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2016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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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一、检验科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实验室设计建造、合理配置设备、正确使用装备,严格日常工作管理,确保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二、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管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制定、危害风险评估、操作人员配备及检查监督工作。

三、检验科所有参加实验操作的相关人员都应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质。

四、检验科应在实验室生物危害评估的基础上建立标准操作程序,实验操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五、检验科必须使用符合相应生物防护水平等级的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

六、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设备设施、工作环境、污染状态的消毒操作,并做好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七、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置系统,制订针对意外暴露和事故等状况的应急预案。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医院患者、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医院管理人员、医师、技术人员、护士等。

第三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全体人员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医院检验科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八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置,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九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实验室设备、器具等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实验室环境的管理,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实验室环境卫生。

第四章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第十一条医院检验科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五章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医院检验科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六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医院检验科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对其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检验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医院的生物安全,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1、建筑布局及设置科学、合理。

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

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2、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3、应有充分的消毒装置:紫外消毒装置、液体消毒装置等,应按规定监测浓度和记录使用情况
4、应有淋浴设备,工作人员在接触高传染性标本和培养物时,必须经淋浴后方可离开。

并做好记录。

5、菌种、毒株、各种指标阳性标本应进行出入登记,如工作需要要拿出检验科,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许可证明,才能拿出检验科。

6、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机盖子进行离心。

标本运输应装在不泄漏、防破损、密闭标本箱里运送。

菌种和标本存放应专柜密封保存,并实行专锁、专人保管,出入登记,责任到人。

7、菌种和感染性标本、有害、有毒的化学药品,应实行专室专柜、双锁,两人管理,责任到人,同时做好出入登记。

8、为了增强检验科工作(本科、进修、实习、临技、工人、聘用)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必须经过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每年1至2次,对新进人员要进行单独培训。

9、每月科室生物安全小组对各专业组执行生物安全制度和自身防范措施情况进行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以下简称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分类管理、严格审批、应急处理和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一)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生物安全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对重大生物安全事件进行决策和指挥。

(二)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负责检验科生物安全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对生物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职责:(一)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医院生物安全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2. 监督、检查和评估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3. 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

4. 组织生物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二)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职责:1. 组织实施生物安全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2. 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

3. 负责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4. 定期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第七条检验科应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并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

第八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病原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危害程度和传播途径。

(二)实验室设施、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性。

(三)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适宜性。

第九条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高、中、低风险。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范检验科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意识,依据《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等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要求专用实验室门上有明显的生物实验安全标志,充足的操作空间,实验室应划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实验室台面材料应耐酸、耐碱,易清洁消毒,不渗漏液体。

实验室有移动的紫外线灯用于空气消毒。

备有消毒品,消毒器材和设备。

有感应的流水装置,备有洗眼器、眼罩,足够的一次性手套、口罩。

清洁区(间)备有存放个人衣服、用品的设施。

实验室备有空调设备,室内温度、湿度适合工作要求。

二、安全操作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实验室内不得进行饮食、吸烟和化妆打扮、会客等与实验工作无关的行为。

实验室内的有关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私人和无关的物品不可带入实验室内;工作时要戴手套、穿工作服,手套破损即丢弃、洗手并换上新手套。

不要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用品。

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操作时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平时要保持环境的整洁。

工作完毕,脱去手套后洗手,再脱去工作衣,用液体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遇到意外事故,应立即按照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处理。

三、废弃物品的消毒处理1.血液标本、细菌培养基应就地消毒、灭菌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置,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痰、粪便标本按医疗废物处理。

针头、载玻片、吸管等锐器,放在锐器盒内。

回收的输血袋按医疗废物处理。

5-不用回收的一次性消耗品,如吸头、吸管、胶塞等直接装入医疗废物袋内,按医疗废物处理。

6.实验室所有垃圾,应严格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开放置。

四、健康监护1.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工作前应进行HIV抗体和乙肝、丙肝等肝炎病毒标记物的检测。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检验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防止生物性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检验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实习学生、进修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生物安全责任1. 检验科主任对本检验科的生物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物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检验科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生物安全措施的实施。

3. 检验科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生物安全管理体系1.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生物安全组织、生物安全培训、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设施、生物安全监测与评价、生物安全应急处理等方面。

2. 生物安全组织: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生物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物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3. 生物安全培训:对检验科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操作技能。

4. 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病原微生物的采集、运输、储存、检测、废弃物的处理等。

5. 生物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如生物安全柜、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等。

6. 生物安全监测与评价:定期对检验科进行生物安全监测与评价,确保生物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7. 生物安全应急处理:制定生物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生物安全操作规程1. 病原微生物的采集、运输、储存(1)采集病原微生物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和污染。

(2)运输病原微生物时,应使用专用容器,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储存病原微生物时,应选择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并定期检查储存条件。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检验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检验科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科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熟悉生物安全知识,掌握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4.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三、生物安全管理1. 检验科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操作时戴乳胶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 检验标本的容器,一般都用能密闭的,防止污染环境。

对不能密闭的,必须有防止溢洒的措施。

3. 检验科设立专用的样品接收区域,对样品进行分类管理,防止交叉污染。

4. 检验科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遏制装置,确保样品处理和实验操作的安全。

5.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检验科设立专用的废弃物处理区域,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消毒,防止废弃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

7.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实验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手部清洗和消毒,确保个人卫生。

8. 检验科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物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四、生物安全培训与考核1.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生物安全知识、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等。

2. 生物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操作演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范本(2篇)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范本(2篇)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范本生物安全是保障科研工作人员在处理生物材料时的安全和防护的重要措施。

为了防止与生物材料接触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疾病传播,科研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一、生物安全制度1. 实验室准入管理1.1 实验室准入申请:员工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实验室准入申请和审批,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2 实验室准入培训:员工入职后需要参加生物安全培训,学习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巧,并通过培训考核。

2. 生物材料管理2.1 生物材料的采购:实验材料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购买前需检查相关质检证明和合格报告,并确认其无法传播疾病。

2.2 生物材料的标识:所有生物材料必须正确标识,并在实验室内外可见位置明确标注其危险性和操作注意事项。

2.3 生物材料的存储:实验材料必须根据其特性合理存放,确保不会发生泄露、爆炸等意外,并定期检查储存条件。

3. 实验操作管理3.1 实验室操作规程:建立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生物材料的处理方式、操作步骤、装备使用等,并确保操作规程得到适当的宣传和培训。

3.2 实验室操作监督:实验室内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实验操作的规范执行,并定期对员工的实验操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4. 废物处理管理4.1 临床废弃物处理:生物材料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正确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并定期进行消毒。

4.2 包装和运输:对于具有感染性的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密封包装,并通过专人运输至指定的消毒处理场所。

二、生物安全防护措施1. 个人防护装备1.1 实验室服装: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规定的实验室服装,包括实验服、实验鞋等,并保持整洁,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1.2 防护手套:在处理生物材料时必须佩戴且正确使用防护手套,手套更换频率也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2. 实验室环境控制2.1 实验室通风:实验室必须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和充足,并按照规定定期维护和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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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页码目录名称一、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1二、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制度⋯⋯⋯⋯⋯⋯⋯⋯⋯⋯⋯⋯⋯⋯⋯⋯⋯3三、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5四、标本采集运输制度⋯⋯⋯⋯⋯⋯⋯⋯⋯⋯⋯⋯⋯⋯⋯⋯⋯⋯⋯6五、菌、毒株保管制度⋯⋯⋯⋯⋯⋯⋯⋯⋯⋯⋯⋯⋯⋯⋯⋯⋯⋯⋯8六、尖锐器具安全使用制度⋯⋯⋯⋯⋯⋯⋯⋯⋯⋯⋯⋯⋯⋯⋯⋯⋯9七、废弃物处理制度⋯⋯⋯⋯⋯⋯⋯⋯⋯⋯⋯⋯⋯⋯⋯⋯⋯⋯⋯⋯10八、安全应急处理制度⋯⋯⋯⋯⋯⋯⋯⋯⋯⋯⋯⋯⋯⋯⋯⋯⋯⋯⋯11九、实验室准入制度⋯⋯⋯⋯⋯⋯⋯⋯⋯⋯⋯⋯⋯⋯⋯⋯⋯⋯⋯⋯14十、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8)十一、检验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19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1.目的根据卫生部《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为加强科室实验室管理,确保检验质量,防止实验室污染,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科实验室按照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标准管理;本规定使用于本科所有实验室。

3.具体内容3.1本科实验室是进行临床检验和教学科研实验的场所,不作它用。

3.2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

在独立进行工作前还需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开始工作。

3.3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

3.4非本室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5非实验有关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在实验室内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3.6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3.7进入实验室时,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

当知道防护服已被危险材料污染应立即更换。

离开实验室区域之前应脱去防护服。

3.8禁止在工作区内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形眼镜。

长发应束在脑后。

在工作区内不应配带戒指、耳环、腕表、手镯、项链和其它佩饰物品。

3.9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饭、饮水等。

以上活动应在检验科专用休息室内进行。

3.10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戴手套,以防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冷和热,标本污染,刺伤、擦伤等。

在工作完成或中止后应摘掉并放入垃圾袋中,教医院污物处理中心处理。

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洗手。

3.11鞋应舒适,鞋底防滑。

在从事可能出现漏出的工作时可穿一次性防水鞋套。

3.12对污染的防护服应用黄色塑料袋封装好,交医院洗涤科处理。

工作服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

3.13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3.14离开实验室时,应向交接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3.15实验结束后,关掉仪器设备电源开关、拉闸,将仪器设备整理好,实验现场整理干净。

用肥皂流水充分洗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制度1、目的为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以便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问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第二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和卫生部2002年发布的行业标准WS233-200《用准则》,特制定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2、适用范围生物安全措施适用于检验科各专业组。

3、具体内容检验科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其毒素时,通过使用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守标准化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其内容如下:3.1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而且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

3.2实验室人口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生物安全级别,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进入。

3.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和手套,离开实验室时,工作服必须留在实验室。

工作服送至医院洗衣房中洗涤,不能带回家中。

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3.4禁止在工作区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3.5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3.6严格遵守锐器使用管理办法,防止锐器损伤,如受锐器损伤,按“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7试管离心前,观察试管有无破裂,离心管套底部有无缓冲垫,以避免离心时试管破裂,造成实验室污染。

3.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3.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

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需,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3.10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

3.11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3.12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包括离心、剧烈震荡或混匀、开启装有传染源的容器(容器内部的压力可能与大气压不一致)均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工作人员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如眼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3.13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

当检测工作结束时或手套破损时,应摘除手套。

一次性手套不用清洗、不能重复使用。

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

3.1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养成让手远离口、鼻、眼及其它粘膜的习惯,减少实验室感染的危险。

3.15人员暴露于病毒或其它感染性微生物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同时参照“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16强致病性微生物,如SARS病毒、结核杆菌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参照“SARS病毒、结核杆菌等强致病性病原菌标本检测的消毒灭菌及防护”。

我们应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问题。

首先对实验室的风险级别进行分析,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尤其对检验科内风险级别较高的、接触高危标本几率较大的区域如微生物和分子生物学室予以高度重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更好地完成自已的工作职责。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1、目的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使用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2、适用范围本制度使用于本科室所有实验室3、具体内容3.1实验室设施结构和通风设计3.1.1验室分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3.1.2单向气流(负压):外界HEPA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HEPA外界3.2实验室内设置和准入3.2.1在主实验室内应合理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3.2.2非实验有关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3.2.3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的批准3.3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科室配备有实验室防护服、面部防护、手套、呼吸防护等安全防护装备3.4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3.4.1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

在独立工作前须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开始工作3.4.2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3.4.3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标本采集运输制度1、目的为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防止实验室污染、交叉污染和周围环境污染,特指定本指导原则。

2、概念强传染性样本是指含有SARS病毒、霍乱弧菌、爱滋病毒、炭疽芽孢杆菌、结核杆菌等具有强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样本。

3、具体处理原则3.1标本采集3.1.1为避免交叉污染,检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进入病区采集标本,如必须进入时,应穿隔离衣加一次性防护服,戴口罩(12-18层或双层口罩)、双层帽、防护镜、戴三双手套。

3.1.2详细登记有关病例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标本采集日期。

3.1.3采集的标本放入带盖的容器内,盖紧盖子,加注特别标识,密封送检。

采集标本时不能污染容器外部。

3.2标本运输送检的标本要求密封包装,放在专门运输用的容器内,加盖,由专人运送。

运送过程严防破碎和外溢。

送入检验科由专人签收。

3.3标本前处理标本编号、接种、血清分离等步骤原则上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使用专用的离心机,离心时使用密闭的离心机转头或密闭样品杯。

3.4标本检测标本尽量集中在专用区由专人进行检测,以便标本、仪器、环境集中消毒和处理。

尽量避免标本分散到多个实验室。

3.5标本检测后处理检测后标本以及检测过程中使用过的污染废弃物一律集中放入带盖专用污物桶内,用有效氯2000-2500mm/L消毒液泡,4小时后再进行煮沸清洗。

3.6标本的保存分析前标本根据实验需要合理保存。

分析后已发出报告的标本原则上不保存;如有特殊需要保存的标本,应保存在加锁的专用冰箱,并作特殊记录,专人管理。

禁止将标本放入普通冰箱,以免造成其它物品的污染。

菌、毒株保管制度1、目的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必须进一步加强菌(毒)种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

3、具体内容3.1菌种或毒种的保存种类3.1.1标准菌株:ATCC25922大肠埃希菌、ATCC25923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27853铜绿假单胞菌、ATCC29212粪肠球菌、ATCC13883肺炎克雷伯菌ATCC90028白色念珠菌等,由温州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3.1.2保存丙级菌种:如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条件致病菌。

3.1.3如实验室检出甲级菌种或毒种,应立即消毒、灭菌处理。

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鼠疫杆菌、霍乱弧菌、炭疽杆菌、结核杆菌等传染性强的菌种。

3.2菌种或毒种的保存方式3.2.1需氧菌采用半固体保存,35℃培养18-24小时后置4℃冰箱保存一个月,每月传代一次。

3.2.2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嗜血杆菌等苛氧菌的保存:将对数生长期的培养物混悬于0.5-1.0ml无菌兔血小管中,置-20℃冰箱保存即可。

3.3微生物室设立菌种专管人员,实行组长负责制,菌种保存于有锁冰箱中,房门专人加锁,确保菌种安全。

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交接手续。

3.4建立菌种保管及发放登记册,包括细菌名称、分离日期、鉴定日期、鉴定方法、耐药机制、签发者等并注明使用、转移、销毁情况及原因,见附表。

3.5凡科研、临床新药试验需要转移菌种,须填写使用申请,经微生物室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在菌种专管人员处签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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