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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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目录

人力资源管理 (1)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规定 (1)

员工岗位聘任制度 (2)

薪酬管理制度 (4)

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 (14)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5)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17)

员工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 (18)

员工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20)

员工辞职管理规定 (20)

人力资源管理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规定

1.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规范医院招聘录用程序,提高招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招聘原则

1)人事科按照集团批准的年度编制计划用人,人事科负责《人员增补申请表》的

报送及审批手续。

2)采用内部聘用和外部招聘相结合,择优录用。首先考虑安排内部员工竞聘补充

空缺岗位,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或胜任空缺岗位时选择外部招聘。

3.招聘程序

1)医院科室有岗位职缺时,向人事科申请、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人事科报

核准人审批后交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招聘。

2)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从应聘信息中初步筛选人员(提供申请

岗位人数:应聘人数比为1:3);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面试,并同时协调医院人事科组织招聘小组成员(见下表)作好准备和面试的组织。

A.中层以下,招聘小组成员负责面试并作出录用建议。

B.中层以上,招聘小组成员负责面试并作出录用建议后,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其

进行复诊。

C.面试结束由人事科记录、汇总招聘小组成员意见,填写《面试人员考察表》,

并将意见反馈集团人力资源部。

4.录用程序

1)若为符合条件人员,人力资源部作背景调查通过后通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

检通过者人力资源部发出《聘用确认函》并通知医院人事科新员工拟到岗日期。

2)若为不符合条件人员,人力资源部向面试人员发送谢绝通知,并继续筛选合适

人员。

3)新员工报到,需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A.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个人最高学历证明,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原单位离职证明或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

D.原参保机构名称、个人档案托管地名称(便于办理转入手续);

E.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集团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录用手续,人事科进行入职介绍,并发放报到指南。

5)人事科定期安排新员工参加集团组织的岗前培训。

5.此制度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补充。

6.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岗位聘任制度

1.为规范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

人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定编及岗位设定

1)医院人事科根据医院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年度医院人员规模和人力

资源需求规划,经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2)人事科会同科主任合理划分各科室职务,明确职务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

的职务层次、顺序。

3)人事科编制《岗位说明书汇编》,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

权限、协作关系、工作特征及任职条件等,是实施全员聘用的依据。

3.岗位聘用原则

1)坚持唯才是举、德才兼备的人才观。

2)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事科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3)岗位聘用期限须短于或等于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4.职务任免

1)职务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2)医院职务的任免

A.高层:院长、副院长由集团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B.中层:科主任(除财务科外)、副主任、护士长由医院院长提名,医院办公

会决定任免;财务科科主任:由集团计划财务部提议,征得院长意见后,总经理任免。

C.基层:除上二层外的其它职务由分管院长提名,由医院院长决定任免。

3)医院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5.晋升和降职

1)医院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

2)对医院成绩出色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3)对医院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4)职位升迁由科主任或医院领导提出,经医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人事科行文通告。

5)员工职位升迁后,其薪资待遇和福利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保留。

6.岗位调换

1)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医院允许员工在医院岗位间调动。

2)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填写《医院内部岗位异动单》向人事科申请,经新旧岗位科主任和医院领导批准后,由人事科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3)医院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科主任意见,均同意后填写《医院内部岗位异动单》并正式行文任免,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7.试用及正式聘用

1)医院所有员工均实行试用制,须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其中试用期的规定如下:

A.劳动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B.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

C.劳动合同期限满3年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 个

月。

2)试用员工根据其试用期内工作绩效,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经过试用期转正考核程序,决定其提前、按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3年、5年以上。员工在医院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如员工提出,可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医院根据《医院薪酬管理制度》,确立员工在试用期、见习期、转正后薪资及其他福利。

8.解聘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对员工解聘。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F.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的。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与其终止聘用关系,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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