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一、总则1.1 目的本规范旨在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求,确保建筑安全、耐久、舒适,并提供合理的功能布局和服务设施,以满足需求。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居住类高层建筑的设计,包括住宅区、酒店、办公楼等。
二、基本要求2.1 结构设计要求- 建筑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以抵御地震、风力和其他外部荷载。
- 结构材料应合理选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具备良好的抗腐蚀性能。
- 结构设计应考虑建筑的使用功能,合理布局结构构件,并保证结构的安全可靠。
2.2 功能布局要求- 不同功能区域应合理划分,满足居住、工作、娱乐等需求。
- 每个功能区域的面积、高度、采光、通风等应符合相应的设计标准,以确保舒适度和便利性。
2.3 建筑设备设施要求- 提供稳定可靠的供水、排水、供电、通风、空调、照明等设施。
- 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能满足建筑的使用要求。
三、建筑设计与安全要求3.1 防火安全- 建筑应设置适当的防火分区,保证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
- 使用防火建材和设备,确保建筑的防火性能。
3.2 防盗安全- 在建筑外墙、门窗等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盗窃和闯入。
- 提供安全监控、警报系统等设备,确保住户和财产的安全。
四、建筑美观与环保要求4.1 外立面设计- 外立面设计应注重建筑的美观性和辨识度,符合周边环境特色。
- 选择合适的材料和颜色,提高建筑的整体形象。
4.2 环保设计- 建筑应满足节能、节材、节水的要求,采用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筑技术。
- 优化建筑的隔热、保温、通风等设计,减少能源消耗。
五、附件清单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1: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附件2:高层建筑功能布局示意图- 附件3:高层建筑设备设施配置表- 附件4:高层建筑防火安全措施图纸- 附件5:高层建筑外立面设计图纸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建筑结构:指建筑物的承重构件系统,包括柱、梁、墙等。
国标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版

国标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版国标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版是GB 50096-2013《居住建筑设计规范》,于2013年5月1日实施。
以下是该规范的主要内容:1. 基本要求:规范了住宅建筑设计的基本性能要求,包括安全性、健康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
2. 建筑布局:明确了住宅建筑的布局原则和要求,包括建筑尺度、进深、布局形式等,确保住宅建筑的功能性和适用性。
3. 结构设计:规定了住宅建筑的结构设计要求,包括地基基础设计、建筑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建筑的结构安全性。
4. 火灾防护设计:明确了住宅建筑的火灾防护设计要求,包括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灭火设施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建筑的火灾安全性。
5. 空气质量和采光设计:规定了住宅建筑的室内空气质量和采光设计要求,包括户内空气质量、通风、采光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住宅建筑的舒适性和健康性。
6. 噪声与振动控制设计:明确了住宅建筑的噪声和振动控制设计要求,包括隔声、吸声、减振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住宅建筑的安静舒适。
7. 热环境设计:规定了住宅建筑的热环境设计要求,包括保温、通风、供暖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住宅建筑的热舒适性。
8. 给排水与供电设计:明确了住宅建筑的给排水与供电设计要求,包括排水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住宅建筑的正常运行。
9. 室内装修与设备:规定了住宅建筑的室内装修和设备要求,包括墙面、地板、吊顶、门窗、卫浴设备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住宅建筑的美观舒适。
10. 特殊要求: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住宅建筑,如高层住宅、别墅等,进行了专门的要求和规定,以确保这些特殊住宅建筑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国标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最新版GB 50096-2013《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的出台,有助于规范住宅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这一规范内容细致全面,对于建筑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为住宅建筑设计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第四章:建造物设计室内净高一、室内净高应按地面至吊顶或者楼板底面之间的垂直高度计算;楼板或者屋盖的下悬构件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地面至结构下缘之间的垂直高度计算。
二、建造物各种用房的室内净高应按单项建造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地下室、贮藏室、局部夹层、走道及房间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
楼梯一、楼梯的数量、位置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梯段净宽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应根据建造物使用特征,普通按每股人流宽为0.55+(0~0。
15)m 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注: 0~0。
15m 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的摆幅,公共建造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
三、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
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再适量加宽。
四、每一个梯段的踏步普通不应超过 18 级,亦不应少于 3 级。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 2m。
梯段净高不应小于 2.20m。
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线(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 0。
30m 范围内)量至直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铅垂高度。
六、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
七、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 0。
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 0.50m 长时,其高度不应小于 1m.八、踏步前缘部份宜有防滑措施。
九、有儿童时常使用的楼梯的梯井净宽大于 0.20m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十、楼梯踏步的高度比应符合表 4.2.1 的规定。
台阶一、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 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0.15m,踏步数不应少于 2 级.二、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 1m 时,宜有护栏设施。
坡道一、室内坡道不宜大于1∶8,室外坡道不宜大于1∶10,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12。
二、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 15m 时,宜设歇息平台,平台宽度应根据轮椅或者病床等尺寸及所需缓冲空间而定。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本章将一般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和汽车库设计的防火问题作综合讨论,以利于对法规系统的理解和把握,便于实际工程设计中的灵活应用。
一、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特征确定适用的规范规定(一)高层与非高层的界定,住宅依据层数,公建依据建筑物主体檐口到室外地面的高度。
1.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和高度小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属于非高层建筑。
注意:单层公共建筑高度大于24m的也属于非高层建筑。
2.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和高度大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属于高层建筑。
(二)高层建筑防火类别的界定1.一类高层建筑是指:(1)高级住宅,以及19层和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2)重要公建,包括医院、高级旅馆、藏书10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及书库,以及重要的办公、科研、档案楼;(3)省(含计划单列市)级以上的广电建筑、电力调度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4)高度超过50m的一般公建;(5)每层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6)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2,一类高层建筑以外的高层建筑都属二类高层建筑。
3.高级、重要是指建筑标准高,性质重要,火灾影响大,设备贵重,可燃装修多,有空调的建筑。
(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病人等行动不便的人群使用的建筑,在防火疏散上有较高要求。
(四)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影剧院、礼堂、体育馆、学校、商店、办公楼以及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营业厅、候车(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的安全疏散要特别注意。
其中没有标定使用人数的建筑应按建筑面积计算疏散人数,录像厅、放映厅1人/m2,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0.5人/m2;候车(船)室与商店营业厅大致相同,可按0.85人/m2计算。
(五)汽车库由于同时停留人数较少,防火分区和人员疏散要求稍有放宽。
此外,车按停车数量划分为I、II、III、W类,应分别执行不同的防火设计标准。
I类,300辆I类151-300辆I类51-150辆W类《50辆(六)地下、半地下建筑的界定,依据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和该房间室内净高的比例,超过1/3而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超过1/2者为地下室。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docx

民用建筑通用标准.docx建筑工程1、室外台阶、坡道应与主体断开,设15-20m m宽介缝,用沥青砂浆或防水油膏嵌缝。
台阶平台与室内地面宜设玻璃条介缝。
2、外墙窗台下应设置一不小于120*240的现浇抗裂梁。
外墙窗台〔装饰完成后)一律出60mm檐子,并做滴水〔饰面砖墙面除外〕。
3、建筑物的一层外墙采用370mnS勺砌体筑〔使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7.5的砂浆砌筑〕。
4、阳台应做有组织排水,排水管采用①40壁厚不小于3mm勺硬质塑料〔PVC管,外伸150mm宜设置在靠近阳台门的一侧,且应做好排水坡度。
5、楼梯踏步和台阶相邻两步宽度和高度差,不应超过10mm饰面板的楼梯踏步和台阶相邻两步的高差不应超过10mm 楼梯踏步应控制好首步和尾步的高差。
楼梯侧边的滴水线宜使用双滴水,挡水台高度宜为15mm宽度宜为60mm。
6、栏杆的高度:一般室内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通常为900mm,顶层楼梯栏杆扶手长度大于0.5m的高度不应小于1050 mm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10mm且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饰。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以上时,栏杆高度不低于1.1m(自可踏面至栏杆扶手顶面的高度)。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时,贴窗栏杆或窗的防护栏杆高度窗台面起计算。
栏杆的固定点处应加护盖。
7、钢管水落管用镀锌角钢支架,间距小于等于3m室外水落管当采用PVC管时,不应大于1m设一个支架,4m设一个伸缩节,伸缩节应使用镀锌角钢支架固定;水落管距墙面不小于20mm下侧距散水坡一般为200mm雨水管中的雨水直接排向屋面时,需做水簸箕。
当雨水管设计无要求时,管径大于等于11Omn室内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最上部的雨水斗。
8、楼〔地〕面铺贴同规格材料时,应优先保证客厅地面块料对称排列,有图案的要保证图案完好,裁割尺寸不小于块料的1/4边长。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规范》条文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文的要求,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修编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规划控制;5.场地设计;6.建筑物设计;7.室内环境;8.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设计原则、建筑与环境、建筑连接体、厕所和卫生间、楼梯、电梯、自动扶梯、楼地面;增加了术语、建筑模数、防灾避难、热湿环境、燃气等内容。
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庐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设反馈给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政编码10004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西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1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云南省设计院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代都市建筑设计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22目次1 总则 (5)2 术语 (6)3 基本规定 (10)民用建筑分类 (10)设计使用年限 (10)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10)建筑与环境 (12)建筑模数 (13)防灾避难 (13)4 规划控制 (14)建筑基地 (14)建筑突出物 (15)建筑连接体 (16)建筑高度 (16)5 场地设计 (18)建筑布局 (18)道路与停车场 (18)竖向20绿化22工程管线布置 (22)6 建筑物设计 (24)无标定人数的建筑 (24)平面布置 (24)层高和室内净高 (24)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5)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25)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 (26)台阶、坡道和栏杆 (28)楼梯29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31)墙身和变形缝 (33)门窗33建筑幕墙 (35)楼地面 (35)屋面37吊顶3933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39)室内外装修 (40)7 室内环境 (42)光环境 (42)通风43热湿环境 (43)声环境 (44)8 建筑设备 (47)给水排水 (47)暖通空调﹙燃气﹚ (50)建筑电气 (52)本规范用词说明 (56)44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和环保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共同遵守的通用规则。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352-2005)

城市建设学院 建筑系
第一章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Code for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GB 50352—2005
• 1、总则 • 1、通用规则:适用、经济、安全、卫生和环保。 • 2、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 3、民用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 境的相互关系; ②、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③、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④、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 的基本国策; ⑤、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⑥、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 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使用,应在室内外环境中 提供无障碍设施; ⑧、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 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
• 4.1.4 相邻基地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与相邻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要求留 出空地和道路。当建筑前后各自留有空地或道路, 并符合防火规范有关规 定时,则相邻基地边界两 边的建筑可毗连建造; 2 本基地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不得影响本基地或 其他用地内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和采光标准; 3 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贴基地用 地红线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基地方向设洞口、 门、外平开窗、阳台、挑檐、空调室外机、废气 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计算起点的建筑外窗获得的日照时间。
• 9、 层高 storey height 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 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 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10、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从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或楼盖、屋盖底面之间的有效使用空间 的垂直距离。 11、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12、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 2者为半地下室。 13、 设备层 mechanical floor 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配变电等的设备和管道且供 人员进入操作用的空间层。 14、 避难层 refuge storey 建筑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 的楼层。 15、架空层 open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16、台阶 step 在室外或室内的地坪或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1.结构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区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这些规范通常包括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地震抗力、抗风能力等要求。
2.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民用建筑的空间布局应合理,布置满足使用者的需要。
不同功能区域如客厅、卧室、厨房等应根据其特定用途进行分区,并采取合适的空间划分和通行设施。
3.通风与照明:民用建筑的室内通风与照明要符合相关的规范,如明亮度、日光照度等要求。
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通风设备也应满足相应安装要求。
4.消防安全:民用建筑应考虑消防设施的布置与设计,如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
建筑的材料和结构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以减少火灾的蔓延。
5.供水与排水:民用建筑的供水与排水系统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供水质量和供水量的要求,同时也考虑到雨水的排放和再利用。
6.建筑节能:民用建筑应考虑节能设计,如选择合适的建筑保温材料、采用高效节能设备、进行合理的能源利用等。
7.建筑隔音与隔热:民用建筑应考虑隔音与隔热的设计,避免外界噪音和热量对室内环境的影响。
合理的隔音与隔热设计能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
8.人机工程学设计:民用建筑的设计应考虑人机工程学的原则,使得使用者能够方便、舒适地使用建筑物。
例如,合理设置手扶梯、电梯、楼梯等交通设施。
9.残疾人友好设计:民用建筑应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提供无障碍设施和便利设施,如无障碍通道、坡道和无障碍卫生间等。
10.美学与环境友好性:民用建筑的设计应符合美学要求,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同时,建筑物的设计也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涵盖了结构设计、空间布局、通风照明、消防安全、供水与排水、建筑节能、隔音与隔热、人机工程学设计、残疾人友好设计以及美学与环境友好性等方面。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民用建筑的安全性、可持续性和功能性,提供舒适、安全、高效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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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规范
正如造屋有仓促,堤坝之坝有破碎之处,河流有泻出,那么建设民用建筑项目也需要严格的规范。
国家对民用建筑的规范主要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发出,宏观上指的是建筑规范、建筑安全规范、建筑设计标准和建筑施工标准等,微观上则指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等。
一、民用建筑规范
1.建筑规范
建筑规范是国家对建筑物保护和利用的规范法律文件,是我国建筑物保护与利用的最高标准,它规定了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各个方面的要求,以保障建筑物的可靠性、安全性、持久性和经济性。
2.建筑安全规范
建筑安全规范是国家依据《建筑法》规定,就民用建筑安全问题制定的强制性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民用建筑在设计、施工、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
3.建筑设计标准
建筑设计标准是国家对民用建筑设计及运营维护的规范法律文件,它规定了民用建筑在设计、施工、安装、施工细节和工程质量的要求,以保障建筑物的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和持久性。
4.建筑施工标准
建筑施工标准是国家对施工工程质量的规范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建筑施工工程的质量标准,以保障施工工程的质量完整性、可靠性、
安全性和经济性。
二、民用建筑设备安装
国家对民用建筑设备安装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图纸安装,尽量避免误差;
2.安装时要求安全、牢固,不得对设备的固有性能造成不良影响;
3.在安装过程中,要做到精确、准确、仔细、负责、节约资源,确保施工质量;
4.设备安装完毕后,要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5.安装时要确保安装环境良好,避免阳光、雨雪等恶劣环境对设备造成不良影响。
三、民用建筑维护保养
民用建筑维护保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求从建筑物结构、设备、设施到人员全面管理,以确保建筑物的持久可用性。
建筑物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有:
1.定期检查建筑物的结构和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及时完成建筑物的抢修和维修,以及一些必要的更新改造;
3.定期进行建筑物周围环境清洁,以及保持建筑物内部干净卫生;
4.定期对建筑物设备及技术材料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保护建筑物的文物价值,及时完成一些必要的保护措施;
6.对建筑物因极端气候等原因而损坏的部分及时进行维修,以防止损坏扩大。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规范是保障民用建筑安全与长久使用的唯一准则,任何施工者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建筑规范和安全规范,在安装和维护保养过程中要牢记安全第一、节约资源、环保低碳的原则,认真做好工作,确保民用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持久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