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设施放射性废物最小化(HAD40108-2016)

合集下载

核设施退役过程废物最小化实践

核设施退役过程废物最小化实践

核设施退役过程废物最小化实践摘要:核设施的退役活动中对污染的放射性设施、系统和设备拆除与对污染场址清污和整治,不可避免会产生各种废物。

废物最小化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的重要原则,本文主要介绍某铀浓缩核设施退役过程中在优化管理、减少源项、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废物最小化实践。

关键词:核设施;退役;废物最小化引言:本次退役核设施是指某利用气体离心法生产浓缩铀的工艺系统及其部分附属厂房,其服役期间曾生产过多种丰度的核燃料。

在多年的退役活动中,产生了大量的废物,此时实施退役废物最小化尤为重要。

废物最小化能够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对当代和后代的人们有益;能够减少单位处理和处置废物的负担;有利于核事业的持续发展;能够提高文明生产和科学管理水平。

1.优化管理1.1执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根据源项调查情况,结合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核设施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提出废物最小化的顶层设计及废物管理目标。

退役活动中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及退役许可证批准文件中规定的总体要求,并将废物最小化的管理措施贯穿至退役实施的各项环节,尽量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

1.2废物分类根据退役场所的工作性质,将工作场所按照放射性区域与非放射性区域进行区分,非放射性场所产生的废物直接按照一般废物进行处理,从源头上避免退役废物的混合。

对于放射性区域产生的废物,根据废物种类按照废金属、可燃废物、不可燃废物等进行分类,根据废物污染水平,按照可豁免、可解控、低水平放射性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处置,在包装、运输、暂存等各个环节要采取措施防治交叉污染,造成废物量增加。

对于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根据其废物类型、放射性水平、废物形态和去污工艺,将其分类收集、包装、暂存或处理、处置。

废物管理流程图见图1。

图1 核设施退役废物管理流程图1.3制定规章制度针对该退役项目编制10份系列标准,20余份管理办法,以及一系列操作规程。

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设施

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设施

附件核安全导则HAD 401/10-2020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设施国家核安全局2020年1月19日批准发布国家核安全局—2—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设施(2020年1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本导则自2020年1月19日起实施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

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

—3—目录1 引言 (6)1.1 目的 (6)1.2 适用范围 (6)2 地质处置设施的一般要求 (6)2.1 分步实施 (6)2.2 基本安全要求 (6)2.3 辐射防护要求 (7)3 安全策略 (7)3.1 包容和隔离 (7)3.2 坚稳性 (8)3.3 多重屏障及其安全功能 (8)3.4 被动安全 (8)4 安全全过程系统分析 (9)4.1 一般要求 (9)4.2 各阶段的安全评价 (9)5 各阶段的安全要求 (10)5.1 地质处置设施选址 (10)5.2 地质处置设施设计 (12)5.3 地质处置设施建造 (12)5.4 地质处置设施运行 (13)5.5 地质处置设施关闭 (14)5.6 地质处置设施关闭后 (15)6 监测与检查 (15)6.1 监测和检查计划 (15)6.2 监测 (16)6.3 检查 (17)7 质量保证 (18)—4—7.1 质量保证大纲 (18)7.2 质量保证实施 (18)名词解释 (20)—5—1 引言1.1 目的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设施(以下简称地质处置设施)的处置对象包括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不进行后处理的乏燃料以及不适合进行近地表处置的其他放射性废物,这决定了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需要采取更高水平的包容和隔离措施。

本导则规定了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安全的一般要求,为地质处置设施的安全有序研发提供指导和建议,以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地质处置设施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关闭和关闭后全过程,也适用于地质处置设施的研究。

HAD(核安全导则)

HAD(核安全导则)

HAD(核安全导则)HAD(HAF的实施细则和标准,推荐执行,相似技术和标准等须证实达到要求)HAD101-01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地震问题(1994年修订)HAD101-02核电厂厂址选择的大气弥散问题(1987年11月20日)HAD 101-03《核电厂厂址选择及评价的人口分布问题》(1987年7月11日)HAD101-04核电厂厂址选择的外部人为事件(1989年11月28日)HAD101-05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放射性物质水力弥散问题(1991年4月26日)HAD101-06核电厂厂址选择与水文地质的关系(1991年4月26日)HAD101-07核电厂厂址查勘(1989年11月28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HAD101-08滨河核电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1989年7月12日)HAD101-09滨海核电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1990年5月19.)HAD101-10核电厂厂址选择的极端气象事件(不包括热带气旋)...HAD101-11核电厂设计基准热带气旋(1991年4月26日国家核安...HAD101-12核电厂的地基安全问题(1990年2月20日国家核安全...HAD102-01核电厂设计总的安全原则(1989年7月12日国家核安...HAD102-02核电厂的抗震设计与鉴定(1996年修订)_百度文库HAD102-03用于沸水堆、压水堆和压力管式反应堆的安全功能和部件分级(1986年10月30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04核电厂内部飞射物及其二次效应的防护(1986年10月30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05与核电厂设计有关的外部人为事件(1989年11月28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06核电厂反应堆安全壳系统的设计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07核电厂堆芯的安全设计(1989年7月12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102-08核电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有关系统(1989年4月13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09核电厂最终热阱及其直接有关的输热系统(1987年4月17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10核电厂保护系统及有关设施(1988年10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11-96 核电厂防火(1996年5月13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12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102-13核电厂应急动力系统(1996年修订) HAD102-14核电厂安全有关仪表和控制系统(1988年10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15核电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1990年2月20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2-16核动力厂基于计算机的安全重要系统软件(2004年12月8日)HAD102-17 核动力厂安全评价与验证(2005年6月5日/7月1日)HAD103-01核动力厂运行限值和条件及运行规程(05年)(87年颁布,04年修订,05年1月1日执行)HAD103-02核电厂调试程序(1987年4月17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3-03核电厂堆芯和燃料管理(1989年11月28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103-04核电厂运行期间的辐射防护(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3-05核电厂人员的配备、招聘、培训和授权(1996年修订) HAD103-06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组织和安全运行管理HAD103-07核电厂在役检查(1988年10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103-08核电厂维修(1993年修订)HAD201-01研究堆安全分析报告的格式和内容(1996年12月1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202-01研究堆运行管理(1989年4月3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202-03研究堆的应用和修改(1996年12月1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202-04研究堆和临界装置退役(1992年4月18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202-05研究堆调试(2010年6月23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 202-06 研究堆维修、定期试验和检查(2010年6月23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301-01铀燃料加工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1991年7月24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301-02乏燃料贮存设施的设计(1998年7月10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 301-04 乏燃料贮存设施的安全评价(1998) HAD401-01核电厂放射性排出流和废物管理(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401-02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的设计(1997年1月1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 401-03 放射性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与运行(1997)HAD401-04放射性废物的分类(1998年7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 401-05 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选址(1998)HAD401-06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库选址(1998年7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501-01(低浓缩铀转换及元件制造厂核材料恒算).HAD 501-02 核设施实物保护(试行)HAD501-03核设施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国家核安全局2005年7月22日批准发布) HAD501-04(核设施出入口控制).(2008年9月1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501-05 (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2008年9月1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501-06核设施实物保护和核材料衡算与控制安全分析报告格式和内容(08年发布)HAD 501-07 核动力厂核材料衡算(2008年9月1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HAD 002-01-2010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报批稿)HAD002-02地方政府对核动力厂的应急准备(1990年5月24日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批准发布)HAD002-03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干预原则和水平(1991年4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HAD002-04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导出干预水平(1991年4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HAD 002-05 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和响应(1992)HAD002-06研究堆应急计划和准备(1991年8月27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002-07-2010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报批稿) HAD003-01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1991年10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核电厂的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目标实施

核电厂的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目标实施
区域治理
科技供薪与展望
核电厂的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目标实施
张传辉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辽宁 大连 116000
摘要:核电厂是我国十分重要的能源设施,它的显著特点是稳定持续运行、装机容量较大,同时是作为低碳环保的绿色清洁能源。 在核电厂机组正常运行或大修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的有效处置及其最小化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 阐述了代核电厂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的理念,同时对最小化实施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3各电站之间的废物管理协调不够 虽然不少核电站都开始以放射性废物 最小化为目标,然而各电站间的废物管理 并不够协调,从而导致放射性废物不能得 到很好的处理。同时,由于资源受限的原 因。不是所有的核电站都有足够的资金去 使用最先进的技术去对放射性废物进行处 理。一项技术的成功实施,在多电站推广 应用的过程中会受一定限制,所以核电站 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采取适合自己的 技术。 五、核电厂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的发 展前量 资源越用越少的时代,人们在积极地 寻找新能源、清洁能源,并越发注重生态 环境安全。核能发电的实旋。拉近了目标 与现实的距离.核电站废物处理亟需有效 提升.放射性废物最小化成为核电事业发 展所必须不断追求的目标。虽然在技术和 经验上,我们和一些国家相比,还有进步 空间.但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探索放射性 废物最小化实践,核电厂放射性废物最小 化的未来必将大有可为。 六、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得出。放射性废物最小 化管理不仅能够提高对核能有效利用的能 力,而且对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 重要的意义。我们通过对放射性废物的来 源以及处理的技术分为固体放射性废物处 理方案.液体放射性废物处理方案,气体 放射性废物处理三种方案。放射性废物最 小化是废物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在进行 废物处理时,不仅要从源头避免产生废物 的问题。还要严格根据分类对废物进行处 理,从而将废物最小化的目标得以实现, 为生产发展、生态良好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许玲.任重道远一我国核电站放 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技术综述Ⅱ].国防科 技工业,2016,5:35—37. f2l吕军.APl000核电机组离堆废物 处理方案探讨U】核动力工程,2017, 31(6):123—126. 【313孙汉虹,等 第三代核电技术

现行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现行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现行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我国的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导则以及技术文件组成。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具有高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效力。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并发布,具有强制力。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在本部门权力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

核安全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制定并发布,属于推荐性文件。

核安全技术文件由国家核安全局制定并发布,作为技术参考。

现行的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共128项,其中法律2项,行政法规7项,部门规章29项,导则90项(截至2019.10.17)。

各部分清单如下:
1.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4.导则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核心质量”公众号,回复相应编码,如“HAF003”,即可获得相应法规。

更有机会获得最新版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汇编。

核设施运行及退役中的废物最小化技术

核设施运行及退役中的废物最小化技术

核设施运行及退役中的废物最小化技术岳维宏【摘要】核设施的运行及退役不可避免会产生放射性废物,废物管理的代价以及对公众、工作人员和对环境的危害取决于废物的数量及废物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在核燃料循环过程中进行废物最小化管理是降低这些影响的-项必须的活动.在有些国家,废物最小化已作为-项国策.本文介绍了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的环境效益及核设施运行和退役过程中废物最小化的方法,重点介绍了已研发的部分有效的废物最小化技术.通过总结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的经验,提出了如何在我国实现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的建议.%It is inevitable to generate a diverse range of radioactive waste which has to be managed in a safe manner to be acceptable to the public and the environment during operating and decommissioning for nuclear facilities. The cost of waste management, the risks to the public and employees, and the detriment to the environment are dependent on the quantity and radioactive content of the waste generated. Waste minimization is a necessary activity needed to reduce the impact from nuclear fuel cycle operations and it is included in the national policy in many a country. The environmental benefits and the methods for the radioactive waste minimization were introduced, and the resultful techniques that had been developed in the world were mainly presented. What's more,through summarizing the achievements and experiences of the radioactive waste minimization from U. S. A. and other developed countries, the paper puts forward how to bring about radioactive waste minimization in China.【期刊名称】《原子能科学技术》【年(卷),期】2011(045)003【总页数】9页(P293-301)【关键词】放射性废物;废物最小化;核设施运行;核设施退役【作者】岳维宏【作者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科研生产处,北京,10241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L392废物最小化最早是由美国提出[1]。

核安全工程师-核安全专业实务-放射性废物和核与辐射设施退役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指导思想和原则

核安全工程师-核安全专业实务-放射性废物和核与辐射设施退役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指导思想和原则

核安全工程师-核安全专业实务-放射性废物和核与辐射设施退役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指导思想和原则[单选题]1.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所污染、其浓度或比活度大于规定的()、(江南博哥)并且所引起的照射未被排除的废弃物。

A.限值B.豁免值C.清洁解控水平D.剂量当量正确答案:C[单选题]2.()对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A.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C.国务院核工业行业主管部门D.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正确答案:A[单选题]3.()统一负责全国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A.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B.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C.国务院核工业行业主管部门D.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正确答案:A[单选题]4.()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放射性废物的有关管理工作。

A.乡、镇B.县C.地市D.省正确答案:B[单选题]5.放射性废物管理应以最()方式,对放射性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实现安全处置。

A.正当B.优化C.无害D.安全正确答案:B[单选题]6.经过处理达到()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可以实行有限制或无限制的再循环或再利用。

A.豁免值B.清洁解控水平C.规定剂量要求D.完全无害正确答案:B[单选题]7.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在征集成员国意见的基础上,经理事会批准,在1995年发布了放射性废物管理()条基本原则。

A.8B.9C.10D.12正确答案:B[单选题]8.放射性废物管理必须确实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达到()水平。

A.安全B.可接受C.最优化D.尽可能低正确答案:B[单选题]9.放射性废物管理必须保证预测的对后代健康的预计影响不大于()。

A.当今可接受的水平B.未来可接受的水平C.当今最优化的水平D.未来最优化的水平正确答案:A[单选题]10.国家应发布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审管与()分离,使放射性废物管理接受独立的审查与监督。

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规定(3篇)

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规定(3篇)

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规定核电厂放射性废物是指核电厂在核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物。

这些废物具有高度的辐射危害性,需要合理的管理和处理,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针对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废物分类和标识核电厂放射性废物应根据其特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和标识。

一般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

高级废物是指放射性辐射剂量率高、持续放射性和热能放射性高的废物,要进行严格的管理。

中级废物是指放射性辐射剂量率较低、放射能释放较小的废物,管理要求较高。

低级废物是指放射性辐射剂量率低、对环境污染和人员健康危害小的废物,仍需妥善处理。

二、废物收集和储存核电厂应设立专门的放射性废物收集站和储存区域。

收集站应具备收集、固化和包装等功能,储存区域应设有防护设施,以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废物的收集和储存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范操作,以减少辐射暴露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废物运输和包装核电厂的放射性废物运输和包装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

废物的包装要符合国际标准,以保证其密封性和安全性。

运输过程中要严防辐射泄漏和污染事故的发生。

运输人员要接受专门的培训,了解相关的安全操作和事件应急措施。

四、废物处理和处置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法。

对于高级废物,通常采用固化、封存或转运到专门的废物处理厂进行处置。

中级废物的处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和物理方式进行。

低级废物可以采用环境放射性监测等方法进行处理和控制。

五、应急措施和事故管理核电厂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以应对放射性废物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事故调查和辐射监测等方面的措施。

核电厂要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处理,以防范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六、监管和评估核电厂的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应受到国家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核电厂要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监管部门报告废物管理情况,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3.1.11 内陆核电厂氚浓度较低废液,经处理后,水质若满足 复用要求,宜尽可能复用。
2.2 基本原则 核设施废物最小化应以确保安全为前提,以废物处置为核心,
通过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废物最小化,遵循源头控制优先、全过程 管理、全员责任和持续优化的原则。
2.3 废物最小化目标值 应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设计和管理措施,并与国际最佳实践相
比对,使得核设施放射性固体废物年产生量可合理达到尽量低。 附录 A 给出了世界主要核能国家压水堆核电厂单机组废物包年
产生量及美国和欧洲核电厂用户要求文件对新建压水堆核电机组废 物包年产生量要求。
3.1 一般要求
3 设计和建造阶段废物最小化
3.1.1 应通过合适的设计措施,从源头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
使放射性废物产生量可合理达到尽量低。
3.1.2 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防止放射性污染扩散和材料的活
—7—
化。 3.1.3 应优先选用有毒有害成分少便于后续处理的材料,为废物
以下以压水堆核电厂为例,给出从源头减少放射性废物产生的 方法,其他核设施可供参考。
3.2.1 系统设计 3.2.1.1 通过采用长周期燃料循环、提高核电厂可用率(负荷因 子)等措施,减少放射性废物产生量。 3.2.1.2 通过优化设计(如用控制棒替代通过反应堆冷却剂硼浓 度变化调节反应性),减少反应堆冷却剂的上充和下泄,减少需后续 处理的废液量。 3.2.1.3 通过合理设置辐射分区、合理组织气流、物流方向、设 置放射性污染监测装置等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扩散。 3.2.1.4 通过优化设计,合理确定设备、管道和阀门的数量。 3.2.1.5 提高盛装放射性物料系统的密封性能,减少放射性物质 的泄漏。 3.2.1.6 对于可能被放射性污染的混凝土和其他材质的表面采 用耐腐蚀、耐辐照涂层或钢覆面。 3.2.1.7 对于蒸汽发生器排污水、核岛通风系统凝结水及常规岛
—5—
1 引言 1.1 目的
本导则为核设施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单位开展放射性废物 最小化(以下简称废物最小化)工作提供指导,也为监管部门进行 核安全审评和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附件Ⅰ、Ⅱ、Ⅲ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录 A、B、C 为参考性文件。
1.2 范围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设计、建造、............................................................................. 6 1.1 目的 ............................................................................... 6 1.2 范围 ............................................................................... 6 2 目标和原则 ......................................................................... 6 2.1 总体目标........................................................................6 2.2 基本原则........................................................................7 2.3 废物最小化目标值 ......................................................... 7 3 设计和建造阶段废物最小化 ................................................ 7 3.1 一般要求........................................................................7 3.2 从源头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8 3.3 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设计.............................................11 4 运行阶段废物最小化 ......................................................... 16 4.1 一般要求......................................................................16 4.2 废物最小化管理措施 .................................................... 18 —4—
的废物最小化,其他堆型核电厂、核燃料循环设施、研究堆等核设 施也可参考使用。
2 目标和原则 2.1 总体目标
在核设施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过程中,通过废物的源头控 制、再循环与再利用、清洁解控、优化废物处理和强化管理等措施, 经过代价利益分析,使最终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量(体积和活度) —6—
可合理达到尽量低。
4.3 废物最小化持续改进 .................................................... 19 4.4 核设施安全关闭期间废物最小化相关要求....................20 5 退役阶段废物最小化 ......................................................... 21 5.1 一般要求......................................................................21 5.2 废物最小化管理措施 .................................................... 22 5.3 退役阶段废物最小化技术.............................................23 名词解释 ................................................................................ 26 附件Ⅰ 压水堆核电厂初步和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中废物最小化相关内 容........................................................................................... 28 附件Ⅱ 压水堆核电厂运行阶段年报废物最小化相关内容 ........ 30 附件Ⅲ 压水堆核电厂退役安全分析报告中废物最小化相关内容....37 附录 A 世界主要核能国家压水堆核电厂单机组废物包年产生量及美 国和欧洲核电厂用户要求文件对新建压水堆核电机组废物包年产生 量要求 ................................................................................... 39 附录 B 常用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技术 ................................41 附录 C 我国核电厂废物最小化良好实践................................44
的最小化创造条件。对可复用的物料应提供再循环的技术手段。 3.1.4 应结合厂址核设施建设规划,以废物安全处理和处置为目
标,统筹考虑放射性废物处理和贮存设施,选择安全可靠的最小化 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制定本阶段废物最小化目标值。
3.1.5 应提出便于设施退役、实现退役废物最小化的技术措施。 3.1.6 核设施安全分析报告中应包括废物最小化相关内容。附件 Ⅰ给出了压水堆核电厂初步和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中废物最小化相关内 容,其他核设施可参考。 3.1.7 核设施设计、建设单位及各级建造承包商应积极开展废物 最小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核设施设计、建造、安装及调试的质 量,为运行阶段设备安全运行及废物最小化奠定基础。 3.1.8 核设施设计单位应结合废物最小化技术发展及国内外运行 经验反馈,优化设计方案,推进废物最小化持续改进。 3.2 从源头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 —8—
附件 核安全导则 HAD 401/08-2016
核设施放射性废物最小化
国家核安全局 2016 年 10 月 21 日批准发布
—2—
国家核安全局
核设施放射性废物最小化
(2016年10月21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 方法和方案,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 同的安全水平。
—9—
液态流出物,需经收集后监测排放,若经分析放射性活度浓度超过 排放控制值,送往废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2.2 设备选择 3.2.2.1 采用高可靠性的燃料组件,改进燃料包壳性能,减少燃 料元件破损。 3.2.2.2 采用高可靠性、长寿命、便于维护和维修的设备,减少 设备泄漏及维修产生的废物。 3.2.2.3 采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如对不锈钢表面进行酸洗钝化处 理,碳钢设备涂耐腐蚀涂层等),减少材料的腐蚀。 3.2.3 材料选择 3.2.3.1 与放射性介质接触的设备、管道和阀门,应采用适当的 不锈钢材料。严格限制与一回路反应堆冷却剂接触的设备、阀门、 管道和垫圈密封材料中钴、镍、银等元素的含量,主泵轴承材料中 锑的含量,以及堆腔辐射漏束中子可达区域部件和结构材料中钴、 镍等元素的含量,以减少活化腐蚀产物的产生。 3.2.3.2 与放射性介质接触的快速接头和阀门,应采用能够在特
3.3.1.5 完善放射性废液相关系统的泄漏探测措施,及早发现和 排除泄漏。
3.3.1.6 根据各类废液的特性选择净化效率高、二次废物少的处 理工艺。
3.3.1.7 应严格评估和控制向核电厂各系统添加化学品的种类 和数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