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制度(检验科)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生物风险,确保检验科工作安全,保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与生物有关的检验科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生物安全是指在涉及生物材料的研究、检验、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预防人员感染病原体,防止病原体传播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本单位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检验科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病原体的扩散和传播。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本单位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检验科负责人、生物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七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修订和解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二)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三)监督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的实施;(四)报告和分析生物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五)进行生物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六)开展生物安全演练;(七)对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八条检验科负责人是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
第九条生物安全管理人员是负责实施和监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负责制定具体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指南。
第十条各岗位人员应按照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要求,执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规程,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生物安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类和管理要求;(二)检验科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要求;(三)生物材料的采集、处理和储存要求;(四)生物危险物品的使用和处置要求;(五)生物废弃物的处理要求;(六)生物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要求。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13篇范文)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13篇范文)第1篇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1. 目的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试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加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每一试验室及成员。
3. 内容依据世界卫生组织2024年第二版《试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卫生部2024年发布的行业标准ws233—2024《微生物和生物医学试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及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特订立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保卫制度及防护措施。
3.1生物安全制度3.1.1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试验室。
出口和通道必需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
安全门必需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临床医学试验室应通风透气、在通气不好的试验室要安装通气橱,通气设备指派人员负责(使用、维护),依据需要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并登记,签名。
3.1.2临床医学试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专业组长负责。
3.1.3临床医学试验室需要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3.1.4临床医学试验室应具有充分的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装置、紫外线消毒装置、过滤消毒装置(生物安全柜)、液体消毒装置等,分子生物学室、细菌室、艾滋病试验室、病毒室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试验室应具备上述全部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3.1.5临床医学试验室需有淋浴设备:风淋、水淋,试验室人员在接触高传染性标本和培养物时,必需经过风淋或者水淋后,方可离开试验室,并做好记录。
3.1.6临床医学试验室出入管理:非试验室人员应经负责人许可,采取防护措施才略进入试验室。
试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等,做好消毒清洁后才略出试验室。
3.1.7菌种、毒株、各种指标阳性标本出入制度:菌种和阳性标本应进行出入登记,如工作需要拿出试验室,必需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明,才略拿出试验室。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医院患者、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医院管理人员、医师、技术人员、护士等。
第三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全体人员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医院检验科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八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置,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九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实验室设备、器具等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实验室环境的管理,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实验室环境卫生。
第四章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第十一条医院检验科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五章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医院检验科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六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医院检验科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对其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检验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医院的生物安全,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检验科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在生物实验室中进行生物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人员安全、实验装备安全、实验材料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确保生物安全工作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生物安全管理应以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核心,有序进行,科学合理,并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五条检验科应设立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本单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第六条检验科应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每位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都应有强烈的生物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生物安全责任,将生物安全工作纳入各级管理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第八条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检验科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包括检验科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实验人员安全管理第九条检验科应严格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包括实验人员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实验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等。
第十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验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检验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实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实验人员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时,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实验服、防护手套、眼镜、口罩等。
第四章实验装备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检验科应对实验装备进行安全管理,包括实验装备的安全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更新等。
第十四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实验装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第十五条检验科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实验装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装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范本(四篇)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范本生物安全是保障科研工作人员在处理生物材料时的安全和防护的重要措施。
为了防止与生物材料接触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疾病传播,科研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一、生物安全制度1. 实验室准入管理1.1 实验室准入申请:员工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实验室准入申请和审批,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2 实验室准入培训:员工入职后需要参加生物安全培训,学习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巧,并通过培训考核。
2. 生物材料管理2.1 生物材料的采购:实验材料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购买前需检查相关质检证明和合格报告,并确认其无法传播疾病。
2.2 生物材料的标识:所有生物材料必须正确标识,并在实验室内外可见位置明确标注其危险性和操作注意事项。
2.3 生物材料的存储:实验材料必须根据其特性合理存放,确保不会发生泄露、爆炸等意外,并定期检查储存条件。
3. 实验操作管理3.1 实验室操作规程:建立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生物材料的处理方式、操作步骤、装备使用等,并确保操作规程得到适当的宣传和培训。
3.2 实验室操作监督:实验室内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实验操作的规范执行,并定期对员工的实验操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4. 废物处理管理4.1 临床废弃物处理:生物材料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正确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并定期进行消毒。
4.2 包装和运输:对于具有感染性的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密封包装,并通过专人运输至指定的消毒处理场所。
二、生物安全防护措施1. 个人防护装备1.1 实验室服装: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规定的实验室服装,包括实验服、实验鞋等,并保持整洁,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1.2 防护手套:在处理生物材料时必须佩戴且正确使用防护手套,手套更换频率也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2. 实验室环境控制2.1 实验室通风:实验室必须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和充足,并按照规定定期维护和清洁。
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检验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防止生物性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检验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实习学生、进修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生物安全责任1. 检验科主任对本检验科的生物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物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检验科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生物安全措施的实施。
3. 检验科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生物安全管理体系1.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生物安全组织、生物安全培训、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设施、生物安全监测与评价、生物安全应急处理等方面。
2. 生物安全组织: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生物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物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3. 生物安全培训:对检验科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操作技能。
4. 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病原微生物的采集、运输、储存、检测、废弃物的处理等。
5. 生物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如生物安全柜、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等。
6. 生物安全监测与评价:定期对检验科进行生物安全监测与评价,确保生物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7. 生物安全应急处理:制定生物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生物安全操作规程1. 病原微生物的采集、运输、储存(1)采集病原微生物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和污染。
(2)运输病原微生物时,应使用专用容器,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储存病原微生物时,应选择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并定期检查储存条件。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检验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检验科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科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熟悉生物安全知识,掌握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4.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三、生物安全管理1. 检验科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操作时戴乳胶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 检验标本的容器,一般都用能密闭的,防止污染环境。
对不能密闭的,必须有防止溢洒的措施。
3. 检验科设立专用的样品接收区域,对样品进行分类管理,防止交叉污染。
4. 检验科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遏制装置,确保样品处理和实验操作的安全。
5.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检验科设立专用的废弃物处理区域,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消毒,防止废弃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
7.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实验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手部清洗和消毒,确保个人卫生。
8. 检验科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物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四、生物安全培训与考核1.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生物安全知识、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等。
2. 生物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操作演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检验科生物安全保卫制度(三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保卫制度生物安全保卫制度是指为了防止生物危害物质泄漏、盗窃和滥用等风险对生物实验室、科研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保护的制度。
检验科在实施生物安全保卫制度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实施物品管制:对进出实验室的生物危害物质进行严格管理,包括进出登记、物品追溯和存放规定等。
2. 建立访客管理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和登记,限制非必要人员进入,确保实验室内部的安全。
3. 建立保密制度:对实验室内部信息、数据和成果进行保密,防止泄漏给未授权的人员。
4. 健全信息系统保护措施:确保实验室内的信息系统安全,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备份和防火墙等措施。
5. 建立紧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制定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工作人员和实验室设施的安全。
6. 培训和教育:进行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以防万一的应对能力。
7. 定期检查和审计:定期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需要注意的是,生物安全保卫制度应根据实验室和科研机构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
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操作规范也是保障生物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验科生物安全保卫制度(二)生物安全保卫制度是一套用于保护生物材料及相关实验室的安全措施和流程。
下面是检验科生物安全保卫制度的几个重要方面:1. 实验室管理: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人员的资质要求、实验室的区域划分、实验室设备的管理等,确保实验室内部的安全。
2. 生物材料管理:制定生物材料的存储、标识、运输和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加强对生物材料的跟踪和管理;对致病微生物等高危生物材料进行特殊处理和限制,确保其不会对人员或环境造成危害。
3. 个人防护:要求实验室人员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实验衣、手套、护目镜等,在接触高危生物材料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减少人员暴露的风险。
4. 废弃物处理:建立生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和储存的规范,确保废弃物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防止生物材料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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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2、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防护鞋,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非打印化验单要消毒后发放。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
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
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
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
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预案进行,不得延误。
14、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应急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1、目的为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工作。
3、职责(1)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实验室差错或事故的严重程度与可能产生的危害评估,认定感染事件等级。
(2)医院感染办公室负责向市卫生局报告实验室感染事件。
4、实验室感染事件分级、判定和解除(1)实验室感染事件分级与判定实验室感染是指实验人员在检测和研究实验室中处理、检测致病性微生物过程中,因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和生物安全防护原则或缺乏必要的安全实验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实验人员感染被检测或处理的致病性微生物,并导致发病的事件。
实验室感染根据所操作的病原微生物致病性及其对周围人群和环境危害的严重程度,可划分为几种不同等级.将实验室感染分为三个等级,一般性实验室感染、严重实验室感染和重大的实验室感染。
一般性实验室感染是指实验人员1—5人在实验室中感染了三、四类病原微生物,引起轻度的临床症状,所致感染对实验人员身体不产生明显损害的感染;严重实验室感染是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室中,1人感染了二类病原微生物,具有明显的临床表现的,但尚未造成周围人群和环境危害的实验室感染,或发生一般性实验室感染5人以上的。
重大的实验室感染是指实验室人员,发生1人及以上在实验室中感染了一类病原微生物,且具有明显的临床表现,波及和危害到周围人群,甚至危害到社会人群的安全,或二类病原微生物感染2人以上的.(2)实验室感染事件判定和预案的启动医院生物安全负责人接到报告,应立即召集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对所发生的实验室差错或事故的严重程度与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估,以确定实验室差错或事故性质和后果,并对受暴露的实验人员采取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等措施,最后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的危害大小和严重程度进行感染事件等级认定。
发生实验室感染后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判定。
一般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预案:①实验人员在检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过程中,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导致病原微生物外溢,且数量较多或样本病毒浓度较高时,并有实验人员防护不到位,造成直接暴露,极有可能导致感染时;②在操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遇突发事件,如突然断电,导致送排风系统无法运转,或遇到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病原体外泄,造成严重污染,使实验人员直接暴露时;③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和不具备专业能力进修学习人员,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实验操作人员个体防护措施存在缺陷时;④实验过程中,发生病原微生物器容破损外溢或扩散,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的人员,未经预防接种,且所操作的病原微生物能够导致严重疾病,甚至死亡的情况时;⑤操作能够通过呼吸道传播、扩散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实验人员发现个体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并直接暴露,且实验人员未经预防接种时。
(3)实验室感染事件的解除一旦发生实验室感染,首先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把感染事件控制在最小程度.对感染的实验人员进行必要隔离观察和治疗外,还应对实验室污染的场所和可能受污染的场所和空间、器具进行全面的消毒处理,以消除感染源,同时还应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留观.当感染的实验人员经观察已过最长潜伏期,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感染指标,或经治疗已经治愈,同时,实验室受污染场所和空间已经过全面有效消毒处理,密切接触者经过最长潜伏期后没有感染表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宣告解除实验室感染事件结束。
不再对社会及相关人员产生威胁时,可以对警报进行降级或解除警报.实验室感染警报的降级或解除,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上报市卫生局,经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判定批准,宣布实验室感染事件的降级或解除警报。
5、实验室感染的应急响应(1)一般实验室感染应该做好以下工作: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全面了解感染发生的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②发生感染的实验室停止与感染发生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
③立即组织专家组进入实验室进行调查.④感染人员送定点医院检查,对密切接触者和同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2)严重的实验室感染在一般实验室感染措施的基础上,应该做好以下工作:①停止发生感染的实验室所有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调查。
②感染人员立即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③对发生感染事件的实验室的所有实验人员进行隔离检查。
④事件判定后的2小时内报卫生行政部门。
(3)重大实验室感染在严重实验室感染措施的基础上,应该做好以下工作:①对发生感染的实验室进行封锁,组织专家进入进行调查.②事件判定后立即报卫生行政部门。
6、实验室感染的现场调查控制(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在发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或出现感染迹象时,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立即组织由相关人员参加的调查组,进驻现场开展调查。
①调查内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与可疑暴露实验人员调查;●个人防护装备情况;●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生物安全危害制剂存储管理情况;●实验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情况;●参加实验室工作情况;●其它实验室意外情况,包括临时停电、雷击、实验室意外坍塌、水灾、失窃等。
②调查方法与步骤:采用现场调查方法为主,针对出现的病例感染情况及可能感染来源、途径、方式等立即开展相关内容调查,直至感染或事故原因调查清楚为止.现场调查必须同时由二名以上人员记录或签名.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获得的信息,及时进行必要的追踪调查。
同时,做好必要的样品采集鉴定与分析工作。
全部调查结束,提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2)实验室隔离消毒措施按照“早、小、严、实”的原则划分和处理现场,对查明或可能存在的感染原因发生场所及时进行消毒处置。
消毒应根据生物因子特性有针对性的选择药剂并正确使用,确保消毒效果.发生一般的实验室感染或污染的场所,由发现的实验室人员立即进行消毒处置;对事后才发现有污染可疑的,由发现人员立即进行消毒并报告领导。
发生重大实验室感染或污染的,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指定专职消毒人员负责实施消毒与处置。
实验室感染消毒实行记录制。
(3)病例的救治与隔离治疗为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治实验室感染,按照“及时转运,首诊负责,分类诊治,设置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
①应急响应:一旦发现实验室感染出现或可能出现感染病例情况,应立即组织安排并运送至医院隔离治疗、医学观察。
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过程中,应实行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采取隔离救治措施,隔离可能被污染的人员,并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②根据情况需要可向卫生行政部门建议医疗机构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使用有效防护用品,防止医务人员感染.③医院救治小组应及时保持与医务方面的联系,掌握病例进展情况。
必要时,应每天向医院领导报告病人动态情况,病人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要及时报告.(4)接触者的判定和医学观察①接触者的判定:凡处于同一实验室感染暴露危险因素下的所有接触人群均为接触者。
根据接触时间、程度、感染度大小分为密切接触者与一般接触者。
②密切接触者一般视生物因子的种类及致病力大小采取留验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家庭隔离,隔离场所实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③一般接触者实行自我医学观察,或家庭隔离.每天测体温1次,若有异常应立即应近到相应医院隔离诊治.(5)特殊场所的现场处理①被一、二类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应依照选择对相应菌毒种杀灭有效的药剂进行消毒,并实施严密的消毒效果监测,达到完全合格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②放射性制剂污染场所的现场处置:按照该放射性元毒的危害性及其时间状况,在收集、转移污染物后,选定并处置现场。
③实验生物意外逃离实验环境的现场处置:依据生物的行为能力立即采取紧急封锁与杀灭措施。
④高致病性原微生物运输途中意外污染场所的现场处置:负责运输的专业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事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报告本医院领导。
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助下进行现场消毒与处置。
7、实验室感染监测与报告(1)实验室感染的监测由医院感染办公室负责实验室感染监测工作,并定期对实验室感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与落实。
(2)监测内容①实验室工作违章情况监测:包括实验记录、操作情况、仪器使用年检情况,高致病性原微生物存储使用情况,生物因子废弃物处置情况等。
②实验室感染事件监测:感染原因、途径、方式、技术事故或责任事故情况等。
③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包括个人防护、实验室工作后健康状况等。
④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3)监测资料的分析与预警院感办负责收集各类监测资料,对收集的资料、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定期分析实验室安全方面的动态变化趋势;对外单位人员、学生等特殊人群要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情况做专题分析,提出解决安全技术问题的对策;发现实验室感染症状病例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调查分析原因:分析发病与流行特征,向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提供预测、预警背景资料,以便及时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感染作出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