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的会计方法适用与比较
企业并购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

企业并购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
企业并购是企业快速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无法保证每次并购都能达到预期目标。
因此,在进行并购决策之前,应进行综合评估和风险分析,确定并购是否具有可行性和价值。
此时,企业并购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非常关键,以下对比了市场、财务和战略三种主
要的并购价值评估方法。
一、市场价值评估法
市场价值评估法主要是通过对目标公司市场份额、市场前景、竞争状况等因素的分析,来评估并购是否有利于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地位,从而增加公司价值。
这种方法相对
简单,适用于目标公司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前景较好的情况下。
战略价值评估法主要是通过对目标公司产业链、公司优势、核心技术等因素的分析,
来评估并购是否有利于拓展公司战略布局、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市场地位,从而增加公司价值。
这种方法考虑较全面,但评估内容复杂,需要较高的专业能力。
综合而言,企业并购的价值评估方法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市场价值
评估法适用于快速扩大市场份额的情况,财务价值评估法适用于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的情况,战略价值评估法适用于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整合企业资源的情况。
重要的是,在选定评
估方法后,还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科学、严谨、全面的价值评估,并制定恰当的并购策略。
企业并购的财务分析与评估方法

企业并购的财务分析与评估方法在现代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并购成为了重要的战略选择,以实现快速扩张、降低成本、获取市场份额等目标。
然而,并购涉及到巨额的资金投入和复杂的商业决策,为了确保并购活动的成功,财务分析与评估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探讨企业并购的财务分析与评估方法。
一、财务比率分析财务比率分析是一种常用的财务分析方法,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综合评估,揭示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以及成长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常见的财务比率包括利润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
通过对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的财务比率进行对比分析,可以评估两者的财务状况以及其差异,为并购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是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全面评估,可以揭示企业的现金流出现象,如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对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的现金流量进行对比分析,可以评估两者的现金流量状况以及现金流动态的差异,从而判断其经营稳定性、现金周转能力等情况。
三、资产负债表分析资产负债表是企业财务状况的静态反映,包括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对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进行对比分析,可以评估两者在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净资产状况等方面的差异,为并购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四、经济附加值分析经济附加值(EVA)是评估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企业并购时对EVA的分析可以揭示合并后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和经济收益水平。
通过对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的EVA进行对比分析,可以评估两者在价值创造能力、利润率等方面的差异,特别是对于高端技术行业和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并购来说,EVA分析更具重要性。
五、风险评估并购活动不仅涉及到财务状况的分析,还需要考虑风险因素。
风险评估可以揭示并购活动中的潜在风险,如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经营风险等。
通过对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可以帮助决策者更全面地了解并购活动的风险程度,从而做出高效决策。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与思考

宜宾学 院学报
20 年 3 02 月
企业舍j j } 会计处理方往的 艘与g考
谢 丹 袁 洪斌
重庆 40 1) 0 76 ( 南农 业 大 学 经 济 贸易 学 院 西
摘要 : 企业告 并存在坤 妥涪争权益联营法两种奇计处理方法 . 它们 两者之间存在 昔焱 多羔畀 . 企业告 井 究竟应 采用何升 北理
下几方面:
务分析 与比 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应披露有关企业合 较,
并的 重要信息。在购买法下, 在合并发生的当 期购买 企业需要揭示的信息 包括: 企业合并所运用的 会计方
法; 被并企业经营成果列入购受利润表的起讫期限; 被
l 、 资产及所有者权益。由 影响 于购买法要求购受 企业接购受资产的公允价格记帐, 而权益联营法保持 原 有的计价 基础, 帐面价 以 值并人, 即具有各自 不同的 计价基础。 一般情况下, 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要高于 其帐 面价值, 因而. 购买法下 合并后的资产往往 要高于 权益联营法。在购买法下, 无论是用支付现金 的 方式还是用发行股票的方式来取得被并企业的, 合 并后的股东权益即为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在权益 联营法 购受企业 下, 在记录 合并业务时. 并不按被并企 业的股本、 资本公积等所有者权益项 目的帐面数记帐, 而是按换出股票的面值和股票溢价发行收人记帐. 被 并的留存收益通常直接加到购受企业的留存收益。
— —
相互持股、 台并的情况 日益增多 . 随之而来的是企
业 合并的两 种会计处理方法——购买法和权益联营法 亦成为了争论的热点, 如权益联营法是废止还是继续 保留, 若保留, 其适用条件又该如何诸如此类的问 题。 对于企业合并, 究竟应采用何种方法, 前尚仍存 企业 目
企业并购中的会计政策调整与核算方法

企业并购中的会计政策调整与核算方法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并购活动日益频繁。
在企业并购中,会计政策调整与核算方法的选择和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企业并购中的会计政策调整与核算方法,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一、会计政策调整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会计政策调整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企业并购后,合并企业往往面临不同会计政策的统一问题。
会计政策调整的目的是确保合并后的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政策调整的方法有多种,常见的有统一会计政策、选择更加合适的会计政策和制定新的会计政策等。
具体选择哪种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不同的会计政策调整方法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二、核算方法的选择在企业并购中,核算方法的选择同样至关重要。
核算方法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所采用的计量方法和计算方法。
企业并购后,合并企业往往面临不同核算方法的统一问题。
核算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信息披露。
常见的核算方法有权益法、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法等。
权益法是指按照投资金额计算所持有的股权的价值,并将其纳入财务报表中。
成本法是指按照购买成本计算所持有的股权的价值,并将其纳入财务报表中。
公允价值法是指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所持有的股权的价值,并将其纳入财务报表中。
不同的核算方法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权益法适用于长期持有的股权,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投资价值。
成本法适用于短期持有的股权,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购买成本。
公允价值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股权,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市场价值。
三、影响因素分析在企业并购中,会计政策调整与核算方法的选择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调整与核算方法的选择起到了指导作用。
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财务报表的合法合规。
其次,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也是会计政策调整与核算方法选择的重要因素。
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
企业两种合并会计方法比较和选择财务分析(1).doc

企业两种合并会计方法比较和选择财务分析(1) -作为国际公认的会计3大难题之一,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理论与实务方法的探讨,历来是中外会计界瞩目的一个焦点问题。
而近来由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提出的取消权益结合法的建议,再一次将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议题推向了会计理论与实务界的前沿。
同时,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业合并浪潮不断高涨,合并业务的会计处理更成为会计界的热点。
目前,国际上企业合并业务主要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两种方法。
下面就这两种方法作一些简单探讨。
一、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内涵与比较(一)两种方法的内涵不同购买法是假定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的净资产的一项交易,因此应以实际支付的款项或放弃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计算购买成本;购买企业的利润包括被合并企业合并后根据成本所计算的利润。
而权益结合法是假定企业合并是实施合并的企业与其他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间的普通股交换,即把合并看作是两个公司的普通股股东在合并他们的权益、资产和负债。
以子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来记录母公司的购买成本,合并后企业的利润包括合并日之前本年度已实现的利润和以前年度积累的留存利润也应予以合并。
(二)两种方法的会计处理不同购买法视企业合并为购买全部净资产,从而改变了会计计价基础。
购买法认为,获得对方全部股权意味着控制权发生了变化,合并业务无非是一方购买另一方的资产并承担其负债。
应采用新的会计计价基础,对所获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价格超过所获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
如购买价格低于净资产公允价值,则选择调整长期资产公允市价,调整后如还有差额确认为负商誉。
购买法下,合并当年利润包括企业全年利润和被并企业自合并后产生的利润,合并前经营成果不需追溯重编。
因此,合并前后的会计报表不具有可比性。
权益结合法视企业合并为权益的联合。
因此保持原有的会计计价基础,有些合并业务被视为是两家企业所有权的联合而不是控制权的转移。
企业并购中会计方法的应用研宄

无
业留存收益 资产负债表
无
有
购并企业净资产 以账面价计价 . 发行企业和被并企业净资产都 被并企业净资产以公允价计价 不得以账面价计价
购进企业整个期间的经营所得 . 发得企业和被并企业双方整个期 利润表 被并企业从合并 E到期来 的经 间的经营所得. 合并是期初 l 假设
一
、
并企业 已支付购买价款 的大部 分 ( 一般应超过 5% )四是主并企 0 ; 业 实际上 已经控 制 目 企业 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 从其活动加获得 标
利益 或 承 担 风 险 。
项目
购买法
权益结合法
隐含的前提
资产收购
股东权益的合并
( 公允价值的确定 2) 我 国在 1 9 9 8年发布的 《 企业会计准则——债 务重组 》 指南巾 , 对公允价值作了明确的规定 , 但仅仅指 出非现金资产和债权人 因放 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公 允价值 的确定 。 ( 对于公允价值 的评估——资产评估 3) 我国 《 关于企业兼并 的暂行办法 》 中规定 , 被兼并方企业 的资 产包括有形资产 和无形资产 , 要进 行评估作价 , 一定 并对 全部债 务 予 以核实。如果兼并方企业在兼并过程中转 换成股份制企业 , 也要 进行资产评估 。同时要求资产评估组 织一定要具有 公正性 和权威 性。 现有资产评估方法 主要包括收益现值法、 现行市价法 、 重置成本 法和清算价格法。除收益现值法外 , 其他三种评估法只适用于单项 资产的评估 , 收益现值法虽然可用于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并且在理 论上也很科学 ,但由于资产的预期 收益及 其所承担 的风险难 以预 测, 收益现值法操作性较差 。 ( 有关购买法 中的相关购买费用 4) 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 : 除了购买价 , 购买企业可能发生一些 与 购 买 有 关 的 直 接 费 用 , 中包 括 注 册 和 发 行 权 益 证 券 的 费用 、 其 支付 给为实现购买而聘请的会计师 、 法律顾 问 、 评估师和其他咨询人 员 的业务费用。 一般管理费用 , 包括维持购买部 门的费用 , 以及其他不 能直接计人所核算的特定购买事项 的费用 ,不应包括在购买成 本 巾, 而应在发生 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权 益结 合 法 中的 相 关 会 计 问题 . () 1 合并后净资产的确定
企业在并购中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比较

它们 的公允价值 , 本按发行 股票 面值 计价 , 出股票面值 股 换
与合 并 方 实 收 资本 之 问 的差 额 调 节 为 资本 公积 。
3企 业并 购 的 两种 方 法对 利 润 的影 响 不 同。 买 法 下 。 购 合
并 以后 由于存货 的流转 , 固定资 产折 旧 , 商誉及其他 无形资
计 年 度 的 留存 收 益 均 应 转 入 合 并 企 业 , 样 则 不 会 影 响 可 用 这 于分 配 的数 额 。 5合 并 前 被 并 购 企 业 利 润 归 属 不 同。 购 买 法 下 , 并 企 . 在 合 业 的 收 益 包 括 当 年 本 身 实 现 的 收 益 及 合 并 后 被 合 并 企 业 所
应按 实际 成 本 计 价 。因此 , 主并 企 业 的账 面上 , 购 企业 资 在 被
产、 负债是按照 它们 的公 允值进行记 录 , 支付 的购买价格超
过 可 辨认 净资 产公 允 价 值 的数 额 称 为 商 誉 ,记 作 无 形 资 产 ,
或者调整股东权益 。因此被购企业的收购前所实现的 当期损
同。 购 买 法 下 , 并 前 收 益 与 留存 收 益 是 作 为 购 买 成 本 的一 合 部 分 , 不 纳 入 合 并 企 业 的 收 益 及 留存 收 益 ; 益 结 合 法 下 , 而 权
被 并 购 公 司 的 盈 余 公 积 和 未分 配 利 润 成 为 合 并 公 司 的盈 余
因此发行股票与交付资产并无实质上 的区别 , 都是企业 的一
种 购 买 行 为 ; 一 种 认 为 , 购 企 业 的 股 东 由于 向 收 购 企 业 另 被
公积 和 未分 配 利 润 的一 部 分 。被 合并 企业 的 收益 及 留存 收 益 要 纳 入 合 并 后 主体 的报 表 中 。购 买 法 下 , 并 企业 的 留存 收 合 益 可 能 因 合并 而 减 少 , 不 能 增 加 , 合 并 企 业 留存 收 益 不 但 被
企业并购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

企业并购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强和市场竞争的激烈,企业并购已成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进行企业并购时,了解并评估被并购企业的价值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常用的企业并购价值评估方法进行比较研究,并分析各自的优势和不足。
一、市场多重评估法市场多重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企业并购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是通过参考同行业已上市企业的估值指标来评估被并购企业的价值。
常用的估值指标包括市盈率、市净率等。
优势:市场多重评估法具有简单、直观、易操作的特点,能够快速给出被并购企业的估值。
该方法也能够避免人为因素对估值结果的影响,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不足:市场多重评估法依赖于市场价格的波动,受到市场状况的影响较大。
该方法忽略了被并购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内在价值,容易引起估值偏差。
二、收益贴现法收益贴现法将被并购企业的未来现金流折现到现值,作为评估其价值的依据。
该方法主要包括净现值法、内部收益率法等。
优势:收益贴现法能够充分考虑被并购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并将其以现金流的形式加以量化。
该方法能够综合考虑企业风险和时间价值,更加准确地评估企业的价值。
不足:收益贴现法对于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十分依赖,预测误差会对估值结果产生较大影响。
该方法在计算过程中需要选择合适的折现率,而折现率的选择涉及到多个因素,有一定的主观性。
三、资产负债表法资产负债表法即通过评估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计算其净资产价值,并作为该企业的估值依据。
优势:资产负债表法相对简单易行,不依赖于市场价格及未来现金流预测,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该方法还能够较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内在价值。
不足:资产负债表法忽略了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情况,无法全面评估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增长空间。
该方法也难以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准确评估。
不同的企业并购价值评估方法各有优劣。
市场多重评估法简单快捷,但易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贴现法考虑了企业未来盈利能力,但对预测误差敏感;资产负债表法反映企业实际情况,但无法全面评估企业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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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8期山东社会科学No.8总第192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192企业并购的会计方法适用与比较郭建鸾郭婷婷(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北京100081;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山东青岛266071)[摘要]我国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是分别在购买形式的并购与股权联合式的并购下使用的两种方法。
这两种方法不仅会计处理过程不同,同时也会对合并后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产生不同的影响。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应用之争一直存在。
国际上一些国家已经禁止了权益结合法的使用。
在我国,权益结合法仍可在公司合并中使用,但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即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采用权益结合法,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使用购买法处理。
既然我国目前尚存在使用权益结合法的空间,那么相关部门就应当重视使用权益结合法的企业,避免权益结合法被滥用,并尽最大可能发挥权益结合法对我国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为最终与国际标准接轨创造条件。
[关键词]企业并购;购买法;权益结合法[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1]08-0136-04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主要形式之一。
然而,企业并购后如何真实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却是摆在经营者、管理者和投资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前主席Edmund L Jenkins的话说:“很少有会计领域能比商业并购会计更需要不断的发展。
目前的会计文化允许两个类似的商业并购采用不同的会计记录方法,从而得出不同的财务信息,这种信息正在混淆着投资者。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1998年10月同方科技(600100)兼并收购山东鲁颖电子首次采用权益结合法以来,权益结合法便开始在上市公司的并购中得到广泛的采用。
本文针对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进行比较剖析,探讨我国何种企业、何种并购适合何种会计方法,进而更好的体现并购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一、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并购通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我们这里讨论的并购是广义的并购。
广义的并购是指企业通过对资源的重新配置和组合,以实现某种经营或财务目标,包括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率、实现存量资产的优化配置和增量资产的现代化。
1996年财政部拟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合并会计》(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在我国合并会计中可采用“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强调企业在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应注重并购的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
例如,并购一方若通过现金出资并购另一方的资产时,应优先考虑购买法;若一方通过股票来换取另一方的股票,双方交换的股票价值均等分不出主并方与被并方时,则应当优先考虑权益结合法。
(一)购买法1.购买法的含义。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购买是通过转让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收稿日期:2011-05-09作者简介:郭建鸾,男,管理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郭婷婷,女,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学生。
基金项目:本文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批准号:10BGL004)的资助。
631个企业(购买企业)获得另一个企业(被并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活动的控制权的企业合并形式,这种形式下的会计处理方法称为购买法。
2.购买法的经济实质。
购买法的实质是将企业合并看成是一项购买净资产的交易,其实质是主并方通过现金、债券等形式购买目标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而且不损失公司控制权的一种形式。
由于目标企业被合并后,持续经营的假设不再存在,因此目标公司被视为是一项资产,而不再是可持续经营的公司。
这一方法在会计处理中与企业购买其他资产类似,也是以购买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计价的原则。
3.购买法的特点。
一是购买法要求主并方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按照目标企业的公允价值入账,将目标企业的公允价值体现到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中。
二是主并方的购买总成本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记为商誉,在报表合并时予以确认。
另外,由于被并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高于账面价值以及高额的商誉,因而在今后的年度中会导致较高的摊销费用。
三是合并日之前,目标企业的经营成果不计入合并后企业的年度利润表中。
即从购买日起,目标企业的经营绩效才计入合并企业的利润表之中。
因此,在使用购买法进行会计核算时,合并后企业的年度利润包括合并前主并方的利润以及合并后主并方与目标公司的利润。
四是购买法导致企业合并后资产负债表的计价基础不同。
由于被收购企业的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记账的,而主并方原有资产是按照历史成本记账,因此会导致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计价基础不同。
五是在购买法下,主并方合并目标企业所发生的与合并有关的费用应确认为购买成本,在以后年度内摊销。
(二)权益结合法1.权益结合法的含义。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权益结合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了它们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与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合并后的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形式。
这种形式下,参与合并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是购买方,它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就是权益结合法。
2.权益结合法的经济实质。
权益结合法的实质是将企业合并看成是参与合并各方的所有者权益或经济资源的联合,是通过出让公司控制权的方式来获得资产,并非资产与现金的交易。
由于企业合并后,各参与合并后的企业仍然被假定持续经营,对合并后的企业仍拥有一定的控制权,仍承担风险分享收益,因此在合并后的报表中应当联合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并以参与合并的各企业的账面价值入账。
3.权益结合法的特点。
一是权益结合法要求合并后的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按照参与并购企业的账面价值入账,因而不用反映各企业的公允价值。
二是不存在商誉问题,因此也不用确认商誉,也不存在摊销问题。
三是无论合并是发生在年度内的哪个时点,参与合并各企业的年度经营成果都要记入合并后的企业的损益当中。
因此,合并后企业的经营成果不仅包括合并日之前已实现的利润,也包括以前年度累积的留存利润。
四是在权益结合法中,由于合并双方仅仅是经济资源或所有者权益的联合,因此原所有者权益将继续存在,会计计价基础保持不变。
五是已登记入账的发行股本的金额与支付的现金或其他形式资产支付方式的金额之和,同账面登记的购买股本价值的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
六是企业合并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合并有关的费用,如登记费和发行费用等,以及合并过程中所发生的咨询费和审计费等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应用比较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是分别在购买形式的并购与股权联合式的并购下使用的两种方法。
这两种方法不仅会计处理过程不同,同时也会对合并后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适用范围不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也就是说,新准则明确规定了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适用对象: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适用权益结合法;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适用购买法。
同时,对于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中的一个子公司购买另一个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时,应当使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确认购买成本和商誉问题在购买法下,主并方需要确认并购的购买成本,因此要求评估目标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高于公允价值部分应计入商誉。
而在权益结合法下,参与并购的各方企业不需要评估相互资产的公允价值,只需731按账面价值入账,因而也不用确认商誉。
(三)合并前留存利润的处理不同在购买法下,目标公司被合并之前的留存收益被视为购买成本的一部分,因而不纳入合并后企业的留存收益当中。
在合并日之后,目标企业的经营成果才纳入到合并后的主体报表当中;在权益结合法下,无论合并日期是发生在会计年度的哪个时点,参与合并的各方企业的留存收益要纳入合并后的主体的报表当中。
这使得合并当年,使用权益结合法企业的利润要大于使用购买法企业的利润。
当然,在被并企业有亏损的情况下,结果正好相反。
(四)计价基础不同在购买法下,被收购企业的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记账的,而主并方原有资产是按照历史成本记账,因此会导致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计价基础不同。
在权益结合法下,参与合并的各方企业均按账面价值入账,因而不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五)合并费用的处理不同在购买法下,与合并相关的费用增加了购买成本,并在以后年度内摊销。
在权益结合法下,与合并事项有关的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六)计提准备金问题在购买法下,合并后的企业为未来的亏损或重组设立准备金。
权益结合法不允许为未来的亏损或重组设立准备金。
(七)两种方法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同1.资产。
在购买法下,目标企业的资产是按公允价值计入合并企业的财务报表中的,而在一般情况,资产的公允价值会大于账面价值(这在通货膨胀时期更为明显)。
在权益结合法下,参与合并的各方是按照账面价值入账的,这就使得购买法下合并后核算出的企业资产高于权益结合法核算出的资产价值。
2.利润。
在购买法下,目标企业在合并前的经营成果计入购买成本,而不计入合并报表之中,只有合并之后的经营成果才计入合并报表之中;相反,在权益结合法下,无论合并发生在何时,目标企业在合并前的留存收益也纳入合并企业的财务报表之中。
因此,如果目标企业有留存收益,在权益结合法核算出的年度利润将大于购买法下的年度利润。
3.费用。
在权益结合法下,参与合并的各企业按其账面价值入账,不计商誉,因而资产价值较购买法低,在未来若干年内资产的折旧费用较低。
在购买法下,目标企业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购买成本高于公允价值部分则计入商誉。
而在一般情况下,评估后目标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这将导致企业在合并后若干年内摊销较大数额的商誉,计提较大的折旧费用,从而导致合并后若干年度内购买法下的利润低于权益结合法下的利润。
三、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局限性长期以来,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应用之争一直存在。
国际上一些国家已经禁止了权益结合法的使用。
在我国,权益结合法仍可在公司合并中使用,但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即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采用权益结合法,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使用购买法处理。
(一)权益结合法的不足与缺陷早在2000年5月4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主席Edmund L Jenkins曾在国会公开听证会上演讲,试图说服国会废除权益结合法在美国的使用,并确立购买法为企业合并时唯一的会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