查对并签全名。

(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4)整理、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他治疗等)后须经二人查对。

(5)医嘱必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人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进行查对并签名。

最新查对制度

最新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一)定义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的查对制度应当覆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

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标识。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

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3、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具体规定1、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三查”内容:①查药物有效期,有无沉淀、变质、破损②查药物配伍禁忌③查一次性用物有效期、密封程度、是否有产气杆菌污染;“八对”内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批号。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名字、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3、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4、理疗科及针灸室(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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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一、目的
根据要求认真执行查对,以保证患者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处理医嘱,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等。

三、制度
(一)、原则
1.患者身份确认必须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标识: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并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并扫描腕带。

床号不能作为患者身份确认。

2.有腕带条码、条码标签及扫描仪设备的科室,在执行治疗时需扫描条码确认。

3.有疑问时应及时澄清。

(二)查对程序
1.医嘱
1.1医师在开写医嘱/处方时,应查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信息,确保正确的医嘱给予正确的患者。

1.2护士:
1.2.1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开写是否规范,确认无误后执行。

1.2.2每班查对医嘱并签名,每周护士长总核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1.2.3 疑问的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2.给药
2.1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以确保正确的药物给予正确的患者。

2.1.1三查:给药前、给药中、给药后。

2.1.2七对:姓名、住院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方法。

2.2配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有无变质、变色、浑浊、絮状及容器裂痕,效期和批号,标签模糊不清或缺损勿使用。

2.3配药后检查药物的性状有无浑浊、絮状、沉淀。

2.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

阴性者方可使用。

2.5药物使用:
2.5.1确认身份;
2.5.2询问有无过敏史;
2.5.3核对过敏试验结果;
2.5.4对患者/家属提出的疑问须澄清后方可执行;
2.5.5扫描药物标签及腕带条码核对无误后给药。

(三)输血
1接收到血液制品时:
1.1须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有效期,血/血制品有无凝血块/溶血、变色、气泡,血袋有无破损及封口是否严密。

1.2血袋上受血者和供血者的信息是否与交叉配血单上的信息相符。

1.3有以上任何情况之一,应立即将血液退回血库。

2.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扫描血袋上条码及腕带信息核对无误后在交叉配血单上签执行者和核对者的全名。

2.1交叉配血单上受血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是否与病人信息相符。

2.2交叉配血单上受血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血型是否与血袋上的标签相符。

2.3交叉配血单上供血者的产品号和献血编号、血型、血量、血袋号是否与血袋上的标签相符。

2.4交叉配血单上受血者的血型是否与血常规报告单上的血型相符。

2.5交叉配血单上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型是否相符。

2.6交叉配血结果。

2.7有以上任何疑问之一,不得执行输血。

3.由二位医务人员到患者病床前核对患者身份和血型。

(四)手术查对
1.手术室护士接患者时根据通知单、病历、腕带和科室护士共同核对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信息。

2.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进行交接,根据病历、腕带和病人核对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拟手术名称和所带物品。

3.所有手术小组成员在手术前共同执行核对(Time-out)程序并记录。

4.任何手术都必须采用二人三遍法(手术开始前、手术结束时和手术结束后)核对手术器械、纱布、缝针、脑棉,确认无误后关闭并
记录。

5.手术中的各类标本由医师填写病理单及“病理送检记录本”,经护士核对签名确认后由专人送病理科,病理科确认并签名在“病理/快切送检记录本”上,记录本送回手术室后,手术室护士再次确认病理科接受标本情况并记录。

(五)检验/病理标本
1.根据医嘱书写或打印检验/病理标签,并将标签贴在指定试管/容器上。

2.标本取样时核对患者身份,标本放入容器前确认患者身份。

3.检验科/病理科接收标本时,需有签收记录。

(六)饮食查对制度
1.营养科分发饭菜时,护士核对饮食的种类是否符合饮食医嘱。

2.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应核对清楚。

(七)院内转运的诊断性检查、治疗
1.转运前由护士评估患者使用何种转运工具,根据医嘱准备好转运期间的连贯治疗(吸氧、药物等)。

2.护士到床边核对患者身份和检查/治疗项目,根据医嘱由相关医护人员一起护送患者。

3.检查/治疗前,核对患者身份和检查/治疗项目,检查或操作者主动与患者交流,确保正确的检查/治疗给予正确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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