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病案管理平台实施方案NEW
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调查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调查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公布日期】2018.01.22•【字号】黔统字〔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调查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统字〔2018〕6号各市(州)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市(州)调查队、各县(市、区、特区)调查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制定的《贵州省统计调查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2018年1月22日贵州省统计调查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7〕209号)要求,全面推进落实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结合贵州省统计调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完善统计体制为目标,以理顺统计工作机制为导向,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七个到位”要求,科学有效配置现有资源,加强局、队协作配合,切实提升统计调查效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改革,确保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业务分工调整、全部历史数据、有关资料和工作文件的交接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协同共享,有效衔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9.10•【字号】黔人社通〔2021〕123号•【施行日期】202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贵州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9月10日贵州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试点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拓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广度深度,进一步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更快更优的经办服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5号)要求,2021年贵州省作为全国试点省份,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试点。
现就做好我省“一件事”服务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集成服务、简约服务、创新服务、规范服务为原则,着力破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重复提供材料、多次跑、多头跑、时间长、环节多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二)改革目标。
从优化事项流程、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间等方面入手,围绕“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打破部门壁垒,畅通信息渠道,建立系统联动、部门协同机制,再造办事流程,全面提升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广大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获得感、满意度。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相关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21.03.30•【字号】黔统字〔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相关工作的通知黔统字〔2021〕6号各市(州)统计局,各县(市、区)统计局:2020年以来,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积极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责,对一批统计违法企业(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
其中,根据有关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统计部门对企业的统计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共享至信用中国、信用中国(贵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认定部分企业为统计严重(一般)失信企业并进行公示。
为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提高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现就做好统计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统计失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围(一)企业统计行政处罚信息1.公示渠道。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和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必须在本级或上级信息公示网站进行公示。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8〕1493号)要求,我省行政处罚信息,除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外,还需通过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的“双公示(处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后该系统会将处罚信息交换至“信用中国(贵州)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公示时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规定,按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序,将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在“信用中国”等平台,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处罚决定之日起,公示时限最短为6个月,最长为3年;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时限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1年。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黔府办发〔2019〕30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3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31日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省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健康贵州行动,深入推进健康贵州建设。
结合贵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重点任务(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并完善全省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省级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XXX传播机制,全面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
强化各类公职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机构建设。
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县(市、区、特区)建设和“中医中药贵州行”活动。
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18%和30%。
临床医生视角下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现状及可行性研究

中国药房2022年第33卷第14期China Pharmacy 2022V ol.33No.14Δ基金项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委托课题*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医药产业发展战略。
E-mail :1813835596@#通信作者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
研究方向:医药管理。
E-mail :51605814@ 临床医生视角下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现状及可行性研究Δ李祖兰*,周戈耀#,梅玉虹,毛佳(贵州医科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贵阳550025)中图分类号R 95;R 197.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0408(2022)14-1671-06DOI 10.6039/j.issn.1001-0408.2022.14.02摘要目的从临床医生视角了解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现状及可行性,为优化和完善改革实施方案提供参考。
方法自行设计问卷,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在贵州省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医院抽取临床医生进行面对面的问卷调查。
采用SPSS 20.0软件对问卷结果进行统计,并对改革可行性的影响因素进行单因素分析和多因素有序Logistic 回归分析。
结果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20份,收回有效问卷413份,有效率为98.3%。
86.0%的临床医生认为本院开展此项改革具有可行性,81.8%认为试点医院遴选出的中医优势病种比较合理。
改革后,分别有61.0%、58.8%的临床医生表示所在科室每日诊疗患者数及与患者沟通的意愿均增加;60.3%表示改革中遇到的困难与阻碍是中医疾病复杂多样,患者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难以用统一的疾病与手术代码进行正确编码;76.3%表示改革实施最大的优点是提高了医疗质量,54.2%表示最大的缺点是医生自主性受到过多限制。
多因素有序Logistic 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改革实施后诊疗服务变化(患者再入院率变化)、中医优势病种遴选的合理性、医疗费用是否降低、医患关系是否改善、是否促进分级诊疗是改革可行性的影响因素(P <0.05)。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03•【字号】筑府办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服务;;政务;;推进;;印发筑府办发〔2019〕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9〕1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6月3日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系列重要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工作,构建一擎双翼的“数字政府”,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全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以深入推进“不能说不行”为抓手,加快推进贵阳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一张网、一朵云、一个号、一扇门、一支笔、一次成”的政务服务贵阳模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自流程化、智能化、可视化”,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大幅提高人民群众体验感、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贵州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平台版-单位端]-使用手册
![贵州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平台版-单位端]-使用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7bb73dc7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03.png)
贵州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平台版-单位端]-使用手册贵州省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用户手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由XXX开发,旨在规范农民工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本手册将介绍该系统的使用环境、特点和功能。
一、使用环境说明该系统适用于贵州省内的农民工和施工单位。
农民工需要具备一定的电脑和网络使用能力,施工单位需要有稳定的网络环境和电脑设备。
二、系统特点该系统采用实名制管理,保证农民工的信息真实可靠。
同时,系统具有安全可靠、操作简便等特点,方便用户使用。
三、农民工功能3.1个人网上注册农民工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身份证明材料。
注册完成后,系统会对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系统。
3.2登录农民工可以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入个人信息页面。
3.3农民工信息修改农民工可以在系统中修改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
修改后,系统会对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更新。
3.4考勤统计(农民工)系统会根据农民工的考勤情况,统计出工作天数、迟到早退情况等。
同时,系统也会对考勤数据进行分析,帮助农民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工作时间。
3.5工资发放查询农民工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自己的工资发放情况,包括工资金额、发放时间等。
四、施工单位功能该系统还提供了施工单位功能,包括项目管理、工资发放等。
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系统使用手册。
以上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手册,希望能帮助用户更好地使用该系统。
4.1 注册用户可以通过注册页面进行注册,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用户名、密码、邮箱等。
注册成功后,用户可以使用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4.2 登陆用户可以通过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登录成功后,用户可以进行相关操作,如单位信息维护、项目管理等。
4.3 单位信息维护4.3.1 单位基础信息维护用户可以在该页面中维护单位的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等。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9•【字号】黔府办函〔2017〕175号•【施行日期】2017.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7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29日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运行管理第三章分级诊疗第四章责任分担第五章质量控制第六章价格与收费第七章激励绩效第八章评估评价第九章数据安全和管理第十章监督管理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范远程医疗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贵州省卫生数据传输专网在贵州省远程医疗管理服务平台上开展的远程门诊、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医学教育和远程咨询服务等远程医疗活动和医疗健康咨询服务。
第二章运行管理第三条参与远程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组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相应的条件。
第四条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二)通过远程医疗技术考核评审;(三)有合适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地;(四)有与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相适应的经费、数字化医疗设备、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与远程医疗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并通过卫生数据传输专网与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六)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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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统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
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和落实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和卫生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我省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统计信息服务能力和质量以及实现我省卫生统计数据无缝上报卫生部等工作目标,贵州省卫生厅和贵州移动公司共同推出《贵州省统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项目。
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实施意义
为增强公共卫生信息透明度,提高医疗机构及其管理部门卫生信息共享与工作效率,卫生统计已成为卫生工作和深化医改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对卫生数据的采集、集成、分析和管理则是完成这项工作的重要保障。
病案是医疗活动的信息载体,是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及患者进行疾病统计、医疗质量分析、卫生信息统计、病案检索、形成各种报表(如卫统4表)和信息发布的原始资料与最主要数据来源,也是医疗、教学和医学研究的宝贵资料。
贵州省统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就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数据库以及网络通信技术及时、准
确、有效地统计、上报和发布我省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数据信息的先进管理技术和手段,对服务卫生和推动医改具有重要意义。
1、能够及时、准确地集中上报卫生部要求的各种报表信息。
贵州省统计病案管理平台采用的全省数据集中的处理模式,各医疗机构的病案信息能够实时地采集到数据中心,根据卫生部上报统计信息的要求,通过数据中心统一生成各种报表信息(如卫统4表)实时、无缝地上报卫生部。
2、能够及时地向社会发布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信息。
贵州省统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采用的全省数据集中的处理模式。
数据中心对采集到的各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分析、挖掘出社会和患者所需的公共卫生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使患者能够及时地了解信息,合理地选择合适的医疗资源。
帮助医疗卫生机构和管理部门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地调整卫生资料的配置。
3、为卫生管理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贵州省病案(首页)管理平台是集中对全省各医疗机构的基础病案信息进行实时、准确地采集。
通过数据中心根据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需求生成其所需的相关信息,准确地信息能够帮助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做出正确的决策。
4、能够提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和质量。
贵州省统计病案管理平台通过利用计算机、数据库和数据通信等先进的技术来代替基层统计人员手工对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整理等工作。
从而大大地降低统计人员的工作量。
同时,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能
够有效地解决在数据处理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数据差错、误报、漏报和迟报等问题。
二、项目实施具体流程
贵州省统计病案管理平台是在贵州省卫生厅和贵州移动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基础上,根据贵州省卫生厅的业务需求而开发,计划2010年在全省卫生管理部门和各医疗机构推广实施,该项目的实施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数据中心建设(5月25日至6月20日)。
完成以下工作:
1、机房建设、设备及相关软件安装调试。
1)购买相关设备: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等。
2)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对相关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3)系统及应用软件安装调试:对数据库、应用服务等软件进行安装、调试。
2、相关软件开发:根据贵州省卫生厅业务需求,对贵州统计
病案(首页)管理平台中心和客户端等应用软件进行开发,
此工作已经完成。
3、贵州省统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内部测试:对贵州省统
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进行内部模拟测试。
第二阶段:统计病案管理平台上线测试(6月20号至7月20号)。
主要工作:
1、上线测试单位的选择:根据代表性原则,在上线测试时,
分别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省级、市级和县级的综合性医疗机
构作为上线测试的执行单位,具体名单见下表。
2、客户端设备及应用软件安装调试:对被选择上线测试的医疗机构及医疗管理机构进行客户端设备及应用软件安装、配置和调试、培训使用及上线。
3、贵州省统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功能上线测试:在完成被测试医疗机构和管理机构客户端应用软件安装、配置和调试之后,对贵州省统计病案管理平台进行业务功能的全面上线测试。
4、测试反馈。
根据贵州省统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上线测试反馈的意见,对不满足需求的功能进行修改和补充,并进行再此测试,直至达到贵州省卫生厅的业务需求,同时保证系统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
第三阶段:培训及商务运作(7月20号至9月20号)。
主要工作为:
1、业务培训:主要对全省各医疗机构和管理机构的业务人员进行贵州省统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的业务系统管理和应用培训,每期培训人员为每个单位1人,培训时间为5天,预计共8期(详见
附件)。
2、商务运作:在培训期间,各个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同贵州移动公司协商签订贵州省统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应用的商务合同。
第四阶段:全面实施推广阶段及项目验收(9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培训和商务合同签订后,移动公司根据签订的合同情况,按地区、分阶段地对各个签订合同的医疗机构进行贵州统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的上线运行实施工作,并对项目实施的结果进行验收。
三、项目实施费用
一、已建立或自行采购病案系统的医疗机构,需要定制由省移动公司提供的数据交换服务(该服务含1、负责数据交换接口的开发配合、安装、调试、服务等技术支持工作),具体资费如下:
1、三级医疗机构400元/月;
2、二级医疗机构300元/月;
3、一级医疗机构200元/月;
4、其他机构100元/月;
二、购买由省移动公司提供的病案系统的医疗机构,需要定制由移动公司提供的数据交换服务(该服务含1、负责数据交换接口的安装、调试、服务等技术支持工作;2、医院病案管理系统软件许可、技术支持、二次开发、售后服务),具体资费如下:
1、三级医疗机构650元/月;
2、二级医疗机构450元/月;
3、一级医疗机构350元/月;
4、其他机构200元/月;
贵州省卫生厅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分公司
2010年5月13日
附件:《贵州省统计病案(首页)管理平台培训时间安排表》第一期:7月19号至7月23号
第二期:7月26号至7月30号
第三期:8月2号至8月6号
第四期:8月9号至8月13号
第五期:8月16号至8月20号
第六期:8月23号至8月27号
第七期:8月30号至9月3号
第八期:9月6号至9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