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制度为了更好落实《XX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政府救治工作方案》的精神,认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送治单位先送到精神科门诊就诊,接诊医师对初步诊断患有精神障碍且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开具入院证。
2、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简称精卫办)对病人救治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入院证上盖“医疗救助专用章”。
若情况特殊尚未在当地办理救治申请,应由送治公安干警写清身份证或者警号、联系电话等,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院手续,并在一周内补办救治相关手续。
3、住院收费处对盖有“医疗救助专用章”的入院证按要求办理住院手续。
4、收治科室按照诊疗常规对病人进行医技检查和诊疗,特别重视病人躯体疾病的诊疗,保证患者医疗安全。
科室护士长负责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资料。
5、患者入院三日内由收治科室组织专家进行入院精神医学鉴定,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院精神医学鉴定意见书》,若鉴定意见为患者不符合救治条件,科室通知监护人或者送治单位领回。
患者经治疗一个疗程(三个月),收治科室需组织专家进行出院精神医学鉴定,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精神医学鉴定意见书》,若符合出院标准,科室通知监护人或者送治单位领回;若病人病情尚不稳定或未痊愈,通知监护人或者送治单位可办理第二次入院手续,继续住院治疗一个疗程。
每年救治住院一般不超过两个疗程。
6、收治科室经管医生在患者出院时及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双向转诊单(医院—社区)》(由家属交付给居住地乡镇 / 社区卫生院精防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信息单》,护士长负责结算医疗伙食费用。
7、精卫办负责收集各科室上交的患者资料,并整理、统计。
8、医保窗口按照本市医保相关政策办理报销手续,定期将出院患者报销信息上交精卫办。
精卫办对出院患者的信息每月全面清理,资料完整归档,资料不完整的及时清查补齐后归档。
精卫办于次年初全面整理上年出院患者信息资料,联合财务科报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审定后由财政从政府救治专项经费中划拨到我院。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制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服务工作,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有效避免因病情复发导致的社会障碍,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是指对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程、持续、个体化的随访服务,包括定期上门随访、电话回访、跟踪观察等内容。
第三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的目标是帮助患者获得适当的康复,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降低复发概率,预防危害行为的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在精神卫生机构、居民社区、康复中心等单位从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的医务人员、社工人员和志愿者等。
第五条基层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管理制度,明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随访服务工作应当遵循“随访至康复”的原则,重视患者的个体差异,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服务,注重工作结果的评估和反馈。
第七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八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九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应当与其他相关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随访服务工作内容第十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定期上门随访: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和病情的变化,制定定期上门随访计划,并按计划进行上门随访。
上门随访时,应当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生活情况和康复进展,评估其心理和社会支持的需求,并进行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二)电话回访:在不进行上门随访的情况下,通过电话与患者进行联系,了解其病情和康复情况,解答其疑问,提供相关的服务信息和指导。
(三)跟踪观察:对长期临床康复和有复发倾向的患者,应当进行跟踪观察,了解其病情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逐年上升,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尊重和关爱患者。
2. 预防为主,早期发现、早期干预。
3. 综合施策,加强医疗机构、社区、家庭等多方面的合作。
4. 依法管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对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治疗情况等进行全面、动态的记录和管理。
2. 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级分类管理。
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危害性、治疗情况等因素,将患者分为不同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对病情较轻的患者,主要由家庭和社区负责管理;对病情较重的患者,主要由医疗机构负责管理。
3.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救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康复服务,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
5.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和帮扶工作。
各级民政、残联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和帮扶工作,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6.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
各级宣传、教育等部门应当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和理解,消除对患者的歧视和偏见。
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工作制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指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他们需要长期的治疗和关怀来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
为了确保患者得到持续的关注和帮助,建立一套严格的随访服务工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随访服务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提供定期、个性化的随访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减轻患者家庭和社区的负担。
2.原则:关怀、治疗、预防和支持是随访服务的核心原则。
二、随访服务的内容:1.定期及个性化随访: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随访计划,并确保按时进行定期随访。
2.治疗和用药管理:了解患者的治疗情况,包括用药情况、疗效评估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3.心理支持和临床咨询: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帮助患者应对精神疾病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
4.康复训练和社会融入:通过定期的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患者提高生活技能,并促进其社会融入。
5.家庭和社区支持:与患者的家庭和社区密切合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解决患者康复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随访服务的工作流程:1.制定个性化的随访计划: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随访计划,并与患者和家属共同商议和确定。
2.定期随访和评估:按照计划进行定期随访,评估患者的康复状况与治疗效果,并记录相关信息。
3.治疗调整和药物管理:根据随访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对药物的使用进行管理和指导。
4.心理支持和咨询:为患者提供定期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并指导其积极应对疾病和压力。
5.康复训练和社会融入:根据患者的康复需求,安排并组织康复训练活动,并帮助其融入社会。
6.家庭和社区支持:与患者的家庭和社区保持密切联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解决问题和困难。
四、随访服务的管理和评估:1.建立随访服务的数据管理系统,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随访记录和评估结果等,以供随访服务的管理与评估。
2.定期进行对随访服务的质量评估和效果评价,收集患者和家属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随访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数量逐年上升。
为了有效管理和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本文旨在分析这些制度的内容和特点,以期为我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内容1. 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制度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具体情况,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制度。
各级卫生部门应组织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评估和登记工作,及时更新患者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要加强对患者信息的管理和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2. 建立患者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患者病情和危险性程度,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为不同等级,实行分类管理。
对危险性评估为3级及以上的患者,要实行重点监护和治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者肇事肇祸。
对危险性评估为2级及以下的患者,要加强对患者的随访和干预,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的社会功能。
3. 建立患者救治和康复制度各级政府应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和康复的投入,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采取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多种手段,帮助患者恢复健康。
同时,要加强对患者家属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家属对患者病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4. 建立患者监护和关爱制度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和关爱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帮助患者家属解决实际困难。
对患者监护人,要制定奖补政策,鼓励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同时,要加强对患者的关爱和尊重,提供心理支持和情感关怀,帮助患者建立自信和自尊,促进患者的全面康复。
5. 建立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理制度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确保在患者肇事肇祸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28•【文号】国卫疾控发〔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精神卫生正文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8〕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适应精神卫生工作发展需要,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请遵照执行。
原卫生部发布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卫疾控发〔2012〕20号)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5月28日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充分发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提高防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规范的服务对象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原创版4篇】《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篇1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患者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治疗计划、药物处方等。
2. 制定治疗计划和方案: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家庭情况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和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3. 提供社区化服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社区化服务,帮助患者融入社区,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交能力。
4. 定期评估和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定期评估和治疗,根据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5. 建立监护人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监护人制度,帮助患者寻找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患者的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6. 加强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患者自杀、自伤、暴力行为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7.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帮助患者了解疾病的知识和治疗方法,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和康复能力。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篇2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患者档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档案,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治疗情况、药物使用情况等。
2. 制定治疗计划: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合理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3. 实施药物治疗: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计划,开具适量的药物,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 定期随访: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 健康教育: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包括疾病的危害、预防和治疗知识等,帮助患者和家属更好地了解疾病,提高治疗效果。
6. 保密原则: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的病情和治疗信息。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保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保密工作制度
1、精神障碍防治工作人员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保密范围包括科室工作涉及的和工作过程知悉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患者档案资料;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
2、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等档案材料的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等均指定专人进行,并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未经批准,非指定专人不得进行上述事项。
3、对涉密的信息系统,由专人负责,并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4、不准随意放置、携带或丢弃涉密文件,资料和材料。
5、定期检查科室保密工作,发现泄密事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6、严肃查处泄密事件,对违反保密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分或经济处罚。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病人,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街道、村(居)委会、监护人三级精神卫生管理网络。
我们将定期召开例会,制定工作计划。
二、我们将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病人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慢病站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三、我们将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以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四、我们将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
对于新发现或疑似病人,我们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五、我们将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六、我们将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
同时,监护人应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七、在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八、我们将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严重精神障碍规章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病院、精神科医院、社区康复中心等。
第三条精神障碍患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相关治疗和管理,并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权益和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第二章管理措施第五条对于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病人,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第六条在必要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采取限制自由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软禁、监控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观察和照顾,及时给予帮助和治疗。
第三章康复与融入第八条社会各界应当关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情况,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康复治疗,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生活,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能力。
第十条对于康复状况良好的患者,医疗机构可以考虑适当减轻其监管措施,允许其逐步恢复自由。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对于故意伤害他人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因患者精神障碍导致的人身伤害事件,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章制度。
总结:严重精神障碍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本规章制度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旨在保障他们的权益,促进他们的康复和融入社会。
希望通过本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1、对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性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信息登记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每天关注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平台,及时接收新迁入患者,2周内访视并建档管理。
3、按照患者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进行分类干预,针对不同患者采取不同频次访视。
4、每年至少为辖区内在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血糖、肝功能、心电图等。
5、配合政法、派出所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工作,及时上报筛查结果。
6、掌握辖区内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人员,辖区发生肇事滋事肇祸事件及时处置、上报。
7、每年对辖区内在档患者家属及监护人集中开展家庭护理和管理教育。
8、为辖区在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