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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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医院患者、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医院管理人员、医师、技术人员、护士等。

第三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全体人员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医院检验科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八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置,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九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实验室设备、器具等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实验室环境的管理,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实验室环境卫生。

第四章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第十一条医院检验科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五章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医院检验科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六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医院检验科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对其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检验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医院的生物安全,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检验科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在生物实验室中进行生物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人员安全、实验装备安全、实验材料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确保生物安全工作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生物安全管理应以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核心,有序进行,科学合理,并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五条检验科应设立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本单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第六条检验科应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每位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都应有强烈的生物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生物安全责任,将生物安全工作纳入各级管理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第八条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检验科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包括检验科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实验人员安全管理第九条检验科应严格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包括实验人员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实验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等。

第十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验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检验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实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实验人员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时,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实验服、防护手套、眼镜、口罩等。

第四章实验装备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检验科应对实验装备进行安全管理,包括实验装备的安全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更新等。

第十四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实验装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第十五条检验科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实验装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装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以下简称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分类管理、严格审批、应急处理和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一)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生物安全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对重大生物安全事件进行决策和指挥。

(二)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负责检验科生物安全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对生物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职责:(一)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医院生物安全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2. 监督、检查和评估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3. 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

4. 组织生物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二)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职责:1. 组织实施生物安全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

2. 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

3. 负责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4. 定期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第七条检验科应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并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

第八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病原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危害程度和传播途径。

(二)实验室设施、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性。

(三)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适宜性。

第九条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高、中、低风险。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范本(四篇)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范本(四篇)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范本生物安全是保障科研工作人员在处理生物材料时的安全和防护的重要措施。

为了防止与生物材料接触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疾病传播,科研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一、生物安全制度1. 实验室准入管理1.1 实验室准入申请:员工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实验室准入申请和审批,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2 实验室准入培训:员工入职后需要参加生物安全培训,学习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巧,并通过培训考核。

2. 生物材料管理2.1 生物材料的采购:实验材料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购买前需检查相关质检证明和合格报告,并确认其无法传播疾病。

2.2 生物材料的标识:所有生物材料必须正确标识,并在实验室内外可见位置明确标注其危险性和操作注意事项。

2.3 生物材料的存储:实验材料必须根据其特性合理存放,确保不会发生泄露、爆炸等意外,并定期检查储存条件。

3. 实验操作管理3.1 实验室操作规程:建立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生物材料的处理方式、操作步骤、装备使用等,并确保操作规程得到适当的宣传和培训。

3.2 实验室操作监督:实验室内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实验操作的规范执行,并定期对员工的实验操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4. 废物处理管理4.1 临床废弃物处理:生物材料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正确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并定期进行消毒。

4.2 包装和运输:对于具有感染性的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密封包装,并通过专人运输至指定的消毒处理场所。

二、生物安全防护措施1. 个人防护装备1.1 实验室服装: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规定的实验室服装,包括实验服、实验鞋等,并保持整洁,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1.2 防护手套:在处理生物材料时必须佩戴且正确使用防护手套,手套更换频率也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2. 实验室环境控制2.1 实验室通风:实验室必须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和充足,并按照规定定期维护和清洁。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生物安全管理组织、生物安全培训、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规范、生物安全废弃物处理、生物安全应急处理等。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综合防治的原则,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四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实验室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明确生物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制度,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第八条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应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器具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三章实验室操作规范第九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生物实验操作前,应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实验室应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室准入、实验操作、实验结束等各个环节。

第十一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生物实验操作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防止生物样本、培养物、实验产物等对实验室人员、环境和样本的污染。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加强对菌毒种、生物试剂、实验动物等生物材料的管理,建立生物材料清单,实行严格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生物安全废弃物处理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建立生物安全废弃物处理制度,明确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包装、标记、运输、处理等要求。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检验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检验科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科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熟悉生物安全知识,掌握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4.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三、生物安全管理1. 检验科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操作时戴乳胶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 检验标本的容器,一般都用能密闭的,防止污染环境。

对不能密闭的,必须有防止溢洒的措施。

3. 检验科设立专用的样品接收区域,对样品进行分类管理,防止交叉污染。

4. 检验科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遏制装置,确保样品处理和实验操作的安全。

5.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检验科设立专用的废弃物处理区域,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消毒,防止废弃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

7.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实验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手部清洗和消毒,确保个人卫生。

8. 检验科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物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四、生物安全培训与考核1.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生物安全知识、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等。

2. 生物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操作演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及患者安全,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和扩散,保障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实习人员及外来参观者。

三、职责1. 检验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检验科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3. 检验科工作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所有工作人员应接受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2)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疫苗接种。

(3)工作人员进入检验科工作区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帽,戴乳胶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和护目镜。

2. 实验室布局与设施(1)实验室应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各区域应明确标识。

(2)实验室内应配备生物安全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汽灭菌器等生物安全设施。

(3)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3. 标本管理(1)标本采集、运送、储存和处置应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2)标本容器应密闭,防止泄漏和污染。

(3)废弃标本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 试剂和耗材管理(1)试剂和耗材应按照说明书储存和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2)废弃试剂和耗材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5. 事故处理(1)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隔离污染源,防止扩散。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1. 检验科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对违反生物安全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对在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检验科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褂)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工作。

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和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中毒疲劳状态不得进入。

四、制度要求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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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第1篇】某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怎么写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试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全部临床试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留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精确无误。

一般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别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觉和怀疑由第一和其次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马上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亲密接触者进行医学观看,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实行的预防、掌握措施。

7. 定期检查试验室的生物平安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平安操作、试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平安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试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平安学问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第2篇】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试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全部临床试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留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精确无误。

一般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别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觉和怀疑由第一和其次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马上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亲密接触者进行医学观看,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实行的预防、掌握措施。

7. 定期检查试验室的生物平安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平安操作、试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平安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试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平安学问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第3篇】检验科生物平安防护管理制度1.目的做好试验室生物平安管理工作,防止消失试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集中,确保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平安和四周环境的生物平安。

2.适用范围试验室各项相关工作3.职责(1)检验科主任职责① 负责检验科的日常管理;② 熟识试验室生物平安防护学问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并组织培训;③ 打算进入试验室的工作人员;④ 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订正消失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试验;⑤定期组织对试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试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⑥负责试验室紧急状况及事故的处置并向生物平安委员会和生物平安领导小组报告。

(2)试验室负组长职责①熟识试验室生物平安防护学问;② 向生物平安委员会提交所开展项目的“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和“试验操作规程”;③ 负责项目相关试验按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3)试验室工作人员职责① 熟识全部相关试验的平安操作规程,了解试验室平安原理和所从事试验活动潜在的危急把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定期接受生物平安培训;② 在科主任或组长的指导下,开展对病人的各项检测工作;③ 负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生物平安防护程序;(4)试验室任何人员都有权拒绝执行来自任何级别的不符合平安操作规程要求的指令。

4.详细要求(1)试验室设置和准入①试验室要合理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②严格执行《试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禁止工作无关人员进入试验室。

③ 试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进行其他与试验无关的活动;(2)相关工作人员必需被告知试验室工作的潜在危急,并接受试验室平安教育,自愿从事试验室工作;(3)相关工作人员须经检验技术操作和平安防护操作培训,熟识特别生物检测流程及防护标准;必需遵守试验室的全部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严格按sop文件的规定对细菌室检验项目名目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新项目要经进行生物危害评估后方可开展。

不得开展超出二级生物平安防护要求的检验项目。

(4)对违章操作造成试验室病原微生物外泄的,依据情节追究其操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5)对于意外事故要能够供应紧急救助措施,足以应付紧急状况。

① 试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服污染、试验台面污染等均视为平安事故;②要填写正式的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告给国家相应级别的卫生主管部门。

③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要准时向试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法。

(6)各项检验只接收来自本院的临床标本,不接收临床背景不清晰的外来标本。

外来标本检、验须经医务科和检验科主任同意,方可检验。

(7)严格执行《试验室生物平安保卫制度》,防止具有感染性的标本丢失、盗抢。

检验后的尿液、便好体液等标本要用含有效氯2000mg/l 含氯消毒液浸泡1小时以上;全部微生物的标本、培育基、废弃物和血液标本运出试验室前必需进行高压灭活;用过的针头必需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

各种检验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按医用垃圾处理,不得重复使用。

(8) 试验室建筑条件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生物平安试验室。

(9)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施、设备,工作中严格采纳二级生物平安防护。

(10)试验室仪器设备消失故障时,要先消毒,后修理。

【第4篇】某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试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全部临床试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留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精确无误。

一般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别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觉和怀疑由第一和其次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马上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亲密接触者进行医学观看,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实行的预防、掌握措施。

7. 定期检查试验室的生物平安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平安操作、试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平安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试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平安学问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第5篇】某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试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全部临床试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留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精确无误。

一般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别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觉和怀疑由第一和其次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马上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亲密接触者进行医学观看,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实行的预防、掌握措施。

7. 定期检查试验室的生物平安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平安操作、试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平安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试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平安学问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第6篇】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1.检验科平安管理的目的是根据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检验科人员的平安,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平安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平安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平安制度的执行状况并常常进行平安教育。

3.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置、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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