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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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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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分别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现场监督,从实际情况看,相当一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理解的不深不透,对纪检监察人员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中如何监督监督什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等不够明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促进西安工程建设领域的科学发展和廉政建设,本人将调研、学习招投标活动中监督工作的一点心得体会供大家借鉴参考。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纪检监察人员,首先必须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原则的基础上,主要掌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监督的主要内容(一)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无健全和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招投标行政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三)招标人是否认真执行告知制度,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等其它招标方式是否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四)是否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二、监督的程序和方法纪检监察机关对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主要是对招标文件制定的合法性、标底编制的保密性,开标、评标、中标程序的合法性及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等情况进行监督。

(一)对开标过程主要应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检查:1、开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开标时间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否在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是否按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3、是否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终止招标文件的接收,是否当场检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是否公开唱标,所有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部公开。

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监察室对招标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招标管理制度和流程的落实,不断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察室依法对招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要为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工作提供条件。

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三条参加监督招标工作的纪检监察人员必须经监察室授权和批准;必须熟悉和掌握与招标投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必须严格遵守监督纪律,坚持监督原则,不得参与招标具体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招标规定和纪律,各级领导人员,凡不担任专家评委的,一律不得参与评标活动,特殊情况需要参加的必须由领导班子研究批准。

第五条监督原则(一)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执纪的原则。

(二)坚持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效益最大化,维护国家、公司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监督职责(一)保证国家和招标投标规定和原则的落实。

(二)保证招标工作的过程程序严密、操作规范。

(三)受理有关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监督范围(一)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

(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

(三)施工单位的入围过程和招标过程。

(四)设计单位的招标过程。

(五)大宗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

(六)其他项目的入围过程和招标过程。

第八条监督内容(一)对招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会,了解掌握招标采购计划安排和进展情况,对违反有关纪律的人员和事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对投标单位入围资格的审查进行监督。

(五)参加标前会。

听取、了解和掌握以下情况是否合法合规:1.招标相关部门或招标人关于项目招标计划的情况介绍和招标、投标相关资料的解释说明。

企业纪检监察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探讨

企业纪检监察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探讨

企业纪检监察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探讨摘要:在新时代背景下,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监督模式,各部门人员在监督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责任,做到不缺位、不越位,监督到位,正确履行好监督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本文通过四个视角—全过程监督、创新监督手段、树立服务与监督并举意识,做好合同签订的事后监督执行方面,对招投标中如何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合法合规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招投标;纪检监察;监督;创新手段;全程引言在新时代背景下,各单位在物资、施工、服务采购等方面的招投标活动越来越多。

招投标工作已经成为企业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的一种交易模式。

在这种环境背景下,如何强化纪检在招投标工作中的作用,即能满足企内部发展需求,又避免招投标工作中出现违规现象,成为纪检工作人员需要切实考虑的问题。

1招投标监督工作的意义招投标工作是为了让各参与方相互监督制约,具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性以及严格的操作规范性,以达到经济活动的公平竞争。

现阶段招投标工作程序较为完善,但是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暗箱操作空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操作不规范、审批流程缺失、资质审查粗放、行政干预等削弱招投标机制效能的行为。

因此,纪检监察、法律、经营、财务等部门对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意义极其重大2招投标双方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2.1串通招标投标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企业的串标行为主要表现为,投标人和投标人相互串通、企业与投标人相互串通。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有两种主要形式:陪标与轮标。

陪标是指某一投标人通过私下给予一部分利益的方式,邀请其他投标人假装参与投标,目的在于使得投标参与人数达到法定人数,其他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故意抬高自己报价或以其他的方式使某一投标人显示显著的优势,使得该投标人中标。

浅谈“三转”后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在招投标工作中发挥监督作用

浅谈“三转”后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在招投标工作中发挥监督作用

各界前沿理论— 156 —作者单位:冯轩,成都城投建筑科技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浅谈“三转”后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在招投标工作中发挥监督作用冯 轩摘要:经营性企业中的纪检监察机构长期以来都是扮演着“保姆”的角色,特别是在绝大多数企业引入招投标机制后,纪检监察机构几乎都是通过全程参与的方式来进行监督。

这也造成了纪检监察工作出现了大包大揽、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工作任务越来越多,甚至超出了纪检监察的职能范围,本位的工作主体执纪监督反而出现了弱化、淡化的问题。

关键词: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变成了企业经营人员,参与到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当中。

2014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的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直接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纪检监察机构的“三转”,这也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形式所需,全面准确把握“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加快推进“三转”,对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结合城投科技公司实际,深入分析城投科技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在公司招投标工作中如何发挥监督作用。

首先,我们需要具体了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具体意义。

“三转”的目的就是要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纪检监察队伍,这不仅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更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一、转变工作职能,为城投科技生产经营良性发展保驾护航首要是转职能,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

转职能,目的是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

城投科技公司成立初期,纪检监察工作采用了“旁站式”,虽然起到了现场监管的作用,但久而久之,反而容易成了推诿责任的借口,“三转”后,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定位、厘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一种高层次的监督的再监督,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切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为促进城投科技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关于纪检监察人员在参与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中的几点思考 陈主任

关于纪检监察人员在参与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中的几点思考 陈主任

关于纪检监察人员在参与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中的几点思考近年来,交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繁重,广大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已成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为保证招投标环节“公开、公平、公正”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反腐败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是,由于项目招投标工作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绿化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等多个方面,广大纪检监察人员因专业特长不一,有的同志在派出参与某项工程招投标监督时,感觉思路不太明晰,抓不到监督重点,对能否起到较好的监督效果心中无底,担忧只起到一个“站台”作用。

如何在参与招投标监督工作中掌握重点,真正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不越位,正确履行好监督职责,就显得尤为重要。

结合实际工作体会,本人认为纪检监察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应掌握四个主要问题,把握五个监督重点。

一、掌握四个主要问题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绿化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中,全部的工作都是业主组织招标机构(或委托招标代理)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按规定程序执行。

纪检监察部门应掌握四个主要问题:(一)招标人。

一是看否存在未经审批,违规使公开招标变为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使应该招标变为不招标等,防范个别招标人以各种借口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二是看发布公告、强制性条件制定、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限是否规范,使特定人以外的潜在投标人错过报名参与投标的机会;三是看一些强制性条件设置是否过于苛刻,甚至出现为某些投标人“量身定做”资格预审与招标文件,人为减少潜在投标人数量。

(二)投标人。

由于中标过程竞争激烈,个别投标人有可能弄虚作假、私下串通投标、低价抢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通过不正当手段中标后往往引发的投诉多,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高资质中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现象,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以及产生各种矛盾纠纷。

纪检监察人员要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投诉做到心中有数。

纪检监察部门怎样开展招投标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怎样开展招投标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怎样开展招投标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招投标监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招投标作为一种重要的采购方式,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工程项目中。

然而,在招投标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暗箱操作、虚假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招投标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一、明确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招投标监督,首先要明确自身的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同时,还应该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二、加强事前监督事前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招投标监督的重要环节。

在招投标前,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应该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业绩等进行审核,防止虚假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事中监督事中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招投标监督的核心环节。

在招投标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同时,还应该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违规操作等行为。

在评标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对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四、做好事后监督事后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招投标监督的必要环节。

在招投标结束后,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同时,还应该对验收环节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虚假验收等行为。

五、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招投标监督的重要手段。

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各个环节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同时,还应该通过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招投标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明确监督职责、加强事前监督、强化事中监督、做好事后监督以及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可以有效地规范招投标行为市场秩序。

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XX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监察室对招标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招标管理制度和流程的落实,不断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察室依法对招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要为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工作提供条件。

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三条参加监督招标工作的纪检监察人员必须经监察室授权和批准;必须熟悉和掌握与招标投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必须严格遵守监督纪律,坚持监督原则,不得参与招标具体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招标规定和纪律,各级领导人员,凡不担任专家评委的,一律不得参与评标活动,特殊情况需要参加的必须由领导班子研究批准。

第五条监督原则(一)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执纪的原则。

(二)坚持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效益最大化,维护国家、公司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监督职责(一)保证国家和招标投标规定和原则的落实。

(二)保证招标工作的过程程序严密、操作规范。

(三)受理有关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监督范围(一)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

(三)施工单位的入围过程和招标过程。

(四)设计单位的招标过程。

(五)大宗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

(六)其他项目的入围过程和招标过程。

第八条监督内容(一)对招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会,了解掌握招标采购计划安排和进展情况,对违反有关纪律的人员和事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对投标单位入围资格的审查进行监督。

(五)参加标前会。

听取、了解和掌握以下情况是否合法合规:1.招标相关部门或招标人关于项目招标计划的情况介绍和招标、投标相关资料的解释说明。

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XX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监察室对招标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招标管理制度和流程的落实,不断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察室依法对招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要为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工作提供条件。

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三条参加监督招标工作的纪检监察人员必须经监察室授权和批准;必须熟悉和掌握与招标投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必须严格遵守监督纪律,坚持监督原则,不得参与招标具体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招标规定和纪律,各级领导人员,凡不担任专家评委的,一律不得参与评标活动,特殊情况需要参加的必须由领导班子研究批准。

第五条监督原则(一)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执纪的原则。

(二)坚持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效益最大化,维护国家、公司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监督职责(一)保证国家和招标投标规定和原则的落实。

(二)保证招标工作的过程程序严密、操作规范。

(三)受理有关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监督范围(一)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

(三)施工单位的入围过程和招标过程。

(四)设计单位的招标过程。

(五)大宗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

(六)其他项目的入围过程和招标过程。

第八条监督内容(一)对招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会,了解掌握招标采购计划安排和进展情况,对违反有关纪律的人员和事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对投标单位入围资格的审查进行监督。

(五)参加标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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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分别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现场监督,从实际情况看,相当一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理解的不深不透,对纪检监察人员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中如何监督?监督什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等不够明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促进西安工程建设领域的科学发展和廉政建设,本人将调研、学习招投标活动中监督工作的一点心得体会供大家借鉴参考。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纪检监察人员,首先必须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原则的基础上,主要掌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无健全和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招投标行政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三)招标人是否认真执行告知制度,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等其它招标方式是否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四)是否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二、监督的程序和方法
纪检监察机关对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主要是对招标文件制定的合法性、标底编制的保密性,开标、评标、中标程序的合法性及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等情况进行监督。

(一)对开标过程主要应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1、开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开标时间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否在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是否按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3、是否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终止招标文件的接收,是否当场检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是否公开唱标,所有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部公开。

5、是否允许投标人当场提出异议,对提出的异议是否当场给予合法解释,仍有争议的是否提交评委会研究决定。

(二) 对评标过程主要应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1、评标委员会组建和人员构成是否合法。

2、评标程序是否合法、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评委是否客观公正地评标。

3、评委等工作人员是否遵守评标纪律,评标过程是否严格保密。

(三) 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时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检查项目审批程序、资金拨付等资料和文件。

2、检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核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资信等情况。

3、参加招投标事项有关的重要会议。

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公证机构等调查了解情况。

4、查阅招投标情况报告、工作记录、合同及其有关文件。

5、现场查验、调查、核实招标结果执行情况。

6、根据需要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协助。

三、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监督有关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行政监察部门依法对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法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因此对招投标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纪问题,要按照职能分工的要求,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其主要掌握以下两点:
(一)发现招标人、行政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投标过程中不符合法规的问题,纪检监察人员要及时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纠正;对出现违法违规问题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投标人、社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参与监督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监察建议,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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