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水文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文站安全事故调查应急处理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保障水文站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水文站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文站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中毒、触电、坍塌、交通事故等。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水文站站长- 副指挥长:水文站副站长及相关负责人-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等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各环节,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 事故调查组- 组长: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 副组长:安全员- 成员:相关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总结。
3. 应急救援组- 组长: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 副组长:安全员- 成员:消防、医疗、交通等相关部门人员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物资保障等。
四、事故报告及响应1.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2. 事故响应-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 应急救援组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 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五、事故调查1. 事故调查程序- 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取证工作。
- 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等进行调查分析。
- 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2. 事故调查内容-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性质判断- 事故责任认定- 事故处理建议六、事故处理1. 事故处理原则-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及时有效,防止扩大- 严肃处理,吸取教训2. 事故处理措施-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七、预案演练1. 演练目的- 提高员工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验证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完善应急预案2. 演练内容- 应急响应程序- 现场救援操作- 事故调查处理八、预案管理1. 预案修订-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修订本预案- 修订后的预案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2. 预案培训- 定期对员工进行预案培训- 员工应熟悉预案内容,掌握应急操作技能九、附则1. 本预案由水文站站长负责解释。
水文_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干旱等水文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提高水文应急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水文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水文应急工作中,对洪水、干旱等水文灾害的预防、监测、预警、响应、救援、恢复和重建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组织体系1.成立水文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水文应急工作。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收集、会商决策、应急物资调度等。
3.各级水文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水文应急小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水文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监测1.预防措施(1)加强水文监测站网建设,提高监测能力。
(2)完善水文预报预警系统,提高预报准确率。
(3)开展洪水、干旱灾害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4)加强水文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2.监测工作(1)实时监测水位、流量、雨量等水文要素。
(2)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的监测,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3)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监测数据,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五、预警与响应1.预警(1)根据水文监测数据,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应包括灾害类型、影响范围、预警等级、应对措施等。
2.响应(1)根据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各级水文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4)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救援与恢复1.救援(1)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
(2)及时转移受灾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
2.恢复(1)根据灾情,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2)加强灾后重建项目管理,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七、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1)加强水文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能力。
(2)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水文站安全事故调查应急处理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有效应对水文站发生的安全事故,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文站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水文站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事故调查、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2. 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分析、评估和报告工作。
3. 应急处理组负责事故现场处置、人员救援、物资调配等工作。
4. 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赔偿、恢复重建、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理流程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2)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 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组迅速赶赴现场,对事故原因、损失、影响等进行调查。
(2)调查过程中,应严格保护现场,收集相关证据,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
3. 应急处理(1)事故现场处置:立即组织人员疏散,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故扩大。
(2)人员救援: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3)物资调配:根据事故情况,及时调配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 信息发布(1)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布事故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2)加强舆情监测,妥善处理各类谣言和虚假信息。
5. 善后处理(1)事故赔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赔偿事宜。
(2)恢复重建:尽快恢复受损设施,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3)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五、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确保事故调查、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队伍的稳定和高效。
2. 资金保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拨付事故调查、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六、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演练内容应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置、人员救援、物资调配、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方面。
水文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确保我国水文测报工作在突发公共水事件中的高效应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文测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各级水文机构、水利部门及相关单位在水文测报工作中遇到突发公共水事件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国家水文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水文测报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地方水文应急指挥部各级地方水文机构成立相应的水文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文测报应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3. 水文应急专家小组负责提供水文测报应急技术支持,对应急响应行动提供咨询意见。
四、应急响应分级根据突发公共水事件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 Ⅰ级应急响应:针对特别重大水事件,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启动。
2. Ⅱ级应急响应:针对重大水事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水利部门启动。
3. Ⅲ级应急响应:针对较大水事件,由市级人民政府或市级水利部门启动。
4. Ⅳ级应急响应:针对一般水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水利部门启动。
五、应急响应措施1.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1)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发布应急响应命令。
(2)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加强水情预报预警。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报告应急响应情况,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2. Ⅲ级、Ⅳ级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发布应急响应命令。
(2)加强应急监测,及时发布水情预报预警。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响应情况。
六、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各级水文机构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装备保障:各级水文机构要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的顺利开展。
3. 通信保障:各级水文机构要加强通信设施建设,确保应急响应期间通信畅通。
4.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水文应急工作所需资金,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的顺利开展。
水文系统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性水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高水文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文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水文系统在应对突发性水事件时,各级水文机构、水文站、水文监测中心、水文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2.1 组织体系:设立水文系统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指挥。
2.2 职责分工:(1)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协调各级水文机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应急处置等。
(3)各级水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水文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
(4)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持。
三、预警与监测3.1 预警:根据气象、水文等相关部门的预报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3.2 监测: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区域的监测,确保实时掌握水情变化。
3.3 信息报送:各级水文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水情信息。
四、应急处置4.1 启动应急响应:根据水情变化,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明确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级水文机构、相关部门的职责。
4.2 人员疏散: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3 应急处置:根据水情变化,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水文监测,实时掌握水情变化;(2)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3)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4.4 应急结束:当水情稳定,应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后,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水文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水文站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文站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指挥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决策。
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和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现场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搜救和伤员救治。
(3)信息联络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物资保障、交通保障和医疗救护。
2. 职责(1)应急指挥小组:- 负责制定和调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指挥、协调和决策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 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2)现场救援小组:- 负责现场救援、搜救和伤员救治。
- 指导和协助其他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 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3)信息联络小组:- 收集、整理和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 及时向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 协调各小组之间的信息沟通。
(4)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物资保障、交通保障和医疗救护。
- 协调各部门开展后勤保障工作。
- 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应急响应程序1. 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3. 现场救援小组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 信息联络小组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5. 后勤保障小组提供物资、交通和医疗救护等保障。
6. 指挥部根据救援进展情况,调整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7. 救援工作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
五、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生活、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 交通保障:确保救援车辆和人员及时到达现场。
3. 医疗救护: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长江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长江作为我国最长的河流,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和重要的航运价值。
然而,长江流域也面临着洪水、干旱、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威胁。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长江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 最大程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3. 维护长江流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长江流域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在应对长江流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体系1. 成立长江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应急物资调配、协调各方力量等。
3. 设立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具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措施1. 预警预防(1)加强气象、水文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加强水利工程调度,确保防洪安全;(3)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2)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包括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3)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4)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通报事件进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3. 恢复重建(1)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恢复受灾地区基础设施;(2)开展心理援助,帮助受灾群众度过心理难关;(3)加强灾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3.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救援需求;4.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5. 法规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七、预案实施与更新1. 本预案由长江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2. 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本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文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水文站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完好和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文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文站所有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及环境。
二、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2.1 事故类型(1)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地震、山体滑坡等;(2)火灾事故:电气火灾、油料火灾等;(3)设备故障事故:仪器设备损坏、电力故障等;(4)人为事故:操作失误、误操作等。
2.2 危害程度分析各类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破坏等,对水文站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3.1 应急组织机构成立水文站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信息联络组、环境监测与保护组等。
3.2 应急职责(1)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事故应急工作;(2)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档案管理;(3)应急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设备抢修等工作;(4)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转院工作;(5)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和供应;(6)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7)环境监测与保护组: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
四、应急响应4.1 预警与报告(1)预警:根据气象、地质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警机制;(2)报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4.2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应急救援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人员疏散、设备抢修、环境监测等工作;(2)医疗救护: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并根据需要转院;(3)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及时调配应急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4)信息发布:信息联络组及时发布事故信息,稳定人心,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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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水文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促进长江水文安全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局突然发生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处置以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身体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1.4.2 集中领导,分级负责。
在水文局统一领导下,水文局、勘测局根据授权负责不同等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现场应设立集中统一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统一指挥。
1.4.3 反应快速,运转高效。
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水文局、勘测局要快速处置信息,并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1.4.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事故应急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做好正常情况下的对外服务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工作。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 水文局设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2.1.1 指挥部的组成:指挥长:水文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指挥长:水文局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副局长、总工程师成员:局副总工程师及人事劳动教育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技术管理处、水质监测管理处、综合事业中心主要负责人。
2.1.2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拟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和办法。
(2)组织、指挥、协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报告事故情况。
(4)组织或配合上级安全生产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5)为基层单位提供事故处理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2.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正常情况下由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关成员担任。
遇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时,再抽调精干人员补充。
负责政策咨询、文秘等工作。
若局机关发生事故,另调治安保卫人员若干。
2.3 指挥部下设技术组和事故调查组。
2.3.1技术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由局副总工和技术管理部门、生产业务部门有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评估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消减事故对人员和财产危害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对策,为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提供专业支援和技术支撑。
2.3.2 事故调查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一般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工会等有关部门派人组成,必要时抽调有关专家参加。
主要职责为按照事故调查规则和程序,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收集事故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涉及事故的相关事件,详细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应急准备3.1 组织准备。
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研究,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 人员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
3.3 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环节的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演练。
3.4 应对方案。
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确定应急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
4.1.1 Ⅰ级响应发生以下事故,启动Ⅰ级响应: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及以上,或重伤(中毒)1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4.1.2 Ⅱ级响应发生以下事故,启动Ⅱ级响应: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1人及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中毒)5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1.3 Ⅲ级响应发生以下事故,启动Ⅲ级响应:无人死亡(含失踪)、重伤(中毒)1人及以上5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
4.2 响应行动4.2.1 立即开展自救。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必要时向所在地海事、搜救中心、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请求救援。
各勘测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4.2.2事故报告4.2.2.1事故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所属勘测局报告,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向水文局报告。
各勘测局接到报告后应尽快向水文局报告。
4.2.2.2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事故报告的单位、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2)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2.3 各级响应行动水文局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迅速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4.2.3.1 Ⅰ级响应行动(1)水文局党委常委尽快集中,研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迅速召开局务会议,宣布启动Ⅰ级响应,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部署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Ⅰ级响应由水文局局长统一指挥。
(3)视情况需要,派出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4)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有关职能部门或生产业务部门围绕事故应急需要开展工作:局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人事劳动教育处做好人员调配和政策咨询工作;计划财务处做好应急经费和应急设备、物资调度工作;技术处或水质监测处做好相关技术分析工作;工会协助办公室做好受伤职工和伤亡职工家属慰问工作。
局办公室、人事劳动教育处等部门有关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提供咨询,听候调遣。
(5)实行滚动汇报,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最新动态。
4.2.3.2 Ⅱ级响应行动(1)水文局主要领导尽快集中,研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迅速召开局务会议,宣布启动Ⅱ级响应,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部署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由水文局局长统一指挥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指挥。
(3)视情况需要,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4)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有关职能部门或生产业务部门根据事故应急需要开展工作:局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人事劳动教育处做好人员调配和政策咨询工作;计划财务处做好应急经费和应急设备、物资调度工作;技术处、水质监测处做好相关技术分析工作;工会协助办公室做好受伤职工和伤亡职工家属慰问工作。
局办公室、人事劳动教育处等部门有关人员做好24小时值班准备。
(5) 按照上级要求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4.2.3.3 Ⅲ级响应行动(1)水文局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召开人事劳动教育处、局办公室等部分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成立事故应急小组,部署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2)视情况需要,由一名局领导带队或委托安全生产办公室赴一线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慰问受伤人员及其家属。
(3)人劳处做好善后处理政策咨询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事故。
4.2.4 有关要求或注意事项4.2.4.1 事故现场统一指挥协调。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最高负责人和事故单位最高负责人组成。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单位和人员应服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2.4.2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事故特点、环境条件及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2.4.3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4.2.4.4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2.4.5 新闻报道统一管理。
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水文局指挥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4.2.4.6 做好应急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2.5应急结束4.2.5.1 结束程序。
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4.2.5.2 善后处置(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2)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3)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4)事故单位应当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修复事故造成的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2.5.3 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要按照权限,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1)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4)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6)事故结论;7)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建议;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9)经验教训和有关安全建议;10)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2)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级指挥机构应当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3)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