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注会税法·刘颖语音交流·【002】第二讲
刘颖注会税法口诀

刘颖注会税法口诀以下是为您生成的十个适用于小学生的刘颖注会税法口诀:1. 一学增值税,规模要分清。
小规模简单易,征收率来算清。
一般纳税人严,进项销项要分明。
销项计算看销售,进项抵扣有规定。
就像走路分左右,方向不错才前行。
2. 二看消费税,特殊商品要记牢。
烟与酒,奢侈品,高档化妆品不能少。
金银珠宝加手表,鞭炮焰火也难逃。
从价从量或复合,计算方法别混淆。
好比挑水果分类放,清楚明白错不了。
3. 三说企业税,盈利亏损得分晓。
收入扣除各项费,算出所得很重要。
优惠政策多关注,减税免税要知道。
税率高低看规模,依法纳税要做到。
如同搭积木有规则,一层一层不能错。
4. 四聊个人税,综合分类要明了。
工资薪金加劳务,稿酬特许权别忘掉。
扣除标准心中记,专项附加要申报。
累计预扣按年算,公平合理安排好。
好像整理书包文具,有条不紊才不乱。
5. 五谈资源税,开采资源要交税。
原油煤炭天然气,金属矿产和盐类。
从量从价看品种,保护资源是首位。
就像爱护花草树木,珍惜资源环境美。
6. 六讲土地税,房产土地有关联。
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用面积是关键。
房产税分两种类,从租从价计算对。
纳税义务要明确,按时申报不违规。
好比照顾自家花园,责任在心不能推。
7. 七说契税事,房屋土地转移时。
买方纳税要记住,税率比例心中知。
成交价格为依据,特殊情况有处理。
如同拼图找对块,顺序不错才完美。
8. 八论车辆税,有车就得把税交。
计税依据看排量,税额标准各有招。
新能源有优惠策,环保出行要倡导。
好比给车做保养,依法纳税路顺跑。
9. 九话印花税,凭证合同贴上花。
税率税额有规定,细心计算别偏差。
列举项目多留意,按时完税责任大。
就像给画涂颜色,一笔一划要仔细。
10. 十道环保税,污染排放要计费。
大气水和固废物,噪声超标也交税。
监测计算有方法,促进环保意义大。
好比爱护自己家园,干净整洁人人夸。
希望这些口诀对小学生学习税法有所帮助!。
注会税法·刘颖预科班·第2讲 税法基础知识1

第二讲税法基础知识本讲主要介绍两个方面的基础内容:税收与税法;税法构成要素中几个重要的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税收和税法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概念。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1. 税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从本质看,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具有“三性”——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税赋不等于税负。
前者是税收的一种称谓;后者说的是税收负担。
2. 税法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CPA税法教材,体现的是广义税法的角度。
二、税法构成要素中几个重要要素1.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基本形式表现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不是等同概念。
纳税人体现的是税收的法律承担者,负税人体现的是税收的最终经济承担者。
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构成的最基本要素。
与征税对象相关的概念:税目与税基。
(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体现征税对象的广度。
(2)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3. 税率。
12注会税法-刘颖基础班-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9)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六、财产转让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3〕〔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经税务机关认定方可减除。
〔二〕适用税率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四〕财产转让所得的一些具体计算规定【解释】财产转让所得在教材上主要涉及五个方面: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住房转让、购置和处置债权取得的所得、个人拍卖其他财产所得。
1.我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上市公司限售股转让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的范围:P347。
新增: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屡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具有以下情形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1〕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2〕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3〕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4〕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5〕个人转让限售股;〔6〕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7〕个人用限售股归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8〕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即: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
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减免税优惠--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六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六章讲义2减免税优惠一、法定减免(1)捕捞、养殖渔船;(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3)警用车船;(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其他混合动力汽车减半)(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特定减免1.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典型例题】(2012年多选题)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的有()。
A.纯电动汽车B.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C.燃料电池汽车D.非机动驳船E.残疾人专用摩托车[答疑编号6484060103]『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选项D,非机动驳船减按船舶的50%计算缴纳车船税;选项E,没有免征车船税的优惠。
第五节申报和缴纳一、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交付的当月)。
以合同、协议载明的车船交付日期,或者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二、纳税地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三、申报缴纳: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税法(Ⅱ)》科目的复习方法

13The Certi ed Tax Agents 特别关注《税法(Ⅱ)》科目的复习方法⊙刘颖《税法(Ⅱ)》科目的考试内容包含我国现行的计税依据与所得额相关的税种以及财产税等不能或难以转嫁的直接税的政策法规,《税法(Ⅱ)》与《税法(Ⅰ)》分别体现不同税系、不同税种的政策法规,属于并列关系而非递进关系。
但是由于每年《税法(Ⅱ)》中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计算的命题,会涉及所得税前所扣除税金和土地增值额可扣除税金的计算,其中有些是《税法(Ⅰ)》中的税种,因此,在《税法(Ⅱ)》的考试命题中,会涉及到4分的分值左右来自《税法(Ⅰ)》的内容。
《税法(Ⅱ)》科目与《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之间呈政策基础与具体实际操作应用关系。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中关于纳税申报与审核等重点内容,许多是以《税法(Ⅱ)》政策为基础的具体应用,每年《税务代理实务》的考试命题中,有大约1/3的分值来自《税法(Ⅱ)》,例如在2012年的税务代理实务试题中,有30分的分值出自《税法(Ⅱ)》的内容,不仅仅考核了企业所得税,还考核了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小税种。
因此《税法(Ⅱ)》科目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到《税务代理实务》科目的掌握程度。
以往年度《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多次考过企业所得税的审核、申报、审报表的填写,体现出对《税法(Ⅱ)》科目的实际应用。
一、《税法(Ⅱ)》科目的题型、题量和分值1.《税法(Ⅱ)》科目的题型题量《税法(Ⅱ)》考试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四种题型,其中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被称为客观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被称为主观题。
《税法(Ⅱ)》考试各种题型的解答都通过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来体现。
也就是说,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也是在考生计算出结果后填写机读卡体现答案。
40个单选题每题1分,要求是正确选择。
每题四个备选项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一些正确选项是可以从教材中直接找到出处的,但是一些选项需要用计算得出结论。
30个多选题每题2分,要求是宁少选不错选。
第1章税法总论

第二节 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熟悉)
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税法的地位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第三节 税收法定原则
(对什么征税) (征税范围的具体化)
(征多少税) (从生产到分配的哪个环节纳税) (何时缴税,多长时间缴一次)
(在哪里缴税) (有没有优惠)
(违法了怎么办)
(谁来征收)
纳税义务人
税负转嫁:
P9
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
或压低进价的方法,
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将有税纳负税转义嫁务给的他单人位负和担个的人过程。
税法
授课教师:丁 凡 联系电话:668238 办公室:A8-413
教材结构框架
学习要求
多看多理解、 必要时死记硬背 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多做练习、作业
建立学习税法的思维
关注国家有关税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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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 税法 刘颖编著 东奥会计在线组编
2016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
收法律;选项B属于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选项C属于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税收实体法体系
税收实体法要素包括: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目)、 税率、减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税收程序法体系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 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 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 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注会考试税法基础班刘颖课件讲义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
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6分左右,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更正按照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再次计算车辆购置税的条件;2.更正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车购税免税规定;3.增加“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农用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免税规定;4.补充了确定车辆、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的政府部门;5.修改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以及游艇的具体适用税额;6.明确“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7.修改了车船税计税单位的尾数计税规则;8.删除“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9.修改、细化了车船税扣缴义务人代收车船税的规则;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和纳税期限的规定;10.明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属于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不属于“技术合同”;11.增加“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的规定;12.增加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答案】ACD(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cpa税法纯知识点总结
cpa税法纯知识点总结一、税法基础知识1. 税法的定义和分类税法是指规定税法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2. 税收的基本原则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效率原则等。
3. 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 纳税对象纳税对象是指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主体,包括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利润,增值税法律规定的增值税等。
5. 税法关系税法关系是指在税法范围内由税收主体与税务机关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6. 税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税法的立法由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税法的解释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税法的适用由税务机关负责。
7. 税收管理税收管理是指国家对税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税务管理部门负责纳税人注册、征收、征缴、管理以及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等。
8. 税法违法行为和处罚税法违法行为包括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
对于税法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处罚。
二、个人所得税法1. 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中国境内个人和在境外有居住而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纳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对象包括中国境内个人和在境外有居住而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个人。
3. 纳税依据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依据是指应税所得。
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4. 税率和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包括适用综合所得适用税率和分项税率。
计税方法包括月度累计预扣预缴法和年终结算法。
5. 免税所得和减免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离退休金、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生活补助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6. 个税优惠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定数额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税前扣除教育、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7. 纳税申报和征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季度、年度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13注会经济法·黄洁洵易错易混班·【002】第二讲
2013年CPA易错易混考点班讲义(二)★易错易混点5:物权还是债权?【例题1·多选题】某叔侄二人约定:侄子若将祖宅出售,叔父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侄子在未满足叔父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擅将祖宅售予他人,叔父有权宣告买卖无效。
后侄子在未告知其叔父的情况下,将祖宅高价售予第三人王某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叔父按照其与侄子的约定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属于物权B.叔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侄子与王某的买卖合同无效C.叔父有权请求王某返还祖宅,王某的损失应当向侄子追偿D.叔父有权请求侄子就未满足其优先购买权承担违约责任【答案】ABC【解析】叔侄二人的约定具有《合同法》意义上的效力,叔父享有的属于债权,而非物权,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因此,叔父无权请求宣告侄子与王某的合同无效,也无权请求王某返还房屋,但有权基于债权请求侄子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例题2·多选题】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
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B.老马对小贝享有物权请求权C.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D.如小贝拒绝赔偿,老马可对足球行使留置权【答案】AC【解析】(1)选项A: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因此,小贝有权请求无权占有人老马返还足球;(2)选项BC:因花瓶已经摔碎(不能恢复原状),老马对小贝不能行使物权请求权,但老马有权要求小贝赔偿损失(债权请求权);(3)选项D: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例题3·单选题】乙购买甲的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12注会税法·刘颖基础班·【051】第十一章 印花税法和契税法(3)
第一节印花税法三、应纳税额计算(掌握,能力等级3)(二)特殊规定1.上述凭证以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做任何扣除。
2.同一凭证记载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税率经济事项的,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税额加总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例题·单选题】某电厂与某水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保管合同,合同载明的费用为500000元(运费和保管费未分别记载)。
该项合同双方各应缴纳的印花税额为()。
A.500元B.250元C.375元D.1000元【答案】A【解析】双方各应纳印花税=500000×1‰=500(元)。
3.未标明金额的应税凭证按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无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税贴花。
4.外币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采用凭证书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
5.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分位四舍五入。
6.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合同先定额贴花5元,待结算实际金额时补贴印花税票。
7.订立合同不论是否兑现均应依合同金额贴花。
8.事业单位视其预算管理方式确定贴花账簿范围。
跨区域经营的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对记载资金的账簿不必重复贴花。
9.商品购销中以货易货,交易双方既购又销,均应按其购、销合计金额贴花。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20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15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50万元的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
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A.150元B.600元C.1050元D.1200元【答案】D【解析】甲以货易货按购、销合计金额计算贴花:(200+150)×0.3‰×10000=1050(元)。
甲采购合同应贴花=50×0.3‰×10000=150(元)。
甲公司共缴纳印花税=1050+15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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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面对面
二、问题解答
7.我到现在还没看完第一遍教材,还来得及吗?
8.税收优惠都必须背清楚吗?
9.我才看完第二章第一遍,因为我之前生完宝宝刚做好月子,现在开始还来得及吗?我还要考审计和财管,都复习的不太多,我该怎么办?
10.您的习题班主要是讲大题吗?帮我们串讲答题的脉络,是不是按章节来讲呢?我大题主要会计算,那些条文的引用有些不知所措。
11.8月1日营改增推向全国范围试点,对此次考试是否有影响呢?
12.刚考完注税的三税,再考注会税法,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比如做题的问题,侧重点的问题,主要因为报的科目多,所以时间紧张,想听一听建议,看一下效率问题。
13.书上62页2-4是涉及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问题,其中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这是怎么回事?
14.我的税法才听到企业所得税,是否要把基础班的课全部听完之后才能听提高班的课?15.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吗?
16.我是一个大龄考生,面对税法的细节问题无从下手,我已经连续考了两年了,都差一两分,都输在细节上,记忆力不好,感觉无计可施。
17.为什么总是做不对题?选择题常常算不出选项的数据,请问我应该选择怎么样的习题巩固这些知识点呢?
18.基础班已经听过一遍,做题的时候只听老师习题班的题,然后在听习题班,是否能过?
19.第一遍刚结束,基础不太牢,接下来学习是听强化班还是专注基础班?
20.因为今年是第一年考注会,没有什么基础,今年报了三门——会计、税法和风险,目前会计看了10章,税法和风险听了一遍,觉得会计很有难度,现在剩下86天了,每天只有3小时的学习,周末有空,是否现在放弃,主攻税法和风险啊?
21.我今年报了两科,会计和税法,课件基础班都还没听完,听课件听的迷迷糊糊,有很多东西听不懂,有的听的时候很明白,自己做题时又不会了,有些题看着答案会做,但再次遇到还是不能很好的做出来,我该怎么办?
22.请问去年几分掉马,今年再战税法,可以只重点出击几大重点税种吗?
23.正常终止营业执照期限届满不续了,要进行税务清算吗?事先办理注销营业执照登记还是先进行税务清算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税法上有没有规定说在营业期届满多少天内办理清算或注销税务登记证?
24.印花税税率一定要背吗?
25.税法现阶段如何复习,如何做题,单元测试、课后作业、机考、轻2还有习题班的题目,在实践有限的情况下,以做什么为主,优先做什么?
26.现阶段在教材和轻1之间,教材上的一些过细的内容,是不是可以战略性过了呢?去年单科通过率今年是否依然有参考价值,老师怎么看的?
27.优惠政策的记忆方法?
28.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有什么好的记忆方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