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正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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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51

《联邦党人文集》51

《联邦党人文集》51《联邦党人文集》51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著第五十一篇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汉密尔顿或麦迪逊)原载1788年2月8日,星期五,《纽约邮报》致纽约州人民:那末,我们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方法来切实保持宪法所规定的各部门之间的权力的必要划分呢?能够作出的唯一回答是,因为发现所有这些表面规定都嫌不够,必须用下述办法来弥补缺陷:这样来设计政府的内部结构,使其某些组成部分可以由于相互关系成为各守本分的手段。

我不想充分发挥这个重要的意见,只想大胆作些一般性论述,这或许会把这个意见搞得更清楚一些,并且使我们能对制宪会议所拟定的政府原则和结构作出比较正确的判断。

为了要给政府分别行使不同权力奠定应有的基础——在某种程度上都承认这对维护自由是必不可少的——显然各部门应该有它自己的愿望,因而应该这样组织起来,使各部门的成员对其他部门成员的任命尽可能少起作用。

如果严格遵守这条原则,那就要求所有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最高长官的任命,均应来自同一权力源泉——人民,尽管通过的途径彼此并不相通。

这样一个组织各部门的计划,实际上也许没有想象那么困难。

然而,在执行时会有一些额外费用。

所以必须容许与原则有些出入。

特别是在组织司法部门时,严格坚持这条原则是不利的。

第一,因为特殊资格在成员中是极其重要的,所以主要考虑的应该是选择那种最能保证这些资格的挑选方式;第二,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

同样明显的是,各部门的成员在他们的公职报酬方面应该尽可能少地依赖其他部门的成员。

如果行政长官或法官在这方面并非不受立法机关约束,他们彼此之间的独立只是有名无实而已。

但是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

在这方面,如同其他各方面一样,防御规定必须与攻击的危险相称。

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

人的利益必然是与当地的法定权利相联系。

《联邦党人文集》?06

《联邦党人文集》?06

《联邦党人文集》?06《联邦党人文集》 06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著第六篇关于各州不和所造成的危险(汉密尔顿)为《独立日报》撰写致纽约州人民:本报最近的三篇论文中,已经详述了我们在不联合的情况下将会招致外国武力和诡计的种种威胁。

我现在继续论述另外的一些也许更加惊人的威胁,这些威胁多半来自各州之间的纠纷,来自国内的派别斗争和动乱。

凡此种种已在某些实例中略加讨论,但是还值得更详细、更全面地加以研究。

只有沉迷于乌托邦式幻想的人,才会真正对下列看法产生怀疑:假如这些州完全分裂,或者只联合为几个局部的邦联,那么它们所分成的各部分,彼此会经常发生激烈的斗争。

假如把缺乏这类斗争的动机作为反对斗争存在的理由,那就是忘记人是野心勃勃、存心报仇而且贪得无厌。

指望几个相邻的独立而未联合的国家一直和睦共处,那就是无视人类事变的必然过程,蔑视数世纪来积累的经验。

国与国之间敌对的原因不胜枚举。

其中有些原因对社会集体会产生普遍的、几乎是持久的作用。

属于这一类的是爱好权力或渴望出人头地并且获得统治权——妒忌权力或渴望平等和安全。

另外一些原因,虽然在自己的范围内能起同样作用。

但是影响就比较有限了。

商业国家在贸易上的对抗和竞争,就是这类原因。

还有一些原因,数量上并不少于上述两种的任何一种,它们完全起源于私人情感,起源于各团体领导人物的喜好、仇恨、利益、希望和恐惧。

这种人,不论是皇帝的宠儿或是人民喜爱的人,在许多情况下滥用对他们的信任;他们擅自以某些公众动机为口实,毫无顾忌地为个人利益或满足个人欲望而牺牲国家的安定。

大名鼎鼎的希腊政治家伯里克理斯,依从一个妓女的愤怒要求,不惜牺牲自己同胞的大量鲜血和财富,攻打沙姆宁城,攻克以后又把该城毁灭。

就是这个人,因为对另一个希腊国家米加伦兴人的私怨,或者为了逃避菲狄亚斯雕像偷窃案的同谋犯嫌疑,或者为了摆脱对他提出的滥用国家基金收买人心的控诉,或者由于这一切原因的总合,发动了一场著名的悲惨战争——希腊史上有名的伯罗奔尼撒战争,这场战争经过种种变化、中断和恢复以后,以雅典国家的毁灭而告终。

第七讲-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教学内容

第七讲-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教学内容
“商业上的竞争是造成纠纷的另一重要 原因。处境较差的州,渴望摆脱不利的 地位,并且分享比较幸运的邻州的利益。 每个州,或独立的邦联,都会实行一系 列独特的商业政策。这样就会造成差别、 特惠和排外,从而引起不满。”(第31 页)
“联邦债务将是引起各州或各邦联之间 发生冲突的另一原因。”(第32页)
“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由少 数公民亲自组织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制 止派别斗争的危害。”(第48页)
解读:麦迪逊所说的纯粹的民主政体类似于 直接民主。民主政体并不能消除党争的危害。
“共和政体,我是指采用代议制的政体而言, 情形就不同了,它能保证我们正在寻求的矫正 工作。……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 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 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的人 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第49页)
解读:探讨在邦联中,各州争斗的主要 原因。
“各州如果不联合, 或者这种联合是在一 般性联合的废墟上偶 然形成的,它们将受 到战争与和平、相互 友好与相互仇视交替 发生的情况的支配, 这些都是一切未联合 在一个政府下面的友 邻国家命中注定的东 西。”(第35页)
解பைடு நூலகம்:如果只维持 一个松散的联邦,那 么战争将如影随形 。
1809-1817年任美国第四任总 统;
晚年参与创建弗吉尼亚大学。
二、全书结构
《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 托克维尔曾评价说:“《联邦党人文集》是一 部好书,虽然它是专为美国而写的,但亦为全 世界的国务活动家所必读”,它主要包括六个 方面的主题:
1.联邦的功能。 2.现行邦联的不足之处。 3.强有力的政府的必要性。 4.共和政体。 5.联邦宪法和州宪法的相似性。 6.宪法对自由和财产的保证。

人教版高中历史选修2 4.3课文注释:《联邦党人文集》

人教版高中历史选修2 4.3课文注释:《联邦党人文集》

课文注释:《联邦党人文集》
美国宪法批准从1787年9月开始到1788年7月结束。

由于宪法本身是妥协的结果,带有诸多前所未有的体制设计,各州的利益不尽一致,因此宪法的批准过程实际上成了一次有关宪法的全国性政治辩论,形成了支持宪法的联邦党人和反对宪法的反联邦党人。

面对反联邦党人对宪法的抨击,在1787-1788年间,力主实行联邦制的制宪领导人麦迪逊、汉密尔顿和约翰·杰伊撰写了85篇为宪法辩护的政论文,对美国宪法的结构和思想、联邦制的设计、联邦政府的功能及权力制衡作了说明。

这些当时匿名发表在纽约等地报刊上的文章,1788年被收集成册在美国印行,成为后来闻名于世的《联邦党人文集》。

这本书被认为是对一直沿用至今的美国宪法和联邦政府所依据的原则的最精辟的说明。

该书先后被译成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等多种文字,其中文版于1979年由商务印书馆在北京出版。

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的主要内容教学课件

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的主要内容教学课件
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的 主要内容教学课件
这个教学课件将介绍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的主要内容和意义,以及其对美 国政治体制的影响和价值。
背景介绍
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是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共 同撰写的一系列政治论文,旨在为美国宪法的通过争取支持。这些论文在美 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汉密尔顿主张通过经济手段来实现外交目标,如 签订贸易协议和促进经济合作。
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政治哲学对比
汉密尔顿
主张强大的中央政府、商业发展和经济自由主义。
杰斐逊
主张弱化中央政府、农业发展和权力下放给州政府。
文集的作者及其观点
文集的作者包括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他们的观点主要围绕联邦制、国家财政和外 交政策等方面。
对于商业利益保护的看法
1
经济自由主义
汉密尔顿认为保护商业利益可以促进经济繁荣和国家实力的增强。
2
国家干预
汉密尔顿主张国家应当对商业进行一定的干预,以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社会的 稳定。
3
工业化推动
汉密尔顿鼓励发展本国的工业,以减少对进口商品的依赖,并提高国内生产力。
对于美国宪法的解读
宪法解释者
汉密尔顿是美国宪法的主要解释 者之一,他通过联邦党人文集为 宪法的通过争取支持。
文集中的经典语录
1 "民主不是混乱的自
2 "政府的主要目标是
3 "政治权力必须受到
由,而是有组织的自
保护人民的生命、自
法律的制约和监督。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由。"
由和财产。"
"
文集的现实意义及启示
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揭示了美国政治体制的运行原理和核心价值观,对现代政治和社会发展仍具有重要启示。

3-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第78篇

3-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第78篇

我们现在进而就拟议中政府的司法部门加以探讨。

建立联邦法院的作用及其必要性,在揭露现行邦联制度的弱点时已经明确指出。

建立司法机构,在概念上既无异议,可不再加陈述。

曾经提出的问题只限于其组成方式与其权限等方面,我们的考察亦将仅限于此。

关于其组成方式似可包括以下几个问题:一、法官的任命办法;二、法官的任职期限;三、各级法院的司法权划分与彼此间的关系。

一、关于法官的任命办法,与一般联邦官员的任命办法相同,已在前两篇文章中作过详细讨论,此处勿庸赘述。

二、关于法官之任期,主要涉及其任期长短,有关其薪俸的规定,以及有关其执行职务的保证。

按照制宪会议草案规定,合众国任命的一切法官只要行为正当即应继续任职。

此项规定与评价最高的各州宪法规定一致,亦与本州宪法的规定一致。

宪法草案反对派竟对此项适当条文提出异议,足可说明其偏激的感情,缺乏理智的判断。

以行为正当作为法官任职条件无疑是现代政府最可宝贵的革新。

在君主政体下,此项规定是限制君主专制的最好保证;同样,在共和政体下,也是限制代议机关越权及施加压力的最好保证。

在任何政府设计中,此项规定均为保证司法稳定性及公正不阿的最好措施。

大凡认真考虑权力分配方案者必可察觉在分权的政府中,司法部门的任务性质决定该部对宪法授与的政治权力危害最寡,因其具备的干扰与为害能力最小。

行政部门不仅具有荣誉、地位的分配权,而且执掌社会的武力。

立法机关不仅掌握财权,且制定公民权利义务的准则。

与此相反,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的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的行动。

故可正确断言:司法部门既无强制、又无意志,而只有判断;而且为实施其判断亦需借助于行政部门的力量。

由以上简略分析可以得出一些重要结论。

它无可辩驳地证明:司法机关为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与其他二者不可比拟。

司法部门绝对无从成功地反对其他两个部门;故应要求使它能以自保,免受其他两方面的侵犯。

同样可以说明:尽管法院有时有压制个别人的情况发生,但人民的普遍自由权利却不会受到出自司法部门的损害。

联邦党人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联邦党人文集(1)说明:被誉为美国宪法“圣经”的《联邦党人文集》,署名作者普布利乌斯,实际作者是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约翰·杰伊。

全书约30万字,共90篇,其中正文85篇,附录5篇。

这85篇论文从1787年10月27日开始到1788年5月28日,发表在纽约《独立日报》、《纽约邮报》、《每日广告报》等报纸上,于1788年结集出版。

本馆分6辑收藏。

第1篇概论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对目前邦联政府的无能有了无可置疑的经验以后,要请你们为美利坚合众国慎重考虑一部新的宪法。

这个问题本身就能说明它的重要性;因为它的后果涉及联邦的生存、联邦各组成部分的安全与福利,以及一个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引人注意的帝国的命运。

时常有人指出,似乎有下面的重要问题留待我国人民用他们的行为和范例来求得解决: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

如果这句话不无道理,那末我们也许可以理所当然地把我们所面临的紧要关头当做是应该作出这项决定的时刻;由此看来,假使我们选错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那就应当认为是全人类的不幸。

这个想法会在爱国心的动机之外又增加关怀人类的动机,以提高所有思虑周到的善良人士对这事件的关切心情。

如果我们的选择取决于对我们真正利益的明智估计,而不受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实的迷惑和影响,那就万分幸运了。

但这件事情与其说是可以认真预期,还不如说是只能热切希望而已。

提供给我们审议的那个计划,要影响太多的私人利益,要改革太多的地方机构,因此在讨论中必然会涉及与计划的是非曲直无关的各种事物,并且激起对寻求真理不利的观点、情感和偏见。

在新宪法必然会碰到的最大障碍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下列情况:每一州都有某一类的人,他们的明显利益在于反对一切变化,因为那些变化有可能减少他们在州政府中所任职位的权力、待遇和地位;另外还有一类人,他们出于不正常的野心,或者希望趁国家混乱的机会扩大自己的权力,或者认为,对他们来说在国家分为几个部分邦联政府的情况下,要比联合在一起有更多向上爬的机会。

《联邦党人文集》 62

《联邦党人文集》 62

《联邦党人文集》62《联邦党人文集》62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著第六十二篇参议院(汉密尔顿或麦迪逊)为《独立报》撰写致纽约州人民:既已探讨了众议院的组成,并且回答了看来值得一顾的各种反对意见,笔者现在可以转而探讨参议院的问题。

关于政体的这一组成部分,可以考究的问题有:第一,参议员的资格;第二,各州议会对参议员的任命;第三,参议院中的平等代表权;第四,参议员人数及其任期;第五,参议院行使的权力。

第一,草案中所提参议员的资格,不同于众议员的资格,在于年龄更高和国籍更长的规定。

参议员至少要年满三十岁;而众议员则要年满二十五。

参议员必须入籍已满九年;对众议员则只要求入籍七年。

这些区别之所以适当,乃是参议员的职责性质使然,因为,既然要求参议员更了解情况,其性格更加稳定,自然需要参议员达到最可能提供这些优越条件的年龄;同时,因为要求他们直接参与同外国的交涉,他们也就应该是完全断绝了由于在国外出生和受教育而产生的先入为主之见和习性。

九年之期看来是恰如其分的中常之道,既不会完全排斥其德才应受公众信赖的入籍公民,也不致不加区别和操之过急地予以容纳,否则可能在国家机构中产生引进外来影响的渠道。

第二,对于由各州议会任命参议员的规定,同样也无庸多所阐发。

在有关参议院组成的各种方案中,制宪会议草案中的规定,大概最为符合舆论的要求。

其优点是双重的,这种任命方式既是有选择的,同时也使各州政府在组织联邦政府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作用,因而必然保障各州政府的权威,而且可以成为两个体制间的适当桥梁。

第三,参议院中的平等代表权,显然是大小不同的各州间对立主张相互妥协的结果,因而也是无需详加讨论的问题。

如果在由一个完整的民族组成的国家之中,各个地区应在政权中保持按比例的代表权;如果在独立的主权国家之间为了某一单一目的而组成的联盟之中,各方在共同的委员会中都应有平等的代表权,而不管各国的大小;如果以上都是正确的,则在具有民族的和联盟的双重性质的复合型共和国之中,政权应该建筑在按比例的和平等的代表权这两个原则参半的基础上,这样做看来也就并非没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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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
总说{ 1.书籍信息:《联邦党人文集》或称《联邦论》、《联邦主义议文集》(英语:Federalist Papers),是18世纪80年代数位美国政治家在制定美国宪法的过程中所写作的有关美国宪法和联邦制度的评论文章的合集,共收有85篇文章。

这些文章最早连载于纽约地区的报纸,之后1788年,首次出版了合集,书名为“联邦党人”(英语:The Federalist)。

此书主要对美国宪法和美国政府的运作原理进行了剖析和阐述,是研究美国宪法的最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

汉密尔顿是宪法会议中非常有影响力的一位代表,并成为美国首任财政部长。

约翰·杰伊则是美国首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在文集中,大多数文章是由汉密尔
顿执笔的,麦迪逊也对文集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而杰伊因为患病,只写了5篇文章。

文的第10篇和第51篇通常被认为是文集中最有影响力的两篇作品。

其中,第10篇文章提倡建立强大的共和国,并包括了各党派的讨论;而第51篇则解释了分权制度的必要性。

文集第84篇也非常重要,因为这篇文章与后来的美国权利法案有着重大的联系。

社会背景:美国建国初期,在批准1789年宪法运动中.时任华盛顿政府财政部长的汉密尔顿及其支持者拥护联邦宪法,自称“联邦党人”。

1812年至1814年美英战争期间,联邦党由于采取亲英立场,不得民心,1815年瓦解。

政策倾向:主张国家权力应集中于联邦政府,实行中央集权制;联邦党代表东部新英格兰富人、土地投机者、南部种植园奴隶主的利益。

执政情况:1797年,约翰·亚当斯当选为总统。

成为继华盛顿之后的第二任美国总统,1801年卸任。

他是美国历史上惟一的联邦党人总统
作者信息:联邦党人文集的最主要作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7-1804年),1773年进入纽约的皇家学院(今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法律。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曾担任华盛顿的军事秘书。

1782年作为纽约州的代表参加大陆会议,1787年参加在美国费城举行的"制宪会议"(时年仅30岁),主张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他是美国联邦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也是制定新宪法的最积极鼓吹者。

汉密尔顿1789年担任华盛顿总统的财政部长,是当时确定美国经济政策的主动力。

1795年退出内阁;1804年在与政敌共和党人伯尔的决斗中死去。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sion,1751-1836年)被称为"宪法之父"。

青年时期即投身于独立战争。

曾参加弗吉尼亚革命代表会议,起草关于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文件。

先后出席大陆会议和1787年的制宪会议。

参加制宪会议时只有36岁,他提出了著名的"弗吉尼亚方案",并使之成为制定联邦宪法的基本框架。

约翰·杰伊(John Jay,1745-1826年) 杰伊是纽约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大陆会议的代表。

在1788年,杰伊被选为大陆会议的主席。

杰伊是强大中央政府的强烈支持者。

虽然他没有参加制宪会议,但他为《联邦党人文集》贡献出了五篇短文。

杰伊拒绝了华盛顿的国务卿任命。

杰伊接受了华盛顿的首任首席大法官的任命,而成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1、框架及结构体系
第1篇概论:阐述系列文章的目的——指出联邦对政治繁荣的裨益;
第2、3、4、5篇:外国势力和影响的危险;
第6、7篇:各州不和造成的危险;
第8篇:各州敌对的后果;
第9、10篇:联邦能防止国内派别之争和暴乱。

2、核心论点
(1)现行邦联的不足;(2)联邦的作用;(3)强有力政府的必要性。

3.主要政治思想
①以自由为原则,建立一个有效的,也是有限的政府。

②有效政府即“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有限政府“使政府管理自身”。

③其核心思想是既要使国家有效运转,又要是国家权力不被滥用。

④主张建立一个混合制的共和国。

⑤认为大国政治比小国政治在实行共和政体,而小国政治适合民主政体。

⑥认为复合共和制(联邦制)比联邦制或单一制优越。

⑦分权制衡比立法权一权独大更具有优越性。

⑧宪政民主比纯粹民主更优越。

5、学习体会
(1)、《联邦党人文集》设计了一套政治制度,把自由的理念全面落实到了制度层面,而且这套政治制度基本型塑了现代政治的面貌。

(2)、《联邦党人文集》阐明了大国政治(大共和国)的优越性,驳斥了反联邦党人当年的最根本论证,即所谓"共同体越小,民主越易"。

联邦党人彻底打破了民主只有在小国才有保障的西方传统论点,明确奠定了一条决然相反的民主原则:"社会越大,越能妥当自治"
(3)、《联邦党人文集》实现了人类政治领域的一项创造性突破,即阐明了一种全新的国家形态理论--复合共和制(联邦主义)的政治理论。

(4)良好的政府是有效的政府,其应有之意是能够有效“管钱”和“管人”。

对征税权的探讨,是在国家范围内,对金钱这种稀缺性资源的权威性分配,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从制度角度来理解,对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三个层次。

首先,制度建立。

新宪法规定。

宪法可以界定为是一组具体说明政府界限和条件的规则集[1]。

第二,制度解释。

《联邦党人文集》进行理性解释,具有严密的逻辑,正反论证与对比论证相结合。

第三,制度实践与改革。

具体制度的立法与执行,包括税法、预算法、审计法等。

我国应该建立合理的公共财政制度,在学术领域应加强对公共财政制度的研究并促进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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