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城墙的保护与开发

南京明城墙的保护与开发
南京明城墙的保护与开发

南京明城墙的保护与开发几千年的历史沧桑给悠悠中华留下一份深沉的底蕴,在璀璨的中华文明中,南京以其独特的视角吐呐着那份繁华与稳重!

早时吟诵“山围故国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淮水东边旧时月,夜深还这首《石头城》时,南京就让我有了无限暇想。长大后更觉其与众不同。

十朝金粉给南京的气质抹上了一层奇异的色彩,浓厚的历史积淀更增添了它的韵味。南京不同于其它古都:别的古都,把历史浓缩到宫殿;而南京则是把历史溶解于自然。它依山傍水,气势开阔,有“春游牛首烟岚、夏赏钟阜晴云、秋登栖霞胜境、冬观石城霁雪”等种种胜景。而我认为最负胜名的当首推南京古城墙。

南京明城墙是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定都南京的产物和象征,是中国历史上唯—建造在江南的统一全国的都城城墙。

它始建于元末至正二十六年(即公元1366年),建成于明洪武十五年(即公元1386年),历时21年之久。从内到外由宫城、皇城、京城、外郭四重城墙构成。其中,南京京城墙,不循古代都城取方形或者矩形的旧制,设计思想独特、建造工艺精湛、规模恢弘雄壮,在钟灵毓秀的南京山水之间,蜿蜒盘桓达33.676公里,比首都北京

的古城墙还长出0.776公里。而南京古城墙的外廓城周长则为60公里。

数百年的沧桑,宫城、皇城、外廓三圈城墙已毁坏殆尽,惟有高大的京城墙,除城门等木构建筑不复存在,城墙依然屹立。所以,现在通常所称的“南京城墙”、“南京明城墙”即指京城墙。

南京的城墙,为我国古代军事防御设施、城垣建造技术集大成之作。无论历史价值、观赏价值、考古价值以及建筑设计、规模、功能等诸方面,国内外城墙都无法与之比拟,可谓是继我国秦长城之后的又一历史奇观。

早在公元前472年,越王勾践灭吴之后,企图进一步吞并楚国,他看中了位于现在南京中华门的长干里一带,召见他的谋士范蠡监理建城,定名“越城”,又叫“范蠡”城。当时的“越城”很小,城周只有1公里又80步,占地面积也只有6万平方米,称作“越台”。到了公元前333年,楚威王灭越,又在南京清凉山(又叫石头山)筑城,称为“金陵邑”,这也是南京又称“金陵”、“石头城”的来历。到了公元前211年,孙权又在金陵邑故址构筑“石头城”,即今日南京的重要历史遗存“鬼脸城”,这是当时的军事要塞,它依山为城,因江为池,地势十分险要。

当然,南京十朝建都史中最辉煌的一页当数元末至正二十六年,明太祖朱元璋攻占南京后开始建造的明城墙。它东连石头城,南贯秦

淮区,北带玄武湖,将历代都城都囊括其中。朱元璋为建造这座都城,动用各类筑城人员达百万余众,涉及长江中、下游数省的广袤地区,具有强烈的民族亲和性及地区代表性。

经近年抢救性修复,现在明城墙的完好总长度已经达到23.743公里。南京市委、市政府还不惜拨出重金,先后建成了以古城墙为背景、护城河为依托的“月牙湖公园”,建造了能够传递历史信息的“水西门遗址广场”和以瓮城、城墙为主题的新建筑群体“汉中门市民休闲广

但当我们沉浸在对明城墙的惊叹和喜悦之中时,也看到了一些令人极其不快的现象。例如,在中华门城墙上,我看见有不少的城砖被人用刀刻上“某某某到此一游”等字样,甚至有些是乱涂乱画。

明城墙具有特别价值,因此应该投入相当的力量加以维护城墙和周边环境。我觉得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发布保护明城墙的通告,规定硬性条例:可以规定严禁拆

取或损坏墙砖,严禁在城墙上钉桩挂线……对于违反者事情节

轻重,给予教育处罚。

2.提高宣传力度,加强公民保护意识:“以维护古城墙为荣,

以损害古城墙为耻”

3.举办展览,介绍古城墙的悠久历史;

4.建立英文版的官方网站,专门介绍南京明城墙,让全世界

都了解。

将南京城墙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是所有倾心关注热爱南京城墙有识之士的企盼,也是我们当代人为将这一遗产推向世界,让人类所共享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衷心祝愿南京古城墙申报世界遗产早日成功!

南京历史变迁

南京的历史如下:史前南京猿人头盖骨和相关遗迹表明,距今约60~100万年前,在南京地区就有了古人类的活动。南京地区在6000年前就出现了原始村落,20世纪50年代发掘的北阴阳营遗址所处的年代约为前4千年至前3千年,北阴阳营文化属于长江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类型。南京地区早期文化遗存还有200多处,其中著名的有点将台文化和湖熟文化。古代明孝陵神道南京古为吴地,位于“九州”之扬州地域。传说吴王夫差于前495年在此筑冶城。前472年,越王勾践灭吴,范蠡在今中华门外秦淮河南岸筑越城,是南京城垣史的发端。前333年,楚威王熊商灭越,埋金以镇“王气”,并于石头山(今清凉山)筑金陵邑。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金陵邑改为秣陵县。211年,吴大帝孙权在金陵邑旧地筑石头城。229年,孙权在此建都,名“建业”,都城周长约11公里,开始了南京的都城史晋灭吴后,于太康三年(282年)改建业为“建邺”,建兴元年(313年),又改为“建康”。西晋经永嘉之乱而亡,中原士族衣冠南渡,建武元年(317年)司马睿以建康为都建立东晋,建康成为华夏正朔所在。420年东晋灭亡,此后,宋、齐、梁、陈等四个朝代相继在此建都,直至589年被隋灭亡。这四个朝代史称南朝,又与此前的吴、东晋合称为“六朝”。南朝时的建康城人文荟萃,相当繁盛,是南京发展历史上的第一个高峰,梁武帝时城中人口已超过100万。然而侯景之乱等战乱给建康城带来了严重破坏,隋军攻入建康灭亡陈朝后,更将建康城邑宫苑完全平毁,仅在石头城置蒋州,南京历史上的第一次繁荣就此彻底结束。唐代,建康故地又逐渐发展起来。唐初在此置江宁郡,后置升州,再后改为金陵府。唐朝灭亡后,十国之一的南唐(937年—975年)在金陵建都,称江宁府,并修建了城邑。此后南京城就是在南唐金陵城的基础上,逐步扩建而成。宋朝时,此地置升州,北宋称江宁府,南宋改称建康府,为江南东路首府。元朝时为集庆路。1356年,朱元璋(明太祖)攻占集庆,改集庆为应天府,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应天府为京师。当年,明军攻入大都,将蒙元逐出中原,南京第一次成为一个大一统王朝的京城,迎来历史上的第二次高峰。保留至今的南京城墙、明孝陵等建筑就是这一时期修建的。1402年,明太祖四子燕王朱棣经靖难之役夺建文帝帝位,1421年迁都北京顺天府,将应天府改为南京留都,设有南京六部等机构。1644年,李自成攻陷北京,崇祯帝自杀,福王朱由嵩在南京即位,为南明弘光帝。次年,南京被清军攻陷,降为江宁府。清初,江宁为江南省省府。从康熙六年江苏、安徽分别建省直到清末,江宁是统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的两江总督驻地,和江苏巡抚驻地苏州同为江苏省省会。同时,又在江宁又设立江宁布政使,管辖江宁府和江苏省长江以北的扬州府、淮安府、徐州府、海州直隶州、通州直隶州和海门厅。管辖安徽民政的安徽布政使也曾长期驻扎在江宁。城东明故宫旧址驻扎有八旗军队,设江宁将军管辖。清朝的江宁在经济方面也具有相当的重要性。清廷在此设立规模庞大的江宁织造厂,生产供应皇家需求的丝织品。1840年,英国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1842年8月,英军沿长江进逼江宁城下。清廷与英方签订《江宁条约》。1853年,太平天国攻入江宁,定都于此,号“天京”。洪秀全在城内兴建了豪华的天王府。1864年,湘军攻入南京,激烈的战争及湘军的掳掠将南京城市几乎全毁。战后的南京一度极为萧条,直到1899年南京仪凤门(今兴中门)外长江边的下关才正式开辟商埠。随着1906年的沪宁铁路和1911年的津浦铁路先后通车,南京作为南北陆路干线和东西水路干线交汇的交通枢纽得到复兴。近现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旧址,临时大总统办公室1912年1月1日,孙中山于南京建立中华民国。不过不久袁世凯就将民国首都迁往北京。1927年3月24日,北伐军进入南京时的暴力排外行动和外国军舰炮轰下关,引发了影响深远的南京事件,成为国共分裂的重要前奏之一,不久就发生了四·一二政变。4月,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同年置南京特别市。1929年6月1日安葬孙中山于南京中山陵,置首都特别市。1930年更改为院辖市(直辖市)。1931年6月1日,公布《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其中第五条规定:“中华民国国都定于南京”。1929年-1937年间,南京进行了大规模的首都建设,奠定了南京现代城市发展的良好基础。到1937年,南京的城市人口已经增加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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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 篇一: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附件 《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201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四川省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发挥世界遗产的教育和展示功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世界遗产,是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和自然 遗产。 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区、保护区、缓冲区。 第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世界遗产资源调查、评估、申报和在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监测、保护、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世界遗产保护,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原则,确保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跨行政区域的世界遗产,坚持共同保护、共同管理、共享资源、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世界遗产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世界遗产管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中的重大 问题。 世界遗产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世界自然 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主管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并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世界 文化和自然遗产中文化遗产部分的保护管理工作。 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交通运输、旅游等其他行政主 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 跨行政区域的世界遗产,由世界遗产地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世界遗产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纳 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七条世界遗产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世界遗产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世界遗产的行为。 第二章申报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世界遗产申报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世界遗产申报的指导、监 督和审核工作。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分布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具有世界遗产价值的资源进行调查、评估,并建立档案,加强保护。 第十一条对具有申报世界遗产价值的资源,遗产资源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提出申请,按照世界遗产申报标准,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世界遗产 申报的资源调查、价值评估和文本编制等工作。经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筛选、评估论证后,列入四川省世界遗产 预备名单。 第十二条申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市(州)人民政府审定,经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 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评估论证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申报。 第十三条申报世界遗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市(州)人民政府审定,经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报国务院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 跨行政区域的世界遗产申报工作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 第三章规划

南京明城墙的保护与开发

南京明城墙的保护与开发几千年的历史沧桑给悠悠中华留下一份深沉的底蕴,在璀璨的中华文明中,南京以其独特的视角吐呐着那份繁华与稳重! 早时吟诵“山围故国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淮水东边旧时月,夜深还这首《石头城》时,南京就让我有了无限暇想。长大后更觉其与众不同。 十朝金粉给南京的气质抹上了一层奇异的色彩,浓厚的历史积淀更增添了它的韵味。南京不同于其它古都:别的古都,把历史浓缩到宫殿;而南京则是把历史溶解于自然。它依山傍水,气势开阔,有“春游牛首烟岚、夏赏钟阜晴云、秋登栖霞胜境、冬观石城霁雪”等种种胜景。而我认为最负胜名的当首推南京古城墙。 南京明城墙是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定都南京的产物和象征,是中国历史上唯—建造在江南的统一全国的都城城墙。 它始建于元末至正二十六年(即公元1366年),建成于明洪武十五年(即公元1386年),历时21年之久。从内到外由宫城、皇城、京城、外郭四重城墙构成。其中,南京京城墙,不循古代都城取方形或者矩形的旧制,设计思想独特、建造工艺精湛、规模恢弘雄壮,在钟灵毓秀的南京山水之间,蜿蜒盘桓达33.676公里,比首都北京

的古城墙还长出0.776公里。而南京古城墙的外廓城周长则为60公里。 数百年的沧桑,宫城、皇城、外廓三圈城墙已毁坏殆尽,惟有高大的京城墙,除城门等木构建筑不复存在,城墙依然屹立。所以,现在通常所称的“南京城墙”、“南京明城墙”即指京城墙。 南京的城墙,为我国古代军事防御设施、城垣建造技术集大成之作。无论历史价值、观赏价值、考古价值以及建筑设计、规模、功能等诸方面,国内外城墙都无法与之比拟,可谓是继我国秦长城之后的又一历史奇观。 早在公元前472年,越王勾践灭吴之后,企图进一步吞并楚国,他看中了位于现在南京中华门的长干里一带,召见他的谋士范蠡监理建城,定名“越城”,又叫“范蠡”城。当时的“越城”很小,城周只有1公里又80步,占地面积也只有6万平方米,称作“越台”。到了公元前333年,楚威王灭越,又在南京清凉山(又叫石头山)筑城,称为“金陵邑”,这也是南京又称“金陵”、“石头城”的来历。到了公元前211年,孙权又在金陵邑故址构筑“石头城”,即今日南京的重要历史遗存“鬼脸城”,这是当时的军事要塞,它依山为城,因江为池,地势十分险要。 当然,南京十朝建都史中最辉煌的一页当数元末至正二十六年,明太祖朱元璋攻占南京后开始建造的明城墙。它东连石头城,南贯秦

南京市老山景区保护条例

南京市老山景区保护条例 (2012年8月30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制定2012年9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老山景区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加强老山景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老山景区(以下称景区),是指以老山森林公园为主体的区域以及周边地区,具体范围是:东至景区规划路、京沪铁路支线;南至沿山大道;西至宁合高速、京沪高铁;北至汤泉规划路、江星桥路、宁连高速。 景区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外围保护区,具体范围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景区规划确定。 第三条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景区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浦口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条例。浦口区人民政府设立景区管理机构,负责景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与景区毗邻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浦口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景区的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景区开展公益林培育、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林相改造等,

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保护、景区建设等扶持政策。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景区资源、设施和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景区资源、设施和环境的行为。 为景区保护和管理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浦口区人民政府、景区管理机构给予表彰、奖励。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公益林认种认养等方式参与景区保护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景区规划应当突出景区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生态保护和地方特色,合理设定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明确保护要求和措施,合理划定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并明确控制指标。 第九条浦口区人民政府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景区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编制规划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可以进行听证。 经批准的景区规划是景区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 第十条市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涉及景区的,应当与景区规划相协调,并征求浦口区人民政府意见。 景区毗邻的镇人民政府编制镇规划,在景区范围内的应当符合景区规划,其他区域的规划应当与景区规划相衔接,并征求景区管理机构意见。 第十一条植被资源丰富,具有生态涵养、动植物栖息地等功能的山林地区,应当划定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除森林防护、珍稀动植物保护设施以及必要的公共交通设施外,禁止建设其他设施。 外围保护区内,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可以结合自然条件建设必要的旅游配套设施,但应当符合景区规划,其选址、体量、高度、风

西安城墙保护历史

城墙保护 3000多年的建城史,1100多年的建都史……辉煌的历史成就了西安今天的多姿神韵。而千百年来,深深扎根于这座城市的古城墙则比斗转星移的岁月更令人感动和感慨,也无疑成为这座帝王之都最富有象征意义的标志,保护住了包括城墙在内的丰富的历史文化遗迹,也就保住了我们的根。西安城墙是固化的历史,更是鲜活的人文,不仅仅是生活在这里的西安人有一种难以割舍的古城墙情结,中外游人来西安,大都要登临古城墙。 1300多年的王朝更替,已经将中世纪最伟大的都城湮没,但是当我们拨开覆盖在历史上的烟尘,依然清晰可见唐长安城喧嚣的轮廓。明洪武三年至洪武十一年(公元1370—1378年),西安城墙在唐皇城的基础上扩建而成。城墙平面为东西向的长方形,周长13.74公里,其中,南、北垣长约4.2公里,东、西垣长约2.65公里,全城面积为11.9平方公里,墙外有宽约20米,深约10米的护城河环绕。西安城墙四面各设城门一座,东门名曰长乐门、南门名曰永宁门、西门名曰安定门、北门名曰安远门,城门之外建有与城墙相连接的瓮城,城门和瓮城之上分别建有城楼和箭楼一座,瓮城外建有月城,月城上建有控制吊桥的闸楼,为“城三重,楼三重”的建筑格局。 民国时期,为了修建西安火车站,拆除了现在尚德门至尚俭门段的城墙。同时,因为城市交通的需要,新劵了南城墙的勿幕门(小南门),东城墙的中山门(小东门)。开辟了玉祥门豁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3年前,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新劵了和平门,南门两侧

门洞。开辟了东门、西门、北门三门两侧的豁口,建国路豁口、文艺路豁口、保吉巷豁口、红光路豁口、小北门豁口、东五路豁口、尚德路豁口。 1958年6月,全国拆墙运动热火朝天。北京在拆、南京在拆,西安市人民委员会也作出拆除城墙的决定,消息不胫而走,市民们早已开始了自发的毁城运动,城墙上的垛墙、敌台以及城四角的角台,毁于旦夕。城墙墙体被挖断了两处,近两万平方米的外墙青砖流落民间。 1958年9月,西安市委向省委请示认为,西安城墙可以不予保留,今后总的方向是拆,只保存几个城门楼子。10月,陕西省委复函表示“原则同意”。1959年夏秋之交的一天夜里,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习仲勋打电话给文化部,说北京城墙保不住了,要赶快把西安城墙保下来。文化部连夜赶出了一份关于西安城墙的资料递到国务院。同年9月,西安市收到了《国务院关于保护西安城墙》的通知,通知附上了文化部关于建议保护西安城墙的报告。1961年3月4日,西安城墙终于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时间流转到上世纪70年代,一场“深挖洞,广积粮”的政治运动之风席卷全国,关于西安城墙的存废之争又一次被提上日程,古城墙再度告急。时任西安市革委会基建办公室城建处处长的张景沸站了出来,他在解放之初曾参与制订了西安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将包括古城墙在内的诸多古建筑、古遗址纳入保护规划。张景沸以此为保护城墙据理力争,与此同时,一些西安的老文物工作者们也积极奔走,为

关于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和建议

关于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和建议 发布时间:2008-07-10 作者:文史办 关于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和建议 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 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在朱晓进、俞明副主席带领下,对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民盟南京市委、民进南京市委、农工党南京市委、致公党南京市委、九三学社南京市委的领导同志参加了视察活动。现将视察所得报告如下: 一、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近年来,南京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一)以经费投入为标志的政府重视 经费投入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物质保证。这几年,公共财政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

(二)以协调配合为标志的部门共识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涉及政府的多个部门。这些年,相关部门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明显提高。规划部门在规划制订、项目审批方面,发改部门在项目立项方面,建设、财政部门在资金投入方面,公安部门在防范打击方面,与文物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国土、园林、旅游等部门及区县政府积极支持。政府各部门之间逐步形成共识,为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以舆论监督为标志的社会关注 社会公众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多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建议、提案、调研、视察等方式,民主党派成员、专家学者通过建言献策,广大市民通过包括网络在内的媒体等渠道,积极参与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工作中来。不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实施与推进,许多破坏历史文化遗产行为的防范与制止,都是与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推动、批评、监督分不开的。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坚实基础。 经过以政府为主导、公众为主体的全社会共同努力,南京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出现新的亮点。 明孝陵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明城墙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明城墙周边环境整治获国家“最佳人居环境奖”; 云锦制造工艺列入中国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中山陵的环境整治与建设,长江路文化一条街的建设,1912街区在民国建筑利用方面的探索,晨光1865产业园在工业遗产利用方面的探索,白鹭洲公园的改造,石头城遗址公园的建设,龙江宝船遗址公园的建设,南捕厅历史街区的建设,江宁织造府遗址的建设,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建设,阅江楼的建设,浡泥国王墓的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江宁上坊东吴早期大墓的保护等,获得社会各方面的一致肯定; 三项考古成果列入全国年度考古十大新发现,三项考古成果进入年度提名; 南京民俗馆的“金陵风韵”展,南京市博物馆的“龙虎系列”展(包括反映南京历史文化的“龙蟠虎踞”展、反映今日南京的“龙腾虎跃”展、反映南京地下文物的“藏龙卧虎”展、反映馆藏精品的“龙吟虎啸”展),中国科学院南京古生物研究所的“生命进化史”展等,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做减法、新区做加法”的城市发展总体思路,为南京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最重要、最基本的条件。2002年,老城中12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是河西地区的近20倍,到2007年,已不足2倍。 总的来说,由于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成功努力,南京基本保持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古都格局及其所依托的山水环境,较好地控制了老城“近墙低、远墙高,中间高、周边低,城北高、城南低”的总体空间形态,历史文化街区绝大部分得到保护,文保单位、重要近现代建筑得到立法保护,文物古迹的保护对象不断拓展,若干已经消失的标志性历史文化景观在审慎论证的基础上正在多元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得到重视。面对当前以文化建设为核心的城市竞争,古都

明代南京城墙结构及其相关问题

明代南京城墙结构及其相关问题 南京市博物馆华国荣王志高 明南京城墙的修建最早可追溯到元朝至正二十年(1360年),该年十二月在城北修筑龙湾虎口城,以抵御北方来敌。而真正大规模的营建是从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开始的,以后便连年不断。文献记载有“洪武二年九月始建新城”)、洪武四年“冬十月修京师城垣”、六年“六月修筑京师”、“洪武十七年三月丁卯修筑京城仪风门”②,直至洪武十九年(1386年)“冬十二月造通济、聚宝、三山、洪武等门,新筑后湖城”才告完成,全长33.676公里。其西、南两面利用杨吴时开凿的外秦淮河为护城河,城东“在旧城(金陵府城)东白下门外二里许增筑新城”,北以宽阔的玄武湖为天然屏障,充分利用沿线的山岗丘岭,把周围一些军事据高点,诸如石头、马鞍、四望、卢龙、覆舟、龙广等山尽括城中,并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显要位置开城门十三座,又建东西两座水城门,成为一座南北狭长、东西窄短的不规则坚固壁垒,是明代以降南京战争史上最主要的军事防御线之一,被誉为“高坚甲于海内”,成为当时世界首屈一指的古城。 明代南京城墙是利用自然地形而修建的,外廓形状不规整,像这样限于山脉和水系而造成的不规则形城垣在我国古代都城建设史上不乏其例。除在平原广敞地区筑造的隋唐大兴城(长安城)、洛阳城及元大都城等少数都城轮廓比较方正外,其他凡沿山脉湖堤筑就的城垣外形多不规整,如汉长安城北垣、南宋临安城等都城。且北宋东京(开封)及南宋临安外城所开城门亦恰好十三座。纵观南京现存的明代遗存,宫城、皇城和明太祖陵墓“孝陵”的选址建设,“风水”因素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而南京城墙(含城门的设置、方位)的规划和建设则主要是地理环境、战略需要以及历史传统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产物。 长期以来,因雨水、战争等原因,明古城墙损坏较多,历代均有修补,据统计仅明一代至少就有十五次之多。明初还规定了维修城垣的制度。据《明会典》记载:“凡京师城垣,洪武二十六年定:皇城、京城墙垣,遇有损坏,即使丈量明白,见数计料,所有砖灰,行下聚宝山黑窑等处关支;其合用人工,咨呈都府行稷留守王卫差拨军士修理。”在考舌调查中,亦能发现明代成化、嘉靖、万历、康熙、同治、光绪等不同时期的修城用砖。 近年来,随着城市大规模建设的展开,文物考古部门曾先后对南京城墙的一些地段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获得了一些有价值的资料。本文即依据这些考古资料,并结合文献。就南京城墙结构、西南两面墙垣是否利用旧城以及贴面砖石胶结材料等几个具体问题作一初步分析,以求教于学界师友。 一 1991年。南京市城建部门为拓宽集庆路,打开出城通道,拆除了城西一段长约48米的城墙,所建城门今已命名为集庆门(图1)。同年8~9月,南京市博物馆在这段新开的城墙缺口内外两侧进行了考古发掘,弄清了该地段城墙墙基及墙身的结构。 这段城墙之女墙残缺,缺口南北剖面分别残高1米、8米、9.5米,上宽为15.6及15米。内外墙面从下至上均用条石包砌,最高达三十二层。这种条石除最低层不太规整外,其余外侧及各咬合面均修琢光滑。条石长60~110厘米,厚38~40厘米,从下至上逐层内收7~8厘米。条石内以大小不等的块石拌合石灰浆混浇贴砌,形成两道上窄下宽的坚固防护层。它不仅使条石包砌紧密,还使墙身各部分融为一体,防止墙体倾塌。防护层内中心部位以小型片石拌土夯筑,以距今地表下2米左右为界,其上分层夯筑,片石层厚15~35厘米,其下夯筑层次不明显,厚约5米。

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正).doc

#分类号=42201 d32a2400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19970925 #实施时间=19900618 #失效时间= #内容分类=城市规划 #文号= 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正) (1990年4月7日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制定1990年6月18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7月30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即南京市行政区域。 第三条严格控制主城规模、合理发展卫星城镇和其他城镇,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各项建设必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 任何建设不得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 第四条城市规划的编制应依据本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本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工程的立项,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第五条南京市规划局是南京市城市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本区、县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

南京城墙 解说词

解说词 第一幕:2007年九月十日,察哈尔路西延工程正式竣工通车。实施察哈尔路西延工程,须穿明城墙而过,这在当时的社会各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现在,城墙上新添了四座拱门,最为抢眼的就是新建的“华严岗门”。据了解,这座新城们是在明城墙坍塌缺口处修建的。一方面被改造成察哈尔路西延工程的通道,另一方面也被改造成完整的城门。那么为什么一个简单的修路工程会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关注呢?这就不得不说说明城墙也就是南京城墙的巨大历史文化价值。 第二幕:南京城墙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根据地理条件和军事防守的需要而建造,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古城是明初的都城,以雄伟壮观的明代城垣建筑闻名于世,是举世公认的第一大城。南京城墙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长96里,实测33. 65公里,规模宏大,气势雄伟,不仅是我国现存古代第一座大城,在世界城垣建筑史上也是首屈一指。它东傍钟山,西据石头,南凭秦淮,北控后湖,公元1366年,明太祖朱元璋听取朱升“高筑墙”的建议,始筑都城垣,至1386年竣工,前后达21年之久。建筑规模宏大,城基宽14米,高14-21米,有垛口13616个,窝铺200座,城门13,其中聚宝、三山、通济3门最为壮观。城垣用巨大的条石砌基,用巨砖筑成,十分坚固。现存的21. 351公里城墙,虽已历经600年风雨,仍巍然无恙。近年已陆续修复中华门、台城等段,并建南京城垣博物馆,成为一处独特的人文景观。

第三幕:城墙的建造因各段所处地形和位置不同,采用的建筑结构也不同。南城及东西城的南段,面临平原和河流,无坚可守,除以河为堑外,城墙建筑最为坚固。墙内外壁表层用大块条石砌筑,里层填以巨大的块石,形成各厚3米左右的内外墙体,均用糯米汁加石灰灌浆。内外墙之间再填以黄土、片石,隔层夯实。某些地段,也有在条石砌筑的内外墙体之间全部用砖砌筑,或以砖、黄土、乱石夯填的做法。北城及西城的大部分地段,倚山临湖,地形复杂,城墙结构比较简单。或者全体用城砖砌筑,墙体较为单薄,或者在砖筑的内外墙体中间夯填黄土块石。东城的部分地段,城墙外壁用条石砌筑,内壁用砖砌筑,中间夯填黄土、乱石或碎城砖。一些特殊地段又有特殊作法,例如朝阳门附近及狮子山地段,依山而建,仅在外侧修筑砖石墙体。石头城一带,下部利用原有的陡峭石壁,仅在山顶上加筑很矮的砖墙。城墙顶部的一般作法是在厚1~2米的由桐油和黄土拌和的夯土层上面再平砌数层城砖。顶部边沿设有石质流水槽和伸出墙外水槽。 第四幕:正阳门、朝阳门和太平门,分别位于环绕皇宫的南、东、北三面京城城垣上。其中,正阳门为皇宫南北中轴线的最南端,是外国使臣赴京朝觐入城必经之正门;而太平门外玄武湖之滨,则为1384年朱元璋设置的主宰刑杀大权“三法司”之所在。神策门,是所知的南京城墙唯一的传统形制的外瓮城。有趣的是神策门外瓮城与聚宝门内瓮城几乎在城市同一条南北中轴线上,这一

(完整版)南京明城墙

南京明城墙 南京明城墙,整体包括明朝时期修筑的宫城、皇城、京城和外郭四重城墙,现多指保存完好的京城城墙。南京明城墙始建于1366年(元至正廿六年),全部完工于1393年(明洪武廿六年),动用全国1部、3卫、5省、28府,152州县共28万民工,约3.5亿块城砖,历时达27年,终完成国都应天府四重城垣的格局。南京明城墙现完整保存25.1公里,是世界最长、规模最大、保存原真性最好的城市城墙。1956年10月,分多段列入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月,全段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11月,南京明城墙(京城城墙)作为“中国明清城墙”项目的牵头城市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3]南京明城墙在城墙的结构、瓮城的创新、护城河水源的利用、水关涵闸及桥梁的设计建造等诸多方面,汇集了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和才智,是元末明初劳动人民用心血筑成的一座丰碑。 粘和材料:南京明城墙在砌筑中,对不同地段采取了不同质地墙体的处理方法和特殊的粘合 材料。有的地段用石灰岩和花岗岩的条石,作为城基、勒脚和部分城墙内外壁的主要材料;有的地 段全部用城砖垒砌;还有的地段以条石、城砖砌筑墙面,中间填以片石、城砖、黄土混合夯筑等。 粘合墙体的材料十分坚固,以至留下了用糯米汁加石灰等灰浆建造的说法。 排水系统:南京明城墙的防、排水系统科学适用,功能包括城垣自身防、排水和对城区的防、排水两部分。城墙填层上部,采用桐油、石灰、黄土拌合的灰浆封顶夯实,厚约1~2米,在其上面和沿墙体两侧直至墙根用灰浆砌筑5~10余层城砖;墙体顶面设置了石质排水明沟,在其明沟约50米距离设置石质出水槽将水排出墙体。城基部分每隔一 定距离也设有排水洞,将城墙内侧的积水排出城外。 城区的防、排水系统,主要是利用城墙底部设置的水关、涵闸。在秦淮河出、入口处分别建 有东水关和西水关,水关设有闸门3道,前后2道为木闸门,中间设铁栅门以防潜水入城之敌。东 水关内侧还设有33座瓮洞,分为3层(上面两层为藏兵洞),下层(中洞可通船)通水。此外,还设有金川河闸、玄武湖的“通心水坝”(即武庙闸)、前湖的半山园闸与琵琶湖的琵琶闸等多处涵闸。这些涵闸,设有铜、铁管和铜水闸,只能进水不可进人,设计巧妙、结构合理。[3] 因地制宜:南京明城墙的建造因各段所处地形和位置不同,所采用的建筑结构也不同。南京城南城及东西城的南段与北城及西城的大部分地段分别采用不同建造方式。 南城及东西城的南段,面临平原和河流,无坚可守,除以河为堑外,城墙建筑最为坚固。墙 内外壁表层用大块条石砌筑,里层填以巨大的块石,形成各厚3米左右的内外墙体,均用糯米汁加 石灰灌浆。内外墙之间再填以黄土、片石,隔层夯实。某些地段,也有在条石砌筑的内外墙体之间 全部用砖砌筑,或以砖、黄土、乱石夯填的做法。 北城及西城的大部分地段,倚山临湖,地形复杂,城墙结构比较简单。或者全体用城砖砌筑, 墙体较为单薄,或者在砖筑的内外墙体中间夯填黄土块石。东城的部分地段,城墙外壁用条石砌筑,内壁用砖砌筑,中间夯填黄土、乱石或碎城砖。一些特殊地段又有特殊作法,朝阳门(今中山门)附近及狮子山地段,依山而建,仅在外侧修筑砖石墙体。石头城一带,下部利用原有的陡峭石壁,仅在山顶上加筑很矮的砖墙。城墙顶部的一般作法是在厚1~2米的由桐油和黄土拌和的夯土层上面再平砌数层城砖。顶部边沿设有石质流水槽和伸出墙外的滴水槽。 城砖铭文:南京城墙的实名制城砖铭文 南京明城墙,据初步估算共耗费了数亿块城砖。城砖一般长40~45厘米,宽20厘米,厚10~12厘 米。由于城砖来自全国各地,故其城砖材质的土性也呈多样性(有粘土、沙土、高岭土等等)。大多数城砖 留有铭文,少则一字(或一个符号、记号),多则70余字,这不仅是南京明城墙的一大特点,也是南京明 城墙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呼应天象:南北聚合南京城墙东南角的通济门至西北角钟阜门与仪凤门之间作一划分,南为“南斗 六星”,北为“北斗七星”。“南斗星”的六颗星座以聚宝门、三山门、清凉门、石城门、定淮门、仪凤门六座城门隐喻;“北斗星”的七颗星座以通济门、正阳门、朝阳门、太平门、神策门、金川门和钟阜门七座城门隐喻。

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

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停车设施配建,适用本《标准与准则》,高淳、溧水两县可参照执行。 市区范围内根据用地发展和交通条件,划分为三类停车分区: 一类区:旧区,长江-大桥南堡-京沪铁路-红山路-龙蟠路-北安门北街-明城墙-中山门-护城河-大明路-宁铜铁路-中山南路-集合村路-凤台路-秦淮河-长江围合的区域; 六合雄州老城(方州路-招兵河-滁河-八百河合围区域)、江宁东山老城(文靖路-G104-天印大道-秦淮河合围区域)、浦口珠江老城(312国道-团结路-城西路-公园北路-龙华路合围区域)可参照一类区执行; 二类区:指主城范围内除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主城范围指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 三类区:指市区范围内除一类区、二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第三条南京市规划局是本市停车设施配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标准与准则》。 第四条本《标准与准则》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建筑物建设时需配套建设的提供本建筑业主使用的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筑为目的地的外来车辆停放的设施与场所;所指的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第五条建筑物应按照节地、节能、安全、高效的原则配建停车设施,停车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第六条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原则上应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建设的两宗以上的建设项目,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米的,在统一申请、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条件下,经过批准后可集中统一设置停车设施。 第七条建设建筑物应按附表规定的标准分别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特殊停车(包括出租车、装卸车、大巴车、救护车、无障碍车位)泊位。 对已有建筑的改建和扩建,其改、扩建部分应按附表规定设置各类停车位;原建筑物配建不足,新增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米且超过原建筑规模25%的,应同时补充配建原不足差额数的20%。 临时性建筑物应按附表规定设置各类临时性停车位,临时性停车位一般应在地面设置。其中,非对外开放的临时性建筑物按照指标配建确有困难的,在合理解决临时停车需求,并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减少泊位配建数量。

中国七大古城墙

中国七大古城墙 西安城墙:明初在唐城的基础上建成,是我国现存唯一完好的大型城垣。呈矩形,周长是11.9公里,高12米,顶宽约13米,基地宽17米左右。 南京城墙:建于1366年,城垣内周长33公里,高14.21米,有垛口13616个。碉堡200个。有18个外城门,13个内城门。以中华门最为雄伟、险要。 兴城城墙:辽宁兴城县,明代所建,保存完好,明代建筑风格突出,整个城市像一个明代博物馆。 荆州城墙:湖北江陵县,原为土城,关羽所建,南宋始建砖墙。中间几番拆修,现存为清顺治三年(1646)年重建。 平遥城墙:系山西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县城城墙,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周长6.3公里。 寿县城墙:战国末(公元前241年)楚考烈王迁都寿春(安徽寿县),西汉为淮南王国都,历代为州府治所。 崇武城墙:位于福建惠安县城南35公里濒海尖岬上。始建于宋元丰元年(1079年),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建成,城围2456.7米,高7米,四方设门楼,现为我国保存的濒海石城之一。 国内山水实景演出八大推荐 《印象刘三姐》——全球最大的山水实景剧场、全球第一部全新概念实景演出;艺术性、震撼性、民族性、视觉性的集合。《印象丽江》——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实景演出。

《印象西湖》——世界上唯一的都市山水实景演出。 《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全球最大的山地实景演出。 《天门狐仙刘海砍樵(张家界)》——世界上第一台以高山奇峰为背景、以山涧峡谷为舞台的有完整故事情节的歌舞音乐剧。《印象大红袍(福建武夷山)》——全世界唯一展示中国茶文化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 《鼎盛王朝康熙大典》——国内首部以皇家文化为主题、演绎康熙大帝阿奇一生的大型实景演出。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20100813(颁布时间) 20101201(实施时间)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文号)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2010年6月30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制定2010年7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护规划和保护名录 第三章老城格局和城市风貌的保护 第四章历史建筑的保护 第五章其他对象的保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6月30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7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8月1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对象包括老城格局和城市风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街巷、历史建筑、古镇古村、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体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保护机制,保障经费投入。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负责规划、协调、审议、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建设、房产、国土、财政、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具体工作。

《南京的明城墙》教学设计

《南京的明城墙》教学设计 六合区灵岩小学叶军 教材出处: 江苏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小学高年级《金陵文化》第二单元第2课 教学目标: 1、引导学生了解南京明城墙的悠久历史及其特点,感受南京明城墙在建筑史上的重要地位。 2、使学生对南京的明城墙、城门、护城河以及六合的“水下明城墙”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感,懂得只有科技发达,国家富强,才能赢得真正的和平。 3、激励学生将对家乡的热爱落实到行动中去,指导学生利用节假日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为明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做贡献。 教学重点: 1、引领学生了解南京明城墙的悠久历史及建筑特色,发现身边的明城墙、城门。 2、激发学生热爱南京,热爱家乡的情感,树立保护文物的意识。 教学难点: 通过学习让学生对明城墙的特点有较全面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激发学生对南京名胜古迹、对家乡的热爱之情。 教学准备: 1、《金陵文脉》中的“南京明城墙”视频短片。 2、《南京童谣》中的有关“南京明城墙”的内容。 3、收集城墙、城门、护城河的相关资料并制作课件。 4、学生参观、调查访问六合的“水下明城墙”。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播放《南京童谣》中的有关“南京明城墙”的内容。 2、师:南京是“六朝古都”,有2500年的历史,是一座融山、水、城、林于一体的美丽的城市。公元前472年,越王勾践筑越城,成为南京建城的开始,此后,为了巩固城池,各朝各代都在修筑城墙。 3、让我们来看一组南京城墙照片。 我们现在看到的城墙都是明代建成的,称为“明城墙”。今天让我们一道去了解南京明城墙。 4、揭题、读题:南京明城墙。 二、初步感知。 1、播放视频短片:《金陵文脉》——“南京明城墙”。 2、思考: 南京明城墙是哪位皇帝领导修筑的?它在设计和建造上有哪些特点?

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

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实现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古都风貌彰显、落实老城功能疏解和容量控制发展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南京城墙保护条例》、《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南京市老城内建设项目建筑高度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老城系指南京明代京城城墙(包括城墙(城门)、护城河、城墙遗迹和城墙遗址)围合的范围。 第三条【总体要求】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关于老城整体保护原则和要求,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明城墙沿线、景观视线走廊的建筑高度。 第四条【深化图则与控详的关系】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结合相关研究成果,组织编制老城空间形态保护深化图则,经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五条【管理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高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因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城市设计研究、景观视线影响分析、专家论证、社会公示,报市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在报市政府批准前应当经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大型开敞空间保护】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军事单位等占地规模较大、空间布局相对独立完整的地块,应当严格保护其现状肌理和开敞空间。新建建筑不得占用现状集中绿地、操场等开敞空间,不得破坏其大型开敞空间形态。 第七条【历史地段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内建筑高度应当符合专项保护规划要求。 为丰富空间形态,在进行整体城市设计研究并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确定的老城南历史城区内明清传统民居类型的历史风貌区,局部新建建筑檐口高度可适当控制在9米至12米,但其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可建设用地面积15%。 第八条【地下文物保护】在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内和重点保护区以外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地块新建建筑的,施工前经过考古勘探、发掘有重要地下文物发现需要原址保护的,或其他地区施工过程中有重要地下文物发现需要原址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批准部门】8;810;81001; 【批准日期】2010.07.28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0.08.13 【实施日期】2010.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6月30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7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8月13日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2010年6月30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制定2010年7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对象包括老城格局和城市风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街巷、历史建筑、古镇古村、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体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保护机制,保障经费投入。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负责规划、协调、审议、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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