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培训讲解材料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一、引言在爆炸危险环境下,电力装置的设计至关重要。
为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设备免遭损坏,本文提出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的规范要求。
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分类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的不同特点,将电力装置划分为以下三类:1. 类A:适用于气体环境中的电力装置;2. 类B:适用于粉尘环境中的电力装置;3. 类C:适用于液体环境中的电力装置。
三、设计原则在设计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爆炸危险等级评估:对待设计的环境进行爆炸危险等级评估,确定装置所处环境的等级;2. 防爆手段的选择:根据爆炸危险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手段,确保装置的安全性;3. 防爆设计指标:根据不同环境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设计指标,保证装置满足安全要求;4. 防爆材料选用:选择符合防爆要求的材料进行设计,材料应具有耐高温、耐腐蚀等特点。
四、设计要求1. 设备外壳设计:外壳应具备防爆能力,能够有效地将内部的可燃气体或粉尘与外界隔离开来;2. 接线与接触设计:使用可靠的连接方式,确保接线不会产生火花或电弧,造成爆炸的危险;3. 温度控制设计:安装温度控制装置,避免因过热引发爆炸,保证装置的正常运行;4. 环境监测装置:安装气体或粉尘浓度监测装置,及时发现危险环境并采取相应的措施;5. 防爆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6. 周围环境控制:对于特殊要求的环境,应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措施。
五、验收与检测1. 防爆装置的验收:在装置完成后,应进行防爆装置的验收工作,确保装置符合设计要求;2. 设备检测: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包括电气安全性测试、绝缘电阻测试、外壳保护等。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针对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操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设备操作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总结本文针对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规范进行了详细论述,包括设计原则、设计要求、验收与检测以及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面。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授课内容(原文)之欧阳生创编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授课内容本规范修定的挔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已实施二十多年,当时编制该规范主要依据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79-10、美国石油学会API RP500A及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497标准,并参考了日本防爆指南。
近年来,国际标准IEC60079 和IEC61241,美国标准API RP505及NFPA497都已修订,并已发布施实,而且与国际标准IEC60079 和IEC61241等同的国家标准GB3836、GB12476已完成修订。
为了适应市场的迫切需要并同国际技术接轨,必须将本标准进行修订。
根据最新版的国际标准IEC60079 和IEC61241,以及最新的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0 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GB12476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对原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进行了增补和修订.本规范与GB50058-92 相比,有以下改变:1.规范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改为《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2.将《名词解释》改为《术语》,做了部分修订并放入正文;3.将原第四章《火灾危险环境》删除;4.将例图从原规范正文中删除,改为附录并增加了部分内容;5.增加了增安型设备在1 区中使用的规定;6.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的划分有由原来的两种区域“10 区、11 区”改为三种区域“20 区、21 区、22 区”;7.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的分组:IIIA、IIIB 和IIIC 组;8.将原规范正文中“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装置”合并为第5 章“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9.增加了设备保护级别(EPL)的概念;10.增加了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防爆结构类型;11.将原规范正文中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改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12.将原规范正文中第一级释放源、第二级释放源改为一级释放源、二级释放源。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解读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应 积极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
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
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设备使用 类别以及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选择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选择防爆电气设备时,应考虑设备的 适用性、可靠性、维护方便性和经济
性等因素。
可燃性气体和空气混合物的温度组别 按表3.1.1分为六组,不同组别的可燃 性气体和空气混合物对电气设备的要 求也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电力装置的设计应具备高可靠性,确保在各 种情况下都能稳定运行,防止因电力故障导 致生产中断或安全事故。
经济合理
技术先进
在保障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电力装置设计应 注重经济合理性,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提高 电力装置的安全性能和运行效率。
03
分类与分级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分类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配线不应有中间接头,且不 应穿过非防爆型设备。
维护与检修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必须 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防爆工具、切
断行全面的 检查,并记录相关参数和运行情况,以便及
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对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进行定期维护和检 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转。
21区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 性粉尘偶尔出现并且只是 短时间停留的场所。
22区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可 能出现可燃性粉尘的场所 。
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与分级
Ⅰ类设备
用于煤矿瓦斯环境的电气设备,具 有较高的防爆等级和安全可靠性。
Ⅱ类设备
用于除煤矿瓦斯外的其他爆炸性气 体环境,具有较低的防爆等级和安 全可靠性。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主要规定了爆炸危险环境中电力设备的安全设计要求,包括电气部件和机械部件、绝缘措施和接地措施、防护装置及安全保护功能等。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电气部件必须具备安全故障录波功能,以及阻燃材料和耐火等级及符合相关规范的等级要求;机械部件应采用良好的冷却散热,使用防爆、防火、防腐蚀、耐磨损等结构材料;绝缘措施应采用可靠的绝缘、绝缘支持体系等;接地措施应安装完善,使用可靠的接地件及连线;安全保护功能应采用切断式熔断器、应急切断装置等等。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授课内容(原文)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授课内容本规范修定的挔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已实施二十多年,当时编制该规范主要依据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79-10、美国石油学会APIRP500A及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497标准,并参考了日本防爆指南。
近年来,国际标准IEC60079和IEC61241,美国标准APIRP505及NFPA497都已修订,并已发布施实,而且与国际标准IEC60079和IEC61241等同的国家标准GB3836、GB12476已完成修订。
为了适应市场的迫切需要并同国际技术接轨,必须将本标准进行修订。
根据最新版的国际标准IEC60079和IEC61241,以及最新的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01.2.3.4.5.6.种区域“7.8.9.10.11.12.678((本标准中取消了原规范中不适用的蓄电池室环境。
蓄电池室的危险区域划分在实际工程中经常遇到,本标准在附录B中根据APIRP505的建议增加了相应的划分建议。
)总则中增加了下列条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由懂得生产工艺加工介质性能、设备和工艺性能的专业人员和安全、电气等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商议完成。
二.爆炸性气体环境1.什么情况下进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应进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1)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2)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此温度根据可燃物质所在地点的环境温度,环境温度可选用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亦可利用采暖通风专业的“工作地带温度”或根据相似地区同类型的生产环境的实测数据加以确定。
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可取45℃。
)的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3)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60℃)的情况下,当可燃液体有可能泄漏时,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1.引言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旨在确保在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电力装置安全可靠,预防因电气设备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业场所中存在爆炸危险的电力装置的设计、安装和维护。
2.设计原则2.1安全性原则电力装置的设计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在正常运行和故障模式下都能保持安全。
2.2可靠性原则电力装置的设计应考虑到爆炸危险环境的特点和要求,保证设备在严苛的工作环境下能够运行良好。
2.3灵活性原则电力装置的设计应具备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工作场景的需求。
2.4经济性原则电力装置的设计应尽量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性价比。
3.设备选择3.1选择适用于爆炸危险环境的设备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和要求,选择具备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如防爆电机、防爆配电箱等。
3.2设备防护等级要求根据现场工作情况和环境要求,确定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确保设备能够满足爆炸危险环境下的工作条件。
3.3设备可用性要求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设备可用性要求,选择可靠性较高的电气设备,如备用电源、双电源供电等。
4.设计要求4.1设备布置合理布置电力设备,确保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电弧和火花的蔓延。
4.2接地与绝缘可靠可靠性高的工作接地系统,确保设备可靠接地,防止电气设备和人员触电风险。
4.3防爆措施在防爆区域内必须采用防爆型防护措施,如设置防爆照明、防爆电器箱等。
4.4温度控制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设备发热量较大,应采取控制温度的措施,如冷却系统、散热装置等。
4.5过压保护电气设备应具有过压保护功能,确保设备在电源过压时能够自动断电,避免设备损坏或发生爆炸事故。
5.安全管理5.1工作票制度在进行电力装置的检修、运行和维护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确保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5.2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事电力装置操作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电气线路的安装应遵循以下原则
• 线路应铺设整齐,避免交叉和打折 • 线路的接头应牢固,接触良好 • 线路应远离热源和易燃易爆物质
防护与隔离措施
防护与隔离措施是防止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
• 采用防护罩、隔板、防火墙等将电气设备与爆炸危险物质隔离 • 采用防爆墙体、防爆门窗等提高防护等级
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是保障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安全运行的重要依据
• 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 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的实施应注意以下 几点
• 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进行检 查和修订 • 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宣传和 培训
安全培训与教育
安全培训与教 育是提高爆炸 危险环境电力 装置安全运行 水平的重要手
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防爆电气设备 的维护与管理 是保障设备安 全运行的重要
环节
01
• 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 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防爆电气设备 的维护与管理 应注意以下几
点
02
• 设备的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负 责 • 设备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制 度和记录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爆01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
计概述
爆炸危险环境的定义与分类
爆炸危险环境是指存在爆炸性物质或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 爆炸性物质:如炸药、火药、烟花爆竹等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甲烷、乙烷、氢气等
爆炸危险环境的分类
• 0区: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爆炸性物质的环境 •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物质的环境 •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物质,但在异常情况下可能产生爆炸性物质的环境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授课内容(原文)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授课内容本规范修定的挔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已实施二十多年,当时编制该规范主要依据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79-10、美国石油学会API RP500股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49标准,并参考了日本防爆指南。
近年来,国际标准IEC60079和IEC61241,美国标准API RP505及NFPA49都已修订,并已发布施实,而且与国际标准IEC60079和IEC61241等同的国家标准GB3836 GB12476 已完成修订。
为了适应市场的迫切需要并同国际技术接轨,必须将本标准进行修订。
根据最新版的国际标准IEC60079和IEC61241,以及最新的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0 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GB12476 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对原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进行了增补和修订.本规范与GB50058-92 相比,有以下改变:1. 规范名称的修订, 即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改为《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2. 将《名词解释》改为《术语》,做了部分修订并放入正文;3. 将原第四章《火灾危险环境》删除;4. 将例图从原规范正文中删除, 改为附录并增加了部分内容;5. 增加了增安型设备在1 区中使用的规定;6. 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的划分有由原来的两种区域“10 区、11 区”改为三种区域“ 20 区、21 区、22 区”;7. 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的分组:IIIA、IIIB 和IIIC 组;8. 将原规范正文中“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装置”合并为第 5 章“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9. 增加了设备保护级别(EPL的概念;10. 增加了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防爆结构类型;11. 将原规范正文中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改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12. 将原规范正文中第一级释放源、第二级释放源改为一级释放源、二级释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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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依据;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79-10 美国石油学会API RP500A 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497 日本防爆指南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 修订的依据: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0079 IEC61241 《爆炸性环境 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GB12476
3.3.1本条款特别对于附加2区的定义进行了解释。特指高
挥发性可燃性物质,如丁烷、乙烷、乙烯、丙烷和丙烯,
有可能大量释放并扩散到15m以外时,相应的爆炸危险区
域范围可划为附加2区。
4.2.2 爆炸危险区域应根据爆炸性粉尘环境出现的频繁 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划分: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 地呈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场所。 21区: 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很可能 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场所。 22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 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场所,即使出现,持续 时间也是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 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第3.2.2条 一般情况下,明火设备如锅炉采用平衡通风,即引风机抽吸烟气的量 略大于送风机的风和煤燃烧所产生的烟气量, 这样就能保持锅炉炉膛负压。可燃
27.4 含有可充电蓄电池的非封闭区域,通风良好,该区域可按照非 危险区域考虑; 27.5 当所有的蓄电池都能直接或者间接地向封闭区域的外部排气, 该区域可按照非危险区域考虑。 27.6 直接排放系统是指利用通风管道系统或类似设施将蓄电池释放 出的氢气向外部排放; 27.7 非直接排放系统指(1)把释放出的氢气收集到蓄电池盒中 (一种为封闭蓄电池设计的专门电气箱),然后排放到封闭区域外; 或(2)利用类似通风罩等将释放的氢气收集并排放置封闭区域外。 27.8 配有蓄电池,通风较差的封闭区域,危险区按照以下原则划分: 27.8.1 该区域具备(a)至少能保证该区域的通风情况不低于满足通 风良好条件的25%和(b)蓄电池的充电系统有防止过充电的设计, 该区域按照2区划分; 27.8.2 当该区域不满足27.8.1的条件时,该区域按照1区划分。
2区内。
2)对于可燃物质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位于爆炸危
险区附加2区的变电所、配电所和控制室的电气和仪表的设 备层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0.6m。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且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正常运行时,所有点燃源外壳的450mm 范围内必须作隔离密 封; 2)直径50mm 以上钢管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 以内处必须作隔离 密封。 3)相邻的爆炸性环境之间以及爆炸性环境与相邻的其它危险环 境或非危险环境之间进行密封时,密封内部应用纤维作填充层 的底层或隔层,以防止密封混合物流出,填充层的有效厚度不 应小于钢管的内径且不得小于16mm。 4)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用。
8.将原规范正文中“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和“爆炸 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装置”合并为第5 章“爆炸性环境的电力 装置设计”; 9.增加了设备保护级别(EPL)的概念; 10.增加了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防爆结构类型;
11.将原规范正文中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改为可燃气体、可燃
液体; 12.将原规范正文中第一级释放源、第二级释放源改为一级释 放源、二级释放源。
例如有IIIC导电性粉尘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用浇封型“ma” (EPL Da)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低于120℃:Ex ma IIIC T120℃ Da 或者Ex ma IIIC T120℃
例如有IIIC导电性粉尘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用外壳保护 “t” (EPL Db)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低于225℃: Ex t IIIC T225℃ Db IP65 或者Ex tb IIIC T225℃
防爆电气设备标志示例 例如增安型“e”(EPL Gb)和正压外壳“px”(EPL Gb)的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135℃,可用于C级气体引 燃温度高于135℃的爆炸性气体环境:Ex e px IIC 135℃(T4)Gb 或者 Ex eb pxb IIC135℃(T4)
例如隔爆型“d”(EPL Gb)和增安型“e”(EPL和Gb) 防爆型式的电气设备,用于B级气体引燃温度大于200℃的 爆炸性气体环境:Ex de IIB T3 Gb 或者Ex db eb IIB T3
总则中增加了下列条款:
1.0.4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由懂得生产工艺加工介质性能、设 备和工艺性能的专业人员和安全、电气等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商
议完成。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3.2.1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
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1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采取措施,确保人和环境不受由于试验工作燃烧或爆炸带来的危害。
另外,应由具备下述条件的人员书面写出所采取的措施: —— 熟悉这些措施的要求和其他相关标准以及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和
系统的使用规范;
——熟悉进行评估所需的资料。
相对密度:相对密度(以空气为1)大,爆炸危险区域
的水平范围也将增大。为了划分范围,本规范将相对 密度大于1.2的气体或蒸气视为比空气重的物质;将相 对密度小于0.8的气体或蒸气视为比空气轻的物质。对 于相对密度在0.8至1.2之间的气体或蒸气,例如:一氧 化碳、乙烯、甲醇、甲胺、乙烷、乙炔等在工程设计 中相对密度视为比空气重的物质。 。
III类
III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
III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特性可进 一步再分类。
III类电气设备的再分类:
●IIIA类:可燃性飞絮; ●IIIB类:非导电性粉尘;
●IIIC类:导电性粉尘。
的管道。
作为可能的是释放源的通孔
场所之间的通孔应视为可能的释放源。释放源的等
级与下列情况有关: ——邻近场所区域类型;
——孔开启的频率和持续时间;
——密封或连接的有效性; ——涉及到的场所之间的压差。
蓄电池的危险区域的划分 27.1 蓄电池由于能释放出氢气,属于IIC级的分类。 27.2 含有可充电蓄电池的封闭区域具备以下条件时,可按照非 危险区域考虑: (1)蓄电池无通气口; (2)蓄电池是镍-镉或镍-氢类电池; (3)蓄电池的总体积小于该封闭区域容积的 1%; (4)每小时的充电速率不超过1.5安培-小时。 27.3含有可充电蓄电池的封闭区域具备以下条件时,可按照非危 险区域考虑: (1)蓄电池无通气口; (2)或者(a)蓄电池的总体积小于该封闭区 域容积的1%; 或者(b)蓄电池的充电系统的额定输出小于等于200W并采取 了防止不适当过充电的措施;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粉尘分为以下三级: IIIA 级:可燃性飞絮(常见的ⅢA级可燃性飞絮:如棉花纤 维、麻纤维、丝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人造纤维等) IIIB 级:非导电性粉尘(常见的ⅢB级可燃性非导电粉尘: 如聚乙烯、苯酚树脂、小麦、玉米、砂糖、染料、可可、 木质、米糠、硫磺等粉尘。) IIIC 级:导电性粉尘(如石墨、炭黑、焦炭、煤、铁、锌、 钛等粉尘。)
例如某工厂加工大麦谷物粉,在加工过程中存在可燃性非 导电粉尘,引燃温度为270℃,根据可燃性粉尘出现的频繁 程度和持续时间划为22区,电气设备选择为:Ex tD A22 IP54 T195℃
变、配电所和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变电所、配电所(包括配电室,下同)和控制室应布置
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以外,当为正压室时,可布置在1区、
1.规范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规范》改为《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2.将《名词解释》改为《术语》,做了部分修订并放入正文; 3.将原第四章《火灾危险环境》删除; 4.将例图从原规范正文中删除,改为附录并增加了部分内容; 5.增加了增安型设备在1 区中使用的规定; 6.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的划分有由原来的两种区域 “10 区、 11 区”改为三种区域“20 区、21 区、22 区”; 7.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的分组:IIIA、IIIB 和IIIC 组;
3.2.6
使用于特殊环境中的设备和系统,如:研究、开发、小规模试验性装
置和其他新项目工作,如果设备仅在限制期内使用,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监督, 那么不需要按照爆炸危险性环境考虑,但应符合下列相应的一项或多项条件: —— 采取措施确保不形成爆炸危险性环境;或 —— 确保设备在出现爆炸性危险环境时断电,此时应防止热元件引起 点燃;或
设备的保护级别EPL(Equipment protection levels)是 IEC60079-14-2007新引入的一个概念,同时2010版的国标 GB3836也已经引入了EPL的概念。 气体/蒸气环境中设备的保护级别为Ga、Gb、Gc, 粉尘环境中设备的保护级别要达到Da、Db、Dc。
电气设备分为三类。 I类:I类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II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甲烷气体之外的其它爆炸性气体环 境。 II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环境的种类可进一步再 分类。 ●IIA类:代表性气体是丙烷; ●IIB类:代表性气体是乙烯; ●IIC类:代表性气体是氢气。
性物质不能扩散至设备附近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此明火设备附近按照非
危险区考虑,包括锅炉本身所含有的仪表等设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6)和《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中都明确规定,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 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
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爆 炸性气体环境1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以及爆炸性气体环境 2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它电气设备,应采用专门的接 地线。该接地线若与相线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 与相线相等的绝缘。此时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金属管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