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并网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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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4篇)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4篇)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是制定风电发电设备与电力系统之间互联互通的技术规范,旨在确保风电的可靠、安全、经济、高效地接入电力系统,并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本文将重点介绍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电网对风电发电设备的接受能力评估、风电发电设备的并网技术要求、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要求等。

一、电网对风电发电设备的接受能力评估1. 电力系统应根据风电发电设备的装机容量、接入形式、接入区域等因素,对其所能接受的新风电并网容量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接纳能力。

2. 电力系统评估接纳能力时应考虑到风电与其他电力源的配合程度、输变电设备的处理能力、电网保护系统的可靠性等因素,以确保电网的稳定运行。

3. 风电发电设备的接纳能力评估结果应按时更新,并向风电发电设备的建设和运维方提供。

二、风电发电设备的并网技术要求1. 风电发电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动态响应能力,即能够快速响应电网的调度指令,并保持稳定运行。

2. 风电发电设备应满足电网的频率和电压稳定要求,且在电网故障出现时具备自动脱网保护功能。

3. 风电发电设备应满足电网的无功控制要求,以保持电网的无功平衡。

4. 风电发电设备的接入点应具备与电网的保护、自动化和通信系统的互联互通能力,以实现有效的监控和控制。

5. 风电发电设备的接入点应满足电网的功率质量要求,包括电压波动、谐波、间断等指标。

三、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要求1. 风电发电设备应按时响应电网的调度指令,包括增减出力、停机、并网等指令。

2. 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应考虑到电网运行的需求,如平衡负荷、调整电压和频率等。

3. 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应具备与电网调度系统的互联互通能力,方便电网对其进行调控。

4. 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应具备远程监控和遥控功能,以便实现对其操作和参数的监测和调整。

5. 风电发电设备的调度控制应满足电力系统的调度运行规程和安全运行要求。

四、风电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1. 风电发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5篇)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5篇)

风电接入电网技术规定1.1基本要求风电场具有功功率调节能力,并能根据电网调度部门指令控制其有功功率输出。

为了实现对风电场有功功率的控制,风电场需安装有功功率控制系统,能够接收并自动执行调度部门远方发送的有功出力控制信号,确保风电场最大输出功率及功率变化率不超过电网调度部门的给定值。

1.2最大功率变化率风电场应限制输出功率的变化率。

最大功率变化率包括1min功率变化率和10min功率变化率,具体限值可参照表1。

表1风电场最大功率变化率推荐值风电场装机容量(MW)10min最大变化量(MW)1min最大变化量(MW)3020630-150装机容量/1.5装机容量/515010030在风电场并网以及风速增长过程中,风电场功率变化率应当满足此要求。

这也适用于风电场的正常停机,但可以接受因风速降低(或超出最大风速)而引起的超出最大变化率的情况。

风电场最大功率变化率的确定也可根据风电场所接入系统的状况、其他电源的调节特性、风电机组运行特性等,由电网运营企业和风电场开发运营企业共同确定。

1.3紧急控制在电网紧急情况下,风电场应根据电网调度部门的指令来控制其输出的有功功率,并保证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的快速性和可靠性。

a)电网故障或特殊运行方式下要求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以防止输电设备发生过载,确保电力系统稳定性。

b)当电网频率高于50.5Hz时,依据电网调度部门指令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严重情况下可以切除整个风电场。

c)在事故情况下,若风电场的运行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电网调度部门有权暂时将风电场解列。

事故处理完毕,电网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后,应尽快恢复风电场的并网运行。

、风电场无功功率2.1无功电源a)风电场应具备协调控制机组和无功补偿装置的能力,能够自动快速调整无功总功率。

风电场的无功电源包括风电机组和风电场的无功补偿装置。

首先充分利用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及其调节能力,仅靠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不能满足系统电压调节需要的,在风电场集中加装无功补偿装置。

风电并网技术标准

风电并网技术标准

风电并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第一章“范围”的说明第1.0.3 条对于目前尚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等技术要求且已投运的风电场及风电机组,在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情况时,须参照本标准实施改造。

第三章“术语”的说明1、第3.0.3 条本技术标准提出了风电有效容量的概念。

根据统计结果,东北电网已投运风电场出力在40%装机容量以下的概率达到了95%;西北电网中甘肃酒泉地区风电场(总装机为 5160MW)出力在80%装机容量以下的概率达到了95%;内蒙电网的风电出力在60%装机容量以下的概率达到了95%;张家口地区风电场出力在地区风电装机容量75%以下的概率为95%;张家口某一风电场(装机容量为30MW)出力在风电装机容量90%以下的概率为98%。

风电有效容量应根据风电的出力概率分布,综合考虑系统调峰和送出工程,使系统达到技术经济最优来确定。

风电有效容量的确定考虑因素较多,计算复杂,根据对东北、西北、华北地区的研究,暂提出风电场有效容量和风电基地有效容量的选取建议值:对于单个风电场而言,根据风电场出力特性,在某一出力值以下的累积概率达到95%~100%时,建议选择这一出力值为风电场有效容量。

2 对于风电基地而言,根据风电基地出力特性,在某一出力值以下的累积概率达到90%~95%时,建议选择这一出力值为风电基地有效容量。

2、第3.0.4 条和第3.0.8 条关于“并网点”和“公共连接点”的定义。

图1 中以1 个接入220kV 电网的风电场为例进行“并网点”和“公共连接点”的说明。

图1“并网点”和“公共连接点”图例本定义仅用于本技术标准,与产权划分无关。

第四章“风电场技术规定”的说明 1、第4.1 节风电场接入系统66kV 220kV并网点公共连接点3本技术标准提出用风电有效容量来选择风电场送出线路导线截面和升压变容量,使系统达到技术经济最优。

2、第4.2 节风电场有功功率风电场有功功率控制目的:在电网特殊情况下限制风电场输出功率控制风电场最大功率变化率3、第4.2.2 条本技术标准提出了在风电场并网以及风速增长过程中,每分钟有功功率变化率不超过2%~5%的要求。

新能源发电并网技术标准

新能源发电并网技术标准
GB/T 20193-2019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2019年6月开始实施。规定了通过110 (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 统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及技术要求。
风电并网技术标准
并网标准修编的需求
➢ 随着近两年来风电发 展速度的增快、风电 规模的扩大,风电场 对电力系统的影响也 越来越突出。、
着重提出了LVRT要求和有功/无功控制要 求,确保风电场的电网友好接入。
1 范围
GB/T 20193-2019《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 建或扩建风电场。 对于通过其他电压等级与电力系统连接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
- 5.1.4 风电场应能够接收并自动执行电力系统调度机构下达 的有功功率及有功功率变化的控制指令,风电场有功功率及 有功功率变化应与电力系统调度机构下达的给定值一致。
有功功率调节能力
Q/GDW 630-2019《风电场功率调节能力和电能质量测试规程》 有功功率设定值控制
设定风电场在某一段时间段内的有功功率输出值,具体运行范围由电力系 统调度机构确定,在风电场输出功率大于75%额定功率时测试风电场跟踪 设定值运行的能力并给出测试曲线。下图为设定值变化范围曲线的示例。
(MW)
值(MW)
值(MW)
<30
10
3
30~150
装机容量/3
装机容量/10
>150
50
15
正常运行情况下风电场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
5 风电场有功功率
5.3 紧急控制 - 5.3.1 在电力系统事故或紧急情况下,风电场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 机构的指令快速控制其输出的有功功率,必要时可通过安全自动装 置快速自动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或切除风电场;此时风电场有功功 率变化可超出电力系统调度机构规定的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

风电并网技术标准(word版)

风电并网技术标准(word版)

风电并网技术标准(word版)ICS备案号: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xxxx-200x风电并网技术标准Regulations for Wind Power Connecting to the System(征求意见稿)200x-xx-xx发布200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DL/T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xxxx-2QQx风电并网技术标准Regulations for Wind Power Connecting to the System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批准文号:前言根据国家能源局文件国能电力「2009]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委托开展风电并网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函》,编制风电并网技术标准。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Z 19963- 2005于2005年发布实施,对接入我国电力系统的风电场提出了技术要求。

该规定主要考虑了我国风电尚处于发展初期,风电机组制造产业处于起步阶段,风电在电力系统中所占的比例较小,接入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对风电场的技术要求较低。

根据我国风电发展的实际情况,各地区风电装机规模和建设进度不断加快,风电在电网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原有规定已不能适应需要。

为解决大规模风电的并网问题,在风电大规模发展的情况下实现风电与电网的协调发展,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土要针对大规模风电场接入电网提出技术要求,由风电场技术规定、风电机组技术规定组成。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小东宋漩坤张琳郭佳李炜李冰寒韩晓琪饶建业佘晓平1范围1 0. 1本标准适用于通过110 (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接入电网的新建或扩建风电1 0. 2通过其他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风电场,可参照木规定。

10. 3己投运风电场改建参照本规定执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13•【文号】办安全[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办安全[2011]79号2011年9月13日)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并网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前期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试点情况和近期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教训,我会修改完善了《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各单位要按照《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45号)规定,依据《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对新建风电场在进入商业运营前组织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已投入运行风电场定期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八月)目次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必备项目5 评价项目5.1 电气一次设备5.1.1 风力发电机组与风电场5.1.2 高压变压器5.1.3 涉网高压配电装置5.1.4 过电压5.1.5 接地装置5.1.6 涉网设备的外绝缘5.2 电气二次设备5.2.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5.2.2 电力系统通信5.2.3 调度自动化5.2.4 直流系统5.3 安全管理5.3.1 现场规章制度5.3.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3.3 技术监督管理5.3.4 应急管理5.3.5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5.3.6 反事故措施制定与落实5.3.7 安全标志前言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本标准。

002-01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002-01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关于颁发《大型风电场并网技术规定编制说明》的通知为适应大规模风电建设,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我局于××年以××号通知正式颁发了《大型风电场并网技术规定》,对风电场接入电网提出统一的技术规定。

为了贯彻好这一规定,现颁发该规定的编制说明。

其内容是在研究我国西北、东北、华北等风电基地规划和运行情况基础上,参考丹麦、德国、英国等国家相关技术规定,对风电并网技术规定相应条款进行解释说明。

我国在风电大规模并网领域还缺乏经验,技术标准有待完善,对该规定执行中提出的意见,希及时告我局。

大型风电场并网技术规定编制说明1(一)任务来源,工作简要过程,主要参编单位和工作组成员1 任务来源为解决大规模风电的并网问题,在风电大规模发展的情况下实现风电与电网的协调发展,国家能源局下达了《关于委托开展风电场并网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编制《大型风电场并网技术规定》。

2 工作简要过程1)2009年7月,标准起草工作小组在北京市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对标准编写要求、标准编写内容、结构进行了初步交流,编制了工作大纲,报国家能源局。

2)2009年8月,考察甘肃、内蒙已运行风电场,与风电公司、电网公司座谈。

3)2009年8月,与风电制造企业座谈。

4)2009年8月~2009年12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5)2010年1月~2010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电网公司、风电机组生产厂商、风电开发商以及相关单位的意见。

6)2010年4月~2010年6月,对各单位反馈回的意见进行梳理并进行了修订,形成送审稿。

3 主要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二)标准编写原则和主要内容1 标准编写原则2结合我国风电接入电网的实际情况和风电发展规划,对大规模风电的并网问题进行研究,编制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明确风电场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

本技术规定编制原则如下:1)技术规定的编制和应用,应规范风电场的功能要求和性能指标,有利于实现风电与电网的协调发展;2)技术规定的编制和应用,应有利于风电场接网设计和关键设备选型;3)技术规定的编制和应用,应有利于规范风电机组的功能要求和性能指标,引导国产化风电机组性能逐渐达到国际先进水平;4)技术规定的编制和应用,应有利于掌握风电场的运行状态和运行规律,制定最优的调度运行策略。

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

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

2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2.0.1 风电机组 wind turbine generator system; WTGS 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系统。 2.0.2 风电场 wind farm; wind power plant: 由一批风电机组或风电机组群(包括机组单元变压器) 、汇集线路、主升压 变压器及其它设备组成的发电站。 2.0.3 风电有效容量 effective capacity of wind power 根据风电的出力概率分布, 综合考虑系统调峰和送出工程,使系统达到技术 经济最优的风电最大出力,为风电有效容量。 2.0.4 风电场并网点 point of interconnection of wind farm 风电场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 2.0.5 风电场有功功率 active power of wind farm 风电场输入到并网点的有功功率。 2.0.6 风电场无功功率 reactive power of wind farm 风电场输入到并网点的无功功率。 2.0.7 有功功率变化率 active power rump rate 在单位时间内风电场输出有功功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变化量和装机容 量的比值。 2.0.8 公共连接点 point of common couping 风电场并网点和公共电网连接的第一落点。 2.0.9 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 low voltage ride of wind turbines 当电力系统故障或扰动并网点电压跌落时, 在一定的电压跌落范围和时间间 隔内,风电机组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


本标准是根据 《国际能源局关于委托开展风电网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函》 (国 能电力[2009]167 号)的安排编制的。 本标准与修订后的国家标准《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Z 19963 共同规定了风电场并网的相关技术要求, 根据标准规定了风电并网的通用基本技 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大型风电场并网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国际能源局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小东 宋璇坤 张琳 郭佳 李炜 李冰寒 韩小琪 饶建 业 余小平 迟永宁 刘纯 石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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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并网技术标准1范围1 0. 1本标准适用于通过110 (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接入电网的新建或扩建风电1 0. 2通过其他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风电场,可参照木规定。

10. 3己投运风电场改建参照本规定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木。

DL/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SD131—1984电力系统技术导则SDJ161—1985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SD325-1989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GB/T 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945-2008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5543-2008电能质量二相电压不平衡GB/T 20320-2006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DL/T 1040-2007电网运行准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安全[2006]34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3. 0. 1风电机组wind turbine generator system, WTGS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系统。

3.0.2风电场wind farm; wind power plant;由一批风电机组或风电机组群(包括机组单元变压器)、汇集线路、主升压变压器及其他设备组成的发电站。

3.0.3风电有效容量effective capacity of wind power根据风电的出力概率分布,综合考虑系统调峰和送出工程,使系统达到技术经济最优的风电最大出力,为风电有效容量。

风电有效容量分为风电场有效容量和风电基地有效容量。

3. 0. 4风电场并网点point of interconnection of wind farm风电场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

3.0.5风电场有功功率active power of wind farm风电场输入到并网点的有功功率。

3. 0. 6风电场无功功率reactive power of wind farm风电场输入到并网点的无功功率。

3.0.7功率变化率power ramp rate在单位时一间内风电场输出功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变化量和装机容量的比值。

3. 0. 8公共连接点point of common coupling风电场并网点和电网连接的第一落点。

3. 0. 9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low voltage ride through of wind turbines当电网故障或扰动引起风电场并网点的电压跌落时,在一定电压跌落的范围内,风电机组能够不间断并网运行。

4风电场技术规定4. 1风电场接入系统4. 1 1风电场送出线路导线截面按照风电场有效容量选择。

风电基地送出线路导线截面按照风电基地有效容量选择。

4.1.2风电场升压站主变压器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容量按照风电场有效容量选择。

汇集风电场群的升压变压器容量参考风电基地有效容量选择。

4. 2风电场有功功率4. 2. 1风电场应具有有功功率调节能力,配置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接收并自动执行调度部门远方发送的有功功率控制信号。

4.2.2在风电场并网以及风速增长过程中,宜控制风电场每分钟有功功率变化率不超过2%~5%;在风速降低过程中或超出切机风速情况下,允许有功功率变化率超过该范围(在超出切机风速情况下,宜分步切除风电机组)。

4.2.3当电网频率高于50.2Hz时,依据电网调度部门指令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

4. 3风电场无功功率4. 3. 1风电场应具备无功功率控制能力,配置无功电压控制系统,能够快速调节无功功率。

4. 3. 2在公共电网电压处于正常范围内时,风电场应能控制并网点电压偏差在额定电压的-3%~+7%范围内。

必要时,在风电场集中加装无功补偿装置。

4.3.3风电场变电站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具有调整主变压器分接头控制风电场电压的能力。

4.3.4风电场无功调节速度应能满足电网电压调节需要。

必要时,在风电场加装快速无功补偿装置。

4.3.5风电场无功容量应按照分层分区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

在满足上述要求下,风电场需配置的无功容量范围可结合风电场实际接入系统情况,通过风电场接入系统无功专题研究来确定。

4. 4风电场电能质量当风电场并网点的闪变值满足国家标准GB/T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值满足国家标准GB/T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三相不平衡度满足国家标准GB/T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的规定时,风电场应能正常运行。

4. 4. 1电压变动风电场在并网点引起的电压变动d(%)应当满足表1的要求。

注:d表示电压变动,为电压方均根值曲线上相邻两个极值电压之差,以系统标称电压的百分数表不;r表示电压变动频度,指单位时间内电压变动的次数(电压由大到小或由小到大各算次变动)。

不同方向的若干次变动,如间隔时间小于30ms,则算一次变动。

4.4.2闪变风电场并网点的闪变干扰值应满足GB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的要求。

风电场引起的公共连接点上长时间闪变值按照风电场装机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的干扰源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

4. 4. 3谐波风电场并网点的谐波注入电流应满足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要求。

风电场向公共连接点注入谐波电流允许值按照风电场装机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具有谐波源的发供电设备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

4.5风电场模型和参数风电场应提供风电机组、风电场电力汇集系统及控制系统可用于系统仿真计算的等值模型和参数。

当模型和参数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反馈给电网调度部门。

4. 6风电场二次部分4. 6. 1基本要求1风电场的二次设备及系统应符合电力二次部分技术规范、电力二次部分安全防护要求及相关设计规程。

2风电场与电网调度部门之间的通信方式、传输通道和信息传输由电网调度部门作出规定,包括提供遥测、遥信、遥控、遥调信号以及其他安全自动装置的种类,提供信号的方式和实时性要求等。

4.6.2正常运行信号在正常运行情况下,风电场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供的信号至少应当包括:1单个风电机组运行状态;2风电场实际运行机组数量和型号;3风电场并网点电压;4风电场高压侧出线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流;5高压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6风电场的实时风速和风向。

4.6.3故障信息记录与传输在风电场升压站需要安装故障记录装置,记录故障前l0s到故障后60s的情况。

该记录装置应该包括必要数量的通道,并配备至电网调度部门的数据传输通道。

4. 6. 4风电场继电保护1风电场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以及二次回路的设计、安装应满足电网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

2为有利于配合风电场低电压穿越功能,快速切除故障减少并网点电压跌落时间,宜配置全线速动的线路保护。

3风电场应配备故障录波设备,该设备应具有足够的记录通道并能够满足故障记录的技术规定。

故障录波设备应具备接入数据传输通道传至电网调度部门的功能。

4.6.5风电场调度自动化1风电场应配备计算机监控系统(或R丁U)、电能量远方终端设备、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等,并满足电网公司《电网二次系统设备配置原则与系统设计技术规范》要求。

2风电场调度自动化系统远动信息采集范围按电网公司《调度自动化EMS系统远动信息接入规定》的要求接入信息量。

3风电场电能计量点(关口)应设在电场与电网的产权分界处,计量装置配置应按电网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原则》执行。

4风电场电能量信息采集范围:各路出线的正向有功电度、负向有功电度、正向无功电度、负向无功电度、带时标的单点信息等。

5风电场调度自动化、电能量信息传输宜采用主/备信道的通信方式,直送电网调度部门及地区电网调度部门。

6风电场调度管辖设备供电电源应采用不间断电源装置(UPS)或站内直流电源系统供电,UPS电源在交流供电电源消失后,其带负荷运行时间应大于40分钟。

7风电场应配置PMU系统,保证其自动化专业调度管辖设备与继电保护设备采用与电网调度部门统一的GPS时钟系统。

8风电场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符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安全「2006] 34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4.6.6风电场通信1风电场接入系统时应具备两条路由通道,其中至少有一条光缆通道。

2风电场与系统直接连接的通信设备如光纤传输设备、PCM终端设备、调度程控交换机、数据通信网、通信监测等设备需与系统接入端设备相一致。

3风电场内的通信设备配置按相关的设计规程执行。

4. 7风电场测试4. 7 1基本要求1风电场接入电网测试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在测试前30日将测试方案报所接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2当接入同一并网点的风电场装机容量超过40MW时,风电场需要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供测试报告;累计新增装机容量超过40MW,需要重新提交测试报告。

3风电场应当在全部机组并网调试运行后6个月内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供有关风电场运行特性的测试报告。

4. 7 2测试内容1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测试。

电能质量测试,包含电压变动、闪变与谐波。

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的验证。

4.8风电场预报系统4.8.1风电场应建立风电场预报系统,具有短期风电功率预测功能。

4.8.2风电场应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供未来15分钟~4小时、次日24小时的风电场输出功率预测值(时间分辨率为15分钟),纳入系统运行调度管理,预测误差应不大于25%。

5风电机组技术规定5. 1有功功率控制5. 11风电机组应具有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接收并自动执行风电场发送的有功功率控制信号,有功功率控制范围可以在0 ~100%(对应风况的最大输出功率)的范围内平稳调节。

5. 1. 2风电机组应具有就地和远端有功功率控制的能力。

5. 2无功功率控制5. 2. 1风电机组应具有无功功率控制能力。

5. 2. 2当风电场并网点的电压偏差在-10%~+10%之间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5. 3频率调节5. 3. 1电网频率变化在49. 5Hz~50. 5H:范围内时,风电机组应具有连续运行的能力。

5. 3. 2电网频率低于47 5Hz时,根据风电机组允许运行的最低频率而定。

5. 3. 3电网频率变化在47 5Hz~49. 5 Hz范围内时,风电机组应具有至少运行10分钟的能力。

5. 3. 4电网频率变化在50. 5Hz~51Hz范围内时,风电机组应具有至少运行2分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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