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程序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流程

依法依规原则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维护职工权益原则
在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职 工的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02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前期准备
确定产权交易的主体和客体
确定产权交易的主体
国有企业作为产权交易的卖方,需要 明确产权交易的主体,即确定参与交 易的国有企业或其下属单位。
02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交易程序、交 易方式、价格评估等方面。
03
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制 定和监督,确保交易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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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产权交易的客体
在确定交易主体后,需要明确产权交 易的客体,即交易的具体资产或股权 ,确保交易标的合法合规。
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
对交易标的进行资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等,以确定其市场价值。
股权评估
对涉及股权交易的标的进行股权评估,以确定股权的价值和 比例。
制定产权交易方案
制定交易方案
根据交易标的和市场情况,制定详细的产权交易方案,包括交易方式、价格、支付方式 等。
方案审批
将制定的交易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保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
报批与公告
报批
将产权交易方案报请相关政府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交易。
公告
在获得政府批准后,通过指定媒体或平台发布产权交易公告,向潜在买家或投资者公开招揽意向方。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后期工作
产权交接与变更登记
产权交接
在交易完成后,买方和卖方需要进行产权交接,确保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经营权等权利转移至买方。
2-2 国有企业并购之一般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流程梳理

国有企业并购之一般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流程梳理一、内部决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第一步是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分析通过转让国有产权所能达到的目的;二是分析具体的转让策略;三是确定对受让方的要求。
企业应分析希望通过转让国有产权达到的目的,一般来说是引入投资者的市场资源、人力资源、资本资源、技术资源、品牌资源等,引入新的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实现战略发展,实现国有资本的退出,并取得企业国有产权的最优化价格。
企业需要分析拟转让的标的大小,确定整体转让或者部分转让的策略及具体的份额,以及是否考虑转让控股权。
企业需要确定对受让方的要求。
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国有企业改制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着眼于企业的发展。
要建立竞争机制,充分考虑投资者搞好企业的能力,选择合格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引入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等资源增量,推动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盘活资产,扭亏脱困和增加就业,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二)制定转让方案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企业应当形成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在决定或批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行为时,应审查转让方案。
企业转让方案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
(三)内部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国企产权转让实施方案

国企产权转让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成为推动国有资产有效配置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
国企产权转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效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国企产权转让的目标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产权评估。
首先,需要对国有企业的产权进行评估,确定产权转让的基准价值。
评估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地位等因素,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2. 制定产权转让方案。
根据产权评估结果,制定产权转让方案,明确产权转让的对象、比例、价格等具体细则。
同时,要考虑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确保产权转让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公开招标。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参与产权转让。
招标条件应当明确,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确保产权转让的公平竞争。
4. 签订协议。
确定产权转让对象后,双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产权转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5. 资金交割。
在产权转让协议生效后,投资者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国有企业支付产权转让款。
国有企业应当及时交割产权,确保产权转让的顺利进行。
四、风险控制。
在国企产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例如,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投资者的资格审查,确保产权转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监督管理。
国企产权转让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产权转让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产权转让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产权转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结语。
国企产权转让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企产权转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确保产权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有企业不动产转让流程

国有企业不动产转让流程引言概述:国有企业不动产转让是指国有企业将其拥有的不动产资产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过程。
这一流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程序,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国有企业不动产转让的流程。
正文内容:一、准备工作1.1 确定转让需求:国有企业首先需要明确自身的转让需求,包括转让的不动产类型、转让的目的和转让的范围等。
1.2 资产评估:国有企业需要对待转让的不动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转让价格。
评估需要遵循相关评估准则和标准,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1.3 准备相关文件:国有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以及与转让相关的合同、协议等。
二、转让公告和招标2.1 发布公告:国有企业需要通过媒体或相关平台发布转让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转让的不动产信息、转让条件、转让方式等。
2.2 招标程序:国有企业可以选择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不动产转让。
招标程序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核、投标保证金缴纳、开标、评标等环节。
2.3 中标结果公示:国有企业在评标结束后,需要公示中标结果,并与中标方进行谈判,最终确定转让的具体事项和转让价格。
三、签订转让合同3.1 合同起草:国有企业与中标方需要起草转让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转让的不动产信息、转让价格、交付条件、风险责任等条款。
3.2 合同审查:转让合同需要经过法律、财务等相关部门的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3 签订合同:经过审查后,国有企业与中标方进行合同的签订,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四、过户手续4.1 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国有企业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中标方。
4.2 土地使用权转让:如果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国有企业还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4.3 税务登记:国有企业和中标方需要按照相关税务规定,办理不动产转让的税务登记手续。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批准及程序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批准及程序第一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批准及程序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批准及程序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1)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3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同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按照控股地位进行划分。
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这里所出资企业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还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中国招标师在线网③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或者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应当同时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2)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当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5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和操作程序,并对内部决策、转让行为批准、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价格确定、转让价款支付以及产权登记等环节的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制定转让方案、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企业的整中国招标师在线网体价值进行评估、报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转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拍卖或招投标的形式公开竞价产生转让价格;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事项,在证券交易系统中进行,转让方可根据转让股份的比例选择交易系统撮合和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转让价格为市场价格。
国有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的程序

国有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的程序国有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内部审议: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也需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出资人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企业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但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股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
清产核资与审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目标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
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信息披露、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签署转让协议:经公开征集产生受让方后,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股权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
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履行转让协议:受让方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具体情况和地区差异而有所调整。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并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
厦门国有股权转让程序及流程
厦门国有股权转让程序及流程一、初步审批在进行国有股权转让之前,转让方需向所在地的区县国资委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股权转让方案。
国资委在接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股权转让方案进行初步审批。
审批通过后,转让方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审计评估通过初步审批后,转让方需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并由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
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的结果将作为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三、产权交易转让方和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并按照交易机构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在交易过程中,双方需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方式进行交易,并遵守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
四、签订转让合同在完成产权交易后,转让方和受让方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股权转让的标的、价格、方式、支付方式、股权变更登记等内容。
合同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审批备案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转让方需将合同提交至所在地的区县国资委进行审批备案。
国资委将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后方可备案。
六、交易结算合同备案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易结算。
结算完成后,受让方应获得相应的股权,而转让方则应获得相应的价款。
七、登记变更在完成交易结算后,双方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登记完成后,受让方将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八、归档总结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应将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整理,以便日后查阅和监管。
同时,应对整个转让过程进行总结,以便不断优化和完善国有股权转让程序及流程。
国有产权挂牌转让程序(超完整、含文件模板)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 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 清产核资 见《清产核资流程》 七、 资产评估 见《资产评估流程》 八、 挂牌交易 见《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流程》 九、 签订转让协议 十、 审批备案 十一、 产权登记 十二、 工商变更 十三、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 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11、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且转让方未在《产 权转让公告》中明确延长信息发布期限的,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12、信息公告期间转让方不得变更《产权转让公告》中公布的内容。因特殊原因 确需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应当由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出具文件,由产权交易机构 在原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公告,并重新计算公告期。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所出资企业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 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备案评审。 审查 审查内容: (一)资产评估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三)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四)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五)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六)评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出具结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达《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第三部分 注意事项 一、有效期 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 1 年。 二、交易价格 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 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 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及增资流程
注重企业文化融合
在与新股东合作过程中,企业应注重企业 文化融合,减少文化差异带来的摩擦和冲 突,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合理评估资产价值
在产权转让过程中,企业应合理评估自身 资产价值,为潜在投资者提供准确信息, 实现公平交易。
平衡内外资关系
引入外资时,企业应平衡内外资关系,确 保在合作中保持独立性和主导权,同时充 分利用外资优势资源。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及增资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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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概述 • 产权转让流程 • 国有企业增资概述 • 增资流程 • 产权转让与增资的关联与差异 • 案例分析与实践建议
01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概述
产权转让的定义与意义
定义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是指国家将其所持 有的国有企业产权通过市场化方式有 偿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
案例二
某地方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给外资。此案例讲述了一家地 方国有企业与外资合作,通过产权转让方式引入外资股 东。案例详细解析了企业如何面对外资准入政策、如何 处理文化差异、如何平衡国内外市场等问题,为类似企 业提供了有益参考。
国有企业增资案例解析
案例一
某能源领域国有企业增资扩股。本案例 涉及一家在能源领域的国有企业,为加 快企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决定进 行增资扩股。案例详细阐述了企业如何 确定增资规模、如何选择投资者、如何 设计增资方案等关键步骤,最终实现企 业资金实力的增强和市场地位的巩固。
增资协议签订
双方就增资条件、款项支付等达成一致,签订正式增 资协议。
支付增资款项
投资者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增资款项至企业指定账户 。
办理验资、变更登记与公告
01
02
03
验资程序
国有企业自有房产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
国有企业自有房产转让流程及注意事
项
国有企业自有房产转让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复杂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以下是对此过程的详细解析:
一、转让流程
决策与审批:国有企业需先进行内部决策,确定房产转让的必要性、目的和价格等,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资产评估: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为转让提供参考。
公开招标或协议转让:根据评估结果和审批意见,选择合适的转让方式,如公开招标、拍卖或协议转让等。
其中,公开招标和拍卖需发布转让公告,吸引潜在受让方。
合同签订与履行: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
合同生效后,双方需按约履行。
产权过户与税费缴纳:完成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确保受让方取得房产所有权。
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二、注意事项
法律法规遵守:在转让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信息公开透明:在招标、拍卖等环节,应确保信息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或利益输送。
价格合理公正:转让价格应基于市场评估结果,确保价格合理公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风险防范与控制:在转让过程中,需关注潜在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确保转让顺利进行。
总之,国有企业自有房产转让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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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
程序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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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
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由于很多企业依然沿用以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设计改制方案,改制方案没有操作性。
为了使拟改制企业明确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基本程序,规范操作,本文特指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基本程序:
一、产权转让的基本程序
(一)书面决议
1.实施项目可行性分析和研究。
2.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1)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2)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3)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二)清产核资
1.转让方组织清产核资
此情形适用于转让方拥有控股地位的情形:
(1)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2)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对转让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施离任审计)。
2.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清产核资
此情形适用于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情形,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三)资产评估
1.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实施资产评估。
2.评估报告须经核准或者实施备案,对于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确定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的确定不得低于评估结果的90%,如果低于这个比例,应当暂停产权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易。
(四)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告产权交易信息
1.信息应当公告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征集受让方。
2.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3.披露信息的内容:
(1)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2)转让标的企业产权的构成情况。
(3)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4)转让标的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5)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6)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情况。
(7)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4.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受让方为外国、港、澳、台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受让企业产权应当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的规定。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1.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方的,应当采取拍卖和招标的方式实施。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和住所;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转让方式、价格、价款支付时间、付款条件;产权交割事宜;税费负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其他条款。
2.征集到一个受让方的,或者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注意:采取这种方式实施产权转让的,并不必然直接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即应当草签合同,然后实施可行性分析、研究,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后,才能签订正式合同。
3.经转让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提出企业重组方案(包括企业职工优先安置方案)。
处理好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解决转让标的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并做好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六)价款支付
1.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
2.转让原则:一次性付清的原则;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首期付款额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付款期限也不能低于1年。
3.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转让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七)凭产权交易凭证办理产权登记。
二、审批程序
(一)决定产权转让的主体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
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须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二)对书面文件及其方案的审查
1.审查的文件包括:决议文件、产权转让方案、产权登记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等。
2.产权转让方案的内容: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转让标的企业涉及、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企业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
3.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如转让和受让双方调整产权转让比例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有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