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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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生物风险,确保检验科工作安全,保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与生物有关的检验科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生物安全是指在涉及生物材料的研究、检验、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预防人员感染病原体,防止病原体传播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本单位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检验科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病原体的扩散和传播。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本单位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检验科负责人、生物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七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修订和解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二)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三)监督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的实施;(四)报告和分析生物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五)进行生物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六)开展生物安全演练;(七)对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八条检验科负责人是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

第九条生物安全管理人员是负责实施和监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负责制定具体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指南。

第十条各岗位人员应按照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要求,执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规程,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生物安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类和管理要求;(二)检验科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要求;(三)生物材料的采集、处理和储存要求;(四)生物危险物品的使用和处置要求;(五)生物废弃物的处理要求;(六)生物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要求。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第1篇】某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怎么写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试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全部临床试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留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精确无误。

一般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别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觉和怀疑由第一和其次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马上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亲密接触者进行医学观看,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实行的预防、掌握措施。

7. 定期检查试验室的生物平安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平安操作、试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平安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试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平安学问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第2篇】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医院患者、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医院管理人员、医师、技术人员、护士等。

第三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全体人员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医院检验科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八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置,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九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实验室设备、器具等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实验室环境的管理,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实验室环境卫生。

第四章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第十一条医院检验科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五章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医院检验科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六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医院检验科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对其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检验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医院的生物安全,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检验科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在生物实验室中进行生物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人员安全、实验装备安全、实验材料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确保生物安全工作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生物安全管理应以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核心,有序进行,科学合理,并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五条检验科应设立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本单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第六条检验科应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每位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都应有强烈的生物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生物安全责任,将生物安全工作纳入各级管理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第八条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检验科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包括检验科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实验人员安全管理第九条检验科应严格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包括实验人员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实验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等。

第十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验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检验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实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实验人员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时,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实验服、防护手套、眼镜、口罩等。

第四章实验装备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检验科应对实验装备进行安全管理,包括实验装备的安全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更新等。

第十四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实验装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第十五条检验科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实验装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装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在对各生物污染物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各种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预防实验室中存在的生物污染源对实验室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二、适用范围检验科实验室。

三、具体内容3.1 防护用品配备实验室应常规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帽子、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并安装有防护设施(包括洗手设施、洗眼器、生物安全柜等),同时备有紧急医疗箱(包括碘伏、创可贴、纱布、棉签等)。

3.2各岗位防护措施3.2.1 样本采集人员应常规佩戴口罩,需接触患者创口、血液、分泌物等体液者需戴乳胶手套。

接触患者前应进行使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采样完成后应常规进行手消毒。

3.2.2 标本运送人员和接收人员应常规佩戴乳胶手套,必要时佩戴口罩,洗涤玻璃器皿的工人应佩戴长袖专用防烫和防腐蚀的手套。

3.2.3接触血液、体液的人员应常规佩戴乳胶手套,操作大量血清或体液标本有喷溅风险时,应戴帽子和护目镜。

3.2.4进行微生物等操作时,工作人员应常规佩戴乳胶手套、口罩,所有原始标本的接种和前处理过程均应在生物安全柜中完成。

3.3清洁消毒3.3.1正确配制84消毒液,每日下班前对实验室台面进行消毒,残留消毒液用清水擦净;每日下班前专人对实验室地面进行消毒;特定区域每天应用紫外灯照射消毒。

3.3.2拖把应分功能分区独立使用,不得混用。

3.4废弃物管理3.4.1实验废弃物应分类管理,不可随意丢弃,要装入指定黄色垃圾袋(锐器应放入锐器盒封口后放入)封好袋口,袋上标明时间和科室、类别,交医院统一焚毁处理,并作好医疗废物交接记录。

3.4.2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培养物需经过高压灭菌处理后才可交医院统一回收处理。

3.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还需另外消毒:手接触有传染性的微生物,水龙头、水池肥皂、工作服可能同时被大量细菌污染者。

消毒液可以使用84 消毒液。

3.6加强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定期进行生物安全培训。

3.8工作人员被患者使用过的针头或实验用具扎伤或实验过程中皮肤粘膜破损处或眼睛有患者标本进入,应采取必要措施对局部进行处理,并通过职业暴露上报系统进行上报,并在院感科指导下进行预防和随访。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以下简称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分类管理、严格审批、应急处理和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一)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生物安全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对重大生物安全事件进行决策和指挥。

(二)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负责检验科生物安全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对生物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职责:(一)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医院生物安全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2. 监督、检查和评估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3. 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

4. 组织生物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二)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职责:1. 组织实施生物安全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2. 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

3. 负责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4. 定期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第七条检验科应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并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

第八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病原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危害程度和传播途径。

(二)实验室设施、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性。

(三)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适宜性。

第九条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高、中、低风险。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检验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防止生物性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检验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实习学生、进修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生物安全责任1. 检验科主任对本检验科的生物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物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检验科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生物安全措施的实施。

3. 检验科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生物安全管理体系1.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生物安全组织、生物安全培训、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设施、生物安全监测与评价、生物安全应急处理等方面。

2. 生物安全组织: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生物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物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3. 生物安全培训:对检验科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操作技能。

4. 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病原微生物的采集、运输、储存、检测、废弃物的处理等。

5. 生物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如生物安全柜、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等。

6. 生物安全监测与评价:定期对检验科进行生物安全监测与评价,确保生物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7. 生物安全应急处理:制定生物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生物安全操作规程1. 病原微生物的采集、运输、储存(1)采集病原微生物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和污染。

(2)运输病原微生物时,应使用专用容器,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储存病原微生物时,应选择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并定期检查储存条件。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是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的规范,这一规范的订立和实施对确保试验室的生物安全水平具有重点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检验科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一、试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生物试验涉及到一系列不安全的生物试剂和致病菌,因此必需建立试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并广泛宣扬。

试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规范化使用试验器具和试剂:试验室中使用的任何生物试剂和器具都必需依照规定进行操作,任何失误都可能导致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防护措施要求:试验人员必需穿上特制的防护服或手套,以保护试验人员和人员四周的人员。

3.试验操作人员培训:对全部试验操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谙习试验操作的规程和注意事项。

4.试验前教育:在每次试验操作开始前,应对试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调试验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5.防范措施:对于试验中不法行为的防范措施,能够适时处理突发事件的录像、紧急电话等设备都要放在明显处,并且必需随时保持交流设备的畅通。

6.废弃物处理规程:试验过程中产生的生物废弃物必需依照相关规定处理,避开废弃物对人员、试验室和环境造成危害。

二、个人防护措施试验过程中进行良好的个人防护措施也是确保试验室生物安全的紧要环节。

个人防护措施包括:1.穿戴防护服:处在试验室环境中,要穿戴专用的防护服,并且要常常更换。

2.佩戴口罩:需要在试验室里关闭大门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要佩戴口罩。

3.戴上手套:进行试验操作时要戴上手套,杜绝从手部传染疾病的可能。

4.洗手:试验结束后必需认真清洗手部,防止试验物质残留。

三、标识制度标识制度也是特别紧要的生物安全措施之一、生物物质在进行试验过程中,很难辨别它们带有的生物危害等级和种类,因此需要标识制度来区分不同种类的生物物质。

标识制度应当明确并简单易懂,任何试验人员都能够把握。

四、检测分析标准检验科工作人员需要把握各种检测分析标准,依据需要来设计试验室的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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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1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2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3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5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6 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7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8 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9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10 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 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普通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 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科主任允许:①身体浮现开放性损伤;②患发热性疾病;③呼吸道感染或者其它导致反抗力下降的情况;④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者免疫耐受;⑤妊娠;7 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 外单位到检验科、细菌室参观、学习,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进入实验室的普通申请由科主任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教科备案。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1 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2 建立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来源、使用、污染、销毁等情况。

3 按照感染性材料保存要求,严格无菌操作。

4 感染性材料不得随意对外使用;确需使用者须经科主任审批。

5 感染性材料的请购与销毁须经科主任审批;销毁时必须经过彻底灭菌处理。

6 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7 实验完毕的感染性材料,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洗。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 检验科、细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

检验科、细菌室供电路线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 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3 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者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 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

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 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

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

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浮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

不许使用实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 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 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惟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 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 因故障或者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11 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

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 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仪器设备较长期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

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

(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殊关注高效过滤器。

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13 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

14 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15 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1 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①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②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者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科主任允许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③科主任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暂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2 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①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②检验科、细菌室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③检验科、细菌室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④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者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⑤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者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者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3 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①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者普通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教科 /检验科、细菌室决定人员暂时性或者永久性调离岗位。

暂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批准其上岗。

②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

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教科/ 检验科、细菌室决定人员暂时性或者永久性调离岗位,暂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教科 /检验科、细菌室批准其上岗。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1 科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操纵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 科主任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催促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 科主任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者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 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 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 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 20 年。

3 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 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 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 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1 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 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采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 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 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 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 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 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 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 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 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 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 (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 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wei)险性较高的工作。

12 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 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1 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2 科主任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3 科主任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4 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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