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8-086)
国有建设用地明细表

拟供应时间(按季度 供应方式(招拍
填报)
挂/协议/划拨)
其他需说明事项
2018年二季度
拍卖
经营性建设用地
2018年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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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建设用地
2018年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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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建设用地
2018年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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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建设用地
2018年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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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建设用地
2018年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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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建设用地
2018年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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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建设用地
龙泉驿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
宗地位置
“体育中心”项目配套用地 十陵街办三环路以东、东风渠以北 规划桃都大道东延线以南、玉龙山庄以北 规划桃都大道东延线以南、玉龙山庄以北 十陵街办外东洪路中段以东、灵龙西路以南 同安街办锦绣路以东、忠北路以南 柏合镇五环路以东、航天技术学院旁 十陵街办三环路以东、东风渠以北 龙泉街办滨河路以西、大十三路以北、东街以东 十陵街办三环路以东、东风渠以北 十陵街办蜀王大道以西、灵龙路以南 十陵街办三环路以东、东风渠以北 规划桃都大道东延线以南、玉龙山庄以北 大面街办车城大道以东、星光中路以北 龙泉街办桃园路以东、芦溪河以北
类别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 用地
龙泉驿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
宗地位置
大面街办金茶路与金枫路交汇处东北侧 洛带镇文轩三路以北、槐树街以西 西河镇成洛路以北、西美中路以东
龙泉街办北大资源以北、皇冠湖以东 大面街道新建路以西
西河镇成洛路以北、西美中路以西 经开区南三路以北,车城西一路以东
大面街道 经开区南三路以南,车城西一路与西二路之间
拟供应时间(按季度 供应方式(招拍
填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修订)-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修订)正文:---------------------------------------------------------------------------------------------------------------------------------------------------- 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通知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05•【字号】清政发〔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通知清政发〔2024〕12号县自然资源局: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6月5日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有序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将2024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市出让1#地块、中寨子养老院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出让,为确保出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权属情况2024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市出让1#地块,该宗出让用地总面积27970平方米,已经获得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地〔2024〕262号)文件批准变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1.6976公顷,其余面积为原有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
2024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市出让中寨子养老院地块,该宗出让用地总面积4600平方米,已经获得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地〔2023〕898号)文件批准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
(二)宗地位置2024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市出让1#地块,该宗地位于清原镇江山华府一期北侧,江山华府二期南侧,东邻路,西至路。
2024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市出让养老院地块,该宗地位于清原镇马前寨村西北侧,南邻202线。
海门2016年至今土地成交明细

区域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临江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三厂镇 海门镇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镇 海门市 海门镇 海门市 海门市 三厂镇 三厂镇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镇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四甲镇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镇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市 常乐镇 三厂镇 海门市 常乐镇 海门镇 海门市 海门市 海门镇
城市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商办; 商住; 纯住宅;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办; 商办;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纯住宅;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纯住宅; 商住; 商住; 商住;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
海门镇 临江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正余镇 包场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永乡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东灶港镇 东灶港镇 东灶港镇 东灶港镇 东灶港镇 东灶港镇 海门镇 东灶港镇 东灶港镇 东灶港镇 东灶港镇 东灶港镇 东灶港镇 东灶港镇 临江镇 海门镇 海门镇 海门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德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德城区人民政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德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出让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9日德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出让计划为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德政发〔2013〕16号),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出让对城市发展的保障和调控作用,为“四类”经营性用地尤其是住房建设等民生用地提供有力保障,改善城市环境和居住条件,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加快城市功能布局调整,促进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范围1.区域范围:含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拟出让土地。
2.用途范围:本计划土地范围只涉及“四类”经营性用地。
三、编制原则1.符合规划、规模适度。
选取地块为城市总体规划中“四类”经营性用途的土地,同时根据前三年年均“四类”用地供应规模,并综合考虑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合理确定2018年土地出让规模。
2.突出重点、合理布局。
紧紧围绕城建重点区域,着重选取棚户区、旧住宅区、老旧商业区、企业低效闲置土地、“两河四岸”、高铁新区的土地,优化调整城区空间布局结构。
宿迁2016年至今土地成交明细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D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北京路南侧,俞杨路东侧2017D7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D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人民南路东侧,水杉大道北侧2017D10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D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众兴路北侧,市民东道东侧2017D4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D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众兴路南侧,洪泽湖大道西侧(1)2017D1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D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西康路西侧,建凌路北侧2017D5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D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泗水大道北侧,解放路东侧2017D11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D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众兴路南侧,洪泽湖大道东侧2017D3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D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解放路东侧,千山路南侧2017D8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D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俞杨路东侧,长春路南侧2017D6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D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北京路南侧,洪泽湖大道东侧2017D12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D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众兴路南侧,洪泽湖大道西侧(2)2017D2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扎下大道南侧、规划滨河路东侧2017G1 宿迁市本级(3213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位于湖滨新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空地。201 宿迁市本级(3213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位于湖滨新区,东至空地,南至新站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空地。2 宿迁市本级(3213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位于湖滨新区,东至紫薇大道,南至空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天和南 宿迁市本级(3213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位于湖滨新区,东至紫薇大道,南至新站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2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扎下镇纬七路南侧、规划滨河路东侧2017G2 宿迁市本级(3213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位于湖滨新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新站路,西至发展大道,北至空地 宿迁市本级(3213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位于湖滨新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天和南路。 宿迁市本级(3213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位于湖滨新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发展大道,北至天和南路。 泗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龙集镇龙民路南侧2017-B06 泗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半城镇雪枫大道南侧2017-D04 泗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城头乡吴城大道南侧2017-D06 泗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孙园镇孙石路北侧,青临路西侧2017-B03 泗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城头乡城头大街东侧2017-B04 泗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天岗湖乡青天路西侧2017-B05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瑞声大道东侧、规划道路北侧2017F3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沭阳县悦来镇育才路东侧2017F6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重庆北路西侧、福州路北侧2017F1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北京南路西侧、学院路北侧2017F5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威海路南侧、泰山路东侧(政府安置小区)2017F4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昆山路西侧、临安路北侧2017F2 宿迁市本级(3213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位于宿城新区,东至家天下小区,南至吉林路,西至东海路,北至家天 宿迁市本级(3213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位于老城区,东至规划道路、空地,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C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意杨大道南侧、金桂路西侧(1)2017C1 江苏省泗阳县2017年C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意杨大道南侧、金桂路西侧(2)2017C2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宿迁大道南侧、百盟物流园北侧地块五2017E7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百盟物流园南侧、环园东路西侧2017E2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韩山镇324省道北侧韩西小区(二)2017E9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宿迁大道南侧、百盟物流园北侧地块二2017E4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宿迁大道南侧、百盟物流园北侧地块一2017E3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宿迁大道南侧、百盟物流园北侧地块三2017E5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字街道石桥路东侧、康居路南侧2017E10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吴集镇324省道南侧(原派出所)2017E13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韩山镇324省道北侧韩西小区(一)2017E8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柴米河南侧、常州路西侧2017E12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字街道康居路北侧、十小路西侧2017E11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淮河大道东侧、智慧路北侧(湾河御景安置小区)2017E1 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宿迁大道南侧、百盟物流园北侧地块四2017E6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32135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至通达大道,南至富民河,西至石公山路,北至玄武湖西路2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32135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至通达大道,南至鄱阳湖路,西至石公山路,北至淀山湖路2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32135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至红海大道,南至西湖西路,西至天池山路,北至鄱阳湖路2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32135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至天池山路,南至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北校区,西至利民河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32135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至石公山路,南至阳澄湖路,西至通湖大道,北至富民河201 泗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萝卜李路东侧、泗州大街北侧2017-A04 宿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位于宿豫区,东至扬子江路,南至空地,西至顺河东路,北至洪泽湖东路。2017(经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13•【字号】九府字〔2024〕40号•【施行日期】2024.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局:《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九自然资文〔2024〕18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拟定的出让方案,请依法依规组织好宗地出让工作。
2024年6月13日附件1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一、九江职大原农校地块(一)基本情况。
该宗地位于京九路以南、龙开河故道以东,宗地面积35782.27平方米(合53.6734亩)。
四至范围:东至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南至南海路、西至龙开河绿线、北至京九路。
(二)土地利用规划条件。
1.宗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3,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2.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求、配套设施要求、竖向设计要求、停车与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建筑设计要求、亮化要求、绿化景观市政设施设计要求和其他要求详见出让用地规划条件审批表2024年第(ZB010)号。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关于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建设指标详见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设条件核实》。
(2)该地块在建设开发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或疑似地下文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建设。
(3)出让范围内地面建筑物由土地受让方自行拆除,相关费用由土地受让方自理。
(4)竞得人须严格执行九江市工改办《关于实施九江市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江西省“多测合一”管理服务平台选取一家测绘单位,为建设单位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提供全套测绘服务。
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5.31•【字号】拉国土告字[2012]04号•【施行日期】201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拉国土告字[2012]0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拉萨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报经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该宗地总面积63566.1平方米(合95.35亩)(以实测面积为准),按规划要求分成3宗挂牌,地号分别为2012-04-1、2012-04-2、2012-04-3。
地块编号:2012-04-1宗地位置:滨河大街以南、广场西路以东、广场东路以西。
面积:22684.8平方米(合34.03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用地性质:市政设施及绿化用地。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不高于1.5。
建筑密度:不高于30%。
绿地率:不低于30%。
建筑高度:控高21米。
根据《拉萨市柳梧新区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拉萨市城乡规划条例》要求,拟建项目北侧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南侧退道路红线不小于8米;西侧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东侧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退城市绿线不小于4米。
(以上设计条件以项目建设实际核定为准)。
机动车出入口:西、北、南、东。
地块编号:2012-04-2宗地位置:香格里拉大街以南、广场西路以东、广场东路以西。
面积:19314.3平方米(合28.97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用地性质:市政设施及绿化用地。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不高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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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8-086)
经批准,受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具体四至范围:东至黄庆光用地;南至李屋村;西至空地;北至创兴大道,详见宗地图。
(二)出让地块在批文范围内已完成征地,签订征地协议并已全额兑现征地款,不存在争议。
该地块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土地已完成平整及清表,没有法律纠纷。
道路、给水、排水、通电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含通暖气)已完成。
宗地
编号
441802004012
GB00117
宗地面积(平方米)
13907.24
宗地
坐落
清远百嘉科技创新园
出让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容积率≤2.5
建筑
密度
建筑密度≤45%
绿地率
绿地率≤10%
建筑限高(米)
≤24
土地
用途
工业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投资
强度
≥48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312万元
起始价
626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15日09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8日16时
基础设施配套
道路、给水、
排水、通电
是否土地平整
是
排污设施状况
红线外已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备注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投产两年后年产值≥人民币9750万元/公顷,年税收≥人民币375万元/公顷。
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向受让人现场移交土地。
4、该项目建设时间为3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