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51

《联邦党人文集》51《联邦党人文集》51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著第五十一篇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汉密尔顿或麦迪逊)原载1788年2月8日,星期五,《纽约邮报》致纽约州人民:那末,我们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方法来切实保持宪法所规定的各部门之间的权力的必要划分呢?能够作出的唯一回答是,因为发现所有这些表面规定都嫌不够,必须用下述办法来弥补缺陷:这样来设计政府的内部结构,使其某些组成部分可以由于相互关系成为各守本分的手段。
我不想充分发挥这个重要的意见,只想大胆作些一般性论述,这或许会把这个意见搞得更清楚一些,并且使我们能对制宪会议所拟定的政府原则和结构作出比较正确的判断。
为了要给政府分别行使不同权力奠定应有的基础——在某种程度上都承认这对维护自由是必不可少的——显然各部门应该有它自己的愿望,因而应该这样组织起来,使各部门的成员对其他部门成员的任命尽可能少起作用。
如果严格遵守这条原则,那就要求所有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最高长官的任命,均应来自同一权力源泉——人民,尽管通过的途径彼此并不相通。
这样一个组织各部门的计划,实际上也许没有想象那么困难。
然而,在执行时会有一些额外费用。
所以必须容许与原则有些出入。
特别是在组织司法部门时,严格坚持这条原则是不利的。
第一,因为特殊资格在成员中是极其重要的,所以主要考虑的应该是选择那种最能保证这些资格的挑选方式;第二,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
同样明显的是,各部门的成员在他们的公职报酬方面应该尽可能少地依赖其他部门的成员。
如果行政长官或法官在这方面并非不受立法机关约束,他们彼此之间的独立只是有名无实而已。
但是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
在这方面,如同其他各方面一样,防御规定必须与攻击的危险相称。
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
人的利益必然是与当地的法定权利相联系。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

《联邦党人文集》要点(共49章85篇)《联邦党人文集》是1787年10月27日至1788年5月28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
一、概况(1)(1787.10.27)●本文集是为了讨论联邦和新宪法草案的作用。
●二选一:要么接受新宪法草案,要么分裂合众国。
二、论外国势力的危险(2-5)(1787.10.31-11.10)(分裂的国家会造成外国来的危险)●安全问题是一个自由民族的首要问题。
●统一的国家政府的好处:1.有利于网罗全国最好的人才。
2.有利于国际法和条约的统一贯彻执行。
3.有利于民族安全。
4.更能深谋远虑地应对各种情况。
5.更能被他国接受认可。
6.能照顾到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
7.能调配全国的资源和力量,增强任何辖区的防御。
8.可消除成员国之间的摩擦、纠纷。
●国家自身的强大会引起他国的利益受损,造成嫉妒、纠纷以至战争。
●一个民族或家庭内部分裂,兄弟阋墙,则内祸外乱必起。
●分裂的各国成员无法长期均势,不能互相共同发展,势必互相嫉妒、猜忌、发生冲突。
就像欧洲各国一样。
三、论各成员国不和的危险(6-7)(1787.11.14-19)●导致国家之间敌对的原因很多,特别是统治者个人原因。
●商业精神不能减少战争,它会改变战争的目的,甚至促进战争。
●相邻的国家,往往是天然的敌人。
●分裂的后果:1.领土争端永远是孕育国家之间敌对的最肥沃的土壤,辽阔的西部国土将是各成员国相互敌对的大舞台。
2.商业竞争、合众国的公债分配也会滋生争端。
3.各国法律的权威无法保障。
四、各成员国之间相互为敌的后果(8)(1787.11.20)●分裂之初,因为人们对军队的戒心,各国防御工事缺乏,门户大开,战争更为残酷。
●然后因为战争的残酷,即使是最崇尚自由的国家,也会牺牲人们的一部分自由来建立常备军事机构。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平衡的政治艺术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平衡的政治艺术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平衡的政治艺术——《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赵光勇[摘要] 《联邦党人文集》所体现出来的美国制宪者的思想,是一种平衡的政治艺术。
他们寻求的,就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平衡,“民主”与“民治”的平衡,政府权威与人民自由的平衡,权力和权力的平衡。
在这样的制度下,既有秩序,又有自由;既有政府的权威又有人民的权利,实现了一种最佳的政治平衡。
[正文]当政治统治的资格不再来源于道德和宗教后,又从哪里寻找它的合法性?或者说,政府权威的来源是什么?当君主制开始压制自由的时候,又有什么样的政府形式能够捍卫我们的权利?如果有一个既能带来秩序,又能保卫自由的政府,这样的政府要如何组织?有没有这样一个政府,权力既掌握在人民手中,又能免于人性阴暗面的影响?政府的权力如何行使?谁来控制政府?如何制约权力?民主与自由能不能和平共处?在一个大国里,能否实现民主?美国政治制度的设计者们,吸取前人的政治智慧,对这一系列的问题,从实践层面给出了回答。
难能可贵的是,这份答卷,200年后还没有过时。
这份答卷,就是1787年美国的宪法。
如果说,美国宪法是制宪者们对上述问题给出的答卷的话,那《联邦党人文集》就是一次系统的答案解析。
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评,联邦党人让美国人相信,这个答案就是美国的新宪法。
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结束后,反对新宪法的力量很强大。
十二个州必须有九个州批准,宪法才能生效。
支持宪法和反对宪法的双方展开了一场大辩论。
这场大辩论是通过小册子、报纸、和演说进行的。
在辩论中,出现了一系列文章,这便是后来的《联邦党人文集》,是制宪会议的主要人物汉密尔顿、麦迪逊和约翰·杰伊以普布利乌斯的名义呼吁纽约州的投票人接受新宪而写的。
从行文和学理角度来看,《联邦党人文集》也许是政治思想史名著里面最通俗易懂的一本书了。
可是,时至今日,它仍然被认为是对美国宪法权威的解读。
汉密尔顿的法律思想

汉密尔顿的法律思想亚历大山·汉密尔顿(1757年-1804年),参加过美国的独立战争,是美国宪法的主要起草人,曾任美国财政部长。
他的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联邦党人文集》一书中。
汉密尔顿极力主张在美国应该实行以三权分立为基础的共和制,取消邦联,实行联邦制,并在美国的宪法中规定下来。
汉密尔顿继承了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并根据美国的社会实际,提出了三权分立、相互牵制平衡的主张。
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种权力相互分开,分别由不同的人和部分来行使。
他说:“把权力均匀地分配到不同的部门;采用立法上的平衡和约束,设立由法官组成的法院,法官在忠实履行职责的条件下才能任职,人民自己选举代表参加议会”。
汉密尔顿认为只采取权力分工还不够,还必须有牵制。
“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
”当然,汉密尔顿所主张的权力分立也并不是绝对的分开。
他认为,“只要各个权力部门在主要方面保持分离,就并不排除为了特定目的予以局部的混合,此种局部混合,在某些情况下,不但并非不当,而且对于各权力部门之间的互相制约甚至还是必要的。
”1.立法权。
汉密尔顿主张立法权由参、众两院组成的议会来行使,“如果全部立法权力尽皆委托给单一的代表机构,比之要求一切公众立法均需分别由不同之机构所认可,其危险显然是更大的。
”他认为,实行两院制既对立法机关内部实行了制约,同时对行政权也有牵制作用,因为“由于超越权力或背离职守的阴谋,需经两个不同的机构的同意才能实现,而单一的机构则容易为野心所左右或为贿路所腐蚀,这样就加倍地保障了人民的利益”。
2.行政权。
汉密尔顿主张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机关,实行中央集权,赋予总统广泛的权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行政管理的完善,他认为,“使行政部门能够强而有力,所需的因素是:统一、稳定、充分的法律支持和足够的权力”。
3.司法权。
汉密尔顿主张司法独立,同时还要极力扩大司法权,因为“行政部门不仅具有荣誉、地位的分配权,而且执掌社会的武力。
《联邦党人文集》探析

《联邦党人文集》探析作者:常杰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6年第24期摘要《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美国宪法原理”,是一本全面为新宪法辩护的著作,它一方面为反对派对新宪法的种种批评和攻击作出反驳和解释,另一方面也对新宪法和创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所依据的基本原则做了分析和阐述。
它分别阐述了1781-1787年间邦联的缺陷,重申建立联邦主义和国家主义相联合的这样一种联邦共和政体的必要性、现实性和优越性;详尽阐述了联邦机构的设置、联邦应有的权力、联邦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和权力划分的原则、以及联邦各机构首脑的职责及任免等等。
本书的重心在于阐明美国亟待建立中央相对集权的强大的联邦政府,以保证政治上的统一,促进经济繁荣,实现国家稳定,但同时也强调国家不过多地侵犯各州和个人的合法权利。
关键词《联邦党人文集》联邦三权分立中图分类号:D9712 文献标识码:A1本书概况本书由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三位作者合作完成。
1787年5月,应美国邦联国会的约请,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举行了费城会议,此次会议重新制定了一部宪法。
按照宪法规定,新宪法至少需有9个州的同意才能生效。
然而,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对新宪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拥护,或者反对。
紧接着,就发生了美国史上最激烈的关于宪法问题的讨论,而《联邦党人文集》就是这次论战最大的产物。
书中论述的联邦制政体更切合取得独立后的资产阶级那时的政治愿望。
因此,本书对各州批准新宪法起了促进作用。
一般认为,《文集》是对持续沿用到今天的美国宪法和联邦政府所依据的原则的精辟阐述。
美国最高法院曾把它作为宪法的来源加以论证。
曾任首席法官的马歇尔说:“其实质上的优点使它具有这种崇高的地位。
”在资产阶级代议制政体也就是政治学的理论方面,国内外学者均给予其很高的评价,同时,本书对后来很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制定也有相当大的影响。
2 《文集》的主要论点《文集》关于政体的主要论点有如下四个:(1)统一,还是分离?答案是统一。
联邦党人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为《独立日报》撰写为《独立日报》撰写(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对目前邦联政府的无能有了无可置疑的经验以后,要请你们为美利坚合众国慎重考虑一部新的宪法。
这个问题本身就能说明它的重要性;因为它的后果涉及联邦的生存、联邦各组成部分的安全与福利,以及一个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引人注意的帝国的命运。
时常有人指出,似乎有下面的重要问题留待我国人民用他们的行为和范例来求得解决: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
如果这句话不无道理,那未我们也许可以理所当然地把我们所面临的紧要关头当做是应该作出这项决定的时刻;由此看来,假使我们选错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那就应当认为是全人类的不幸。
这个想法会在爱国心的动机之外又增加关怀人类的动机,以提高所有思虑周到的善良人士对这事件的关切心情。
如果我们的选择取决于对我们真正利益的明智估计,而不受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实的迷惑和影响,那就万分幸运了。
但这件事情与其说是可以认真预期,还不如说是只能热切希望而已。
提供给我们审议的那个计划,要影响大多的私人利益,要改革太多的地方机构,因此在讨论中必然会涉及与计划的是非曲直无关的各种事物,并且激起对寻求真理不利的观点、情感和偏见。
在新宪法必然会碰到的最大障碍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下列情况:每一州都有某一类的人,他们的明显利益在于反对一切变化,因为那些变化有可能减少他们在州政府中所任职位的权力、待遇和地位;另外还有一类人,他们出于不正常的野心,或者希望趁国家混乱的机会扩大自己的权力,或者认为,对他们来说在国家分为几个部分邦联政府的情况下,要比联合在一起有更多向上爬的机会。
然而,对于有这种性格的人,我并不打算详述我的意见。
我清楚知道,不分青红皂白,随便将哪一路人的反对(仅仅因为他们所处地位会使他们可疑)都归给予利益或野心,不是实事求是的。
天公地道,我们必须承认,即使那样的人也会为正当目的所驱使。
《联邦党人文集》导读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05级硕士生 谭彦德
一、《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
《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也有被翻译为《联邦论》的(例如在台湾)。大陆通行的是程逢如、在汉、舒逊的译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笔者另见过严欣淇译述的版本(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译者直接将其命名为《美国宪法原理》,虽然与原名在字面上不甚相符,但是却一语点明了这本书的主旨和功能,可谓最佳译法 。这个版本是作者于民国三十七年翻译的,为"去繁就简"编译而成,但缩减、改写、重组处过多。台湾学者钱永祥指出,台湾还有谢叔斐的译本,认为这个版本虽然仍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比起上述两个译本,似乎要高明一些 。老实说,程逢如、在汉、舒逊的译本最多也只能说是差强人意,错讹之处不在少数。
宪法对参议院的设计集中体现了美国政体的贵族民主(贵族制)而非人民民主的特征。参议院实际上扮演了一个民主时代的"元老院"或"贵族院"的角色。比如参议员至少年满30岁,籍满9年,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并实行高额财产资格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参议院在诸多权限上要高于众议院。参议院与总统联合享有缔约权,在行政方面参与对官员的委任,总统对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也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在司法方面承担审议总统弹劾案的法庭职能。
混和政体的各种因素中,民主位居重要地位,因为共和政体要追求的是政治权力的共享,而民主则能覆盖最大部分的公民。但是, 事实上《联邦党人文集》的一个核心目标即是限制和驾驭民主。《联邦党人文集》改邦联下的国会一院制为两院制用意之一即在此。 参议院相当于"政府中精选而稳定的组成部分",以牵制更受大众控制和影响、多变的众议院。文集的第62、63等篇集中论证了两院制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汉密尔顿

•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由于和华盛顿关系密切,思想深受其 影响,颇为相似。分权制衡理论是汉密尔顿思想中最耀眼 的奇葩,在汉密尔顿的政治实践中一直把分权制衡作为设 计政府的基本原则。汉密尔顿主张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 三个权力部门分立,并明确三个部门的权限范围,三个部 门应独立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各个权力部门之间不得相互 侵犯。为了保证各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力划分,汉密尔顿提 出了如下措施:一是各部门应该有自己的愿望,各部门的 成员对其他部门成员的任命尽可能少起作用。二是各部门 的成员在他们的公职报酬方面应该尽可能少地以来其他部 门的成员。三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 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他认为,这是保障权力分立 最可靠的办法。
• 首先,在横向方面。麦迪逊认为没有分权就没有自由,他在 首先,在横向方面。麦迪逊认为没有分权就没有自由, 联邦党人文集》中指出: 立法、 《联邦党人文集》中指出:“立法、行政和司法权置于同一 人手中,不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 人手中,不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 自己任命的或选举的,均可公正地断定是虐政。”因此麦迪 自己任命的或选举的,均可公正地断定是虐政。 逊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逊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且 对这三种权力的权限进行了具体的划分, 对这三种权力的权限进行了具体的划分,这在由他起草的美 国宪法中可以找到痕迹。同时麦迪逊也意识到, 国宪法中可以找到痕迹。同时麦迪逊也意识到,分权只是对 权力的消极控制,制衡才是对权力积极的控制, 权力的消极控制,制衡才是对权力积极的控制,在《联邦党 人文集》中他也说到: 人文集》中他也说到:“防止把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 最可靠办法, 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 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 关于权力间的制衡, 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关于权力间的制衡,麦迪逊 提出了自己想法: 提出了自己想法:各部门有对其他部门行使潜在的在法定范 围内的有限否决权的权力; 围内的有限否决权的权力;各部门成员对其他部门的成员的 任命尽可能少起作用,特别是在组织司法部门时; 任命尽可能少起作用,特别是在组织司法部门时;各部门的 成员在他们的公职报酬方面应该尽可能少地依赖其他部门的 成员。以上这些分权与制衡的关系都在美国宪法中得到体现, 成员。以上这些分权与制衡的关系都在美国宪法中得到体现, 分权制衡理论虽不完全是麦迪逊独创, 分权制衡理论虽不完全是麦迪逊独创,但是在宪法的框架内 将其明确化却是史无前例的。 将其明确化却是史无前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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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4年毕业于纽约皇家学院,
主修法律。 1778年,杰伊被选为大陆会议 第五任主席。 1789年,拒绝了华盛顿的国务 卿任命,担任第一任联邦首席 大法官。 1794-1800年,辞去大法官职务, 任纽约州州长。 1800年,再次拒任亚当斯的首 席大法官任命。 1802,拒任州长,退出政坛。
(三)邦联的弊端
“我们在不联合的情况下将会招致外国
武力和诡计的种种威胁。……假如这些 州完全分裂,或者只联合为几个局部的 邦联,那么它们所分成的各部分,彼此 会经常发生激烈的斗争。”(第23页) “目前的邦联政府不足以维持联 邦。……我们的国家制度存在着实质性 的缺陷,必须设法使我们摆脱迫在眉睫 的混乱状态。……我们既无军队,又无 钱财,也无政府。”(第71—72页)
容易地发现下列情况:每一州都有某一类的人, 他们的明显利益在于反对一切变化,因为那些 变化有可能减少他们在州政府中所任职位的权 力、待遇和地位;另外还有一类人,他们出于 不正常的野心,后者希望趁国家混乱的机会扩 大自己的权力,或者认为,对他们来说在国家 分为几个部分邦联政府的情况下,要比联合在 一起有更多向上爬的机会。”(第4页) 解读:探讨新宪法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一是 利益既得者的反对,二是浑水摸鱼者的反对。
解读:邦联体制的致命缺陷恰恰在于它 建立了一个不能统治的政府,《邦联条 款》并没有给予国会征税权和关税权等 权力,它没有有效的机制来惩罚那些不 遵守法律的州。 如果美国分裂,那么她将难以维护自 身的安全,难以同英国等国抗衡。如果 美国分裂了,那么分裂而成的国家之间 将会因种种原因进行斗争,比如领土争 端、贸易以及债务的偿还等等。
杰伊
1751年出生于弗吉尼亚的康韦
麦迪逊
港; 1771年毕业于新泽西学院(今 普林斯顿大学); 1787年代表弗吉尼亚参加制宪 会议,被誉为“宪法之父”。 1789-1797进入联邦众议院,筹 建民主共和党; 1789年提出《权利法案》; 1801-1809年任杰斐逊总统的国 务卿; 1809-1817年任美国第四任总统; 晚年参与创建弗吉尼亚大学。
“消除党争危害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消除其
原因,另一种是控制其影响。 消除党争原因还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消除其 存在所必不可少的自由;另一种是给予每个公 民同样的主张、同样的热情和同样的利益。 关于第一种纠正方法,再没有什么比这样一 种说法更确切了:它比这种弊端本身更坏。自 由于党争,如同空气于火,是一种离开它就会 立刻窒息的养料。但是因为由于自由会助长党 争而废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这同因为 空气给火以破坏力而希望消除动物生命所必不 可少的空气是同样的愚蠢。
解读:在报纸上发表
一系列文章的主要目 的。汉密尔顿等人希 望说服纽约州的人民 投票通过制宪会议的 决议,使美国摆脱邦 联体制,走向联邦体 制。新宪法有助于确 保民众的自由、尊严 和幸福,美国人第一 次创立了真正三权分 立意义上的分权体制 以及违宪审查制度。
“在新宪法必须会碰到的最置疑
的经验之后,要请你们为美利坚合众国 慎重考虑一部新的宪法。”(第3页) “同胞们,我承认我对新宪法慎重考虑 以后,明确认为你们接受它是有好处的。 我相信,这是你们争取自由、尊严和幸 福的最可靠的方法。”(第5页) “这是美国的幸福,我们相信,这也是 人类的幸福,美国人民在追求一种新的 和更为崇高的事业。他们完成了一次人 类社会史上无可比拟的革命。他们建立 了地球上尚无范例的政府组织。”(第 70页)
二、全书结构
托克维尔曾评价说:“《联邦党人文集》是一 部好书,虽然它是专为美国而写的,但亦为全 世界的国务活动家所必读”,它主要包括六个 方面的主题: 1.联邦的功能。 2.现行邦联的不足之处。 3.强有力的政府的必要性。 4.共和政体。 5.联邦宪法和州宪法的相似性。 6.宪法对自由和财产的保证。
“我打算在一系列论文中讨论下列令人
感兴趣的问题:联邦对你们政治繁荣的 裨益,目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为 了维持一个至少需要同所建议的政府同 样坚强有力的政府;新宪法与共和政体 真正原则的一致,新宪法与你们的州宪 是相类似的,以及,通过新宪法对维持 那种政府、对自由和财产的进一步保 证。”(第6页) 解读:《联邦党人文集》的主要内容。
(二)建立联邦的益处
“再没有比政府的必不可少这件事情更
加明确了;同样不可否认,一个政府无 论在什么时候组织和怎样组织起来,人 民为了授予它必要的权力,就必须把某 些天赋权利转让给它。”(第7页) 解读:人性是不完善的,政府是必不 可少的。人民享有自然权利,政府源自 人民权利的让渡。汉密尔顿、麦迪逊和 杰伊深受霍布斯、洛克和柏克等思想的 影响。
《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
三、重点观点导读
(一)《联邦党人文集》的写作目的 “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
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 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 织。”(第3页) 解读:在奥斯特罗姆看来,人类历史上的大 部分国家的政府的建立往往是通过机遇和强 力来建立的,但是,美国的立宪实践是第一 次依靠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建立起来的。美 国的立宪实践表明,人类能够在基于理性的 基础上,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 种宪政体制。从历史上看,中国历代政治制 度的建立往往是通过机遇和强力来建立的, 这样使政治制度摇摆于一盘散沙和高度集权 这样两个极端之间。前者以春秋战国时期为 代表,后者以秦汉以后的专制制度为代表。
“不断牢固地团结在一个被授予足够权
力来达到所有一般性和全国性目的的联 邦政府下面,是非常重要的。”(第11 页) “美国人民明智地认为,联合和一个有 效的全国政府是必要的,它可以使他们 处于和保持一种不致引起战争,而有助 于制止和阻碍战争的状态。”(第17页) 解读:当时美国存在这样一种说法:建 议美国不要联合成为一个联邦,可以由 一些州在一起建立三、四个国家。联邦 党人认为联合比分裂有益,建议一个强 有力的联邦政府对美国的繁荣是非常必 要的。
“党争就是一些公民,不论是全体公民中的多
数或少数,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情感或利 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 会的永久的和集体利益。”(第45页) “我们的政府太不稳定,在敌对党派的冲突 中不顾公益,决定措施过于频繁,不是根据公 正的准则和小党派的权利,而是根据有利害关 系的占压倒多数的超级势力。”(第45页) “党争精神容易玷污人们的所有团体的思想, 往往会促使组成团体的个人行为不当而且过度, 而使他们以私人身分对此是会感到羞愧的。” (第75页) 解读:探讨党争的内涵及其危害。
联邦人与反联邦党人的主要论战可以归 结为:政治社会的基本单位应当是个体 公民还是地区共同体。反联邦党人主张 政治社会的基本单位应当是地区共同体, 认为美国应该是一个以州为单位的州际 联盟。联邦党人认为国家的主权必须源 自每一个人,而非任何地区共同体。
“领土争端无论何时都被认为是国与国
之间发生敌对的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第29页) “商业上的竞争是造成纠纷的另一重要 原因。处境较差的州,渴望摆脱不利的 地位,并且分享比较幸运的邻州的利益。 每个州,或独立的邦联,都会实行一系 列独特的商业政策。这样就会造成差别、 特惠和排外,从而引起不满。”(第31 页) “联邦债务将是引起各州或各邦联之间 发生冲突的另一原因。”(第32页) 解读:探讨在邦联中,各州争斗的主要 原因。
解读:人与人是不同的,财产的不平等
是必然的。人们由于财产的不同,会形 成不同的利益集团。
“没有一个人被准许审理他自己的案件,
因为他的利益肯定会使他的判断发生偏 差,而且也可能败坏他的正直为人。由 于同样的理由,不,由于更充分的理由, 人的团体不宜于同时既做法官又做当事 人。”(第47页) “党争的原因不能排除,只有用控制其 结果的方法才能求得解决。 (第48页)
联邦党人使用的“共和政体”一词含义
广泛,他们实际上设计了一种包括民主 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的混合政体。 宪法对参议院的设计集中体现了贵族制 的色彩,众议院的设计体现了民主制的 色彩,宪法所赋予总统的强大权力体现 了君主制的色彩。 联邦党人设计共和政体的目的在于把政 治权力塑造成一种能为共同体中所有人 共享的、能保障各阶级利益的权力架构, 以使共同体能够得以延续。
“如果党争所包括的人不是多数,可用共和政
体的原则来求得解决,这就是使多数人用正规 投票的方法来击败其阴谋的企图。党争能妨碍 行政管理,能震撼社会,但不能在宪法的形式 下进行,并掩饰其激烈的情况。另一方面,当 党争包括大多数人在内时,民众政府的机构能 使他们把公益和其他公民的权利当作占统治地 位的感情或利益而作出牺牲。” (第48页) “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由少 数公民亲自组织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制 止派别斗争的危害。”(第48页) 解读:麦迪逊所说的纯粹的民主政体类似于 直接民主。民主政体并不能消除党争的危害。
“美国人民的幸福,有赖于他们持续不
断的牢固团结,而我们最优秀、最聪明 的公民们的希望、愿望和努力,也是经 常朝着这个目标的。”(第7页) “不仅是第一届大陆会议,而且以后的 各界国会,以及最近的制宪会议,都和 人民共同认为,美国的繁荣取决于自己 的联合。保持全国的联合并使之永存, 就是人民召开这次会议的伟大目的,也 是会议建议人民接受这个草案的重大目 的。”(第10页)
“党争的潜在原因,就这样深植于人性
之中。……造成党争的最普遍而持久的 原因,是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有 产者和无产者在社会上总会形成不同的 利益集团。……管理这各种各样、又互 不相容的利益集团,是现代立法的主要 任务,并且把党派精神和党争带入政府 的必要的和日常的活动中去。”(第4647页)
第七讲 汉密尔顿等:《联邦 党人文集》
一、作者简介
1772年移民北美。 1773年进入纽约皇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