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58儿童紧急救助项目
安全紧急救助电话教案

针对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和建议
预防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紧急 救助电话的认知和使用意识。同时,建 立健全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救援部门 的协调配合和应急响应能力。
VS
建议
在紧急情况下,除了拨打紧急救助电话外 ,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进行自救或互救。 例如:在火灾中可以使用灭火器或灭火毯 进行初期灭火;在交通事故中可以设置警 示标志并协助伤者进行简单包扎止血等。 此外,了解并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也能够在关键时刻为自己或他人提供帮助 。
从案例中总结经验和教训
经验
及时拨打紧急救助电话是救援成功的关键。在紧急情况下,保持冷静、迅速反应并正确拨打相应的紧急救助电话 是至关重要的。同时,提供准确的位置、情况和需求信息也能够帮助救援部门更好地了解情况并做出有效的救援 措施。
教训
在紧急情况下,不要惊慌失措或提供错误的信息。错误的信息可能会导致救援部门做出错误的判断或延误救援时 间。因此,在拨打紧急救助电话时,应尽量保持冷静并提供准确的信息。
协调资源和提供救助
01
协调资源
根据紧急情况的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调配必要的物资和设备。
02
提供救助
在协调好资源后,迅速组织人员前往事发地点,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支持
,确保人员安全。况,与相关部门和人员保持沟通,确保
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救助方案,以最大程度
目的
紧急救助电话的建立旨在为社会 公众提供快速、便捷的紧急救援 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
常见紧急救助电话类型
警务类
如110,用于报警、求助、咨询 等。
消防类
如119,用于火灾、救援等紧急 情况。
医疗急救类
9958是什么意思

中华儿慈会陷入诈骗风波相关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

中华儿慈会陷入诈骗风波相关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近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华儿慈会”)的9958儿童大病紧急救助项目(以下简称“9 958项目”)陷入诈骗风波。
网曝疑似该项目“河北廊坊负责人”柯某孝私自接受善款,却未能兑现“配捐”返款承诺,卷走千万救命钱。
所谓“配捐”,本是指普通公众为公益项目捐出一笔钱,企业就“搭配”着捐出一笔钱,以此来吸引公众参与。
但该事件中的“配捐”实际上是“套捐”,患儿家属先自筹资金,公益组织再在此金额上按照一定比例“配捐”打款返还给患者,这属于违规行为。
从现有信息看,卷入此事的大病患儿多数罹患神经母细胞瘤或白血病,主要在山东及河北就诊。
目前,柯某孝已经投案自首,中华儿慈会正配合调查。
相关消息引发舆论场震荡,网民负面情绪显著,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需提高警惕并予以应对。
一、现状(一)骗局涉案金额巨大,相关话题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柯某孝自2023年6月份开始推广“配捐”项目,因前期部分家属拿到了返回款项,越来越多的家长参与其中。
据不完全统计,柯某孝的“配捐”项目涉及80多个患者家庭,北京、广东、山东、湖北、河北等多个地区,卷走“救命”善款超千万元。
多位受害者家属称,参与“配捐”的钱是自己家庭的存款,还有不少投入资金来自亲朋好友的借款,甚至融资机构的贷款。
“中华儿慈会河北负责人卷走千万救命款”“儿慈会卷走千万救命款涉案人员已自首”“中华儿慈会最新回应配捐诈骗风波”“腾讯公益暂停儿慈会9958筹款项目”“起底慈善配捐骗局”等多个话题成为今日头条、知乎等平台的讨论焦点。
央广网、中国网、中国青年网等多家媒体对事件进行详细报道,联合早报、香港01新闻网、希望之声等境外媒体也跟进此事。
(二)涉事机构回应被质疑“甩锅”,舆论场内负面情绪暴增。
中华儿慈会成立于2010年,是具有民间性质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此前在管理运作上就有不光彩记录,例如,2019年,其“春蕾一帮一助学”项目被曝出专款不专用,将本该用于失学女童的名额挪用给男童;2020年,其9958项目被曝在“贵州大学生吴花燕因病去世”事件中涉及募捐款超额、捐款去向不清、受助人超龄等问题。
2020作文预测 公益

公益(相关近义词:爱心、慈善、普及、参与)《当爱心“落”在指尖,促公益“融”入生活》《让公益意识成为孩子“心动力”》《爱心传递,青春无悔》《公益不只是悲情更有快乐》行善有道,用情怀和方法两条腿走路》《静水流深,真善无言》《大善若水》《网络公益让爱心更明亮》《慈善不是单打独斗》《让“指尖”传递爱心》(互联网公益)《让公益成为基因》《呼唤公益的春天》《别再挥霍人们的爱心》《慈善不是敛财工具》《人人做公益,温暖一座城》《公益,一座城市的良心》《指尖爱心,构筑“公益共同体”》《公益需要有法治做后盾》《网络公益众筹,规范透明方有美好未来》《善良是人生的坐标》《慈善的是心,不是钱》《慈善不该有“灯下黑”》《“顺其自然”的慈善最暖人心》《对伪慈善行为亮出法律利剑》《提防慈善的“暗箱操作”》《让慈善走到阳光下》《勿使慈善成为伤害》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爱与善?作者梁言品来源人民日报临近农历春节,贵州43斤女孩吴花燕未能实现新年愿望,在前几天去世了,令人扼腕痛惜。
随后,围绕她因何去世、是不是得到妥善救助、民间捐助是否规范等方面的争论,成为舆论焦点。
一个鲜活生命的离开,本就让人悲痛难忍。
更难过的是,逝者尚未安息,家人还在心痛,这件事就引致关于救助、慈善、爱心等方面的诸多质疑。
目前,发生在吴花燕身上的“慈善风波”并未完全清晰,相关报道是否片面夸大,吴花燕是否得到及时救助,善款众筹是否合法合规,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为何筹得百万善款才打过去2万,余下的善款怎么处理……面对网上汹汹舆情,这起慈善事件如今真的需要一一细细核查,相关部门也应该认真对待、严肃回应。
事实上,现在很多人之所以找出以吴花燕名义募捐的平台,并查看善款的流向,以此提出一些疑问、要求给予解释,就是想让以悲为名的生意落空,就是想让消费悲剧的行为停止。
“虚假募捐”“消费悲剧”到底有没有发生,在多大程度上发生?需要权威部门的深入调查,倘若确有其事,一旦触犯相关法律,必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慈善人物档

慈善人物档以下均摘自《中国慈善家》2013年8月王均豪均瑶集团均瑶集团创始人之一2003年均瑶集团捐款1000万元,设立为期五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均瑶基金”2005年均瑶集团出资参与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和中学两所学校的教育改革2011年,均瑶集团举行20周年庆,举办“百年企业之路”论坛,同时,向西部教育捐赠2000万元周春芽当代艺术家、五彩基金理事长荣登2013年胡润艺术榜的榜首2008年汶川地震后,与川籍艺术评论家吕彭联手发起“中国当代艺术家为地震灾区捐献作品义卖”,拍出8472万元,全交红十字会。
同年为时尚芭莎明星慈善夜捐出画作《江南一枝花》,后被邓文迪以350万拍下,用于汶川地震救灾。
2009年3月26日,周春芽和成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五彩基金会,为汶川致残学生提供免费艺术教育,周春芽担任五彩基金理事长。
陈奕伦毕业于哈弗大学,现任PEER理事长其父陈东升为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兼CEO,旗下企业包括泰康人寿、嘉德国际拍卖、宅急送。
2007年,在美国读高三的陈奕伦利用暑假回国,到贵州乡村支教陈奕伦和哈弗大学的华人同学共同发起“PEER毅恒挚友计划”,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学生回国,为贫困地区学生提供博雅、人文和素质教育。
2013年7月,组织6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前往贵州、湖南和甘肃的五个乡村学校,开展支教活动宗庆后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四年三次问鼎中国内地富豪榜首富娃哈哈集团成立26年来,已累计为慈善事业捐赠大4.35亿元,其中教育类捐赠超过3亿元。
宗庆后个人获“第八届中国慈善奖”,2012年捐赠达1.12亿元。
宗庆后以“商善合一”和“共赢”的商业哲学,在做强企业的同时,扎身慈善,以自身独有的慈善观——“解决就业问题,带动更多人致富,是最大的慈善。
真正的慈善是帮助弱势群体富起来,这是最根本的。
”投入慈善行当。
他认为企业家的最高境界是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著名的国富论。
邓飞由一个调查记者在短短两三年内变身为“公益王”邓飞促成的公益基金:微博打拐基金、免费午餐基金、中国乡村大病医保公益基金、让候鸟飞基金、中国水安全公益基金、暖流基金邓飞以自己独有方式调动中国最多的资源,同自己的公益团队撬动大企业,并运用跨界合作模式进行公益行动。
从慈善失灵到规制失灵

从慈善失灵到规制失灵:募捐准入的理论逻辑与路径选择潘㊀晓(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ꎬ上海200433)摘㊀要:近年来ꎬ募捐规制在多个国家成为慈善法领域的关注焦点ꎮ募捐准入是其中的重要议题ꎮ«慈善法»的出台和互联网募捐的兴起推动了我国网络慈善的快速发展ꎮ然而ꎬ有鉴于募捐领域仍存在诸多问题ꎬ迫切需要探索募捐准入背后的理论逻辑ꎬ并审视规制路径的选择ꎮ以 慈善失灵 这一概念为中心搭建理论框架ꎬ有助于揭示当前募捐准入的问题所在和深层原因ꎬ并为转型方向带来启示ꎮ深入考察域外立法以及我国20世纪90年代起募捐准入的演进可知ꎬ«慈善法»并未延续早期地方立法确立的规制路径ꎬ转而采用主体许可制ꎮ在互联网募捐背景下ꎬ主体许可制在应对慈善失灵上的局限性进一步凸显ꎬ未来应向行为备案制转型ꎬ并重新审视 非法募捐 的规制立场ꎮ关键词:慈善失灵ꎻ募捐准入ꎻ公募资格ꎻ互联网募捐作者简介:潘晓ꎬ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ꎬ主要从事非营利组织法㊁慈善法研究ꎮ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 «慈善法»实施后社会组织法律规制研究 (项目编号:2019EFX010)的阶段性成果ꎮ中图分类号:D922.182.3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文章编号:1001-4403(2022)05-0111-13DOI:10.19563/j.cnki.sdzs.2022.05.011一㊁问题的提出近年来ꎬ随着募捐规制改革在多个国家被提上日程①ꎬ募捐规制成为慈善法领域的关注焦点ꎮ在各国现有募捐立法中ꎬ募捐规制通常主要针对基于慈善宗旨的募捐活动ꎬ且公开募捐一般受到较为严格的规制ꎮ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募捐准入ꎬ即相关规管机构对开展募捐活动的准入规制ꎬ是募捐规制的重要议题之一ꎮ获得募捐准入和获得慈善组织本身的准入(下称 组织准入 )是不同层面的准入规制ꎮ组织准入关乎慈善地位的获得ꎬ募捐准入涉及开展募捐活动的资质ꎮ2016年«慈善法»及其配套规定确立了我国募捐准入的规制路径ꎮ在此规制路径之下ꎬ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公开募捐ꎬ须获得公开募捐资格(下称 公募资格 )ꎮ在本文中ꎬ获得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及红111 ㊀㊀①OonaghB.BreenꎬMindingthePennies:GlobalTrendsintheRegulationofCharitableFundraisingꎬinTobiasJungetal.(eds.)ꎬTheRoutledgeCompaniontoPhilanthropyꎬNewYork:Routledgeꎬ2016ꎬpp.231-34.十字会组织被称为公募组织ꎮ①根据现有募捐规范ꎬ通过互联网开展慈善公开募捐须满足两个要件:募捐主体是公募组织ꎻ募捐平台是民政部的指定平台ꎮ②自2016年起ꎬ民政部共指定了30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ꎮ随着捐赠文化的普及㊁互联网募捐平台的兴起以及社交网络平台的发展ꎬ慈善捐赠已成为公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ꎮ然而ꎬ我国募捐准入的规制路径仍存在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ꎮ在2020年的 吴花燕事件 中ꎬ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作为公募组织ꎬ在救助过程中引发了关于募捐活动规范性㊁善款使用有效性的争议ꎮ③而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ꎬ防疫一线医院㊁校友会㊁明星粉丝团等组织和个人公开募集了大量善款和物资ꎬ在当前规制路径下面临合法性问题ꎮ④在这些现象的背后ꎬ值得追问的是:«慈善法»实施至今ꎬ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仅有不到三分之一获得公募资格ꎮ那么ꎬ在判断谁有资格开展慈善公开募捐时ꎬ规管机构应当基于何种标准ꎬ承担何种功能?在现有规制路径下ꎬ标准有无偏离ꎬ功能能否实现?募捐准入的合理性基础究竟为何?这种合理性基础在当下存在吗?由于我国慈善立法历史尚短ꎬ对募捐准入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推进ꎮ为了回答上述问题ꎬ本文尝试整合非营利组织以及规制的相关理论ꎬ并以 慈善失灵 这一概念为中心ꎬ搭建一个理论分析框架ꎮ这一分析框架能够揭示当前规制路径的问题所在和深层原因ꎬ并为其转型方向带来重要启示ꎮ下文将围绕这一分析框架展开论述ꎮ第一ꎬ对募捐准入背后理论逻辑的探索是起点ꎮ一方面ꎬ在非营利组织相关理论的基础上ꎬ分析慈善失灵如何在公开募捐中发生ꎻ另一方面ꎬ通过与经济领域的准入规制进行比较ꎬ探讨规管机构所承担的筛选功能何以构成募捐准入的合理性基础ꎮ第二ꎬ基于域外募捐立法ꎬ剖析募捐准入的三个核心要素:规制方式㊁规制重心以及前置条件的设定ꎮ在不同规制路径之下ꎬ规管机构的筛选功能强弱㊁筛选依据均存在差异ꎮ第三ꎬ深入考察我国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和地方层面规制路径的演进ꎬ并探索三个核心要素的基本脉络ꎬ尝试呈现当前规制路径的全貌ꎮ第四ꎬ在互联网募捐的背景下ꎬ检视我国规制路径在应对慈善失灵上的局限性ꎮ第五ꎬ基于规制改革的最新趋势和互联网募捐的中国实践ꎬ对募捐准入的理论逻辑进行反思ꎬ并展望规制路径的未来选择ꎮ二㊁慈善失灵:募捐准入的理论逻辑和路径展开在公开募捐的两个环节中ꎬ慈善失灵均可能发生ꎮ规管机构在募捐准入中承担了一种筛选功能ꎬ若能以募捐活动的规范性和善款使用的有效性为筛选依据ꎬ将有助于应对慈善失灵ꎮ深入考察域外立法可知ꎬ募捐准入的规制路径包括规制方式㊁规制重心以及前置条件这三个核心要素ꎮ根据前两个要素可将规制路径区分为主体许可制㊁行为许可制和行为备案制ꎮ(一)公开募捐中的慈善失灵非营利组织是慈善组织的上位概念ꎬ后者是指基于慈善宗旨运作的非营利组织ꎮ在我国的语境下ꎬ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有时与 民间组织 或 社会组织 交互使用ꎬ但其侧重点各有不同ꎮ⑤在构建非营利211㊀哲学社会科学版㊀2022 5㊀㊀①红十字会组织由«红十字会法»调整ꎬ不属于«慈善法»上的慈善组织ꎮ«慈善法»实施后ꎬ民政部确认直接向红十字会发放公募资格证书ꎬ参见«民政部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ꎮ㊀㊀②«慈善法»第23条规定ꎬ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ꎬ应当在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ꎬ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ꎮ㊀㊀③参见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2020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9958救助中心救助吴花燕的情况说明»㊁2020年1月20日发布的«关于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对吴花燕善款处理情况的说明»ꎻ金锦萍:«吴花燕事件反思:慈善组织为特定受益人募资违背公益性»ꎬ财新网:http://opinion.caixin.com/2020-01-15/101504314.htmlꎮ㊀㊀④参见马剑银:«新冠疫情中慈善募捐 合法性 问题的冷观察»ꎬ«中国非营利评论»(第25卷)2020年第1期ꎬ第22-23页ꎻ李德健㊁杨思斌:«我国慈善应急法制的理论反思与完善路径»ꎬ«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2年第3期ꎬ第45页ꎮ㊀㊀⑤ 非营利组织 强调不分配利润这一核心特征ꎮ 民间组织 强调的是民间性和自愿性ꎮ大约在近十年里ꎬ 社会组织 代替 民间组织 成为民政部门使用的术语ꎮ组织的相关理论时ꎬ有学者提出了 需求方利益相关者 (demand-sidestakeholders)的概念ꎬ并将其界定为购买并消费非营利组织提供的产品或服务ꎬ以及为他人消费该产品或服务提供资助的个人㊁组织或公共部门ꎻ与经济学意义上的需求不同的是ꎬ这些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可能纯粹是利他的ꎮ①多类利益相关者会出于对特定产品或服务(下称 慈善产品或服务 )的需求ꎬ直接或间接地向一个或多个慈善组织投入一定数量的财产或时间ꎮ他们主要包括个人和机构捐赠者ꎬ向慈善组织拨款㊁给予其税收优惠或与其签订服务购买合同的政府部门ꎬ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者ꎬ以及直接购买慈善产品或服务的顾客ꎮ当慈善组织将利益相关者提供的支持转化为符合其宗旨的慈善产品或服务时ꎬ他们的需求将得以满足ꎮ这一转化过程的结果将传递给并惠及不特定的㊁足够多的受益人ꎬ而这些受益人正是需求方利益相关者所关切的ꎮ然而ꎬ由于需求方利益相关者和慈善组织之间难以避免的代理问题(也称委托-代理问题)ꎬ前者合理期待落空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ꎮ经济学文献对委托-代理理论的探讨有着较长历史ꎮ②委托-代理的视角已被运用到非营利组织相关问题的讨论中去ꎮ 一旦我们将一个非营利组织置于其支持者和受益人之间ꎬ我们就踏入了 委托-代理 问题的领地ꎮ ③这一代理问题的根源在于非营利组织并无所有权人ꎮ与营利法人不同的是ꎬ非营利法人内部并不存在类似股东的权利主体ꎮ④即便是在营利性公司ꎬ很多情况下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ꎬ股东仅能在公司治理中扮演消极的角色ꎮ由理事会管理的非营利组织体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极端形式ꎬ其管理者无法受到任何所有权人的有效监督ꎮ⑤考虑到很多慈善组织由理事会管理ꎬ利益相关者往往无法在慈善组织的运作中扮演积极的角色ꎬ这种代理问题也就更为普遍ꎮ当作为委托人的利益相关者缺乏足够的信息和知识来选择作为代理人的慈善组织ꎬ或者缺少充分的动机㊁信息和渠道来监督慈善组织时ꎬ代理问题便会产生ꎮ本文将这种可能由代理问题导致的㊁这一转化过程中需求方利益相关者的期待落空现象概括为 慈善失灵 ꎮ经济学领域的 失灵 一词很早就出现在非营利及慈善组织的相关文献中ꎮ在20世纪80年代ꎬSalamon和Hansmann分别提出了志愿失灵理论(voluntaryfailuretheory)和合同失灵理论(contractfailuretheory)ꎮ志愿失灵理论从公共政策的角度ꎬ强调志愿部门的数个内在缺陷ꎬ以此说明政府参与和支持该部门的合理性ꎮ⑥该理论的关注点和本文探讨的慈善失灵并不相同ꎮ合同失灵理论认为ꎬ由于法律对非营利组织施以 不分配限制 (nondistributionconstraint)ꎬ即禁止向掌握其控制权的个人分配收益ꎬ该组织形式便可以克服因难以通过一般的合同手段进行监督而导致的 合同失灵 ꎮ⑦在合同失灵理论下ꎬ受到不分配限制约束的非营利组织形式正是对代理问题的回应ꎮ⑧然而ꎬ不分配限制是非营利组织固有的法律特征ꎬ假如仅凭这一法律上的承诺就可以 治愈 合同失灵ꎬ便难以解释慈善丑闻在各国时有发311 从慈善失灵到规制失灵:募捐准入的理论逻辑与路径选择㊀㊀①AvnerBen-Ner&TheresaVanHoomissenꎬNonprofitOrganizationsintheMixedEconomy:ADemandandSupplyAnalysisꎬinAvnerBen-Ner&BenedettoGui(eds.)ꎬTheNonprofitSectorintheMixedEconomyꎬAnnArbor:UniversityofMichiganPressꎬ1993ꎬpp.30-31.这里的 产品 和 服务 应作广义理解ꎮ㊀㊀②经济学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被宽泛地运用于不同语境ꎬ而法律意义上的委托 代理关系有着严格的界定ꎮ㊀㊀③EvelynBrodyꎬAgentswithoutPrincipals:TheEconomicConvergenceoftheNonprofitandFor-ProfitOrganizationalFormsꎬ40(3)NewYorkLawSchoolLawReview457ꎬ462(1996).㊀㊀④参见张新宝:«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基于功能主义的法人分类»ꎬ«比较法研究»2017年第4期ꎬ第29页ꎮ㊀㊀⑤HenryB.HansmannꎬTheOwnershipofEnterpriseꎬCambridgeꎬMass.:TheBelknapPressofHarvardUniversityPressꎬ1996ꎬp.238.根据决策主体的不同ꎬ可将非营利组织划分为会员型组织(membershiporganizations)和由理事会管理的组织(board-managedorganizations)ꎮLesterM.SalamonꎬTheInternationalGuidetoNonprofitLawꎬNewYork:Wileyꎬ1997ꎬp.21.在大陆法系ꎬ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往往分别是会员型和非会员型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法律形式ꎮ㊀㊀⑥LesterM.SalamonꎬPartnersinPublicService:TheScopeandTheoryofGovernment-NonprofitRelationsꎬinWalterW.Powell(ed.)ꎬTheNonprofitSector:AResearchHandbookꎬNewHaven:YaleUniversityPressꎬ1987ꎬpp.111-113.㊀㊀⑦HenryB.HansmannꎬTheRoleofNonprofitEnterpriseꎬ89(5)YaleLawJournal835ꎬ843-845(1980).㊀㊀⑧HenryB.HansmannꎬEconomicTheoriesofNonprofitOrganizationꎬinWalterW.Powell(ed.)ꎬTheNonprofitSector:AResearchHandbookꎬNewHaven:YaleUniversityPressꎬ1987ꎬp.31.生的现象ꎮ不分配限制本身并不能降低慈善失灵的风险ꎮ在公开募捐中ꎬ慈善失灵同样相伴而生ꎮ公开募捐涉及的需求方利益相关者多为个人捐赠者:捐赠人向其捐赠现金㊁实物等财产ꎻ慈善组织将捐赠人的支持转化为符合其期待的慈善产品或服务ꎬ并传递给捐赠人关切的受益人ꎮ这分别对应两个具体环节:(1)募捐环节ꎻ(2)善款使用环节ꎮ当慈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数量与捐赠人的设想有出入时ꎬ代理问题就产生了ꎮ①在募捐环节中ꎬ导致代理问题的原因如下:捐赠人是数量众多的不特定公众ꎬ通常缺乏足够的信息和知识来选择具备规范性的募捐项目ꎮ在善款使用环节中ꎬ代理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往往更大ꎮ这是因为:第一ꎬ公众所作捐赠一般数额较小ꎬ在互联网募捐中更是如此ꎬ因而可能缺乏足够的动机来关注善款使用情况ꎻ第二ꎬ当受益人是有着同类受助需求的特定群体时(如为救助特定地区贫困儿童的募捐项目)ꎬ由于捐赠人和受益人之间互不相识ꎬ且后者人数众多ꎬ即便是关注善款使用的捐赠人ꎬ一般也只能依靠慈善组织提供的信息来判断其支持是否如预期般被转化ꎻ第三ꎬ当受益人是一般公众时(如以环境保护为宗旨的募捐项目)ꎬ由于支持的转化程度更加难以在短期内精确衡量ꎬ捐赠人的监督也就更加困难ꎮ(二)募捐准入的合理性基础考虑到公开募捐两个环节中出现代理问题的原因ꎬ应对慈善失灵的关键在于能否实现两个规制目标:确保募捐活动的规范开展和募得善款的有效使用ꎮ基于这一理论逻辑ꎬ募捐准入的合理性基础在于以上规制目标的实现ꎮ慈善领域募捐准入的合理性基础ꎬ与经济领域的市场准入有着类似之处ꎮ在一项研究中ꎬDjankov等针对85个国家的企业设立准入进行调查ꎬ并以此为基础检验了规制的主流经济学理论ꎮ②其中ꎬ公共利益理论是被用来解释经济领域政府规制合理性的理论之一ꎬ认为 规制是为了应对公众对纠正低效率的㊁不公正的市场行为的需求 ③ꎮ概言之ꎬ该理论强调通过规制来保护公共利益ꎮ④这一理论基于市场失灵概念之上ꎬ也被称为规制理论的市场失灵进路ꎮ⑤在公共利益理论的视角下ꎬ企业设立准入中 政府通过筛选(screen)新入行者来确保消费者可以从 理想的 销售者那里购买高质量的产品 ⑥ꎮ由于能减少低质量产品㊁外部性等市场失灵问题ꎬ这种准入规制越严格ꎬ越能带来对社会有益的结果ꎮ⑦也就是说ꎬ较严格的企业设立准入的合理性建立在能否应对市场失灵之上ꎮ企业设立准入是经济领域的组织准入ꎬ却与慈善领域的组织准入有着重要区别ꎮ后者与免税资格密切相关ꎬ如获美国联邦层面国内税务署(IRS)认可的501(c)(3)组织通常被称为慈善组织ꎬ被加拿大联邦层面税务局(CRA)准予登记的慈善组织将获得免税资格ꎮ因此ꎬ慈善领域组织准入的合理性很大程度上在于相应的税收优惠ꎮ相比之下ꎬ募捐准入与企业设立准入背后的理据更为近似ꎮ企业设立准入关注的是谁能进入传统意义上的市场ꎬ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ꎮ募捐准入关注的则是谁能进入 募捐市场 ꎬ向捐赠人提供高质量的慈善产品或服务ꎮ不管是企业设立准入还是募捐准入ꎬ归根到底保护的都是以 购买者 及其受益者为代表的公众利益ꎮ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的受益人可能是本人或其家人ꎻ捐赠人购买的慈善产品或服务的受益人是411㊀哲学社会科学版㊀2022 5㊀㊀①RichardSteinbergꎬPrincipal-AgentTheoryandNonprofitAccountabilityꎬinKlausJ.Hopt&ThomasVonHippel(eds.)ꎬComparativeCorporateGovernanceofNon-ProfitOrganizationsꎬ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ꎬ2010ꎬp.83.㊀㊀②SimeonDjankovꎬetal.ꎬTheRegulationofEntryꎬ117(1)Th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ꎬ2(2002).㊀㊀③RichardA.PosnerꎬTheoriesofEconomicRegulationꎬ5(2)TheBellJournalofEconomicsandManagementScience335ꎬ335(1974).㊀㊀④MichaelHantke-DomasꎬThePublicInterestTheoryofRegulation:Non-ExistenceorMisinterpretation?ꎬ15(2)EuropeanJournalofLawandEconomics165ꎬ165(2003).㊀㊀⑤参见森托.维尔杰诺夫斯基:«规制的经济学进路»ꎬ载罗伯特.鲍德温等编:«牛津规制手册»ꎬ宋华琳等译ꎬ上海三联书店2017年版ꎬ第20-23页ꎮ㊀㊀⑥⑦SimeonDjankovꎬetal.ꎬTheRegulationofEntryꎬ117(1)Th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ꎬ2(2002).不特定公众ꎮ从这一视角来看ꎬ规管机构在募捐准入中本质上承担了一种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筛选功能ꎬ目的是过滤掉可能存在违规㊁滥用和欺诈风险的募捐活动ꎬ以带来对捐赠人㊁受益人乃至整个社会有益的结果ꎮ若要更好地应对慈善失灵ꎬ这种筛选应以募捐活动的规范性和善款使用的有效性为依据ꎮ(三)规制路径的核心要素深入分析域外立法可知ꎬ募捐准入的规制路径包含三个核心要素ꎮ第一ꎬ规制方式ꎮ常见的有两类:一是许可制ꎬ即开展募捐活动之前须获得规管机构的事先许可ꎻ二是备案制ꎬ即就募捐活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事先备案ꎮ许可制下规管机构承担典型的筛选功能ꎬ而备案制下筛选功能弱化ꎬ通常仅限于对备案材料的完备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ꎮ第二ꎬ规制重心ꎮ这一关键要素往往被忽略:不管采取何种规制方式ꎬ其审查的重心是放在募捐主体还是募捐行为之上?若在前者ꎬ在进行事先许可或备案时ꎬ应侧重对募捐主体资质的审查ꎻ若在后者ꎬ应侧重对计划开展的募捐活动的审查ꎮ已有研究论及了这一要素ꎬ探讨了募捐准入的这两种思路ꎮ①第三ꎬ是否以组织准入为前置条件ꎮ也就是说ꎬ是只有慈善组织等适格主体可以申请募捐准入ꎬ还是也允许其他组织和个人申请?唯有综合考察三个要素ꎬ才能呈现规制路径的全貌ꎮ在域外立法中ꎬ既有对特定公开募捐做出专门规范的ꎬ也有对不同劝募范围的募捐活动进行笼统规范的ꎮ不管属于何种情况ꎬ都有助于厘清上述核心要素ꎮ许可制是常见的规制方式ꎬ具体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ꎮ典型做法是由规管机构对开展募捐活动的申请进行审查ꎬ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许可证ꎮ例如ꎬ英国2006年«慈善法»规定除非获得豁免ꎬ在公共场所开展的募捐须获得两种许可:第一ꎬ慈善委员会颁发的公共募捐证书ꎻ第二ꎬ募捐所在地的地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ꎮ②由于这一规定尚未实施ꎬ目前仍依循地方部门的规定ꎬ仅须获得地方部门的许可证ꎮ采取典型做法的例子还有澳大利亚的西澳大利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㊁新加坡以及我国台湾地区ꎮ③另一种易被误解的许可制采用事先登记的形式ꎮ以美国一些州的慈善募捐法案为例ꎬ其采取的事先登记本质上仍属于许可制:一是未经事先登记不得开展募捐活动ꎻ二是规管机构在进行不同程度的审查之后ꎬ可视情况准予或拒绝登记ꎮ④类似的例子还有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和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ꎮ⑤在申请募捐许可的前置条件方面ꎬ上述立法有的将申请主体限定在慈善组织等适格主体⑥ꎬ有的并未作此限定⑦ꎮ依据规制重心的不同ꎬ许可制可分为重心在募捐主体之上的 主体许可制 和在募捐行为之上的 行为许可制 ꎮ在规管机构的筛选依据上ꎬ二者存在显著差别ꎮ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加拿大阿尔伯塔省是采取主体许可制的例子ꎮ前者筛选依据主要是财务报告㊁免税资格㊁慈善组织或管理人员有无违法行为ꎻ后者则是慈善组织或管理人员有无违法行为ꎮ⑧此外ꎬ根据英国2006年«慈善法»第53款(未实施)的规511 从慈善失灵到规制失灵:募捐准入的理论逻辑与路径选择㊀㊀①参见贾西津:«资格还是行为:慈善法的公募规制探讨»ꎬ«江淮论坛»2017年第6期ꎬ第95页ꎮ㊀㊀②CharitiesAct2006oftheUnitedKingdom(c.50)ꎬsections48ꎬ51&58.2006年«慈善法»虽在2011年㊁2022年被修订ꎬ关于公共慈善募捐(publiccharitablecollection)的规定仍然有效ꎮ㊀㊀③CharitableCollectionsAct1946ofWesternAustralia(2020version)ꎬsection6(1)ꎻCharitableFundraisingAct1991ofNewSouthWales(2021version)ꎬsections9(1)&13AꎻCharitiesAct1994ofSingapore(2022version)ꎬsection36ꎻ我国台湾地区«公益劝募条例»(2020)第7条ꎮ㊀㊀④例如密歇根州CharitableOrganizationsandSolicitationsActꎬMich.Comp.LawsAnn.ɦ400.273&ɦ400.275ꎻ宾夕法尼亚州SolicitationofFundsforCharitablePurposesActꎬ10Pa.Stat.Ann.ɦ162.5.上述规定针对的是慈善组织ꎬ不少州一级法案还对职业筹款机构的登记做出专门规定ꎮ㊀㊀⑤CharitableFund-RaisingAct2000ofAlberta(2018version)ꎬsections12(1)ꎬ14&15ꎻFundraisingAct1998ofVictoria(2020version)ꎬsections18&19.㊀㊀⑥例如我国台湾地区«公益劝募条例»(2020)ꎬ其中第5条规定可以申请劝募活动许可的劝募团体除公立学校㊁行政法人外ꎬ包括公益性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ꎮ㊀㊀⑦例如根据新加坡1994年«慈善法»第36款ꎬ任何主体开展或参与募捐均须获得许可ꎬ且该法未对申请主体做出限制ꎮ此外在美国州层面的慈善募捐法案中ꎬ 慈善组织 的含义比联邦税法上的界定要宽泛地多ꎬ因而可申请开展募捐活动的主体范围较广ꎬ如CharitableOrganizationsandSolicitationsActꎬMich.Comp.LawsAnn.ɦ400.272ꎮ㊀㊀⑧SolicitationofFundsforCharitablePurposesActꎬ10Pa.Stat.Ann.ɦ162.5.(b)ꎻCharitableFund-RaisingAct2000ofAlberta(2018version)ꎬsection15.定ꎬ慈善委员会决定是否颁发公共募捐证书时ꎬ同样重点关注募捐主体ꎮ其主要依据慈善组织等申请者法定义务的履行㊁是否会滥用募得善款等情况进行筛选ꎮ采取行为许可制的例子有英国地方部门对公共场所募捐的许可㊁我国台湾地区对劝募活动的许可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对募捐活动的许可ꎮ①这些例子中涉及的筛选依据包括募捐目的㊁募捐方案㊁募捐方式的适当性ꎬ善款使用计划和募捐能否合法合规地开展等ꎮ这主要是为了确保募捐活动本身的规范性和善款使用的有效性ꎮ在英国的例子中ꎬ一个重要目的是防止对公众的不当滋扰ꎮ②备案制针对的是特定募捐活动ꎬ其规制重心自然在募捐行为上ꎬ即属于 行为备案制 ꎮ在域外立法中ꎬ也有采取行为备案制的例子ꎮ波兰在2014年废除了许可制ꎬ规定开展公开募捐之前须向相关负责部门提交申请ꎬ经其核实准确性并在指定网站发布申请中披露的相关信息ꎬ且将募捐主体限定为三类特定组织ꎻ规管机构负责核实并发布的信息ꎬ包括时间㊁地点㊁募捐方式㊁募捐成本和参与人员等ꎮ③这一规制方式十分接近备案制ꎮ尽管行为备案制下规管机构的筛选功能弱化ꎬ其关注重点与行为许可制相比并无区别ꎮ三㊁规制路径: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演进与要素若要窥见我国规制路径的全貌ꎬ需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和地方层面募捐准入的演进ꎬ并深入探究三个核心要素ꎮ概言之ꎬ«慈善法»并未延续早期地方立法规定的行为许可制或行为备案制ꎬ而是采用主体许可制ꎬ并依据主体资质划分了合法募捐和非法募捐的清晰边界ꎮ(一)从许可制和备案制并立到双重许可的确立1999年实施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并未触及哪些主体有资格开展募捐活动这一问题ꎮ自20世纪90年代末起ꎬ国务院和民政部通过发布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ꎬ对救灾募捐的准入门槛进行了限制ꎮ2008年«救灾捐赠管理办法»颁布后ꎬ能够开展救灾募捐的一般是红十字会㊁慈善会和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ꎮ自2010年起ꎬ数个省市的地方立法开创性地确立了不同的规制方式ꎮ其中采取许可制的例子有江苏省㊁湖南省和广州市ꎬ采取备案制的有上海市和汕头市ꎻ此外ꎬ2014年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也采取备案制(表2)ꎮ不管是采用许可制还是备案制ꎬ早期地方立法均设定募捐主体的前置条件ꎬ将申请者限定为特定主体ꎮ«慈善法»首次确立对慈善公开募捐采用许可制ꎬ并将获得慈善组织身份作为前置条件ꎮ«慈善法»第10条规定了获得慈善组织身份的两种途径:第一ꎬ已登记的社会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狭义的慈善组织认定)ꎻ第二ꎬ直接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ꎮ④需要注意的是ꎬ«慈善法»及其配套规定中使用的 公开募捐 实际仅指慈善公开募捐ꎬ不包括基于非慈善宗旨的公开募捐ꎮ该法第22条规定ꎬ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ꎬ须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获得公募资格ꎬ并且登记或认定满二年的慈善组织才可申请ꎮ也就是说ꎬ获得组织准入(慈善组织身份)是获得募捐准入(公募资格)的前提ꎮ此外ꎬ第22条明确对法律㊁行611㊀哲学社会科学版㊀2022 5㊀㊀①参见英国«慈善法»(2006)第58-60款(未实施)以及地方部门具体规定ꎻ我国台湾地区«公益劝募许可办法»(2021)第2条ꎻCharitableFundraisingAct1991ofNewSouthWales(2021version)ꎬsection16(2).㊀㊀②参见英国«慈善法»(2006)第60(1)款ꎮ尽管这部分规定仍未实施ꎬ相关法律法规有着类似的要求ꎬ如募捐者必须仅在许可证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募捐ꎬ且不能以一种可能滋扰或给任何人带来不便的方式开展募捐ꎻ一些地方部门还规定募捐者必须保持固定的位置ꎬ且与其他募捐者保持至少25米的距离ꎮFundraisingRegulatorꎬCodeofFundraisingPractice:LegalAppendicesꎬ2018ꎬhttp://www.fundraisingregulator.org.uk/sites/default/files/2018-07/Code-legal-appendices.pdfꎬL6.2.1&L6.2.8.㊀㊀③EuropeanCenterforNot-for-ProfitLaw(ECNL)ꎬTheRegulatoryFrameworkforFundraisinginEuropeꎬ2017ꎬhttp://ecnl.org/wp-content/uploads/2017/11/The-Regulatory-Framework-for-Fundraising-in-Europe_ECNL-research.pdfꎬpp.27-28ꎻ波兰«开展公开募捐规范法»(2014)(非官方英译)第3条㊁第5-6条㊁第9-10条ꎮ㊀㊀④慈善组织可以采取的组织形式包括社会团体㊁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旧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 ꎬ简称 民非 )ꎮ。
县“顺丰暖心”儿童先心病筛查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县“顺丰暖心”儿童先心病筛查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我的思绪如同一幅幅流动的画面,开始描绘这个方案的轮廓。
这个项目,承载着无数家庭的希望,也寄托了我们对孩子们健康的深厚情感。
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详细阐述这个“顺丰暖心”儿童先心病筛查救助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及目标近年来,儿童先心病发病率逐年上升,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为了让这些孩子得到及时的治疗,我们决定开展“顺丰暖心”儿童先心病筛查救助项目。
本项目旨在通过早期筛查、及时治疗,降低儿童先心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孩子们的生活质量。
二、项目实施流程1.筛查阶段(1)确定筛查范围:针对全县范围内0-14岁的儿童进行筛查。
(2)成立筛查团队:由心血管专家、儿科医生、护士等组成的专业筛查团队。
(3)筛查方式:采用心脏彩超、心电图等检查手段,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2.救助阶段(1)确定救助对象:对筛查出的先心病儿童进行救助。
(2)制定治疗方案:根据患儿的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3)实施救助:与医疗机构合作,为患儿提供免费手术、药物治疗等救助。
三、项目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本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资金保障:通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赠、政府资金支持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充足。
3.技术保障:引进先进的心血管检查设备,提高筛查准确性;与知名医疗机构合作,确保治疗质量。
4.人员保障:选拔优秀的心血管专家、儿科医生等组成筛查团队,为项目提供专业支持。
四、项目预期效果1.降低儿童先心病发病率:通过早期筛查,发现并及时治疗先心病儿童,降低发病率。
2.提高儿童生活质量:让先心病儿童得到及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
3.减轻家庭负担:为贫困家庭提供免费救助,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五、项目实施时间表1.2023年1-3月:筹备阶段,完成项目申报、资金筹集等工作。
2.2023年4-6月:筛查阶段,对全县范围内0-14岁儿童进行筛查。
社会工作实务案例教程PPT12

(1)直接服务目标:争取慈善基金经济救助,缓解笑 笑家庭经济困境;
为笑笑母亲提供情感支持、情感宣泄等情感服务;链接 院内外志愿者资源,
提供照护支持,缓解笑笑母亲的照护压力。
(2)间接目标:以笑笑为中心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帮 助其家庭从困境中走出来。通过母爱的力量,让笑笑母 亲看到自身的潜能和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3)服务直接对象 需求收集。
在治疗的过程中,患儿 和监护人都面临着巨大 的心理压力,这一压力 得到的支持力度十分有 限。在孩子病情和物质 经济上,患儿家长承受 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且 他们的心理压力很难得 到排解。如王家长、刘 奶奶和张妈妈的例子。
二、理论分析
社会支持理论强调通过对个人社会网络进 行干预来改变其在个人生活中的作用。特 别对那些社会网络资源不足或者利用社会 网络的能力不足的个体,社会工作者致力 于给他们以必要的帮助,帮助他们扩大社 会网络资源,提高其利用社会网络的能力。 在家庭面对子女发生重大疾病时,很多家 庭往往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经济困境,仅靠 家庭成员个人资源无法缓解经济困难,更 需要获得社会资源、社会支持。
一是经济需求。笑笑在 A 院治疗长达半年,住院期间产生的 医疗费用高达30多万元。
二是情感支持需求。笑笑父亲角色的缺失给笑笑母亲增加了 很多压力。
三是照护需求。笑笑长期在院治疗,其间主要靠母亲一人照 顾。笑笑的姥姥姥爷年事已高,只能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照顾笑笑的责任主要还是由母亲一人承担,压力较大。
(四)患儿家庭心理支持工作坊
社会工作者除了及时向患儿父母提供信息和情感支持外,还积极做好医生与患儿父母、患儿父母之间 及有关亲戚朋友的协调工作,帮助患儿父母寻求多渠道的社会支持。此外,社会工作者将患儿父母组 织在一起,建立心理支持工作坊,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自由交流的机会和平台,鼓励他们相互交流孩 子患病后的感受和压力,帮助他们通过倾诉来释放心理压力,寻求彼此的支持和理解,并鼓励他们分 享经验,互相吸取有益的应对策略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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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常识分享9958儿童紧急救助项目
导语:9958项目是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简称儿慈会)四大主项目之一,于2011 年开通被称为 "大病儿童救助110 "的儿童紧急救助热线400-006-9958(救救我吧)。
项目概述:
9958项目是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设立的儿童紧急救助热线,热线号码为400-006-9958(救救我吧),宗旨是竭尽可能满足孩子在疾病治疗和成长中的需求,并给予孩子爱的温暖,坚持“救急、救命、快捷、实效”的原则,救助在各种困境中的急需救助的少年儿童。
项目网址:
执行地点:全国
活动领域:儿童医疗救助
项目预算:1000万
资金用途:贫困患病儿童救助
受益群体:患重病大病等贫困儿童
受益人数:2011年共接到求助热线21652条,救助各类患儿1256名,其中资助163名儿童,涉及42个病种、28个省市自治区。
项目推进计划:2012年目标是救助1000名患儿,在全国扩展执行团队和合作医院。
2012年成功救助深圳市的患有罕见巨型淋巴囊肿患儿、江西鄱阳中毒姐弟等。
社会贡献:本项目是中国第一个中国儿童紧急救助服务热线,被称为中国儿童危难大病救助的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