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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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卫生院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院放射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提高放射诊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卫生防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所有从事放射诊断、治疗和防护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放射科、影像科、放疗科等部门的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1.卫生院设立放射科,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放射科设立放射科主任,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全面管理。

3.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科,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放射诊疗工作管理1.放射诊疗设备管理(1)放射诊疗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取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

(2)定期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放射诊疗操作管理(1)严格执行放射诊疗操作规程,确保诊疗质量。

(2)对患者进行辐射剂量估算,确保患者接受的辐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3)对患者进行辐射防护教育,提高患者自我防护意识。

(4)对受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确保其接受辐射剂量在规定范围内。

3.放射诊疗档案管理(1)建立放射诊疗档案,详细记录患者诊疗信息、辐射剂量、防护措施等。

(2)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3)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五、放射防护工作管理1.放射防护设施管理(1)放射诊疗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门等。

(2)防护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辐射防护效果。

(3)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运行。

2.放射防护教育培训(1)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其防护意识。

(2)对新入职的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掌握放射防护基本知识。

(3)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复训,巩固其防护知识。

3.放射防护监测(1)对放射诊疗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4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4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预防辐射伤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单位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包括直接从事放射工作的操作人员、辅助工作人员及其他可能接受辐射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安全和健康,降低辐射暴露风险,确保个人剂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安全限值以下。

第四条本制度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合理、预防为主、风险控制。

第二章个人剂量监测第五条本单位将建立健全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每位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都应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第六条个人剂量监测应包括外部剂量和内部剂量两部分。

第七条外部剂量监测应使用专业的剂量测量设备,并定期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监测。

第八条内部剂量监测应根据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可能接触的放射性物质种类和方式,采用适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第九条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日后参考。

第三章个人剂量限值第十条个人剂量限值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单位将根据个人剂量限值,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的个人剂量始终在限值之内。

第四章个人剂量管理措施第十二条本单位将建立健全个人剂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配备适宜的防护设施和装备,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2. 制定详细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严格控制辐射安全风险;3. 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增强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4. 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与放射工作相关的健康问题;5. 提供必要的紧急救援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处理;6. 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个人剂量超限问题。

第十三条个人剂量超限问题的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定期通报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将个人剂量超限问题上报至上级监管部门;2. 对个人剂量超限的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伤害评估和医学观察;3. 对个人剂量超限的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措施。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和辅助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放射科负责制定和实施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 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 放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接受医院及放射科的管理。

四、放射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1. 新录用或调入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2.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

3. 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五、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1. 医院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围裙、铅坎肩、铅眼镜和铅衣等。

2. 放射工作人员在接触射线工作时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3. 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4. 儿童和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六、放射诊疗操作规范1. 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放射诊疗工作,确保诊疗质量。

2. 遇到疑难病例,应请临床医生参与讨论,或送外院会诊。

3. 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确保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放射诊疗档案管理1. 放射工作人员应建立个人工作档案,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培训记录等。

2. 档案资料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

八、监督检查1. 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放射工作人员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放射科负责解释。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和规范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以确保放射科工作能够高效、安全地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放射科的医务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管理原则放射科工作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放射科工作必须符合放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工作过程中没有任何放射性危险。

2.专业素质: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

3.及时准确:放射科工作应该及时、准确地完成,确保患者诊断和治疗能够得到及时的支持和帮助。

4.保密与隐私: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任何患者相关信息。

5.团队合作: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积极与其他科室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流程1.患者接待和登记–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礼貌、热情地接待患者,并核对患者相关信息。

–登记患者信息,包括个人信息、病情描述、过敏史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放射检查流程–根据医生的要求和患者的病情,安排相应的放射检查。

–确保检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操作,准备好所需的检查装备和药品。

–进行放射检查,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检查结果记录和报告–将放射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包括图像和文字描述。

–根据医生的要求制作放射检查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保存检查结果和报告,确保后续查阅和参考。

4.设备维护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进行质量控制测试,定期校准设备,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如有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

5.放射安全管理–按照放射安全管理规定,定期进行放射安全培训和考核。

–确保辐射剂量的合理化和优化,减少患者和工作人员的辐射暴露风险。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保护自身免受辐射危害。

四、工作责任1.科室负责人–负责制定和监督科室的工作管理制度。

–确保科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工作的管理,防止放射性事故的发生,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放射工作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放射性废物处理和辐射防护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放射工作。

第二章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处理和进口,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放射性污染防治许可证。

第七条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处理和进口,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和辐射防护要求。

第八条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处理和进口,必须建立健全放射性污染防治制度和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放射性废物处理和辐射防护第九条放射性废物处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填埋或者排放。

第十条放射性废物处理后,必须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或者处置。

第十一条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健全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记录,并保存五年以上。

第十二条放射工作场所必须建立健全辐射防护制度,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设施和器材,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第十三条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设施和器材,必须经过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第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性污染防治培训和辐射防护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第十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当在六个月内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放射工作人员发生职业病或者其他放射性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和赔偿。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七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七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院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____年满____周岁。

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医教部负责向省卫生厅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四、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

培训时间不少于____天。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不超过____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____天。

3.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五、人剂量监测管理:____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____天,定期送往省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2.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放射工作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六、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正确佩载个人剂量计。

七、职业健康管理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

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隔不应超过____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医院应当对其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医院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省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____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放射科管理制度(优秀10篇)

放射科管理制度(优秀10篇)

放射科管理制度(优秀10篇)放射科登记制度篇一1、建立疑难及误诊病例随访制度,指定临床科室住院医师成立随访小组,对有手术病理结果病例进行定期随访并对照、分析、统计。

2、对有手术病理结果的病例,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并计算出每月的放射手术病理符合率。

3、以影像诊断和病理诊断对照,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作为统计结果。

3、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放射科医师应积极主动配合临床进行放射检查,正确填写检查报告,严格查对,准确发出。

4、全部放射照片应由放射科登记、编号、归档、统一保管,如需借出,应办借出手续,以保证归还。

5、实行定期读片制,经常研究放射诊断与摄片技术,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7、注意用电安全,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严防差错事故。

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并定期检修。

8、妥善维护放射科器械,注意电离辐射,减少放射污染,节约成本,尽量及时出片。

放射科管理规章制度篇二一、同安区医院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全科室人员必须把医疗护理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强化质量意识,自觉接受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检查监督。

2.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科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成立由科主任领导的,包括诊断和投照技术组及导管组人员组成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诊断和投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4.坚持实行每日早间集体读片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规范诊断报告的书写。

5.坚持实行技术读片制度,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人员对照片质量进行讲评。

6.加强质量管理力度,严肃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

7.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三基”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8.加强影像资料的管理,实行入库前再次检查核对和借片制度。

二、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组长:成员:三、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职责1.放射科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放射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放射卫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放射卫生监测、评估、应急处置、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放射卫生工作应坚持科学、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人民群众对放射卫生有权利知悉、参与和监督。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放射卫生工作的组织、监督和管理,确保放射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放射卫生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划定权责边界,提高放射卫生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理,严格追究责任。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放射卫生监测管理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放射卫生监测网络,确保监测范围覆盖全面、监测频次合理。

第九条各监测点的监测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校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放射卫生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上传至相关管理平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第十一条针对放射卫生监测数据的异常情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第十二条对于放射卫生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发布,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及时透明的原则,杜绝虚假数据的出现。

第三章放射卫生评估管理第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放射卫生评估机制,对放射源进行评估分级管理。

第十四条放射卫生评估工作应当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人体暴露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放射源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

第十五条对于评估结果异常或危害人体健康的放射源,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第十六条对于放射卫生评估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舆论监督。

第四章放射卫生应急处置管理第十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放射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放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做到快速、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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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日常工作,提高投照质量及诊断符合率。

二、适用范围
全体放射科工作人员。

三、职责
1.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和医技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及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5)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

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保存与登记、统计工作。

(7)承担教学任务,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业务培训。

(8)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

(9)亲自或指定专人安排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0)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废,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2.放射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2)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医师、技师做好诊断、治疗和投照。

(4)指导全科的业务学习,担任教学、科研工作,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科开展科研工作。

(5)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技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s3.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院内外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

(3)主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审签诊断报告单。

(4)指导下级医师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展医疗新技术。

4.放射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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