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范本。
合同变更通知。
尊敬的[合同对方名称]:
根据我们之前达成的合同协议,我们需要对合同进行一些变更。
经过双方协商,我们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1. 变更内容,[具体变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服务
内容、价格等]
2. 生效日期,[变更生效日期]
3. 其他约定,[如有其他约定,可在此列明]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尽快确认,并签署变更协议,以便我们能
够及时执行新的合同内容。
如果您对变更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
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愿意与您共同商讨并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合作的支持与配合。
此致。
[您的公司名称]
日期,[日期]
合同解除通知。
尊敬的[合同对方名称]:
经过双方协商,我们不得不对之前签订的合同进行解除。
经过友好协商,我们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1. 解除原因,[具体解除原因,如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等]
2. 解除日期,[解除生效日期]
3. 解除方式,[解除后的后续处理方式,如款项结算、服务交
接等]
4. 其他约定,[如有其他约定,可在此列明]
希望双方能够理解并配合解除事宜的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沟通的地方,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在合作期间的支持与配合。
此致。
[您的公司名称]
日期,[日期]。
《合同法》第七章、第十六章和相关条款

《合同法》第七章、第十六章和相关条款《合同法》第七章主要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以下是第七章部分相关条款的简要概述:1.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第十四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
3. 第十五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4. 第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附条件的合同。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5.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约定附期限的合同。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合同法》第十六章主要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下是部分相关条款的简要概述:1.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4. 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5.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施工图纸等。
综上所述,《合同法》第七章主要涉及合同的一般规定,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六章主要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内容和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
这些条款为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
合同的撤销和变更

合同的撤销和变更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
甲方:(甲方全称、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乙方全称、地址、联系方式)
鉴于双方原先订立的合同(合同编号)存在需要撤销或变更的情况,经双方协
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撤销
1.1 双方同意撤销原先订立的合同(合同编号),该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立即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二条合同的变更
2.1 双方同意对原先订立的合同(合同编号)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具体变更内容)
2.2 变更后的合同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具备与原合同相同法律效力。
双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第三条终止及生效
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原先订立的合同(合同编号)。
3.2 本协议生效后,如双方就变更内容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及时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
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四条其他事项
4.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4.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和传真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式签字)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日期:日期:。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方法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方法合同书甲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个人地址)乙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个人地址)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订立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变更的方法1. 双方当事人应当经过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条款。
合同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删除,需由双方共同签署并注明对应条款,具体变更内容的补充或更改。
2. 合同的变更应该是合法合理的,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交易习惯。
在变更合同前,双方应对变更内容进行详细的商议和协商,并充分考虑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 双方同意,在未经对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的条款或要求对方履行未经协议的合同内容。
4. 双方对于合同的变更应当保持及时沟通,并及时归档和存档,以备后续的参考和核查。
第二条合同解除的方法1. 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反合同约定、严重失信或者存在其他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终止合同的效力。
2. 双方同意,在解除合同前,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经过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应包含解除的原因和依据,同时注明解除日期和需要进行的清算事宜。
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相应的清算。
双方应协商解决剩余款项、归还或转让已交付的资产或设备、返还进口或出口许可证等有关事宜。
4. 在法律法规未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若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变更和解除的补充条款1. 变更和解除合同行为,双方要保证行使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性,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将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时,该方应尽快向对方提供相关凭证,并在合理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
双方应在此种情况下进行协商,以便重新确定各方的权责。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2024版)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保证金的目的1.2 保证金的法律依据1.3 保证金的适用范围第二章:保证金的缴纳2.1 缴纳标准2.2 缴纳时间2.3 缴纳方式第三章:保证金的管理3.1 管理主体3.2 管理职责3.3 管理流程第四章:保证金的退还4.1 退还条件4.2 退还时间4.3 退还方式第五章:保证金的扣除5.1 扣除条件5.2 扣除程序5.3 扣除后的补缴第六章:违约责任6.1 违约情形6.2 违约责任6.3 违约处理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7.1 变更条件7.2 解除条件7.3 变更与解除后保证金的处理第八章: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法律适用8.3 争议解决地点第九章:附加条款9.1 特殊约定9.2 保密协议9.3 其他补充条款第十章:签字栏10.1 甲方签字10.2 乙方签字10.3 签订时间10.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保证金的目的本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旨在确保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1.2 保证金的法律依据保证金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3 保证金的适用范围本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第二章:保证金的缴纳2.1 缴纳标准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的______%缴纳履约保证金。
2.2 缴纳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2.3 缴纳方式乙方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2.3.1 缴纳凭证乙方缴纳保证金后,应向甲方提供缴纳凭证。
第三章:保证金的管理3.1 管理主体甲方为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主体。
3.2 管理职责甲方负责保证金的收取、保管、退还和扣除等管理工作。
3.3 管理流程保证金的管理应遵循以下流程:______。
3.3.1 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保证金的存储、利息处理、账目核对等。
第四章:保证金的退还4.1 退还条件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本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协议(下称“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鉴于以下事实和约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 变更条件1.1 本合同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进行变更。
1.2 双方变更本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变更后签署补充协议,以充分表达双方意愿。
1.3 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限、服务范围、支付条款等。
2. 变更程序2.1 变更提议:任何一方变更合同的提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明确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2 变更协商:双方在收到变更提议后,应当立即进行协商,共同商定变更的内容、范围和时间安排。
2.3 变更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应当在______天内签署补充协议,并将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4 变更生效:变更补充协议生效的日期应当事先明确,并在双方签署后的______天内生效。
3. 解除条件3.1 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下列任一情况之一,可以解除本合同:3.1.1 双方一致认为合同无法履行或达到预期效果;3.1.2 双方当事人的经营资金来源发生变化,或涉及该合同的运营管理发生重大不可抗力情况;3.1.3 双方当事人经审计或审计机关核实后发现涉及该合同的重大违约行为。
4. 解除程序4.1 解除提议: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提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明确解除的原因和依据。
4.2 解除协商:双方在收到解除提议后,应当立即进行协商,共同商定解除的程序、效果和其他事宜。
4.3 解除确认: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在______天内签署解除协议,并将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4 解除生效:解除协议生效的日期应当事先明确,并在双方签署后的______天内生效。
5. 其他约定5.1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取代或补充合同中与本协议相抵触的内容。
5.2 本协议的有效期和解释均适用于合同中相关的变更和解除事项。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一、合同的履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一)合同的变更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变更后的内容取代原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
如果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同意就改变合同的内容,不仅变更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其做法还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约定。
如果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则将被推定为未变更。
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履行约定不明确的变更内容。
(三)合同基础条件变化的处理《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 发包人应当按图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793条(注:施工合同无效)的规定处理。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一)合同权利(债权)的转让1.合同权利(债权)的转让范围《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条款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条款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是商业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当各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后,根据特定情况的发展,有时候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这些变更和解除的条款是为了保护各方的权益并确保协议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深入探讨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相关内容。
合同变更是指原有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调整。
一般来说,合同的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自愿原则,即各方自愿进行合同变更;二是互利原则,即变更后的合同对各方都应具有一定的利益;三是公平原则,即变更后的合同应公平合理,不损害各方合法权益;四是诚实信用原则,即各方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的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书面协议,通过双方签署变更协议来确定变更的具体内容。
此外,还可以通过口头协议或电子邮件确认的方式进行合同变更。
无论使用何种方式,双方应保留好相应的证据,以便日后有需要时能够证明变更的事实。
在变更合同时,双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合同的变更应明确具体的变更事项,包括被修改的条款以及修改的内容和原因。
其次,合同的变更应遵循合同约定的程序。
有些合同可能规定了特定的变更程序,例如需要经过董事会的批准。
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变更。
最后,合同的变更应尽可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利影响。
双方在进行变更时应全面考虑利益平衡,确保变更后的合同对双方都有利。
当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出现重大违约时,双方可能需要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是指终止合同关系,双方不再具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在解除合同时,双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充分通知原则,即当一方需要解除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的理由;二是协商一致原则,例如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三是依法解除原则,即解除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合同解除的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例如,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解除合同,或者通过仲裁或法院的判决解除合同。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双方应保留合同解除的相关证据,以便日后有需要时能够证明解除合同的事实。
合同的变更和消灭
合同的变更和消灭摘要目录一、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二、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方法四、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效力一、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合同的变更,通常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就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而达成的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
合同变更的特征:①在通常情况下,合同变更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
当然,在极个别情况下,如确认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也可不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②合同变更,仅指内容变更,不涉及当事人变更问题。
③合同变更,必然会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变更程序一经完成,当事人只能按新的协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履行合同。
合同的解除,即依法提前终止合同关系,同样以生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
合同的解除分为:①约定解除。
指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给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一种解除。
②法定解除。
指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合同当事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权,消灭已生效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消灭的一种情况。
二、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惟一条件。
当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在我国,合同约定解除包括两种情况:①协议解除,即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从而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②约定解除权,即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情况出现后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
在我国,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有: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与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有关的,还有一个情势变更原则问题。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最新】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为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这种协议,包括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法律同时还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文就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两者的异同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简要的论述。
一、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使原合同已不能履行或不应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或补充。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广义上讲,是指合同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从狭义上讲,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合同的变更是指狭义的合同变更,即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而合同主体的变更则称为合同转让。
合同的变更应具备以下内容:第一,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变更合同的一般条件和必要前提。
因为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
对合同进行变更将使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任何一方均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变更合同,不仅不能对合同的另一方产生约束力,而且还可能构成违约。
这里所讨论的合同变更,仅指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变更,不包括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变更或撤销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的法定变更。
第二,合同的变更,是指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或补充,是对合同内容的局部调整。
例如合同标的数量增减、交货时间、地点的改变,价款和结算方式的改变等等。
合同的变更不应包括合同标的变更。
标的是合同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的实质内容。
标的变更,合同的权利义务会发生根本的改变,从而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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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重点问题: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第一节合同的变更相关法条:《合同法》第77条第78条第54条《民法通则》第115条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一)严格意义的合同变更:狭义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某些变化,是在主体不变标的不变、法律性质不变的条件下,由于一定的原因,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局部调整。
合同变更包括合意变更和单方行使法定变更权两种情况。
(二)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合同变更广义的合同变更,除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以外,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由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的某一主体,这实质上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的某种变化,它是本质意义上的变更,而合同主体的变更,则是合同某一主体与新的主体建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它不是本质意义上的变更。
(三)标的物失去同一性,则属于更新,不属于变更(四)变更的基础是有效合同二、合同变更的原因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由于具有《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法定事由,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
可变更合同的法定事由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2)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对合同内容进行的变更。
(3)因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而使选择之债变更为简单之债的合同变更。
(4)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合同变更。
三、合同变更的条件(一)以原合同关系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1)标的的变更;(2)标的物数量的增减;(3)标的物品质的改变;(4)履行期限的变更;(5)履行地点的改变;(6)履行方式的改变;(7)结算方式的改变;(8)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9)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10)担保的设定或消失;(11)违约金的变更;(12)利息的变化等。
(三)合同的变更或经当事人的协商一致、或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有时是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1.合意变更合意变更,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原合同进行变更。
也是当事人以新的合同变更原合同。
合意变更,不需要特殊的原因,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
合意变更,适用要约和承诺的程序。
合同法对合意变更的外在形式未作特殊要求。
变更原合同的合意也是合同,它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行为。
一般来说,变更书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双方一致的行为,可以变更已经达成的书面合同。
第一节合同的变更《合同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将此条适用于实践,会令人产生疑问。
2.法定变更权(1)法定变更权的含义。
法定变更权,是指一方依法享有的单方通知对方变更合同的权利。
法定变更权可以称为单方变更权。
单方变更权是形成权。
法定变更权的根据在于法律的规定,法律一般不要求变更人提出和证明变更的理由。
(2)合同法关于法定变更权的规定。
在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单方变更权。
合同法则有变更权的明确规定。
(l)《合同法》第308条。
(2)《合同法》第258条(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直接产生法律效力,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
(4)下列两种情形下的合同变更必须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A.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例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
B.当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
而如果合同的变更是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则无须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也无须当事人协商。
(四)合同变更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一般而言,变更合同的形式应与订立合同的形式一致。
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订立应进行批准、登记的,当事人变更合同也应办理相应的批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
(一)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A.变更部分不得超过原合同关系的范围,原合同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C.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D. 变更,除另有约定的以外,原则向将来发生效力。
(二)有关批准、登记的手续《合同法》第77条第2款(三)合同变更与违约责任:《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A.在当事人协商变更时,如果合同的变更将会使一方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双方当事人应当就损失的处理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因变更合同而受益的一方应赔偿受损一方的损失。
因一方违约而协商变更合同的,并不因为变更了合同而免除了违约人的责任。
B.至于何种类型的合同变更与损害赔偿并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主合同变更对保证的影响:按照《担保法》第2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第二节合同权利与义务终止一、合同权利与义务终止的含义: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终止,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使合同设定的权利与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
(-)合同终止与相应概念:1.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从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解除是原因之一,终止是结果。
解除就可以区分为溯及既往的解除和不溯及既往、面向将来的解除。
2.合同终止与债的消灭(二)结算和清理条款、解决争议的条款《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结算和清理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关于经济往来或财务的结算以及合同终止后处理遗留财产问题的条款。
另据《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合同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终止原因我国《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l)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后义务:《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惯例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对合同后义务,也有人称为后合同义务。
合同后义务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合同后义务可以是作为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方式。
合同后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而产生的法定义务。
第三节合同的解除相关法条1:《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下列条文是关于法定解除权的特别规定。
《合同法》第69条第148条第167条第195条第203条第219条第224条第232条第233条第253条第268条第308条第337条第410条。
《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下列条文是关于法定解除权的特别规定。
《担保法》第27条。
《保险法》2003年1月1日施行第15条。
《海商法》第226条。
《合伙企业法》第46条第47条第50条。
《著作权法》第31条。
《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32条。
下列条文规定的是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保险法》第16条第35条。
《海商法》第227条第228条。
《劳动法》第29条。
相关法条2:《合同法》第95条第96条第97条。
《民法通则》第107条第115条。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设定权利与义务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或终止的行为。
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
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单方解除,法定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
(二)合同解除的特征:l.合同解除以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3.合同解除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3.合同解除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①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合同并不必然解除,如果要使其解除,一般还需要解除行为。
②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是解除行为的主体。
③但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的解除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裁决的,不需要解除行为。
④解除行为包括两种:双方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4.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1)使合同效力终止,导致合同关系消灭;(2)合同解除的效力原则上面向将来,并且不要求一律恢复原状——已履行的,一般保持其效力,只有特殊情况下才有溯及力。
(三)分类合同的解除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的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一方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的一种法律行为;广义的合同解除包括狭义的合同解除和协议解除。
大陆法系民法认为,合同解除是以解除权存在为必要的,而协议解除为双方合意的行为,因而不属于合同解除的范畴。
大陆法系民法采取狭义的合同解除。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解除采取了广义的概念,包括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协议解除:又称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就消灭有效合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解除有效合同的协议又称反对合同。
原则上,只要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不违反法律,当事人得自由为之。
2.单方约定解除:指一方当事人的解除权来自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
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消灭,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3.单方法定解除(1)含义:法理同单方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权与法定解除权均为形成权。
但单方法定解除的解除权来自法律的规定而非当事人的约定。
其不同于合意解除之处在于:合意解除需要当事人事先协商一致(预定解除权)或事后协商一致(以第二个合同解除第一个合同),法定解除权是一种单方解除权,但不是指一方独享解除权,而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可产生解除的效果。
(2).立法趣旨: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表面上看是赋予当事人以合同解除权,究其立法意思,实质是限制在一方违约情况下对方的单方解除权。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可分为法定解除的条件、协议解除的条件和约定解除的条件。
(一)法定解除的条件1.法定事由解除的条件(法定解除权之一:一般规定)《合同法》第94条(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①一方发生不可抗力,发生方与对方均有法定解除权。
②并非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即发生解除权。
③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的,发生方可免除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117条);④前项免责之生效,发生方须具备三个条件(《合同法》第118条):A.及时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事实;B.负证明责任;C.不可抗力不是发生在发生方迟延履行后(2)预期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