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相关利益的实现,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办法和规定。
下面将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详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签订1.合同需经过严格审查和层层批准,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且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目标相一致。
2.在合同签订前,必须详细了解对方的资质、信誉及经营情况,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签订能够保障单位利益。
3.合同书面形式应当完整、准确、清晰,并对合同的保密、争议解决、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二、合同履行1.行政事业单位需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登记,确保每份合同都得到有效管理。
2.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对方能够按时收到货物或服务。
3.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定期组织验收,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4.行政事业单位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如遇到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商议解决办法。
三、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需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相应部门的批准和备案,确保合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
2.变更内容应清晰、具体,并遵循合同约定的变更原则和程序。
3.合同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及时更新相关档案,以确保合同变更信息的完整性。
四、合同解除1.合同解除需提前通知对方,并经过相应部门的批准和备案,确保合同解除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
2.在解除合同前,应进行协商和沟通,尽量达成双方共识,并明确解除合同后的权责和赔偿责任。
3.合同解除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对解除合同的情况进行登记和备案,并依法处理相关问题。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涉及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旨在规范合同管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的有效履行和相关利益的实现。
合同合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行为,防范合同风险,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原则: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 诚信原则: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约定。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确保对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及时、正确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困难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条合同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 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
3. 变更内容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2. 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第五章合同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产生的文件,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保管。
第十三条合同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文本。
2.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相关文件。
3. 合同履行情况记录。
4. 合同争议解决记录。
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及撤销管理制度

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及撤销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第一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互利有偿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禁止无权代理,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期限等重要内容,同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生效。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行使代理权, 禁止滥用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第三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员要切实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符合签订合同主体资格, 资信状况是否良好,并验证对方相关有效证件。
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前, 合同承办人员应组织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各部门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内相关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履约能力做出明确判断, 各有关部门应对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是否合法、条款的完备性等提出书面意见并对此负责。
第四条签订合同,除小额且能够及时清结的外,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或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形式。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合同,合同正本我方不少于两份,一份由合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归档,一份交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时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实行分类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将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报送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含图纸、往来信函、电报、电传、报告、批示等)应当附在合同卷内存档, 合同履行终止后,统一存档保管。
第七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意保存有关证据。
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员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立即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第八条当事人可依法变更合同。
合同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

合同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合同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过程,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要求。
2. 真实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
3. 自愿性原则: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不得强迫、欺骗或利用不公平的手段迫使他人订立合同。
4. 公平交易原则: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应当公平合理,保护各方利益的均衡。
5.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双方应当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信守承诺,遵守合同约定。
二、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1. 合同的签订与审核:合同签订前,需对合同进行审核,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并由合同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2. 合同的备案与归档:签订完成的合同需进行备案并及时归档,确保合同的存储安全和易于检索。
3.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时,需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经过相应程序和部门的审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 合同的履行监督: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履行的监督,确保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及时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5. 合同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的处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寻求和解或进行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合同管理的流程步骤:1. 合同需求提出: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合同需求,并明确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 合同起草:由相关人员起草合同草案,包括合同的条款和附件等。
3. 合同审核:由法务、财务等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合同谈判:由双方进行合同的谈判,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5. 合同签订: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并盖章确认。
6. 合同备案与归档:签订完成的合同进行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确保合同的存储安全和易于检索。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合同管理总则1、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完整版)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纠纷处理等活动,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一切合同。
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签订的合同,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合同履约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履约管理应当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合同的履行。
第五条合同履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加强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六条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备可操作性。
合同条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八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保证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合同正本交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生效后,各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合同各方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对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等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凭证,以备查证。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后,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合同各方签字或者盖章。
合同管理总体要求

合同管理总体要求《合同管理总体要求》一、引言1.1 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要求。
1.2 本要求适用于我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合同当事人”)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管理原则2.1 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2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2.3 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内容应公平、合理,确保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4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三、合同管理制度3.1 合同签订制度:合同当事人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签订程序,明确合同签订权限、审批流程和合同签订主体。
3.2 合同审核制度:合同当事人应设立合同审核部门,对合同内容、合同主体、合同效力等进行审查。
3.3 合同履行制度:合同当事人应建立合同履行监督机制,确保合同按约定履行。
3.4 合同变更和解除制度:合同当事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规范合同变更和解除行为。
3.5 合同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当事人应建立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合同纠纷。
四、合同管理要求4.1 合同文本要求:合同文本应规范、清晰,使用统一格式,明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
4.2 合同签订要求:合同当事人应具备合法资格,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4.3 合同履行要求: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4.4 合同变更和解除要求:合同当事人应依法依约办理合同变更和解除手续,确保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合法性。
4.5 合同归档要求:合同当事人应将合同及相关资料归档,以便于查询和监督。
五、合同管理培训与监督5.1 合同当事人应定期开展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5.2 合同当事人应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进行不定期检查。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行政单位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加强合同管理监督,提高合同管理质量。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四条行政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是合同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合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明确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明确合同审计、财务、法务、业务等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共同参与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管理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第三章合同管理程序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制定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八条合同起草应当明确合同的目的、内容、期限、价款、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九条合同审核应当由法务部门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合同签订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进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四章合同管理监督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监督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监督的责任和程序。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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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减少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人及代理权限。
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
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
第九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十一条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 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
效期限。
第十二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五条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七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 申报。
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报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
需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 审核。
对送审的合同,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级管理人员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二条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
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三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四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二十五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二十八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九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章合同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合同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分类合同的管理:
合同原件由合同信用管理部管理,合同复印件须提交给财务部,以及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公司决定提交给相应的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
各部门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分公司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
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三十五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三十六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修改。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