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
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

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标题: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文档模板范本一、引言招投标是一项重要的供应链管理工具,它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商业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本文档将重点介绍三种评标办法,帮助招标人以及投标人更好地理解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环节。
二、背景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如果评标不公平、不透明,就会导致投诉、纠纷甚至法律诉讼。
因此,评标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1. 最低价法最低价法适用于商品类招投标,其评标原则为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在使用最低价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1 在标书中要求的质量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2 最低价投标者在逐项标价时不能超出其他投标者的标价以及招标人的预算。
1.3 多个投标者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可通过附加条件的方式来评分。
2. 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是针对服务、工程类招投标的常用评标方法,其评标原则为综合考虑技术、品质、价钱等因素,评出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在使用综合评价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2.1 评分指标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制定。
2.2 评分方法应该透明、公平。
2.3 评分过程应该有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评估。
3. 技术评定法技术评定法适用于技术含量高的服务、工程类招投标,其评标原则为侧重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结合成本评定,评出技术得分最高者中标。
在使用技术评定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3.1 技术评定需要有行业专业人士参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评估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
3.2 除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外,成本评估也是评定的重要指标。
四、总结本文档介绍了招投标中三种常用的评标办法,分别是最低价法、综合评价法和技术评定法。
每种评标办法都有其适用场景和评定原则。
在使用时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招投标过程中评标环节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五、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招投标:指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采购或销售与其业务范围有关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等的活动。
评标办法(综合打分规定)

评标办法(综合打分规定)
本评标办法旨在规定综合打分的规则和程序,以确保评标过程公正、透明,并确保最终评选出最符合要求的投标方。
一、评标标准
评标将基于以下标准进行打分:
1. 技术方案(30%):评估投标方的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和适应性。
2. 经验与能力(30%):评估投标方的经验和能力,包括类似项目的经验和团队的专业能力。
3. 价格(40%):评估投标方的报价是否合理和竞争力。
二、评标程序
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技术方案进行评估,根据创新性、可行性和适应性进行打分。
3. 然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方的经验与能力进行评估,包括评估经验和专业能力。
4.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方的报价进行评估,根据合理性和竞争力进行打分。
5. 每个评标标准将根据其权重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打分。
三、综合打分计算
综合打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打分 = 技术方案得分 * 技术方案权重 + 经验与能力得分 * 经验与能力权重 + 价格得分 * 价格权重
四、最终评选
综合打分最高的投标方将被选为中标方。
如果出现综合打分相同的情况,则将根据其他评审因素以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最终决策。
以上为评标办法(综合打分规定)的内容,旨在确保公正、透明的评标过程,以选出最符合要求的投标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介绍评标办法是在招投标过程中,用于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方法。
通过评标办法的运用,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人的资质和能力,以确定最佳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原则综合评估法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评标办法应确保投标人的评估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没有歧视或偏见,并且全程记录以防止不端行为。
2. 透明度:评标办法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应该明确、透明,使参与招标的各方能够理解评估过程和结果。
3. 公示公告:评标办法的实施应当通过公示公告的方式告知各参与方,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4. 有效性:评标办法应能够准确判断投标人的能力和资质,以便选出最有能力完成项目的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步骤综合评估法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资格预审: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这一步骤通常涉及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
2. 技术评估: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其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评估内容可能包括技术文件的审查和技术专家的评审。
3. 经济评估:对技术评估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经济评估,评估其价格合理性和经济实力。
评估内容可能包括投标文件的价格分析和财务状况的评估。
4. 综合评定:根据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估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佳中标人。
综合评定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综合评定方法。
注意事项在制定和执行综合评估法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法律合规性:评标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的执行通常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由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并遵守评标规则和程序。
3. 文件保存:评标办法的执行过程应有完整的文件记录,包括评标委员会的决议、评标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备后续审查和核查。
4. 公告公示:评标办法的执行结果应通过公告公示的方式告知各参与方,确保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总结综合评估法是一种用于评价投标人综合能力的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解析1、基准价按照18号令第五十一条①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②政府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基准价是满足投标条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满分,其余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③非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基准价一般是在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取其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数较少时直接取其投标报价平均值。
④也有采用加权基准价的,就是招标人设有标底,评标基准价有标底和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构成,即评标基准价=标底*权值a+去掉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投标报价平均值*(1-a)2、商务标评审步骤2.1公布招标上限控制价。
2.2确定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小于或等于上限控制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凡报价大于此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商务标评审,其商务标分值为零。
2.4商务标评审打分(满分100分)a)商务标分数的组成:①总报价(满分40分)②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满分40分)③措施项目(满分20)b)商务标每一项的具体评分办法:具体得分计算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①总报价(满分40分)计算评标基准价:各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
以算术平均值下浮3%即为评标基准价,当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1%)扣0.5分,扣完为止。
投标总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得分=40-|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投标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得分=40-|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5②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满分40分)从招标上限控制价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选取40项分部分项工程(在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分部分项提交评标委员会该40项分部分项项目的明细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1. 背景本评标办法旨在为评审标书提供一种综合评价方法,以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投标者的能力和优劣势。
2.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评审过程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 透明公开:评审过程和结果应向所有投标者公开,确保信息对称。
-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技术能力、经验、财务实力及报价等综合因素。
- 独立决策: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评定,避免受到其他相关方的影响。
3. 评审流程- 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资格进行初步筛选,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者进入正式评审阶段。
- 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等。
- 经济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报价进行评估,并与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考虑。
- 财务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
- 最终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作出最终评定,确定中标者。
4. 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对投标者进行评价:- 技术能力:评估投标者的技术实力、团队配置和项目经验等方面。
- 经济因素: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报价、成本控制能力和合理利润等因素。
- 财务实力:评估投标者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信誉程度等。
- 相关经验:考察投标者过去类似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客户满意度等。
5. 结论本评标办法通过制定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评审流程和标准,旨在保证评定投标者能力和优劣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决策,综合考虑技术能力、经济因素和财务实力等相关因素,以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中标者。
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委会应坚持公正、公平、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独立评选的原则。
2、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评选程序:评标包括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如有任一项未通过的则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委会各成员分别就各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并逐一评分,满分100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3.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按下表中评审指标逐一评审,全部通过才能进入综合评分:3.2、综合评分(100 分):本项目中所要求的提供的检测报告、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要求在招标公示前取得,否则无效。
备注:(1)以上评分汇总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能清晰反映业绩评分的实质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3澄清有关问题: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进行询标。
针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提供相关材料。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4失信核查评标委员会查询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并再次对递补的投标人进行核查。
3.4.1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5、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委会对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失信核查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办法是决定中标结果的关键因素之一。
其中,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作为一种常见的评标方法,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应用场景。
一、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概念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顾名思义,是将技术评分和价格因素相结合来确定中标人的一种评标办法。
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打分,然后在技术得分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投标价格最低的作为中标人。
这种评标办法的核心在于,既重视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优劣程度,又充分考虑价格的竞争因素,以达到在保证一定技术质量的前提下,实现采购成本的最优控制。
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操作流程1、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资格符合性等方面。
不符合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淘汰。
2、技术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
评审内容通常包括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可靠性,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等。
评标委员会根据事先确定的技术评审标准和权重,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3、确定技术合格投标人根据技术评审的得分结果,确定技术得分达到预先设定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
只有技术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价格评审环节。
4、价格评审对技术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比较。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将被列为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5、最终确定中标人综合考虑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的结果,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三、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优点1、兼顾技术与价格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能够在保障项目技术要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充分发挥价格竞争的优势,有利于采购方获得性价比最优的解决方案。
2、促进公平竞争这种评标办法使得技术实力较强且价格具有竞争力的投标人更有机会中标,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节约采购成本通过价格竞争,能够促使投标人在保证技术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投标价格,从而为采购方节约资金。
4、提高采购效率相对简单明了的评审流程和标准,有助于缩短评标时间,提高采购效率。
评标办法及细则范文

评标办法及细则范文评标办法及细则是在招标或投标活动中对于投标人提交的标书进行评估和选择的规则和规定。
评标办法的制定,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保障招标单位选择到最合适的承包商或供应商。
本文将详细讨论评标办法及细则的内容,包括评标办法的基本原则、评标办法的主要细则以及评标办法的具体步骤等。
1.评标办法的基本原则在制定评标办法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评标活动应受到业务和机密要求的限制,但评标记录、决策过程和评审结果应对投标人公开透明,以确保公正竞争。
(2)公正竞争原则:评标活动应充分保障每个投标人平等参与,没有利益的偏向和歧视性待遇。
(3)客观评审原则:评标过程应基于客观、科学、公正、公允的标准,避免主观性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4)权威决策原则:评审结果应由评标委员会或专家组进行决策,并做出书面决策,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评标办法的主要细则(1)资格预审:在招标活动前,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以排除不具备参与招标资格的投标人。
(2)标书评审:评审标书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进行。
评审应包括技术、经济、财务、合规性等方面,以确保承包商或供应商能够满足招标单位的需求。
(3)评分系统:评标办法应制定相应的评分系统,根据不同的评审指标和权重对标书进行评分,以便综合评价和比较各个投标人的优劣。
(4)资格宣布和通知:评标委员会或专家组应在评审完毕后宣布中标或推选结果,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通知应包括评审意见和评分情况,以保障反馈的透明性。
3.评标办法的具体步骤(1)组建评标委员会或专家组:评标委员会或专家组应由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制定评标文件:评标文件应包括评标标准、评分系统、评审流程等,以明确评审的原则和规范。
(3)评审标书:评审应按照评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评审过程中,应记录评审意见、问题和疑问,并向投标人索取进一步的解释或补充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
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价格得分+技术和服务方案得分+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价格得分30分,技术和服务方案 63分,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情况7分。
各投标人总分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信誉情况扣分。
各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情况(评标委员会独立打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时,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除最高、最低分后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按投标价格评分公式由采购机构计算,评标委员会审核。
根据上述评标原则,分值安排如下:▲评标价格(A=30分):(1)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采购机构当场统一计算)。
(2)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总投资,价格分将作零分处理。
▲技术和服务方案(B=63分):主要包含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性,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和机构服务优劣程度以及承诺和优惠等方面的因素。
评审要点为:(1)投标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8分):●投标方案总体设计、建设方案、软件开发方案和产品选型等,投标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和扩展性;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安全严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是否有独到的优势(3分);●投标技术方案内容是否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程度,系统的应急方案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是否符合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3分);●项目建设思路、原则、特点、技术要求的理解情况,是否全面了蒙城农业物联网应用生产管控与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的技术架构和数据特性,结合本次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是否合理;投标方案在确保阶段性任务实现的同时,是否统筹考虑了总体目标的实现(2分);(2)系统方案讲解与系统演示情况(13分):●是否有可演示的原型系统,原型系统是否符合蒙城农业物联网应用生产管控与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实际情况;无原型系统演示或演示不符合业务需求的实际此项不得分(6分);●投标方案是否详细阐述对“蒙城农业物联网应用生产管控与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功能模块、数据交换、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的理解;系统如何实现各层级间数据的对接,能否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并根据各事业站各自不同的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操作方案(5分);●方案讲解和系统现场演示中对专家提出问题的回答情况是否全面、科学、合理(2分);(3)投标软硬件产品的性能、功能与需求的吻合程度(4分):●投标产品的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包括所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随机软件等),是否体现一定先进性、可靠性、成熟性、易维护性、可扩展性,结合投标产品的知名度、销售量、市场占有率等情况,投标产品是否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具有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等情况,在同类产品中是否具有优势等(4分)。
(4)投标方案的优势和项目功能的实现情况(17分):●投标方案设计中对现有系统的系统架构、数据结构是否有深刻理解,能否提出各层级间衔接的技术方案和保障措施,以及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对系统需求进行优化设计的情况。
投标人对本次项目的技术难点分析、风险分析和解决难题、规避风险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3分);●投标方案是否提出合理可操作的各相关系统之间的衔接及整合方案,是否有安全、稳定、成熟可行的方案,是否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和资源数据,最大程度保障用户多年的信息化成果,在不影响现有业务办理的同时,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和系统的平滑升级,并考虑系统的扩展和延伸能力,承诺与其他软件、硬件产品供应商的合作等情况(4分)。
●投标方案各系统与市农业局权力阳光系统一期的整合是否能提供可靠的技术解决方案(2分);●投标方案对于与市农业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之间,是否做到无缝集成,功能整合是否高效,方便;特别是各事业站的公文收发使用实现,及能否与省农业厅进行自动的电子公文交换(2分);●投标方案对于与各事业站现有行政审批监管类系统之间权力阳光数据的实时交换否能提供可靠的技术解决方案(3分);●投标方案各系统与市农业局原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平台整合(统一的用户授权和身份认证、统一的权限管理、统一的基础管理等方面)是否能提供可靠的技术解决方案,实现系统管理的统一性,同时保证了市农业局“数字农业”的整体性(3分)。
(5)组织实施方案(2分):投标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软件开发、系统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调优、应用开发培训、系统管理培训、系统运行维护培训等内容,以及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
(6)售后服务方案情况(7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等情况,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本地是否拥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非本地投标人在杭州是否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第三方协作单位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2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是否具有对各种故障和特别要求的快速解决能力;对系统维护期内安排至少1名/一年开发人员常驻采购单位现场的承诺情况,是否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等(3分)。
●投标设备原厂质保期限及服务承诺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是否提供设备原厂商的质保服务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投标设备的配件、附件、备品备件的准备和保障措施情况,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情况(2分)。
(7)项目的投入和项目组人员素质情况(5分):●是否具有完备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与作业人员总数、作业设备、软件和系统集成的综合水平情况(1分);●拟担任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是否具有相关业务资源系统项目建设经验,项目经理是否具有调动投标人各项资源能力,确保100%到位所采取的措施情况;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工作履历、工程实践证明资料、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等情况(参考履历表和相关资料、证书等)(2分);●项目组实施人员专业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数量是否充足,配置是否合理等;是否具有类似项目建设经验,项目组人员资质、工作履历、工程实践证明资料、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等情况(参考履历表和相关资料、证书等)(2分)。
(8)培训、测试、试运转和验收(2分):●投标人提出的功能测试、试运转及验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等(1分);●投标人提出的培训计划(是否提供业务人员应用培训和管理员级培训)、地点、组织、人员配备、软硬件资料等内容是否完整、科学合理,费用是否计入总报价(1分)。
(9)质量保证措施和建设工期承诺(2分):●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有明确的建设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等(1分);●投标方案是否提出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单位要求,按期完成软件开发、系统设计、部署测试、上线运行、验收等措施(1分)。
(10)优惠和承诺情况(1分):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包括与其他软件、硬件产品供应商的合作和可实现程度等。
(11)投标文件的制作情况(2分):相关资料的提供情况,是否真实、完整、清晰、有序、合理;投标文件是否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C=7分):主要包含投标人的资质、类似项目建设成功案例等方面的因素。
评审要点为:(1)投标人基本情况(3分):●投标人已取得省级以上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资格证书(1分);●投标人开发的与项目相关软件(办公行政审批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等)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分)。
(2)投标人类似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4分):2009年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类似软件开发项目,结合已完工的工程案例和用户反应情况,参考合同复印件或用户验收报告等工程实例证明(原件备查,采购机构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业绩证明原件:如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等,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是否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等情况;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等实施项目证明材料与投标主体无关或违规转包分包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扣分直至认定投标无效。
●2009年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省、市级农业系统相关信息化软件开发项目,合同金额20万以上每个1分,50万以上每个得2分,此项最高为4分。
▲综合得分=A+B+C▲减分:投标人的信誉情况(D):政府采购领域中投标人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浙江省范围内政府采购领域中受到不良行为记录处罚的每次扣1分。
▲总分=综合得分-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