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工作制度流程图(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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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纪委监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高质量】纪委监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XXX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XXX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中纪发〔2012〕2号)、《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新纪厅字〔2010〕1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新纪案〔2012〕4号)的通知及相关党内法规,结合XXX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是指纪检机关承担案件监督管理职责的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对本级纪检机关和下级纪检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及其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协调的活动。

第三条XXX市本级纪委监察局开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则。

XXX市纪委监察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监督检查与协调指导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协调高效、服务到位、制度健全、运行规范。

第五条XXX市纪委监察局应当定期研究、部署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讨论、决定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列席市纪委监察局研究案件的有关会议。

第六条市纪委监察局其他负有案件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二)对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三)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对上级交办和领导批办的案件及相关事项进行督促办理;(五)对查办案件及其有关的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六)其他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的事项。

第八条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以及下级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第一节线索管理第九条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一)信访部门转送的属市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案件线索和市纪委监察局在自办案件中涉及的线索;(二)上级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或者批办的案件线索;(三)市委、政府领导、上级纪委监察局领导和委局领导交办的或者批办的案件线索;(四)其他科室和职能部门按照规定移交的案件线索;(五)下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的重大案件线索;(六)其他需要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案件线索。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流程图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流程图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流程图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行政执法机关正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附下列材料: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职负责人或者主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持工作的负责人决定调查报告;3.涉案物品清单;4.有关检验报告或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应当自接到报告批准者鉴定结论;5.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之日起3日内作的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件的书面报告报本机关出批准移送或者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不批准移送的决事责任的作的负责人审批定决定不批准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的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不属于本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管辖的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书面通知移送案认为有犯罪事实,资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的行政执法机需要追究刑事责料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关任,依法决定立案归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档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属于本公关于立案标准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安机关管事案件程序的规定,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辖的查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的,应当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自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公安机关仍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执法机关提请复议的文件之日起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3日内作出立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正所谓:“穿金戴银能怎样,平平凡凡又如何,只要你能知足,就什么都不缺”要.知道有的人虽然贫穷,但感觉很幸福;有的人虽然富有,但浮而不实,忧虑重重。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处理)流程图(简易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处理)流程图(简易程序)

海口市劳动保障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操作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高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及时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于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明确处罚依据,无需进一步查证,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规定的以下违法行为,可适用本规定,当场处罚:(一)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收取劳动者财物的;(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扣押劳动者物品、档案的;(三)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四)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招用未持证人员的;(五)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六)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的规定,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七)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八)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九)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十)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职业中介机构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十一)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当场处罚的。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实施当场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合法、高效的原则。

三、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运行流程表

三、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运行流程表

三、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运行流程表:济宁市气象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现场检查取证 承办:政策法规科结案承办:政策法规科归档承办: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政策法规科监督执行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10个工作日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3个工作日不自行履行给予警告的四、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业务流程表:济宁市气象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立案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7个工作日调查取证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60个工作日责令改正 承办:政策法规科案件处理审批承办:执法人员(提出拟处理意见)政策法规科(审核) 局领导(审批) 时限:5个工作日告知承办:政策法规科时限:当事人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承办:政策法规科(制作、送达)局领导(审批) 时限:7个工作日结案承办:政策法规科归档承办: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当事人救济期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听证:政策法规科监督执行 承办:政策法规科 时限:15个工作日不自行 履行给予警告的五、济宁市气象局行政处罚业务流程调研表立案调查取证责令改正案件处理审批行政处罚告知听证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监督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归档六、行政处罚执法文书调研表:济宁市气象局行政处罚执法所用文书气象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共页第页———————————————————————————————————调查(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调查(询问)地点:调查(询问)人:证件号码:记录人:证件号码:被调查(询问)人: 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地址(住址):我们是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证件)。

我们依法向你了解有关情况,请配合。

被调查(询问)人意见及签名或押印:年月日时分调查人(询问)签名:年月日时分记录人签名:年月日时分注:被调查(询问)人应在笔录逐页签名或押印,如有涂改之处,应在涂改之处签名或押印;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此记录属实”字样和调查结束时间。

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汇编(定稿)(精)

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汇编(定稿)(精)

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目录一、稽查股工作职责 (1二、稽查股工作制度 (1三、稽查股股长、副股长共同职责 (3四、稽查股工作人员职责 (3五、行政执法责任制 (4六、稽查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5七、行政执法人员执业道德规范 (7八、稽查股学习制度 (8九、稽查重大事项汇报制度 (8十、行政执法文件备案制度 (9十一、案件合议制度 (9十二、行政执法回避制度 (10十三、行政执法调查取证与审查决定分离制度 (11 十四、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12十五、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制度 (15十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17十七、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备案制度 (18十八、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初审制度 (21附案卷质量检查标准表稽查股工作职责对外加挂药品监督稽查队牌子,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索取有关资料;受市药品检验所的委托承担部分抽样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受理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举报。

稽查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稽查日常工作,努力实现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目标,现结合本股室工作任务,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警示教育、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等各项活动。

坚持集中与自学相结合。

不断增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实践,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日常工作严格遵守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和考勤规定,自觉维护上班秩序,不在上班时间随意外出或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

稽查人员外出办案时,应着装整洁、文明礼貌、言语谨慎、不随意表态,确保证据的准确、全面、真实和合法性;处理案件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遵循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在公开场所不谈论、不涉露案情;并自觉做到“五公开”、“五监督”、“十不准”和省局规定的“六条禁令”。

某某县某镇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某某县某镇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某某县某镇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目录第一部分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二)法律法规规章第二部分工作制度1.行政执法程序制度2.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3.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4.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5.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6.罚缴分离管制度7.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8.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制度9.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10.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1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1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14.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第三部分事项清单(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二)行政执法人员清单第四部分行政执法流程图(一)行政许可流程图(二)行政处罚流程图(三)行政检查流程图(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五)行政强制流程图(六)行政调解流程图第五部分法律文书样本(一)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委托书2.行政许可申请书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4.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5.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二)行政处罚文书1.调查笔录2.立案审批表3.询问笔录4.案件调查报告5.案件集体讨论笔录6.某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案件处理审批表7.某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某镇人民政府送达回证9.某镇人民政府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10.某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11.某镇人民政府送达回证12.某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13.某镇人民政府送达回证14.某镇人民政府先予强制执行申请书15.某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三)行政调解文书1.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申请书2.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授权委托书3.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受理审批表4.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行政调解受理通知书5.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不予受理通知书6.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权利义务告知书7.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征求意见书8.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调查笔录9.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调解笔录10.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交办通知书11.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行政调解告知书12.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调解通知书13.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邀请函14.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调解记录15.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协议书16.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终止通知书17.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回访记录18.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送达回证19.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结案登记表20.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调解案卷备查表第一部分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某县某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唐兴福行政编制:某名事业编制:某名执法类别:综合执法执法权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秦皇岛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服务指南

秦皇岛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服务指南

秦皇岛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服务指南一、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和服务指南(二)校车使用许可流程图承办科室:安全科服务电话:3865060校车使用许可服务指南二、行政处罚事项流程图和服务指南(一)对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罚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安全科服务电话:3865060(二)对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处罚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服务电话:3865057(三)对学校办学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承办科室: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服务电话:3865105 3865057(四)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服务电话:3865105 3865057(五)对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教师教育科服务电话: 3865103(六)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规的处罚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语言文字工作科服务电话:3865066三、行政收费事项流程图和服务指南(一)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收费流程图和服务指南1920四、行政检查事项流程图和服务指南(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督查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安全科服务电话:3865060(二)学校安全工作监管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安全科服务电话:3865060(三)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承办科室:教师教育科服务电话:3865103(四)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承办科室:教师教育科服务电话:3865103(五)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教师教育科服务电话:3865103(六)中小学继续教育检查、评估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教师教育科服务电话:3865103(七)教育经费监督管理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财务科服务电话:3865101(八)中小学课程开设情况检查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反馈检查情况反馈检查情况承办科室:基础教育科服务电话:3865105353738(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检查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语言文字工作科服务电话:38650663940(十一)教师队伍建设检查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承办科室:人事科服务电话:3865033。

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

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

⾏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第⼀条为加强⾏政执法监督,进⼀步规范⾷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政处罚⾏为,促进依法⾏政,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药品监督⾏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政程序规定》、《餐饮服务⾷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武陵区⾷品药品监管⼯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条⾏政处罚案件审核是指区药监局对局本级内设办案股室承办的已⽴案并调查终结的⾏政处罚案件进⾏书⾯审查、复核。

第三条局本级各办案股室按照⾏政处罚⼀般程序⽴案查处的案件,适⽤本制度。

第四条案件审核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并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为标准,实⾏书⾯审核办法。

第五条区药监局成⽴由局长任组长,各班⼦成员任副组长,药监股、餐监股、稽查⼤队、药检所、法制股负责⼈为成员的案件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会),案件审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案审办),案审办由法制股成员组成,由法制股长任案审办主任,负责组织、指导本局各类案件审核⼯作。

第六条办案机构在案件调查终结后进⾏合议,在发出⾏政处罚告知书之前,将合议意见连同卷宗材料送交法制股进⾏审核。

第七条法制股接到办案股室送交的案卷材料后,应予以登记,指定具体承办⼈员负责审核,并从受理之⽇起3个⼯作⽇内(特殊情况经案审会组长批准可延期)提出审核意见。

法制股依据有关⾷品药品⾏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对案件进⾏书⾯审核,必要时可以向办案股室了解案件情况。

第⼋条⾏政处罚案件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当事⼈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违法主体认定是否正确。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是否清楚,表述是否准确;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为的证据是否充分;主要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四)适⽤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实施⾏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适⽤法律是否正确,具体引⽤条款、项⽬是否准确、完整;⾏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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